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狙击手轮流中程掩护,其他人则分散在队伍里,陆臻给所有的孩子都分了组,同一个省市相熟的人归在一起,挑身体好的看顾身体弱的,以免掉队。长期的折磨让这些孩子们身体孱弱,行进速度非常慢。
不多时黑子与沈鑫就从后面赶上来,他们是最后一哨,同时负责处理尸体。目前没发现有赌场别的同伙追杀过来,夏明朗对情况的估计没有错,在这块战乱纷迭的土地上,即使是普通山民也懂得明哲保身、欺软怕硬,对身边的生死有近乎坦然的冷漠。
夏明朗向总部通报了具体情况,三十几名少年加上麒麟差不多有50人,米-17都得飞两次,当然那也是不可能的。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派飞机越境,所以最后的方案仍然是:你们想办法自己回来!
飞机在云南境内候着,随时接应。
路其实不难走,但是对于那些身心疲惫的小朋友来说,就太过为难了。两个小时的行军路程,从清晨一直走到下午都没走完,休息的时间越来越长,就这,也还是夏明朗一直用“你们再不快点跑,他们就要追上来了”等等……吓唬着才走到的,都已经精疲力竭了。夏明朗回头看看那些惊恐愁苦的小脸也觉得心疼,更何况,这些孩子已经饿了好些日子吃不饱饭,现在有了吃的,又要走道,一天就吃光了他们所有的口粮。
夏明朗找了个宿营点宣布今天先休息,睡一觉明天再走,小男孩们一个个路出欢欣鼓舞的表情,比较强壮还有体力的那些则帮着战士们开始整理宿营地。帐篷带得不够,只能优先保证最体弱生病的孩子,大部分人只能路天对付一晚上,好在不是雨季。不过也没人抱怨。艰险的境遇让这些原本桀骜的少年们变得乖巧顺服,并且轻易就能满足。
夏明朗靠着一棵柚木思考路线,明天再走个半天就能回到公路上,到时候弄辆车,速度就能大大加快,不过……在这之前,他得先去弄点吃的!
真是麻烦啊!夏明朗唉声叹气的,所以老子不爱做保镖!
夏明朗单敲了陈默,后者正在宿营地周围寻找适合的狙击保护位,夏明朗懒洋洋地说兄弟,断粮了,给弄点荤。陈默说没问题,看到就有。不过,光有荤还不够啊,夏明朗眯起眼睛扫了一圈,冲着陆臻勾勾手,去,把小脸洗洗干净,咱们去弄点吃的。
去哪里弄?陆臻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夏明朗把他脸上那块胶布撕了下来,迎着光瞧了瞧,不错不错,没破相,正好用得着。夏明朗狡猾地眨了眨眼睛说:“往南边去,再走一个小时,有一村子,那村里的姑娘,哗……可热情了!刚好把你卖了换粮吃。”
呃?!!
都说傣女多情,似虎如狼……但,但也不至于要这样吧?
陆臻在被夏明朗一路拽走的同时还运用八成的理性思考了一下卖身的可行性,脑中陡然闪现出大量异族妇女将自己团团围住调戏取乐的情景,顿时浑身上下的汗毛一起乍了起来。此情此景对于一个土匪(夏明朗)来说大约是赏心乐事,可是对于一名纯GAY来说……进而他联想到为什么夏明朗如此关心他脸上的伤情,这完全不是因为关心他陆臻本人,而是,对于他这张脸的价值存在的保护。
证据之一就是:他昨晚上肩膀拉了那么大一口子,夏明朗连一句都没有提过。
“队……队长……”陆臻急了,结结巴巴地说。
“别吵,再走半小时就到了,磨磨蹭蹭的!”
“不是,队长,这事儿你找小花行啊,他长得可比我好看,真的……队长,你那是男人的眼光,你们男人都觉得小花长得腻味了,可你不知道现在就他那样的,在小姑娘堆里可红啦,花样美男呐,真的真的……”陆臻这次是真急了,全然没顾上自己已经语无伦次。
夏明朗停了脚步:“哦?”
陆臻自以为是转机:“真的真的,而且你看他也喜欢姑娘不是!”
“合着你就不喜欢姑娘,是不是?”夏明朗莫名其妙地瞪着他。
陆臻一愣,正色道:“我只喜欢我喜欢的人!”那模样,脖子一梗,就差说老子卖艺不卖身了。
夏明朗噗的一声笑得腰都直不起,满脸戏谑地调戏他:“不想卖身,是吧!”
陆臻梗着脖子。
夏明朗一把揽上去,压着他的脑袋瓜子贴近:“那卖笑行不?”
陆臻冷不防被他压到肩膀的伤口,痛得龇牙咧嘴,惨叫:“笑也不卖!”
