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要穿过许多许多桥。
余馥第一次游河,只能听着讲解去领会两岸的风光,有一些有趣的解释和传说,她会刻意摇晃江以蒲的手臂,试图让他和自己共鸣,可他的反应总是平平。
去的半程她将精力都放在自己想看到,想听到的事物上,回来的半程,也不知是因为看得倦了,还是提不起劲了,她眼底的烟火慢慢熄灭。
她似乎已经猜到这场“转机”并不如她想象得美好。
船到尽头,江以蒲先一步下船,余馥落后一步。船身还有点不稳,她跟着晃动了一下,随即前方伸来一只手。
余馥心下一喜,搭着江以蒲的手上了岸。脚刚落地,他的手便抽了回去。
在一个广场上,余馥买了只汉堡填肚子,下午两点其实已经饿过头了,再加上没什么胃口,只咬了两口就放下了,旁边有小孩在喂白鸽。
她看了一阵,终于忍不住先打破寂静。
“江以蒲,你不打算接受我的告白,对吗?”
江以蒲的视线垂落在她低下去的头顶上,那里有一处小漩涡,把头发都带到另外一个方向去,看着很温柔,也很神奇。
小的时候他不懂为什么几乎每个人的头顶上都有一个漩涡,而且位置还都不一样,很大程度能影响一个人的发型。女生留了长发还好,男生留短发差别很大,需要精心设计,才能不让漩涡看起来是一个糟糕的存在。
江莯以前很爱香港的男演员,十二三岁就开始留大刘海,剪中分,学年轻时的古天乐,可惜额头的一个漩刚好成为败笔,让他的刘海怎么都凹不了自然的中分,总是打着旋儿像一只狮子狗,于是他被迫换了一个不太喜欢的发型。
后来他明白,其实漩涡和人生的意义一样,所处的位置高低,前后优势,所能兼容的发型种类,就和一个人活着的高低,优势和能够兼容的社会人格一样,他是属于适应性最差的那一类。
他讨厌被迫改发型,在人群里享受低调,不愿意成为公众的焦点,厌恶虚伪的社交关系,可他却偏偏要活成他最讨厌的样子。
在他最讨厌的样子里,遇见一生挚爱。
他不知道这是命运对他的惩罚,还是对他的奖赏?
他只知道,如果他带着残疾的、病态的心去爱她,那么终有一天他将毁灭她。她的爱,她的卑微,她的骄傲,到那时都会成为这场歧途的殉葬品。
江以蒲仰起脸,声音很轻:“余馥,我们分手吧。”
余馥似乎早有所料,低垂的视线里,氤氲在眼眶的湿润在他话音落下的那一刻,忽然“啪嗒”一下凝结成了泪。
她想说什么,想说好多好多话,想挽留,想辩解,甚至想发火,想和以前一样一拳拳地砸他,可此刻涌到心头的悲伤让她一个字也发不出来。
不知过去多久,她嗡嗡地应了声:“好。”
在这一晚,余馥独自一人重游了塞纳河。
在与她擦肩而过的另外一条船上,江以蒲也独自一人“走”过了许多座桥。
他们往返了数次,没有一次遇见对方。
后来余馥想,也许这才是他们的命运吧?
终其一生。
还是路人。
作者有话要说:想了一下,如果大结局就断在这里,你们会不会掐死我?
答案可能是:会。
于是,求生欲强大的作者菌决定……还是再写一章吧,嗷呜~各位小主多多贡献点评论爱意吖!
————
然后,卖萌打滚给基友【云拿月】推一个文,新鲜出炉的《野火》,真的很好看吖!
文案:
冬稚知道,无论陈就伸出多少次援手,都只不过是指缝露出的顺便善意,或许再多一点怜悯同情。
他是属于别人的天之骄子。
陈就掐住她的脖子:“没伺候过爷们?”
“……当然有。”冬稚昂头沁着泪笑,脖颈勒痕再痛,看他发疯也快活,
他恨不能将她锲进墙里:“那就睁大眼看清楚,弄到死,你也给我受好了。”
见过野火,这一路不算黑。
——很辣很野很好看嗷!
51、阿莎露男士...
