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久未归去的住所晃悠而去,准备给这小子一个惊喜。
到地方的时候,林烈二人发现惊喜还没送出去,自己先收到了一份更壮观的“惊喜”──肖明月租的小楼上用触目惊心的红油漆写著一个大大的“拆”字,小楼孤零零地站在几辆正在运作的推土机和四周被推倒的废墟之间,有些摇摇欲坠,似乎下一个就要轮到他了。附近一块大牌子上写著“地铁建设工地,闲人免入”。
“卧槽……”林烈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和程笑笑一起发出这样异口同声的感慨了。
“你说明月知道自己家快被拆了麽?”程笑笑看见推土机把旁边一栋楼的柱子直接放倒,二层楼轰然倒塌,露出一块块扭曲的钢筋黏连著一些水泥土块,目瞪口呆地说。
她旁边的林烈维持著一个含著鸡蛋的口型,机械地摇了摇头道:“他已经加班十多天没回家了,应该对这个还一无所知吧……”
“也是,”程笑笑对著新的废墟说:“要不然还不得飞一样跑回来搬家啊?他那些宝贝书……”
“你说,我们要不要躺在他家门口抵挡一下推土机啊?”林烈问。
“如果明月知道我们在这里却没有保护好他的那堆书……”程笑笑打了个冷战,肖明月平日里看上去弱气的样子,一旦触发了某些特殊条件,是会变身恶魔,让程笑笑都觉得害怕的,这些条件里最首要的一条就是──他的书。
“你说我们现在走了当做没看到还来得及吗?”林烈问。
“你这个人怎麽可以这麽对待朋友,什麽叫做当做没看到?”程笑笑机械地转身迈步:“我本来就什麽都没看到,我只是出来打酱油的,好巧你也在啊,哈哈,哈。”
“程笑笑!”林烈大喊一声。
“我今天穿著新裙子呢,我不要躺在推土机前面啊,你以为地球还有五分锺就要毁灭了吗?”程笑笑哭丧个脸。
“我只是想说,我没带手机,你是不是应该立刻打个电话给小月月汇报一下情况啊?”林烈扶额道:“另外你真的看太多遍了。”
第37章 早饭h
肖明月心急火燎地赶赴施工现场时,林烈已经和开推土机的师傅打听好了来龙去脉,大约是房东把肖明月给坑了,明知道自己的房子要被拆,还心安理得地收著房租。
但当肖明月打房东电话准备去质问一番的时候,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出现了。
一段时间以後,林烈觉得如果不出所料,这个家夥大概就是命中注定把肖明月从爱情绝缘体的苦海中打捞出来,并且得纠缠一辈子的那货没跑了。当然这是後话。
总之这位身高体型都如同职业篮球运动员的阳光大男孩,就好比那新时代的活雷锋,受肖明月房东(一个丢失了他联系方式的又出国旅游的老太太)的委托,已经在这建筑工地上帮肖明月守了一个多星期房子了。
在肖明月在公司加班的时间里,这位名叫阳洋的好同志不但帮他收拾打包好了家当,并且找来了搬家公司,更把没有地方去的肖明月安置在了自己家里,好吃好喝地当成收留的小动物一般豢养起来──实际上应该是当成老爷一般供养起来。
肖明月的生日,也就在这一系列措手不及的状况和搬家中渡过,并且最终在阳洋这个毫无资本家气质的资本家豪宅中,完成了最後吃月饼、生日蛋糕和拼酒的过程,甚至第一次见面的新房东还很居家地煮了一锅长寿面招待这三个“不速之客”,四个人喝得烂醉,明明才见一面,感觉就像是相识多年一样。
顺带一提,阳洋一个人住在一间大超市楼上,占地面积整整两层,几乎和超市一样大,而楼下的这间“阳光超市”就是阳家一群老一辈的甩手掌柜扔给阳洋的私人产业,想吃什麽下楼随便拿,简直就是程笑笑和林烈童年时代梦中的生活。