其实夏明朗找上陆臻的唯一原因是因为这小子天生了一张好人脸,最适合带出去做买卖,冲谁都是那么一乐,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他们这些人训练久了,枪摸久了,无论乐不乐意身上都会生出一些剽悍锋利的气质来,只有陆臻,自始至终,一双清透的大眼睛温润不改,随时一笑都像春风,干净快乐,让人舒服。
缅北山区小村的土屋里,陆臻手忙脚乱地帮着烧火,心想老子将来再信你一个标点符号,我就跟你姓!他的鼻尖上已经蹭黑了一块,烧烟薰得眼底发红泛出水光的亮泽,很是可怜兮兮的模样。旁边的矮竹桌上,夏明朗正亲亲热热地和一个埋头拌饭的克钦族老阿妈聊着天,同时手指灵巧地用芭蕉叶与草绳把拌好的糯米饭包成一个个三角包。
空气里弥漫着糯米饭的味道,陆臻用力抽了抽鼻子,这让他的狼狈看来有些可爱。夏明朗用眼角瞥到他,挑了挑眉毛,笑道:“来,卖个笑!”
陆臻冲他呲了呲牙,夏明朗与老阿妈一起哈哈大笑。
夏明朗买了一背篓的糯米饭,还有一背篓干粮,最后给老阿妈留下差不多300百块钱人民币让村民自己分。在这个人均月收入不到500人民币的地方已经不算是个小数。
在回去的路上已是黄昏,当金桔色的阳光融化了所有的色彩,任何坚硬的冰冷的犀利的一切都会变得柔美。陆臻跟在夏明朗身后走,眼前的男人背着竹制的大背篓穿行在异国的密林中,姿态悠然。
“你怎么知道这里有个村子?”陆臻问
夏明朗笑了:“你说呢?”
“你以前来过这里。”
“你说呢?”
“你还去过哪里?”
夏明朗忽然转身,笑嘻嘻地看着他:“想知道?”夕阳下,幽深的双目中跳跃着瑰丽的火光,像所罗门宝藏的大门,危险而诱人。
陆臻重重地点头。
夏明朗用随手砍的登山棒在地上划拉:“从这里,从密支那到萨地亚,我在这里呆过半年,每一条公路,每一条山路。”
“为什么?”
“为什么……陆臻,除了人员与装备,决定一场战争胜负的关键是什么?”
“路线与补给。”
夏明朗很欣慰地笑了:“所以为什么?我不会是第一
不多时黑子与沈鑫就从后面赶上来,他们是最后一哨,同时负责处理尸体。目前没发现有赌场别的同伙追杀过来,夏明朗对情况的估计没有错,在这块战乱纷迭的土地上,即使是普通山民也懂得明哲保身、欺软怕硬,对身边的生死有近乎坦然的冷漠。
夏明朗向总部通报了具体情况,三十几名少年加上麒麟差不多有50人,米-17都得飞两次,当然那也是不可能的。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派飞机越境,所以最后的方案仍然是:你们想办法自己回来!
飞机在云南境内候着,随时接应。
路其实不难走,但是对于那些身心疲惫的小朋友来说,就太过为难了。两个小时的行军路程,从清晨一直走到下午都没走完,休息的时间越来越长,就这,也还是夏明朗一直用“你们再不快点跑,他们就要追上来了”等等……吓唬着才走到的,都已经精疲力竭了。夏明朗回头看看那些惊恐愁苦的小脸也觉得心疼,更何况,这些孩子已经饿了好些日子吃不饱饭,现在有了吃的,又要走道,一天就吃光了他们所有的口粮。
夏明朗找了个宿营点宣布今天先休息,睡一觉明天再走,小男孩们一个个路出欢欣鼓舞的表情,比较强壮还有体力的那些则帮着战士们开始整理宿营地。帐篷带得不够,只能优先保证最体弱生病的孩子,大部分人只能路天对付一晚上,好在不是雨季。不过也没人抱怨。艰险的境遇让这些原本桀骜的少年们变得乖巧顺服,并且轻易就能满足。
夏明朗靠着一棵柚木思考路线,明天再走个半天就能回到公路上,到时候弄辆车,速度就能大大加快,不过……在这之前,他得先去弄点吃的!
真是麻烦啊!夏明朗唉声叹气的,所以老子不爱做保镖!
