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趁火打劫,态度十分诚恳地道歉:“不好意思,失手了。”
陆臻摆摆手,写下:没事,是我学艺不精,多谢大人给小生留了条命,小生已感激不尽。
夏明朗看他前半段还写得挺情真意切,后半段又开始犯贫,实在有点哭笑不得。
陆臻最近这段日子忙得有点过,而这药水里有止痛剂的成份,多多少少总有点催眠的作用,再加上一张嘴出不了声,闷了一阵,实在有点犯困。考虑到自己的伤员身份,便老实不客气地冲夏明朗笑一下,合上眼睛理直气壮地睡了过去。
夏明朗要看着输液瓶,实在百无聊赖只能去偷渡了一包烟进来,坐到窗边把窗子半开着,凑到外面抽。
最近夏明朗总是很忙碌,无论精神与肉体,都忙忙碌碌一刻不得闲,他不敢让自己闲下去,也不想让自己空下来。现在,忽然间凭空多了整个下午的时光要看着窗外的青天白云而过,简直有点不知所措。他本想:是不是可以研究一下,下阶段的训练计划?可是只想了个开头,又走神了。
陆臻就跟他隔了一张床躺着,睡得很安静。以一个特种兵的身形而论,他有点过分瘦削,好在修长挺拔,肋骨硬朗,整个人像一杆笔直的枪。
夏明朗觉得自己的手臂有点痒,很轻微的感觉,却挥之不去。
绵延开记忆的河,他回溯源头。
最初的时候,有多久了?
当时陆臻一口咬下去,他只觉一个湿硬的东西滑了一下,一种温软的触觉便落到皮肤上,那只是一瞬间的触感,当时不觉得,淡淡地过去就算了。但是那种感觉留下了,温温软软的,神经末梢酥麻麻的感觉。现在回忆起来,却有如重击,像是心脏在搏起的最高点被人一拳打下去。
再后来,就是那些惊飞的蝶,很美,很动人,如今一只只都在自己的心头扑动,夜深人静之时,难耐的心悸。
最后的最后是那个夜晚,当他翻身而起时,原本相贴合的皮肤有一种撕裂的痛感,火辣辣的,像是每一个毛孔都在渴望着什么,于是心中一角在瞬间崩塌,他忽然明白问题究竟出在了哪里。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夏明朗都是一个非常强悍的人,不过再强悍的人也会有不可接受的事,比如说在某个月光明丽的夜晚,忽然发现自己对年轻战友的身体,产生渴望!那是一种可怕的求索,想要拥抱厮磨,摄取他的呼吸和生命,又因其不可得,而更显强烈。夏明朗看着自己的手指,好像血液会从皮肤里渗出来,带着欲-望和渴念,滴落到陆臻的皮肤上。
十年,恐惧这个词可能已经有十年没在夏明朗脑海里出现过,但是这一刻,他觉得很可怕。他在想,要是让陆臻发现了自己这龌龊念头,不知他会有什么反应,会不会直接呼叫空中支持,手动引导,用一枚导弹灰飞烟灭了自己?
这是个很好玩的笑话,但是一点也不好笑。
这些年来,夏明朗在各方面都久经考验,唯一有一块薄弱地带,那就是感情。
他高中毕业就进了军营,当兵、留队、转士官、考军校、提干、进麒麟……在一个纯粹男性的环境里长大,从一个锐利张扬的少年,蜕变为此刻成熟而犀利的中队长,这一路走来风雨兼程,错过很多风景很多情趣。
也不是没人为他惋惜,但他真的不在乎,那些娇滴滴柔软的生物是他生命中缺失的一部分。他能够获得青睐,那对于他来说不难,这个笑起来坏坏的全身上下都闪着傲人光芒的家伙从来都是女孩子目光的焦点,可他却永远留不住她们,那些柔软的美丽的女孩子到最后总是黯淡地离开他,而他不知所措。
从少年到青年到成年,他渐渐放弃了对她们的好奇向往与欲-望,毕竟那个时候他有更好奇更向往更渴望的事情可做。
夏明朗抽着烟,烟头伸在窗外,看着青烟一缕一缕袅然升上去,却忽地笑了,颇为自嘲的笑容:自己最近还真是疯得利害。
居然会想结婚?
