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吧。”他说的很轻松,仿佛十年只是眨眼之间。
“比我待在北京还要久三年,待了这么多年,怎么不考虑留在英国呢?”无尽的夜里,施越的问题越来越多。
一个地方待了再久也会厌倦,程毅回来的原因很简单,厌了英国的工作和生活,也包括女人。
“北京到底是我的地盘,我也算落叶归根。你呢?一个南方姑娘北漂,勇气可嘉啊。”他其实想问得更清楚些,比如,为什么要跟一个男人七年,是为了他留在的北京?
“在南京发展有局限,我学的专业在北京会吃香一点。”她避重就轻,只回答她其中的一个想法。
“哦,这地方住了多久了?”程毅转话题。
“两个多月。”她闷着声音。
程毅动了动唇,舌尖扫过一排牙尖,“是香港回来后搬的?”
施越抬头,望不清程毅,她摸着他的纹身处,感慨,“嗯,回来后先住在酒店的,这房子是我好姐妹给我找的。如果我不住酒店,咱两说不定还真就拜拜了。”
“可你却找上门了。”
施越哼了一声,“是你好吧!大晚上央人换房,真难伺候。”
“那间房我住了好几个月,却被你抢了,你还真是赖上我了。”程毅嗤笑,在她腰间摸了一把。
“讲点道理好不好,我可是付了房钱的!”施越咬他肩头,看他痛的吸气。
他忽然想到那日衣服里的港币和纸条,笑道,“是!施小姐可爱付房钱了,敢情我那日的鸭子费最多值五百是吧?”
施越那日查了房费,港币超了五千一晚,她包里统共就六千元。为了扞卫自己的尊严,她下楼后找了好久的银行才取到了钱。
她躲在被子里咯咯的笑,细软的头发把程毅的胸膛磨得又痒又舒服,“第一次嘛,我又不知道行价,程毅,别老说自己是鸭子了,只有老富婆才喜欢你这类的。”
“欠'操。”
施越有耐心和身心和他消磨,彼此嬉闹时,施越攀在他胸膛里深呼深喘,“程毅,谢谢你陪着我。”
程毅前进的动作顿住,这一刻,他恍惚感受到了身下姑娘的虔诚之心,她似乎将自己所有的美好都交付于程毅,再将千言万语汇成了一句谢谢。
他紧紧搂着她,将颤抖的人抚慰平静。
程毅何德何能,他们不过是,刚刚好遇见了。
作者有话要说: 没有遇见,哪来故事。
☆、.
程毅早晨醒来时,身旁再次没了温度,他朦胧的大脑瞬间清醒了一半,睁开眼,还是一片熟悉的暗色。
身旁还残有她的气味,他轻扯了嘴角,想到昨晚她糯糯的声音。
施越今天醒得很早,昨晚和程毅弄到凌晨才睡的觉,七点一过,她就再也睡不着了,侧过身细细看了看程毅手上的那块疤后,她便悄悄起了床。
他喉咙有点干涩,支起身子坐在床上揉眼睛,冰凉的触感碰到皮肤时,他撤手一望,顿了几秒,忽而笑了。
那枚尾戒,失而复得。
施越起床后在储物筐里翻了好一阵才找到了那枚尾戒,生着寒光,又冰又凉,好像是在抗议施越将它扔进了黑暗的角落。给程毅悄悄戴上时,施越在戒指上亲亲吻了一口,以表她的错意。
程毅戴好表在施越家里转了一圈,不见人影。他第一次留宿这里,去厕所放了水后,在盥洗台上扫了一圈,果然没有新的牙刷。
正想着如何是好时,家里的门响了,随即传来砰的声响。
伴随着熟悉的南方女音,“你起来了吗?”
他慵懒的靠在卫生间的拉门上,没穿西装,半扣着白衬衫朝她微笑点头。
施越下去买了牙刷和毛巾,还有早点。
她放下早点,小跑过来,手里抓着男士洗漱用品,刚开口,就是一阵好闻的草本清香,“下去给你买了牙刷和毛巾,你快点洗吧,我等你一起吃早饭。”
她只穿了一件蓝色家居裙,外面套着薄针织,一张素面的脸白白净净,在清晨里透着粉红。程毅从未被女人这样对待过,他接过牙刷和毛巾时,有意揽过她的脖子,用拇指摩挲,眷念停留。
施越推他进去,催促,“你起来这么晚,还不快点,别磨蹭了!”