夏明朗单敲了陈默,后者正在宿营地周围寻找适合的狙击保护位,夏明朗懒洋洋地说兄弟,断粮了,给弄点荤。陈默说没问题,看到就有。不过,光有荤还不够啊,夏明朗眯起眼睛扫了一圈,冲着陆臻勾勾手,去,把小脸洗洗干净,咱们去弄点吃的。
去哪里弄?陆臻惊讶地瞪大了眼睛。
夏明朗把他脸上那块胶布撕了下来,迎着光瞧了瞧,不错不错,没破相,正好用得着。夏明朗狡猾地眨了眨眼睛说:“往南边去,再走一个小时,有一村子,那村里的姑娘,哗……可热情了!刚好把你卖了换粮吃。”
呃?!!
都说傣女多情,似虎如狼……但,但也不至于要这样吧?
陆臻在被夏明朗一路拽走的同时还运用八成的理性思考了一下卖身的可行性,脑中陡然闪现出大量异族妇女将自己团团围住调戏取乐的情景,顿时浑身上下的汗毛一起乍了起来。此情此景对于一个土匪(夏明朗)来说大约是赏心乐事,可是对于一名纯GAY来说……进而他联想到为什么夏明朗如此关心他脸上的伤情,这完全不是因为关心他陆臻本人,而是,对于他这张脸的价值存在的保护。
证据之一就是:他昨晚上肩膀拉了那么大一口子,夏明朗连一句都没有提过。
“队……队长……”陆臻急了,结结巴巴地说。
“别吵,再走半小时就到了,磨磨蹭蹭的!”
“不是,队长,这事儿你找小花行啊,他长得可比我好看,真的……队长,你那是男人的眼光,你们男人都觉得小花长得腻味了,可你不知道现在就他那样的,在小姑娘堆里可红啦,花样美男呐,真的真的……”陆臻这次是真急了,全然没顾上自己已经语无伦次。
夏明朗停了脚步:“哦?”
陆臻自以为是转机:“真的真的,而且你看他也喜欢姑娘不是!”
“合着你就不喜欢姑娘,是不是?”夏明朗莫名其妙地瞪着他。
陆臻一愣,正色道:“我只喜欢我喜欢的人!”那模样,脖子一梗,就差说老子卖艺不卖身了。
夏明朗噗的一声笑得腰都直不起,满脸戏谑地调戏他:“不想卖身,是吧!”
陆臻梗着脖子。
夏明朗一把揽上去,压着他的脑袋瓜子贴近:“那卖笑行不?”
陆臻冷不防被他压到肩膀的伤口,痛得龇牙咧嘴,惨叫:“笑也不卖!”
其实夏明朗找上陆臻的唯一原因是因为这小子天生了一张好人脸,最适合带出去做买卖,冲谁都是那么一乐,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他们这些人训练久了,枪摸久了,无论乐不乐意身上都会生出一些剽悍锋利的气质来,只有陆臻,自始至终,一双清透的大眼睛温润不改,随时一笑都像春风,干净快乐,让人舒服。
缅北山区小村的土屋里,陆臻手忙脚乱地帮着烧火,心想老子将来再信你一个标点符号,我就跟你姓!他的鼻尖上已经蹭黑了一块,烧烟薰得眼底发红泛出水光的亮泽,很是可怜兮兮的模样。旁边的矮竹桌上,夏明朗正亲亲热热地和一个埋头拌饭的克钦族老阿妈聊着天,同时手指灵巧地用芭蕉叶与草绳把拌好的糯米饭包成一个个三角包。
空气里弥漫着糯米饭的味道,陆臻用力抽了抽鼻子,这让他的狼狈看来有些可爱。夏明朗用眼角瞥到他,挑了挑眉毛,笑道:“来,卖个笑!”
陆臻冲他呲了呲牙,夏明朗与老阿妈一起哈哈大笑。
夏明朗买了一背篓的糯米饭,还有一背篓干粮,最后给老阿妈留下差不多300百块钱人民币让村民自己分。在这个人均月收入不到500人民币的地方已经不算是个小数。
在回去的路上已是黄昏,当金桔色的阳光融化了所有的色彩,任何坚硬的冰冷的犀利的一切都会变得柔美。陆臻跟在夏明朗身后走,眼前的男人背着竹制的大背篓穿行在异国的密林中,姿态悠然。
“你怎么知道这里有个村子?”陆臻问
夏明朗笑了:“你说呢?”
“你以前来过这里。”
“你说呢?”
“你还去过哪里?”
夏明朗忽然转身,笑嘻嘻地看着他:“想知道?”夕阳下,幽深的双目中跳跃着瑰丽的火光,像所罗门宝藏的大门,危险而诱人。
陆臻重重地点头。
夏明朗用随手砍的登山棒在地上划拉:“从这里,从密支那到萨地亚,我在这里呆过半年,每一条公路,每一条山路。”
“为什么?”
“为什么……陆臻,除了人员与装备,决定一场战争胜负的关键是什么?”
“路线与补给。”
夏明朗很欣慰地笑了:“所以为什么?我不会是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