不过也是顺理成章的念头啊,找一个女孩子,如果能喜欢,结婚生子,也是人生必不可少的成分,所有的问题也随之烟消云散了。
但问题是,怎么如今看来女人就像是另一个星球的生物。那些女孩子一个比一个娇滴滴,她们穿着漂亮而又外星的衣服,说着夏明朗完全不想去搭理的外星话题,然后抛过来的鄙视目光令夏明朗觉得:他妈的,老子活了快三十年,原来就是一白痴,还是纯血的。
可是隐隐地,夏明朗也意识到了,他在犯错,他想要的结果绝不是用这样的行为就能达到的。
女人当然不可怕,温柔也不是猛兽,他夏明朗更不是白痴,当年也曾风云过,全伊宁城没有他泡不到的妞。他知道问题全在自己身上,他心不在此,看着眼前的人完全提不起兴致。他好像在等待一见钟情直入内心的感动,或者是让这些出身优越、年貌芳华的女孩子看着他淡漠的神气就爱上他,主动向他献殷勤。不,仅仅如此还是不够,他不自觉地在把每个人都拿来与陆臻相比较,甚至腰不够细,腿不够长,肌肉不够精实……这些都成了缺点。
夏明朗想起了陆臻当年那个关于吃鸡的比喻,他指责自己为了证明徐知着爱吃鸡就非得逼着他连皮带血地啃,忽然觉得此刻他就像一个笑话,把一只血淋淋拖毛带血的鸡连皮带骨地在啃,连连反胃的同时还试图以此证明他是真的真的很爱吃。
自欺欺人吗?
这是个问题,绝对是个问题!
夏明朗看着一瓶药液流完,按铃叫来护士,陆臻在睡梦中被人弄醒,路出温和的笑意,把小女生搞得满面飞霞。
陆臻是一个很难得的人,非常难得。
这种难得不在于他的学识,能力,才华还有智商,而在于他的平和,他有一种似乎是与生俱来的不卑不亢不谦不傲的平和心态。最初夏明朗发现他这一特质的时候几乎是惊讶的。
一个人的优点总是与缺点并存,平和稳定可靠的人,通常不会太聪明锐利,比如说郑楷;而一个目光敏锐思路自我的人,一般都很难平和,比如徐知着或者他自己。他们总爱相信自己,坚持自己,证明自己,不到穷途末路绝不肯承认自己的失败与别人的成功。
正所谓恃才傲物,心高气傲,手上有本钱,有谁愿意不用?
而且陆臻的平和不是茫然无知的混沌。有些人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强大,所以他甘于平淡,但陆臻一向明白自己的优势在哪里,明白自己的才能与地位,可是该争的争该放的放,他目光敏锐却从不偏执。好像在他的心里有一方明镜台,在那上面,纤尘不染。就如他自己说的,开放的人生态度。
最初夏明朗惊讶于陆臻堂堂少校却能与所有
陆臻摆摆手,写下:没事,是我学艺不精,多谢大人给小生留了条命,小生已感激不尽。
夏明朗看他前半段还写得挺情真意切,后半段又开始犯贫,实在有点哭笑不得。
陆臻最近这段日子忙得有点过,而这药水里有止痛剂的成份,多多少少总有点催眠的作用,再加上一张嘴出不了声,闷了一阵,实在有点犯困。考虑到自己的伤员身份,便老实不客气地冲夏明朗笑一下,合上眼睛理直气壮地睡了过去。
夏明朗要看着输液瓶,实在百无聊赖只能去偷渡了一包烟进来,坐到窗边把窗子半开着,凑到外面抽。
最近夏明朗总是很忙碌,无论精神与肉体,都忙忙碌碌一刻不得闲,他不敢让自己闲下去,也不想让自己空下来。现在,忽然间凭空多了整个下午的时光要看着窗外的青天白云而过,简直有点不知所措。他本想:是不是可以研究一下,下阶段的训练计划?可是只想了个开头,又走神了。
陆臻就跟他隔了一张床躺着,睡得很安静。以一个特种兵的身形而论,他有点过分瘦削,好在修长挺拔,肋骨硬朗,整个人像一杆笔直的枪。
夏明朗觉得自己的手臂有点痒,很轻微的感觉,却挥之不去。
绵延开记忆的河,他回溯源头。
最初的时候,有多久了?
当时陆臻一口咬下去,他只觉一个湿硬的东西滑了一下,一种温软的触觉便落到皮肤上,那只是一瞬间的触感,当时不觉得,淡淡地过去就算了。但是那种感觉留下了,温温软软的,神经末梢酥麻麻的感觉。现在回忆起来,却有如重击,像是心脏在搏起的最高点被人一拳打下去。
再后来,就是那些惊飞的蝶,很美,很动人,如今一只只都在自己的心头扑动,夜深人静之时,难耐的心悸。
最后的最后是那个夜晚,当他翻身而起时,原本相贴合的皮肤有一种撕裂的痛感,火辣辣的,像是每一个毛孔都在渴望着什么,于是心中一角在瞬间崩塌,他忽然明白问题究竟出在了哪里。
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夏明朗都是一个非常强悍的人,不过再强悍的人也会有不可接受的事,比如说在某个月光明丽的夜晚,忽然发现自己对年轻战友的身体,产生渴望!那是一种可怕的求索,想要拥抱厮磨,摄取他的呼吸和生命,又因其不可得,而更显强烈。夏明朗看着自己的手指,好像血液会从皮肤里渗出来,带着欲-望和渴念,滴落到陆臻的皮肤上。
十年,恐惧这个词可能已经有十年没在夏明朗脑海里出现过,但是这一刻,他觉得很可怕。他在想,要是让陆臻发现了自己这龌龊念头,不知他会有什么反应,会不会直接呼叫空中支持,手动引导,用一枚导弹灰飞烟灭了自己?