程毅刷牙时,特地看了一眼施越用的牙膏,柠檬草本牙膏,水果香味要淡于草本植物气息。洗完脸,程毅用毛巾擦了把,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摸了摸下巴那,长了一点青色胡茬。
也不过两天没刮而已。
施越买了程毅喜欢的早点,大多都是那天程毅带她吃的那些,不过她家楼下的口味大概比不上胡同口的老字号了。
看着这些早点,她不由得想念南京的馄饨和粉丝。
刚拿碗出来摆好,程毅就从身后搂上了她,顺带亲了一口她的脸颊。他下巴颏长了胡茬,施越皮肤细腻,一丁点触感都能发觉,她回头摸摸那一片青色。
“昨晚还没的,怎么一晚就长出来了。”
程毅下巴垫在她肩上,看一桌子早点,突然油生一种家的感觉,久违。
“我命可真好,拐了个贤妻良母。”
“那你可得失望了,我只会买现成的。”施越拉他坐下,已经开始吃了起来。
除了他已故的母亲和奶奶,没有别的女人特地为他准备过早餐,即便是一份外带。
可能也怪不了女人,他从不睡在女人家里。
施越见他胃口不大,也意兴索然,“好像是没你带我去的胡同口那家好吃,以后再也不买了。”
程毅大口吃了几下,打消她的念头,说道,“还凑合,觉得那家好吃,我再带你去。”
“有点远呢。”施越扯着油条。
“住我家就近了。”程毅扭了把她的脸蛋。
餐盘上的油黄澄澄发着光,施越丢进了水池里,没吃完的一些被扔进了垃圾桶。程毅洗了手从沙发上捡了西装套上身,他很少系领带,衬衫也经常开两个扣子,隐约能露出一些白皙的锁骨。
施越洗完了碗,从厨房擦好手出来。秋天的清晨,一束阳光正好从窗帘间射进,施越开了一点间隙通风。
转头时,程毅正穿好皮鞋,在玄关,他朝施越勾勾手指,“过来。”
她觉得自己像只小狗狗,撇着嘴过去,“你喊小狗呢?”
“十一七天假,想不想出去玩,我带你去。”程毅捏着她下巴,看她洒满阳光的脸庞。
施越有些惘然,撅了撅嘴,“我十一要回南京,忘记跟你说了。”
程毅刚有想法,听到这句,只好点点头作罢,“那行,机票定了哪天?”
“三十号晚上七点。”也就是后天。
“我到时候送你。”程毅亲了亲
“比我待在北京还要久三年,待了这么多年,怎么不考虑留在英国呢?”无尽的夜里,施越的问题越来越多。
一个地方待了再久也会厌倦,程毅回来的原因很简单,厌了英国的工作和生活,也包括女人。
“北京到底是我的地盘,我也算落叶归根。你呢?一个南方姑娘北漂,勇气可嘉啊。”他其实想问得更清楚些,比如,为什么要跟一个男人七年,是为了他留在的北京?
“在南京发展有局限,我学的专业在北京会吃香一点。”她避重就轻,只回答她其中的一个想法。
“哦,这地方住了多久了?”程毅转话题。
“两个多月。”她闷着声音。
程毅动了动唇,舌尖扫过一排牙尖,“是香港回来后搬的?”
施越抬头,望不清程毅,她摸着他的纹身处,感慨,“嗯,回来后先住在酒店的,这房子是我好姐妹给我找的。如果我不住酒店,咱两说不定还真就拜拜了。”
“可你却找上门了。”
施越哼了一声,“是你好吧!大晚上央人换房,真难伺候。”
“那间房我住了好几个月,却被你抢了,你还真是赖上我了。”程毅嗤笑,在她腰间摸了一把。
“讲点道理好不好,我可是付了房钱的!”施越咬他肩头,看他痛的吸气。
他忽然想到那日衣服里的港币和纸条,笑道,“是!施小姐可爱付房钱了,敢情我那日的鸭子费最多值五百是吧?”
施越那日查了房费,港币超了五千一晚,她包里统共就六千元。为了扞卫自己的尊严,她下楼后找了好久的银行才取到了钱。
她躲在被子里咯咯的笑,细软的头发把程毅的胸膛磨得又痒又舒服,“第一次嘛,我又不知道行价,程毅,别老说自己是鸭子了,只有老富婆才喜欢你这类的。”
“欠'操。”
施越有耐心和身心和他消磨,彼此嬉闹时,施越攀在他胸膛里深呼深喘,“程毅,谢谢你陪着我。”
程毅前进的动作顿住,这一刻,他恍惚感受到了身下姑娘的虔诚之心,她似乎将自己所有的美好都交付于程毅,再将千言万语汇成了一句谢谢。
他紧紧搂着她,将颤抖的人抚慰平静。
程毅何德何能,他们不过是,刚刚好遇见了。
作者有话要说: 没有遇见,哪来故事。
☆、.