第二天上午,林烈和程笑笑从客厅的地板上抱著酒瓶醒过来的时候,肖明月和阳洋都不见了。桌子上摆著早点,阳洋给他们留了张字条,说是肖明月回之前的楼房,可能是有东西丢了,他跟著去找,让他们起床之後自便。
林烈隐约记得清晨时自己被肖明月踩了一脚,似乎是说掉了手机要回去找,不过那地方估计都夷为平地了,大概找起来难度很大。
程笑笑就著昨天剩的一块生日蛋糕,一边喝稀饭一边对著一团奶油感慨:“这麽早起来还记得给我们弄早饭,我怎麽就碰不到这样的好男人呢?怎麽好男人都被另一帮好男人收了呢?小林子也有人送早饭,明月也有人做早饭,而我,只能蹭你们的早饭……这太让人揪心了……”
“糟了……”林烈一拍脑门,从沙发上跳起来。
“一惊一乍吓死老娘呢!没看见我在这里伤感吗?注意下气氛。”程笑笑没好气道。
“你不说我还忘了,昨晚没回家,今天早上那送早饭的小哥估计也上我家去了。”林烈上下左右摸手机,才想起来手机昨天就关机放家里了。
“神啊,你杀了我算了……太让人揪心了……”程笑笑哀嚎一声,喝光了一碗稀饭。
林烈别了程笑笑,就从阳洋家离开往自己家走。他本人是个不太喜欢给不相干的人添麻烦的人,打定主意如果到家那四川小哥还没走,就要个电话,让他以後不用老白跑一趟。
刚进小区,就看见两个大清早带著墨镜穿著黑西装的男人站在路边守著一辆黑色轿车,一个高大的身影斜靠在车门上,嘴上叼著一根香烟,烟灰都燃了半指长。
“回来了?”林烈慢慢踱著步子晃悠到了那人面前。
“恩。”秦明抬头看了眼,把剩下的半截烟扔在地上踩灭了。有时候,秦明会觉得和林烈相处时常恍惚,比如一段时日不见,再见面时气氛却也像昨天才见过一般,再比如林烈每次和他说“回来了”的时候,自己就像置身於戒不掉的温暖毒液中一般,突然不记得自己为何而来,只记得要来。
林烈对他笑了笑,道:“回家里坐。”
这是秦明第一次到林烈家,林烈也从未告诉他自己住在哪里。这次外地谈生意回来路上就有人向他汇报了最近A市上层的各种消息,听完就开始给林烈去电话,不料那边已经关机。直至今天早上仍然联系不上,干脆让人查了地址,驱车来找,未果。在楼下等到现在。
实际上,联系不上林烈的情况,很是少见,平时林烈的电话总是二十四小时开机,即便接不通,也是在某个床伴那儿玩得正欢,稍後便会回复过来。即便
到地方的时候,林烈二人发现惊喜还没送出去,自己先收到了一份更壮观的“惊喜”──肖明月租的小楼上用触目惊心的红油漆写著一个大大的“拆”字,小楼孤零零地站在几辆正在运作的推土机和四周被推倒的废墟之间,有些摇摇欲坠,似乎下一个就要轮到他了。附近一块大牌子上写著“地铁建设工地,闲人免入”。
“卧槽……”林烈已经记不清这是第几次和程笑笑一起发出这样异口同声的感慨了。
“你说明月知道自己家快被拆了麽?”程笑笑看见推土机把旁边一栋楼的柱子直接放倒,二层楼轰然倒塌,露出一块块扭曲的钢筋黏连著一些水泥土块,目瞪口呆地说。
她旁边的林烈维持著一个含著鸡蛋的口型,机械地摇了摇头道:“他已经加班十多天没回家了,应该对这个还一无所知吧……”
“也是,”程笑笑对著新的废墟说:“要不然还不得飞一样跑回来搬家啊?他那些宝贝书……”
“你说,我们要不要躺在他家门口抵挡一下推土机啊?”林烈问。
“如果明月知道我们在这里却没有保护好他的那堆书……”程笑笑打了个冷战,肖明月平日里看上去弱气的样子,一旦触发了某些特殊条件,是会变身恶魔,让程笑笑都觉得害怕的,这些条件里最首要的一条就是──他的书。
“你说我们现在走了当做没看到还来得及吗?”林烈问。
“你这个人怎麽可以这麽对待朋友,什麽叫做当做没看到?”程笑笑机械地转身迈步:“我本来就什麽都没看到,我只是出来打酱油的,好巧你也在啊,哈哈,哈。”
“程笑笑!”林烈大喊一声。
