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野儿军爸
    蜂窝的。之所以这么多人,一来有锻炼队伍的意思,二来,六人队也只是在梯次接应,真正去腹地找人的,也只有败城、知乐、周嘉和孙治,几个菜鸟为了不能真正深入行动还不开心了一阵子。

    败城在镇上的几个景点装模作样的转了转,吃了顿饭,喝了次茶,回到旅馆后,知乐已经快憋出毛病来了。真正见到败城的那一刹那,他差点儿腿软,直接奔上去一把抱住人就不撒手了。

    在来之前,知乐认为自己“身经百战”,根本不怕什么。事实也是,一直到了勐她龙镇,他都淡定得很,左看右望的,就像一个真正的背包客。只不过,当败城出门,他一个人呆在宾馆时,脑中的思绪就像是脱了缰的野马般狂奔起来。

    如果败城遇上小偷强盗呢?撞上认识他的呢?或者部队中的熟人呢?还有碰上车祸呢?

    这几样都是侦察任务中,除了武装冲突外可能碰上的麻烦场面,败城反复提醒过该怎么解决。可是,败城出去了,知乐就忍不住会把事情往最坏的方向想。他抱着手机,生怕有电话来,浑然忘了时间,差点连装病叫服务员的事都忘了。

    “哥,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

    “我总得装个像个游客吧?”败城对知乐的心理明白得一清二楚,撑着大脑袋把小崽子拍开,道,“看,我给你带了好吃的!”

    知乐吃着东西,一付焉焉的样子。败城看得心软,但这时候,他不能再宠着知乐了,板着脸道:“挂什么脸?这是你耍脾气的时候吗?”

    “不是,小……哥。”知乐匆匆咽下嘴里的饭,道,“我只是担心你。”

    “你担心什么!”败城没好气的道,“这还是在中国境内呢,要是出去了,你还不急疯了?看看你的样子,毛毛燥燥的,一点儿担当也没有!你这样,怎么完成任务?”

    “嗯。”知乐低下头,“我会注意的。”

    败城也不好多说,自个儿上床睡觉了,在烈日下奔波了一整天,他也需要养精蓄锐。知乐吃完了饭,探头探脑的乱看。在旅馆装了一天病,浑身精力无处发泄,他当然难受。以往这时候,找败城“大战三百回合”,无论是床上还是床下的,都是极好的锻炼,但在这地方,他可不敢动这念头。

    “小爹,我出去走走。”

    “别走远。”败城嗯了声,“记得装病。”

    知乐病恹恹的出了旅馆,在街上瞎走。镇子不大,他围着旅馆转了几圈,就把布局和道路都记得一清二楚。正找着有没有超市时,斜地里突然伸出来一只手,他反应也够快,随手一挡,双方打了个照面,都是一愣。

    128、误会

    知乐完全不认识这人,陌生的面孔。他的记忆力很好,见过一面,说上几句的,隔好多年他都还记的。可是眼前这人他敢百分百打包票,绝对没见过。

    陌生人似乎是要拍知乐的肩膀,看清楚之后也是愣在那儿了,一脸奇怪的神情,却还是盯着知乐看个不停。他看了没几秒,知乐就毛了,装出一付害怕的样子道:“你要干嘛?”

    “啊,喔,没事没事。”陌生人迟疑了下,赔出个笔脸,“认错人了。”

    陌生人说话带着浓重的南方口音,知乐从小走南闯北,听过这口音,并非本地人,而是东南沿海一带的。凡是可以出国的口岸,大多天高皇帝远,漏洞不少人员混杂,知红军就爱往这些地方跑,连带着他也见识了不少。

    知乐装出狐疑的表情小跑了几步,躲开那人的视线后,急转入一个巷子撒腿就跑,钻进一家小吃店,透过窗户伸长了脖子一看,陌生人已经不见了。这附近的地形他刚熟悉过,要躲过这次观察,除非是一路小跑,不然的话怎么样他都能看见。

    知乐琢磨了下,越想越不对劲。

    认错人?我根本没有在外面的熟人,认识的人都是部队的。如果是部队的,为什么又什么都不说就走呢?会不会真的是认错人了?把我和谁搞混了?我和谁长得……咦?

    知乐第一反应是去找败城说说,可是,他本来就是来附近溜弯的,觉得没多远就没带手机,这时候回去,陌生人可能就再也找不着了。他想来想去,最终掏出十块钱,拜托小吃店的老板去给宾馆的败城带句话,自个儿往着可能的方向追了过去。

    知乐长了张娃娃脸,虽然晒得黑了点,但二十左右的小伙子,正是在外面乱窜的年龄,晒黑点也正常。他装作和同伴约好却找不到人了,一路打听过去,果然摸着了陌生人的踪迹。一路急追,没多久就在一条繁华的夜市街上看见了那人的身影。

    陌生人急匆匆的低头赶路,似乎全然没注意到周围。知乐几步跑上去,快到时反而放轻了脚步。没想到前面那人停了下,似乎要回头,下一秒,却是拔腿狂奔了起来。

    被看出来了?

    知乐来不及多想,迈开腿追了过去。前面那人的速度居然不逊于他,追了一百多米,人车乱窜,双方的距离丝毫没有缩小。他有些急了,边追边扯开嗓子喊:“抓小偷!”

    夜市上大多是小摊小贩,最恨的就是小偷,防不胜防,有时候一个不注意一晚上就白忙了。知乐这么一喊,立时有不少摊主注意过来,陌生人只顾拼命向前跑,冷不防旁边挥过来一条凳子,正砸在他的胸口。他条件反射用手一挡,却还是唉呀一声,往后一倒,摔地上打滚了。

    知乐赶紧冲过去,一把揪着那人揍了几拳,喊道:“叫你偷我东西!”

    他下手得非常巧妙,尽打在人体脆弱的地方,陌生人来不及说话,只顾得上嗷嗷喊,抱着肚子蜷着,却又立刻被他拖了起来,骂道:“走,跟我去派出所!”

    热情的围观群众给知乐指路,他笑着道过谢后,拉着陌生人走得飞快,不一会儿就离开了热闹的地段。

    陌生人这时候才缓过劲来,刚要挣扎,脖子上却是一紧,原本走在背后的知乐用一只胳膊挟着他的脖子,冷冷的道:“信不信我把你的脖子扭断?”

    那人挣了几下没挣脱,眼中的凶劲少了些,却是露出焦急的神色,嘴上说:“我说你这伢,简直是莫名其妙好哇?我根本没偷你钱!”

    “少罗嗦,跟我走。”

    “你再这样我喊了啊!”

    知乐松开了手,绕过去,乘着陌生人要跑的机会,对着那人的喉咙就一拳。陌生人像是被掐了脖子般咳了几声,恶狠狠的瞪着他,却再也发不出声来了。

    “走!”

    陌生人这才知道碰上麻烦,悻悻的往前走去。路过人多的地方时,几次想要浑水摸鱼逃跑都没能成功。论力量,知乐比他强多了,轻轻松松就能把他的胳膊扭到身后。

    俩人就这么有惊无险的返回宾馆,一进门,除了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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