程毅早晨醒来时,身旁再次没了温度,他朦胧的大脑瞬间清醒了一半,睁开眼,还是一片熟悉的暗色。
身旁还残有她的气味,他轻扯了嘴角,想到昨晚她糯糯的声音。
施越今天醒得很早,昨晚和程毅弄到凌晨才睡的觉,七点一过,她就再也睡不着了,侧过身细细看了看程毅手上的那块疤后,她便悄悄起了床。
他喉咙有点干涩,支起身子坐在床上揉眼睛,冰凉的触感碰到皮肤时,他撤手一望,顿了几秒,忽而笑了。
那枚尾戒,失而复得。
施越起床后在储物筐里翻了好一阵才找到了那枚尾戒,生着寒光,又冰又凉,好像是在抗议施越将它扔进了黑暗的角落。给程毅悄悄戴上时,施越在戒指上亲亲吻了一口,以表她的错意。
程毅戴好表在施越家里转了一圈,不见人影。他第一次留宿这里,去厕所放了水后,在盥洗台上扫了一圈,果然没有新的牙刷。
正想着如何是好时,家里的门响了,随即传来砰的声响。
伴随着熟悉的南方女音,“你起来了吗?”
他慵懒的靠在卫生间的拉门上,没穿西装,半扣着白衬衫朝她微笑点头。
施越下去买了牙刷和毛巾,还有早点。
她放下早点,小跑过来,手里抓着男士洗漱用品,刚开口,就是一阵好闻的草本清香,“下去给你买了牙刷和毛巾,你快点洗吧,我等你一起吃早饭。”
她只穿了一件蓝色家居裙,外面套着薄针织,一张素面的脸白白净净,在清晨里透着粉红。程毅从未被女人这样对待过,他接过牙刷和毛巾时,有意揽过她的脖子,用拇指摩挲,眷念停留。
施越推他进去,催促,“你起来这么晚,还不快点,别磨蹭了!”
程毅刷牙时,特地看了一眼施越用的牙膏,柠檬草本牙膏,水果香味要淡于草本植物气息。洗完脸,程毅用毛巾擦了把,他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摸了摸下巴那,长了一点青色胡茬。
也不过两天没刮而已。
施越买了程毅喜欢的早点,大多都是那天程毅带她吃的那些,不过她家楼下的口味大概比不上胡同口的老字号了。
看着这些早点,她不由得想念南京的馄饨和粉丝。
刚拿碗出来摆好,程毅就从身后搂上了她,顺带亲了一口她的脸颊。他下巴颏长了胡茬,施越皮肤细腻,一丁点触感都能发觉,她回头摸摸那一片青色。
“昨晚还没的,怎么一晚就长出来了。”
程毅下巴垫在她肩上,看一桌子早点,突然油生一种家的感觉,久违。
“我命可真好,拐了个贤妻良母。”
“那你可得失望了,我只会买现成的。”施越拉他坐下,已经开始吃了起来。
除了他已故的母亲和奶奶,没有别的女人特地为他准备过早餐,即便是一份外带。
可能也怪不了女人,他从不睡在女人家里。
施越见他胃口不大,也意兴索然,“好像是没你带我去的胡同口那家好吃,以后再也不买了。”
程毅大口吃了几下,打消她的念头,说道,“还凑合,觉得那家好吃,我再带你去。”
“有点远呢。”施越扯着油条。
“住我家就近了。”程毅扭了把她的脸蛋。
餐盘上的油黄澄澄发着光,施越丢进了水池里,没吃完的一些被扔进了垃圾桶。程毅洗了手从沙发上捡了西装套上身,他很少系领带,衬衫也经常开两个扣子,隐约能露出一些白皙的锁骨。
施越洗完了碗,从厨房擦好手出来。秋天的清晨,一束阳光正好从窗帘间射进,施越开了一点间隙通风。
转头时,程毅正穿好皮鞋,在玄关,他朝施越勾勾手指,“过来。”
她觉得自己像只小狗狗,撇着嘴过去,“你喊小狗呢?”
“十一七天假,想不想出去玩,我带你去。”程毅捏着她下巴,看她洒满阳光的脸庞。
施越有些惘然,撅了撅嘴,“我十一要回南京,忘记跟你说了。”
程毅刚有想法,听到这句,只好点点头作罢,“那行,机票定了哪天?”
“三十号晚上七点。”也就是后天。
“我到时候送你。”程毅亲了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