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碉堡堡

正文 拯救悲情反派进行时! 第3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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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昼第二次听见萧今昂说自己是个好人了,于是他忽然发现自己并没有很反感这句话,起码目前是。

    明昼:“那我回家了,你也早点回去吧,如果有什么问题就打名片上的电话。”

    萧今昂小鸡啄米点头,微卷的头发在空气中跳跃:“嗯嗯,我知道了。”

    明昼闻言微微抬头,这个动作和视角让他看起来像是在注视着萧今昂,可惜他什么也看不见,片刻后,转身离去了。

    小区大门就在旁边,萧今昂眼见明昼进去了,这才在路边长椅上找了个位置,低头美滋滋吃起了那根巧克力味的雪糕,同时打开手机看了看群消息——

    此时在线人数为5,孟舟山不知何时上线了。但对方并没有在群里发消息,看起来安安静静的,和沈凉那种闹腾小学鸡截然不同。

    萧今昂忽然想起楚熹年曾经说过,孟舟山很擅长剖析犯罪人格,如果遇到问题可以请教一下对方,于是私戳了孟舟山:

    【孟编孟编~(〃'▽'〃)我是小金刚】

    彼时孟舟山正在桌案前整理稿子,他看见小金刚私戳自己,抬手扶了扶鼻梁上的金丝边眼镜,然后将钢笔轻轻盖上,同时按灭指尖的香烟,回复道:【怎么了?】

    哪怕隔着交错的时空,也依旧不难感受到对方身上的包容与沉稳。

    萧今昂:【你为什么不和我们一起在群里聊天捏~】

    孟舟山没想到是因为这个原因,不由得笑了笑。他起身走到窗边,然后从旁边的酒柜里拿出高脚杯,倒了一点红酒,像老友闲话:【我看见他们在吵架,就没有出声。】

    沈凉是撕逼发起人,陈嚣是嘴炮攻击小能手,楚熹年暗中煽风点火,唐琰浑水乱战,总之群里今天相当热闹。

    萧今昂一想也是,孟舟山很成熟,不会像小孩子一样在群里乱撕逼的:【孟编,我现在也要开始拯救反派做任务啦,你能教教我吗?】

    孟舟山看过群里的聊天记录,也看完了里面的文档。他双手撑在窗台边,头发被夜风吹乱,衬衫因为这个动作而微微紧绷,依稀可见精壮的身形,静默好半晌,才终于发出一条消息:【小金刚,那是一本自述书。】

    萧今昂不懂:【什么是自述书?】

    孟舟山抬眼看向远处,尽量用浅显的语言向他解释:【或者你可以把这本书理解为……一封由死者亲笔写下的遗书。】

    换言之,《明昼》那本书的作者其实就是明昼本人。他记录下了自己的故事,并在书中将自己视作恶人,当故事结束的时候,他的生命也就走到了尽头。

    而这本不算“作品”的“作品”,不知怎么,被系统阴差阳错录入到了数据库中。

    萧今昂其实并不在意这个,闻言只是略微有些吃惊,但很快就回过了神,困惑询问:【那我该怎么救他,孟编,你最聪明了,你能教教我吗?】

    孟舟山微微摇头:【小金刚,聪明人也会做蠢事。】

    他不知想起什么,忽然回头看向客厅,那里坐着一名清秀孱弱的轮椅少年。对方尚且处于康复期,此时大抵是练习走路累了,正在低头用平板看着动画片,侧脸神情认真。

    窗台上的一盆向日葵开得正好。

    孟舟山问萧今昂:【你觉得反派是什么?】

    萧今昂:【坏人。】

    他刚刚发出这两个字,忽然想起明昼也是反派,但是他觉得明昼一点也不像坏人,分明是个好人,于是又掩耳盗铃似地撤了回来。

    但孟舟山还是看见了:【小金刚,有些人是天生的坏人,有些人是后天的坏人,哪怕是坏人,也分很多种,而反派则只代表一个对立面,正派的对立面。】

    【我没办法教你什么,因为我自己也曾经错失过某些东西,虽然最后找回来了,但那无法掩盖我确实不擅长救人这件事。】

    我们总是愿意相信,这世上的大多数人都心怀善意。他们见弱者而心生怜悯,他们见伤者而抚其哀痛,他们见盲者而燃起长夜,他们见孤者而簇拥成炉——

    我们都想做那个救赎者,可大多数时候,我们都是原地那个等待被救赎的人。

    孟舟山认真道:【我不知道该怎么救一个人,但我知道你一定能救他。】

    在罪案发生之前,在故事开篇之后。

    萧今昂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如此笃定:【为什么?】

    孟舟山只说了一句对萧今昂来说有些晦涩难懂的话:【因为他不是天生的怪物。】

    孟舟山那边的信号不太好,说完就掉线了,于是群内在线人数重新变成了4个人。

    萧今昂反复琢磨着孟舟山的那句话,似懂非懂,最后决定以后再研究。他见群里吵得不可开交,终于现身冒泡,小心翼翼问了一个问题:

    【请问,你们可以教我怎么挣钱吗?】

    这条消息一出,群里不约而同安静了一瞬,死一般的沉寂。

    最后还是陈嚣打破了僵局:【你把自己卖了不就得了。】

    开玩笑,那么大一颗钻,说不定能值十几亿,还用挣钱吗?

