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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打眼

正文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章 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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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刚明显和一般的大猩猩有很大的不同,它的防御力极其强悍,长长毛发下那古铜色的皮肤就像是钢铁一般坚硬,连狒狒锋利的爪子和牙齿,对金刚都是无可奈何。

    狒狒群拿金刚没办法,但是金刚面对这些“小不点”们,可是一巴掌一个,像是拍苍蝇一样,基本上是沾着就死碰着就亡的。

    “嗷……嗷唔!!!”

    金刚身体的血性,完全被这群狒狒给激发开来,杀到狂处它根本就不在躲闪狒狒的撕咬,而是用两臂随手抓起扑在身上的狒狒……两手一撕。

    金刚这个异种的臂力何止千斤?这一撕之下,直接将那只狒狒撕成两片,漫天血雨将金刚的毛发都染红了,在这方圆不过十多米的地上,满是粘稠的血水。

    还好金刚这几年吃惯了熟食,否则它大嚼狒狒肉的情形,一定会让庄睿忍不住吐出来的。要知道,狒狒虽然是猴科的一种,但总归也算是人类的近亲啊。

    仿佛像撕碎纸那样,接连撕开七八只狒狒后,敢于和狮子战斗的狒狒,也胆怯了。

    这些被人称之为“勇敢的小战士”的狒狒,终于退却了,在金刚这样的森林霸主面前,勇气只代表着死亡。

    这场战斗不过只进行了短短的七八分钟,但是一个原本有一百多只狒狒的种群,现在只剩下了五六十只躲在了高高的树上,口中发出尖锐的吼叫声,但却再也不敢扑下来了。

    而地面上则到处都是狒狒的死尸,即使一些还没有断气的,也残喘苟活,受了伤的狒狒,注定是要被丛林法则所淘汰的。

    “嗷……嗷嗷!”

    见到这些狒狒躲到了树上,杀的兴起的金刚却是不肯罢休,竟然用两臂抱住一棵手臂粗细的树木,直接将其给拔了起来。

    那棵树上的两只狒狒哪里想到金刚会如此悍勇?大意之下也摔了下来,没等它们逃到树上,就被金刚一脚一个给踩死了。

    “吱吱,吱吱……”

    一只强壮的公狒狒见到族群的数量越来越少,终于发出了撤退的命令,一时间,那些早已被金刚杀破了胆的狒狒们,纷纷抓着树枝跳跃到了森林深处。

    见到金刚还要追上去,庄睿连忙喊道:“金刚,回来……”

    “嗷!”

    听到庄睿的话后,金刚回头冲着庄睿吼了一嗓子,那双原本看上去清澈无比的眼睛,此时却是有些发红。

    “庄哥,小心点,这家伙的野性被激发出来了……”

    彭飞见势不妙,连忙抄起枪挡在了庄睿面前,不管金刚多么的通人性,总归还是野兽,如果真的发狂,那绝对是六亲不认的。

    “行了,金刚和我摔跤,哪次能摔赢我啊?”

    庄睿不以为意的推开了彭飞,向金刚伸出了手,同时眼中分出一丝灵气,注入到了金刚的体内。

    “呜……嗷唔……”

    在庄睿灵气的安抚下,狂躁的金刚慢慢安静了下来,眼中的血丝也逐渐消失掉了,又恢复了往时的清澈。

    不过动物和人的思维还是不一样的,这满地让庄睿闻着都想吐的鲜血和死尸,在金刚看来,却是它的战利品。

    在围着这片地方转悠了一圈之后,金刚居然提着两只比较完整的狒狒尸体,来到了庄睿的面前。

    “呕,呕……”

    一直强忍着心中恶心的庄睿,这会却是再也忍不住了,直接弯腰吐了起来,他知道,金刚是想让他烧烤狒狒肉。

    虽然庄睿也是个吃货,很喜欢吃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但是面对同是灵长类的狒狒尸体,他却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碰一下的。

    别说庄睿了,就连彭飞这老鼠蝎子蜈蚣蟑螂都敢吃的家伙,也是感觉到胃里一阵泛酸,要不是他的克制力比庄睿强些,这会估计也是学着庄睿蹲那去吐了。

    “给我口水喝……”

    吐了半晌之后,庄睿扶着一棵大树直起腰来,刚刚喝了一口彭飞递过去的水,鼻子里又闻到那股子血腥味,差点又吐了出来。

    “庄哥,还是先离开这里吧,这地方血腥气太大,恐怕马上就会有一些肉食动物赶来了……”

    彭飞原本是想说有危险的,但是看着站在庄睿身边的金刚,这话实在是说不下去了,在这片丛林里,金刚绝对处在食物链的顶端,任何猛兽在它面前都是渣。

    “走,走,快点走,呕!”

