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无敌

    马中赤兔,人中吕布。

    并州一战神。

    未来世号称三国第一武将的吕奉先,率百余骑,来到了草原上。

    当然现在,他并不是三国第一武将。

    他只是并州太守丁原帐下一小官。

    他所做的,是保家卫国,将草原上所有胆敢入侵的敌人杀死。

    这就是他的职责。

    而这样的事,他已经做了十几年。

    未来的岁月里,可能继续做下去。

    ……

    草原上的鲜卑骑兵第一时间看到了大汉的骑兵,他们不再试图攻击那辆豪华的符车,而是将进攻方向对向了汉帝国的骑兵。

    马车是跑不掉的。

    他们有着绝对的信心。

    所以,他们决定先将大汉的骑兵吞噬掉。

    百人的骑兵,应该能让他们生出些许兴奋感。

    鲜卑的铁骑,黑压压如潮水般涌去,草原的地面开始震动。

    鲜卑的铁骑开始冲锋。

    “大哥,我们怎么办?”

    符车里的张飞与赵云,早已按捺不住焦躁的心。

    外族入侵,奔驰于大汉的国土上,这对于任何一个汉人来讲,都是极大的耻辱。

    犯我大汉者,虽远必诛。

    这句话,似乎成了一句空话。

    但绝不可以是空话。

    无论是张飞,还是赵云,都想冲杀出去,用敌人的鲜血来维护大汉的威严。

    即便,只有他们二人,也要将这些鲜卑骑兵消灭掉。

    “今日……不行,这是他的舞台。”陆云想了想,摇了摇头,指向吕布。

    若是在往日,他绝对会让张飞与赵云出击,灭了这些不速之客。

    只不过,今日不行。

    今天,他想见一见传说中的吕布。

    张飞与赵云看去,便看到了一个令他们终生难忘的人。

    吕布。

    朝阳之下的草原清旷无比,没有大风,尘土不起。

    吕布骑着一匹马,微眯着眼,淡淡望天。

    对于两百骑鲜卑骑兵,他连正眼也不看一眼。

    似乎这冲锋的鲜卑骑兵,不过是些蝼蚁。

    待到鲜卑骑兵到了百步之内,他方才提起方天画戟,单手指天。

    “战!”

    天地之间,陡然风起云涌。

    恐怖的吼声,划破了天地。

    甚至压过了鲜卑骑兵数百骑的奔腾声。

    一语出,草原静。

    片刻后,他身旁的亲兵忽然怒吼起来。

    跟随着他们战无不胜的将军大吼起来。

    所有的大汉骑兵,在这一刻同时怒吼起来。

    怒吼的声音,化成战意。

    他们的气息,连成了一片。

    然后,陆云,张飞,赵云便看到了一片云。

    一大片黑云。

    黑云压城,城欲摧。

    所有的骑兵,因着吕布的一声吼,成了一个整体。

    他们不再是百,而是一。

    一双筷子轻轻易折断,十双筷子牢牢抱成团。

    百人成一。

    一个没有任何破绽的整体。

    他们的气势,惊天动地。

    强大的威严,甚至能够泯灭人的意志,让人不战而崩溃。

    这样的骑兵大军,无人能挡。

    剑客不能挡,道人不能挡,鲜卑的骑兵更不能挡。

    鲜卑的骑兵还未至,有的已经掉下马去,被他们的同胞踩成了肉泥。

    更多的,乱了步伐,互相踩踏。

    吕布还未动手,鲜卑骑兵已经败了……

    “居然……这么厉害!”

    吕布大军的恐怖,让人畏惧。

    惊了张飞。

    吓了赵云。

    他们从未见过如此强大的军队。

    他们自然没有见过如此强大的军队。

    张飞刚建立一只骑兵。

    赵云刚下山。

    他们都初出茅庐。

    他们都很年轻……

    陆云面色不变,似乎这一切,都在他的意料之内。

    不过,他的眉头也开始皱起,又有几分赞叹。

    愁的是吕布的强大,赞叹的也是吕布的强大。

    三国第一武将,果然名不虚传,让他开了眼界。

    这样的吕布,甚至能够对他造成威胁。

    “没有士兵的将军,都是辣鸡!有了士兵的将军,很厉害。”

    陆云若有所思。

    一代战神,果然不出他的意料。

    百骑相随,便能无敌草原。

    吕奉先加持士卒。

    士卒又加持吕奉先。

    武将与士卒形成一个整体。

    武将便无所畏惧。

    兵锋所指,纵然高人也得退避三舍。

    若是吕奉先率兵十万,气息一体,纵然是剑圣王越,也得退避。

    当然,若是吕奉先没了士卒,剑圣王越可激发生命潜力,瞬杀吕布。

    “没有士兵的将军不是好将军!”

    张飞亦沉思。

    他总算是明白了这句话的道理。

    相比面前这位大汉武将所统率的骑兵,他自己建立的骑兵就如三岁小孩。

    若是相拼,只怕不过几个呼吸,他就大败而归。

    “军队,军队,必须要有军队!”

    张飞已经下定决心,必须好好练兵。

    否则,如何争?

    “这就是大汉的铁骑?”

    赵云的内心受到了极大的触动。

    他满是羡慕。

    他希望未来有一天,自己也可以拥有这样一只军队。

    那时,他将所向披靡。

    长枪所指,无人能敌。

    ……

    鲜卑的骑兵,不战而败。

    但他们还得继续战。

    不战,必然死。

    大汉的铁骑又怎么会允许他们离开。

    只有战,才可能有机会活。

    极度不安的草原战马,在鲜卑骑兵皮鞭的乱抽下,在马刺的痛楚逼迫下,暴发出了血性与悍劲儿,忘记了本能里的畏惧,开始冲锋。

    吕布依旧是不屑一顾。

    他想了想,随意一击挥出。

    一道流光便骤然到了鲜卑骑兵面前。

    一戟,两断。

    鲜卑的骑兵还保持着冲锋的姿势,只是他们的头颅,却与身体分开。

    随即滚落到草原上。

    吕布一击,便有百余鲜卑骑兵灭……

    剩余的骑兵,苟活的骑兵,终于崩溃,开始四散逃走。

    他们已经被吓破了胆。

    他们遇到了并州的大魔王。

    能逃走一个,是一个。

    “杀!”

    吕布又是一声吼。

    既然来了,就不用走了。

    大汉的铁骑,便开始了冲锋。

    令人窒息的冲锋。

    一支支骑兵,举起刀锋,无所畏惧。

    跟随着将军,他们无所畏惧。

    那种感觉,叫做无敌。

    举世无敌。

    一道道烟尘,切开了草原。

    一道道铁流,向着鲜卑的骑兵冲去。

    一时之间,杀声便已震天。

    不到一刻钟,两百鲜卑骑兵全灭。

    这就是并州铁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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