这是个很好玩的笑话,但是一点也不好笑。
这些年来,夏明朗在各方面都久经考验,唯一有一块薄弱地带,那就是感情。
他高中毕业就进了军营,当兵、留队、转士官、考军校、提干、进麒麟……在一个纯粹男性的环境里长大,从一个锐利张扬的少年,蜕变为此刻成熟而犀利的中队长,这一路走来风雨兼程,错过很多风景很多情趣。
也不是没人为他惋惜,但他真的不在乎,那些娇滴滴柔软的生物是他生命中缺失的一部分。他能够获得青睐,那对于他来说不难,这个笑起来坏坏的全身上下都闪着傲人光芒的家伙从来都是女孩子目光的焦点,可他却永远留不住她们,那些柔软的美丽的女孩子到最后总是黯淡地离开他,而他不知所措。
从少年到青年到成年,他渐渐放弃了对她们的好奇向往与欲-望,毕竟那个时候他有更好奇更向往更渴望的事情可做。
夏明朗抽着烟,烟头伸在窗外,看着青烟一缕一缕袅然升上去,却忽地笑了,颇为自嘲的笑容:自己最近还真是疯得利害。
居然会想结婚?
不过也是顺理成章的念头啊,找一个女孩子,如果能喜欢,结婚生子,也是人生必不可少的成分,所有的问题也随之烟消云散了。
但问题是,怎么如今看来女人就像是另一个星球的生物。那些女孩子一个比一个娇滴滴,她们穿着漂亮而又外星的衣服,说着夏明朗完全不想去搭理的外星话题,然后抛过来的鄙视目光令夏明朗觉得:他妈的,老子活了快三十年,原来就是一白痴,还是纯血的。
可是隐隐地,夏明朗也意识到了,他在犯错,他想要的结果绝不是用这样的行为就能达到的。
女人当然不可怕,温柔也不是猛兽,他夏明朗更不是白痴,当年也曾风云过,全伊宁城没有他泡不到的妞。他知道问题全在自己身上,他心不在此,看着眼前的人完全提不起兴致。他好像在等待一见钟情直入内心的感动,或者是让这些出身优越、年貌芳华的女孩子看着他淡漠的神气就爱上他,主动向他献殷勤。不,仅仅如此还是不够,他不自觉地在把每个人都拿来与陆臻相比较,甚至腰不够细,腿不够长,肌肉不够精实……这些都成了缺点。
夏明朗想起了陆臻当年那个关于吃鸡的比喻,他指责自己为了证明徐知着爱吃鸡就非得逼着他连皮带血地啃,忽然觉得此刻他就像一个笑话,把一只血淋淋拖毛带血的鸡连皮带骨地在啃,连连反胃的同时还试图以此证明他是真的真的很爱吃。
自欺欺人吗?
这是个问题,绝对是个问题!
夏明朗看着一瓶药液流完,按铃叫来护士,陆臻在睡梦中被人弄醒,路出温和的笑意,把小女生搞得满面飞霞。
陆臻是一个很难得的人,非常难得。
这种难得不在于他的学识,能力,才华还有智商,而在于他的平和,他有一种似乎是与生俱来的不卑不亢不谦不傲的平和心态。最初夏明朗发现他这一特质的时候几乎是惊讶的。
一个人的优点总是与缺点并存,平和稳定可靠的人,通常不会太聪明锐利,比如说郑楷;而一个目光敏锐思路自我的人,一般都很难平和,比如徐知着或者他自己。他们总爱相信自己,坚持自己,证明自己,不到穷途末路绝不肯承认自己的失败与别人的成功。
正所谓恃才傲物,心高气傲,手上有本钱,有谁愿意不用?
而且陆臻的平和不是茫然无知的混沌。有些人从来都不知道自己有多强大,所以他甘于平淡,但陆臻一向明白自己的优势在哪里,明白自己的才能与地位,可是该争的争该放的放,他目光敏锐却从不偏执。好像在他的心里有一方明镜台,在那上面,纤尘不染。就如他自己说的,开放的人生态度。
最初夏明朗惊讶于陆臻堂堂少校却能与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