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程序猿,灾难来临前,他在公司加班写代码写到深夜,刚写完准备发给领导,网络没信号了。

    没有信号,自然不能上班,原主在家里宅了四个月,发现自己的身体出现的变化。

    常年不见阳光,原本就白的皮肤变得更白更细腻,样貌也变得更加俊美。

    而且他发现自己的五感变得敏锐,本来八百多度的近视眼不近视了,还能在黑暗中看清一千米以外的物体,听觉和嗅觉也灵敏起来。

    这些就算了,令他实在无法忍受的是触觉,外界的一点碰触,都会让他的身体敏感不已,这种情况在遇到男性时格外严重,不仅敏感,后面还会出水,极度渴望被填满。

    而且原主发现自己对鲜血也有了渴求,食物以及不能让他有饱的感受,就好像吸血鬼一样。

    原主不知道自己的身体到底是怎么了,但已经看完剧情的陆时今却知道。

    原主这种体质,在异能者中属于异类,他们不需要靠晶核来进化,只需要和另外一个异能者进行床上运动,汲取那个异能者的能量就可以进化自己,而喝异能者的鲜血则可维持他们的体力。

    被他们利用的异能者,也不会白白付出,他们特殊构造的身体同样也可以帮助异能者来进化。

    一开始异能者们还不知道同类里有人进化出了这种体质,他们都以为只有晶核才可以让自己进化。

    等有人发现后,陆时今这类异能者,立即变得炙手可热,毕竟异能者曾经也是普通人,若非迫不得已,谁想杀人呢?

    但拥有陆时今这种体质的异能者少之又少,有黑心的异能者开始猎捕像陆时今这样的异能者,自己利用完后,又拿到黑市贩卖。

    穿过来得知这个噩耗的陆时今很难受,仿佛回到了上上个世界给人当炉鼎的时候。

    而且他这个角色的结局也很悲催,他在逃亡的路上遇到了男主向霆,觊觎向霆强大的异能,千方百计勾引向霆和他双修,哦不,是和他一起进化。

    但原主这人终日与电脑打交道,是个没什么人格魅力的宅男,向霆并不喜欢他,只不过是迫于末世压力才不得不接受原主。

    最后向霆不小心被异能者中邪恶的一方捉去,原主把自己卖到黑市,换了一万晶核才救下了向霆,原主的利用价值便到此为止。

    所以陆时今才气啊,穿到末世,没有秒天秒地的能力就算了,居然还给了他一个一碰就流水的身体。

    难不成以后他都要夹着腿走路吗?!

    “我老公在哪里?”气归气,陆时今也没忘记找对象的事。

    711:“祸兮福之所倚,恭喜你宿主,这个世界里,你老公穿成了向霆!不过因为是主角,为了防止主角改变剧情,所以他不会有任务者记忆,只会以为自己是剧情中的角色。”

    咦,那就好像不用夹着腿走路了?

    陆时今又问:“绑定的什么系统?”

    711:“救世系统。”

    陆时今替向霆头疼:“虽说一般故事里最后都是由男主来拯救世界,不过想要拯救这个末世,难度是不是有点大啊?天灾人祸,还有人类和异能者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想想就头大。”

    711:“所以你要帮助向霆成为最强者呀。”

    陆时今忽然灵光一闪:“这个系统是不是还有一个名字?我靠papapa拯救世界?”

    第138章 末世求生

    原主变成异能者后, 也没觉得有什么不一样, 更没想过要拯救世界, 他就是这样一条咸鱼, 以前996上班的时候,天天都在盼望世界末日来临结束这痛苦的日子。

    现在世界末日真的来了, 原主比寻常人淡定得多, 没有电视手机电脑游戏机,他家里囤的那么多漫画书已经够他消磨时间的了,反正能混一天是一天。

    他在家宅了几个月,直到人类和异能者开始对立, 终于打破了他宅男生活的平静。

    不过幸好的是,原主的五感敏锐,靠着异于常人的听觉和夜视能力,他成功躲避了人类的围捕,在逃亡的路上遇到了一伙儿结伴而行的同类,他们也是被人类追杀, 迫于无奈才会离开家园, 去找组织庇护。

    人类的数量远比异能者多, 一到晚上,异能者要是被人类发现, 那就是待宰的羔羊。

    所以异能者也要组队,多个人就是多份力量, 于是小队接收了原主跟他们一起逃亡。

    但时间长了, 小队里的人就发现了, 原主看起来好像除了视力听力好点,也没其他特别的地方,和他们那种可以呼风唤雨的异能根本不好比。

    末世里,资源有限,即使到达组织基地,也无法容纳下所有异能者,于是小队成员背着原主商量,要抛下无用的原主。

    于是,陆时今就这么被他们从飞机上扔了下来。

    行吧,至少人家没直接把他扔下来,还给了个降落伞。

    这次真的成了空降兵了。

    幸好现在是白天,不是人类活动的时间,所以陆时今降落到地面,也不用担心被人类追杀。

    但是到了晚上那就很危险了,陆时今抬起手腕看了下,还有2个小时太阳落山,也就是说,他必须得找个安全的地方来度过今晚这个恐怖的晚上。

    陆时今脱下降落伞,研究了一下不会收,遗弃不管了,然后走到一条河流边,打算喝点水先休整一下,顺便观察一下周围的环境。

    他走到河边低下头就着河水照了照自己的脸,头发好像好久没修剪了,软塌塌地盖在额头上,显得很呆板;一副毫无特色的黑框眼镜架在鼻梁上,即使能看得出来五官清秀,但被这么一副黑框眼镜一遮,别人也就没兴趣再看他第二眼;身上穿的衣服也很简单朴素,宅男标配,T恤加牛仔裤,毫无亮点。

    总之,浑身都写明了他的属性——我是死宅。

    世人对宅男的印象大多不好,觉得他们身体素质差,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社交能力也差,不会和人沟通,除了可能手速比较快以外,这样的人在末世里几乎是一无是处。

    这也就是为什么原主在末世里被各种嫌弃的原因。

    陆时今试着摘掉了那副眼镜,把额头上凌乱的头发往脑后拨,气质立时和刚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饱满的额头下一双灵动的桃花眼,眼睑下还有颗小痣,别具风情,明明是一个俊美的帅小伙儿,却被发型和眼镜毁了。

    也是原主情商太低,拥有盛世美颜却不自知,明明可以恃美行凶,最后却沦落到万人嫌的地步,真是白瞎了这副好皮囊。

    陆时今替原主感到惋惜,要是他早改变一下形象,向霆说不定早就爱上他了,毕竟不管是世界和平还是世界末日,只要是个人就都是颜狗。

    陆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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