半个月后,余馥在习盼一天十几通电话的轰炸下,终于订了回国的机票。
巴黎一行的最后,江以蒲独自一人飞回A市,余馥在巴黎辗转多日,最后回到纽约。
安东尼来送她的时候,提起香会当日江以蒲做的测评。
一款诞生于20世纪70年代晚期,芳香馥奇香调达到巅峰期的作品,不管是在调香师还是在评论员眼中,都是当时最美好的芳香物,留存到今日依旧令人心醉——阿莎露男士。
它的广告词是:一款给爱男人的女人的男人香水。
江以蒲在测评里提到,阿莎露亲切,略显粗野,丝毫没有装腔作势。
脱去一层层伪装与掩饰,只留下贴近于灵魂
余馥第一次游河,只能听着讲解去领会两岸的风光,有一些有趣的解释和传说,她会刻意摇晃江以蒲的手臂,试图让他和自己共鸣,可他的反应总是平平。
去的半程她将精力都放在自己想看到,想听到的事物上,回来的半程,也不知是因为看得倦了,还是提不起劲了,她眼底的烟火慢慢熄灭。
她似乎已经猜到这场“转机”并不如她想象得美好。
船到尽头,江以蒲先一步下船,余馥落后一步。船身还有点不稳,她跟着晃动了一下,随即前方伸来一只手。
余馥心下一喜,搭着江以蒲的手上了岸。脚刚落地,他的手便抽了回去。
在一个广场上,余馥买了只汉堡填肚子,下午两点其实已经饿过头了,再加上没什么胃口,只咬了两口就放下了,旁边有小孩在喂白鸽。
她看了一阵,终于忍不住先打破寂静。
“江以蒲,你不打算接受我的告白,对吗?”
江以蒲的视线垂落在她低下去的头顶上,那里有一处小漩涡,把头发都带到另外一个方向去,看着很温柔,也很神奇。
小的时候他不懂为什么几乎每个人的头顶上都有一个漩涡,而且位置还都不一样,很大程度能影响一个人的发型。女生留了长发还好,男生留短发差别很大,需要精心设计,才能不让漩涡看起来是一个糟糕的存在。
江莯以前很爱香港的男演员,十二三岁就开始留大刘海,剪中分,学年轻时的古天乐,可惜额头的一个漩刚好成为败笔,让他的刘海怎么都凹不了自然的中分,总是打着旋儿像一只狮子狗,于是他被迫换了一个不太喜欢的发型。
后来他明白,其实漩涡和人生的意义一样,所处的位置高低,前后优势,所能兼容的发型种类,就和一个人活着的高低,优势和能够兼容的社会人格一样,他是属于适应性最差的那一类。
他讨厌被迫改发型,在人群里享受低调,不愿意成为公众的焦点,厌恶虚伪的社交关系,可他却偏偏要活成他最讨厌的样子。
在他最讨厌的样子里,遇见一生挚爱。
他不知道这是命运对他的惩罚,还是对他的奖赏?
他只知道,如果他带着残疾的、病态的心去爱她,那么终有一天他将毁灭她。她的爱,她的卑微,她的骄傲,到那时都会成为这场歧途的殉葬品。
江以蒲仰起脸,声音很轻:“余馥,我们分手吧。”
余馥似乎早有所料,低垂的视线里,氤氲在眼眶的湿润在他话音落下的那一刻,忽然“啪嗒”一下凝结成了泪。
她想说什么,想说好多好多话,想挽留,想辩解,甚至想发火,想和以前一样一拳拳地砸他,可此刻涌到心头的悲伤让她一个字也发不出来。
不知过去多久,她嗡嗡地应了声:“好。”
在这一晚,余馥独自一人重游了塞纳河。
在与她擦肩而过的另外一条船上,江以蒲也独自一人“走”过了许多座桥。
他们往返了数次,没有一次遇见对方。
后来余馥想,也许这才是他们的命运吧?
终其一生。
还是路人。
作者有话要说:想了一下,如果大结局就断在这里,你们会不会掐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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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稚知道,无论陈就伸出多少次援手,都只不过是指缝露出的顺便善意,或许再多一点怜悯同情。
他是属于别人的天之骄子。
陈就掐住她的脖子:“没伺候过爷们?”
“……当然有。”冬稚昂头沁着泪笑,脖颈勒痕再痛,看他发疯也快活,
他恨不能将她锲进墙里:“那就睁大眼看清楚,弄到死,你也给我受好了。”
见过野火,这一路不算黑。
——很辣很野很好看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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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月后,余馥在习盼一天十几通电话的轰炸下,终于订了回国的机票。
巴黎一行的最后,江以蒲独自一人飞回A市,余馥在巴黎辗转多日,最后回到纽约。
安东尼来送她的时候,提起香会当日江以蒲做的测评。
一款诞生于20世纪70年代晚期,芳香馥奇香调达到巅峰期的作品,不管是在调香师还是在评论员眼中,都是当时最美好的芳香物,留存到今日依旧令人心醉——阿莎露男士。
它的广告词是:一款给爱男人的女人的男人香水。
江以蒲在测评里提到,阿莎露亲切,略显粗野,丝毫没有装腔作势。
脱去一层层伪装与掩饰,只留下贴近于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