    萧今昂生气拒绝:【不可以!!小金刚已经抠掉一小块钻送给唐琰了,再抠就不好看了!!哼!!】

    殊不知这句话犹如巨石入水,在群里引起了轩然大波。

    沈凉率先跳出来,悲愤且不可置信的问道:【什么?!你居然送了他一颗钻石?!我才是你第一任宿主,我是你的第一次!你怎么不送给我?!为什么为什么?!】

    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他身上的愤怒。

    楚熹年淡淡挑眉,扇阴风点鬼火:【还能因为什么,他和唐琰感情深呗,不明白吗?我们都是过路人。】

    唐琰摸着良心解释了一句:【他送钻石是因为我有对象了,求婚要用。】

    陈嚣乐了,皮笑肉不笑的那种乐:【所以你觉得群里除了你以外的人都是单身狗对吗?】

    多新鲜,谁还没个对象了。

    沈凉:【我也有对象!我也要求婚!小金刚为什么没有送给我?!为!什!么!】

    楚熹年:【大家都是成年人,能不能别这么斤斤计较。】

    沈凉:【我可是他第一次绑定的宿主!第一次!第一次!】

    陈嚣:【第一次也分情况,第一次发财当然珍贵,第一次见鬼就未必珍贵了。】

    沈凉瞪眼:【你说谁是鬼?】

    陈嚣:【谁会在天上飘我说的就是谁。】

    作为一名曾经的、会飞的钻石,萧今昂忽然感觉自己遭到了一万点重击。他终于意识到自己好像得罪了人。

    萧今昂戳了戳沈凉。

    沈凉:【别和我说话,我要睡觉了。】

    语罢秒下线,哼,让老婆买钻石去!

    萧今昂又戳了戳陈嚣。

    陈嚣:【没关系,我不生气。】

    萧今昂眼睛一亮:【为什么?】

    陈嚣:【因为碎钻不值钱。】

    萧今昂:【……】

    萧今昂最后把希望寄托在了楚熹年身上:【qaq你是不是也生气了?】

    楚熹年淡定回复:【没有。】

    萧今昂:【真的没有吗?】

    楚熹年:【真的没有。】

    萧今昂:【(〃'▽'〃)那你可以教教我怎么挣钱吗?】

    楚熹年只回复了三个字:【不可以。】

    然后下线了。

    第258章 老板,我自闭

    这个群里的作者, 有一个算一个,都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到最后在线的就只剩唐琰一个人了。他察觉到群里的尴尬气氛, 语气微妙的问道:【你当初抠下来的那块钻石是你身上的哪个部分?心眼吗?】

    是心眼吧?肯定是心眼吧?不然小金刚怎么能缺心眼成这个样子,在群里明晃晃就把真话给秃噜出来了, 他难道不知道有句俗话叫不患寡而患不均吗?

    萧今昂看见消息,顿时笑眯了眼, 然后伸手戳了戳自己的右脸颊:【不是, 是酒窝哟~】

    活像个没心没肺的傻白甜。

    唐琰闻言只感觉太阳穴突突的疼, 要知道他最怕和这种傻白甜相处了,打又打不得,骂又骂不得:【你不是正在林编手底下工作吗,实在想挣钱的话,可以试着写一些散稿交给他,让他帮忙代投。】

    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小金刚绑定过那么多作者,熏也该熏出几分文气了吧。

    萧今昂困惑挠头:【?但是我不会写啊。】

    唐琰:【听我的, 写爽文,门槛低易上手,还受欢迎,主角酷帅吊炸天就行了。】

    此时在屏幕前默默窥群的沈凉见状气得直咬牙:靠, 什么叫写爽文, 写狗血才是王道好不好?!

    于是楚熹年发现网文界的无耻败类除了沈凉,还有唐琰。作为一名严谨的正剧历史向作者, 他非常不赞成沈凉和唐琰这种文章没有思想内涵乱写一气的行为。

    而作为一名非职业作者and现任娱乐圈顶流, 陈嚣并没有参与讨论, 因为他实在想象不出小金刚会写出什么东西来。

    《总裁爹地:娇妻妈咪带钻跑》?

    《校花的贴身钻石》?

    《史上最强入赘钻石》?

    《钻石兵王在都市》?

    脑补画面太美好, 简直让人不忍直视。

    萧今昂听进去了唐琰的话,忽然觉得写作也是一条不错的路。他眼见夜色沉沉,直接回到了能量球里,准备开始构思自己人生中的第一本大作。

    写什么好呢?就写一颗可爱又帅气的钻石是如何次次都满分完成任务,然后在年度业绩评选中获得“星际优秀员工”的称号,让其余钻石都羡慕死的故事吧。

    萧今昂觉得这个故事特别爽,简直爽死了,完美符合唐琰所说的爽文要求。他埋头写得认真,甚至都忘记了体内提醒他该睡觉的生物钟。

    凌晨的时候,外面忽然响起了淅淅沥沥的雨声。

    今年的夏季格外多雨,先是经历一场不同寻常的闷热窒息,然后毫无预兆落下一场暴雨。这样潮湿且阴雨连绵的天气似乎总是伴随着死亡,哪怕雨水倒灌,都能轻易淹死下水道里的老鼠或者树下筑巢的蚂蚁,就像明昼家楼上那名轻生跳楼的女人一样。

    阴暗糟糕的天气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明昼洗完澡摸索着从浴室出来,依稀还能听见走廊传来一阵杂乱的脚步声,隔着厚厚的防盗门,所有声音都像蒙上了一层薄纱,听不真切。

    据说楼上住着一户人家,患有抑郁症的女主人跳楼自杀了。明昼晚上回来的时候,听见许多人都围在楼下看热闹嚼舌根的声音,但那些与他都没有太大的关系,他只是拄着导盲棍慢慢走进了电梯。

    明昼的头发微湿,发梢尚且滴着水,但他并没有去擦拭,而是像往常一样在书桌边坐下,拿出纸张和盲笔,开始记录着什么。

    这是明昼的一个习惯。他需要做些什么事情来打发漫长黑暗的时间,并证明自己确实在这个世界上活过,而纸笔就是最好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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