    听到彭飞的话后,庄睿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一把拎起刚刚丢掉沾满了血迹的背包,拉着金刚就往丛林深处跑去。

    彭飞则是紧紧的跟在了庄睿和金刚的后面,他也不想在这地方多呆上一秒钟,这修罗殿一般的场景,那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起的。

    足足跑出了四五里路,庄睿才停下了脚步,扔下背包靠在一棵树上喘起了粗气,他倒不是累的,而是还在恶心着刚才的情景。

    “金刚,以后不准再这样大开杀戒了,把它们赶走就好了,这是野兽的行……”庄睿说到这里,脸上不禁露出了苦笑,连连摇头不已。

    金刚……本来就是野兽嘛,看来自己和它们相处的久了,真的是把这些伙伴们当成人类看待了,殊不知在它们的骨髓血脉之中,还是有野性存在的。

    等到后面的彭飞跟上来后,庄睿出言问道:“彭飞,金刚的行为,不会导致这个狒狒族群灭亡吧?”

    刚才的那种惨状,让庄睿的确对那些狒狒起了恻隐之心,虽然说物竞天择,但是金刚已经超出了大自然制订的规则范围,庄睿的灵气让它不管是智慧还是力气,都远超自己的这些同类。

    如果让食肉野兽们来一次大比武的话,金刚绝对是当之无愧的冠军,以它的巨力,就连那些长达七八多米的史前巨鳄,金刚也能掰开嘴将其撕成两半的。

    听到庄睿的话后,彭飞摇了摇头,说道:“没事,庄哥,那些狒狒肯定会加入到别的群体里的,至于那些尸体,恐怕等不到天黑就没有了……”

    彭飞的话,让庄睿第一次有了真正的感受,自己此刻可是身处危机四伏的原始森林中,如果没有金刚的存在,恐怕那些狒狒攻击的目标就会变成自己和彭飞了。

    “走吧,估计咱们失踪这大半天的时间,外面的人要急疯了……”

    庄睿看了一下手表,站起身来,说道:“早点找到大猩猩的聚集地,早点离开这见鬼的地方,妈的,非洲这地方真不是人来的……”

    经过这次事件后,庄睿对非洲这地方真的是全无好感了,等到这次从森林里出去后,庄睿决定第一时间就离开,反正矿区里也没有什么需要自己处理的事情。

    ……

    就在庄睿和彭飞离开金刚打开杀戒的地方过了两个多小时后,那里迎来了一群十多人的队伍。

    “停,不对劲……”

    在距离杀戮现场还有五六十米处,走在前面大概二三十米的一个人,突然停住了脚步,右手高高握拳抬起。

    跟在那人后面的队伍,在见到这个手势后,顿时分散隐蔽了起来,有的人直接趴倒在地,有的则是隐藏到了大树的背后。

    所有人都把手放到了枪膛上,十分缓慢的把子弹推上了膛,而后又轻轻的放了回去,这些训练有素的人是把拉膛声惊动了敌人。

    “伊斯雷尔,怎么回事?为什么停下来?”

    这支队伍正是临时由恐怖分子改编成的探险队,而走在最前面的伊斯雷尔,则是马克拉姆手下最好的侦察兵,他的直觉在战场上,不止一次挽救过这些人的性命。

    “拉姆,我闻到了血的味道,很浓的血腥味,前面……一定发生了什么事情……”

    伊斯雷尔在说话的时候,使劲的耸了下鼻子,那股刺鼻的味道,和他在割断敌人脖子里喷出来的液体完全一样,鲜血……一定是鲜血的味道!

    “泰特,加尼特,你们两个和伊斯雷尔去前面看下,小心一点……”

    马克拉姆虽然在处理别的事情时,脑袋瓜相对简单一些,但是在作战上,却是有着独到的天赋。

    在从耳麦里听到伊斯雷尔的话后,抬起了右手,小指和拇指张开,他身后的两个人马上猫着腰站起身来,从两个方向行进到了前面伊斯雷尔的身边。

    “哦,天哪!”

    “上帝,我眼花了吗?”

    “妈的,这……这是森林里的哥斯拉吗?”

    过了大概四五分钟后,所有的“探险队”成员们,都从耳机里听到了前方几个人的声音,在这几句话中,隐含着震惊和隐隐的恐惧。

    “伊斯雷尔,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马克拉姆在对讲机中追问道,冷静是一个优秀侦察兵必备的素质,而能让伊斯雷尔感到惊愕的事情,想必没那么简单。

    “拉姆,我说不清楚,好像是一个狒狒群被屠杀了,你来看就知道了……”

    在伊斯雷尔几人的面前,全是已经微微变深了颜色的鲜血,满地的狒狒尸体,不远处还有三只长满黄白线条的丛林豹,正对伊斯雷尔低吼着,好像在抗议他打扰了它们的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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