“我今天穿著新裙子呢,我不要躺在推土机前面啊,你以为地球还有五分锺就要毁灭了吗?”程笑笑哭丧个脸。
“我只是想说,我没带手机,你是不是应该立刻打个电话给小月月汇报一下情况啊?”林烈扶额道:“另外你真的看太多遍了。”
第37章 早饭h
肖明月心急火燎地赶赴施工现场时,林烈已经和开推土机的师傅打听好了来龙去脉,大约是房东把肖明月给坑了,明知道自己的房子要被拆,还心安理得地收著房租。
但当肖明月打房东电话准备去质问一番的时候,一个意想不到的人出现了。
一段时间以後,林烈觉得如果不出所料,这个家夥大概就是命中注定把肖明月从爱情绝缘体的苦海中打捞出来,并且得纠缠一辈子的那货没跑了。当然这是後话。
总之这位身高体型都如同职业篮球运动员的阳光大男孩,就好比那新时代的活雷锋,受肖明月房东(一个丢失了他联系方式的又出国旅游的老太太)的委托,已经在这建筑工地上帮肖明月守了一个多星期房子了。
在肖明月在公司加班的时间里,这位名叫阳洋的好同志不但帮他收拾打包好了家当,并且找来了搬家公司,更把没有地方去的肖明月安置在了自己家里,好吃好喝地当成收留的小动物一般豢养起来──实际上应该是当成老爷一般供养起来。
肖明月的生日,也就在这一系列措手不及的状况和搬家中渡过,并且最终在阳洋这个毫无资本家气质的资本家豪宅中,完成了最後吃月饼、生日蛋糕和拼酒的过程,甚至第一次见面的新房东还很居家地煮了一锅长寿面招待这三个“不速之客”,四个人喝得烂醉,明明才见一面,感觉就像是相识多年一样。
顺带一提,阳洋一个人住在一间大超市楼上,占地面积整整两层,几乎和超市一样大,而楼下的这间“阳光超市”就是阳家一群老一辈的甩手掌柜扔给阳洋的私人产业,想吃什麽下楼随便拿,简直就是程笑笑和林烈童年时代梦中的生活。
第二天上午,林烈和程笑笑从客厅的地板上抱著酒瓶醒过来的时候,肖明月和阳洋都不见了。桌子上摆著早点,阳洋给他们留了张字条,说是肖明月回之前的楼房,可能是有东西丢了,他跟著去找,让他们起床之後自便。
林烈隐约记得清晨时自己被肖明月踩了一脚,似乎是说掉了手机要回去找,不过那地方估计都夷为平地了,大概找起来难度很大。
程笑笑就著昨天剩的一块生日蛋糕,一边喝稀饭一边对著一团奶油感慨:“这麽早起来还记得给我们弄早饭,我怎麽就碰不到这样的好男人呢?怎麽好男人都被另一帮好男人收了呢?小林子也有人送早饭,明月也有人做早饭,而我,只能蹭你们的早饭……这太让人揪心了……”
“糟了……”林烈一拍脑门,从沙发上跳起来。
“一惊一乍吓死老娘呢!没看见我在这里伤感吗?注意下气氛。”程笑笑没好气道。
“你不说我还忘了,昨晚没回家,今天早上那送早饭的小哥估计也上我家去了。”林烈上下左右摸手机,才想起来手机昨天就关机放家里了。
“神啊,你杀了我算了……太让人揪心了……”程笑笑哀嚎一声,喝光了一碗稀饭。
林烈别了程笑笑,就从阳洋家离开往自己家走。他本人是个不太喜欢给不相干的人添麻烦的人,打定主意如果到家那四川小哥还没走,就要个电话,让他以後不用老白跑一趟。
刚进小区,就看见两个大清早带著墨镜穿著黑西装的男人站在路边守著一辆黑色轿车,一个高大的身影斜靠在车门上,嘴上叼著一根香烟,烟灰都燃了半指长。
“回来了?”林烈慢慢踱著步子晃悠到了那人面前。
“恩。”秦明抬头看了眼,把剩下的半截烟扔在地上踩灭了。有时候,秦明会觉得和林烈相处时常恍惚,比如一段时日不见,再见面时气氛却也像昨天才见过一般,再比如林烈每次和他说“回来了”的时候,自己就像置身於戒不掉的温暖毒液中一般,突然不记得自己为何而来,只记得要来。
林烈对他笑了笑,道:“回家里坐。”
这是秦明第一次到林烈家,林烈也从未告诉他自己住在哪里。这次外地谈生意回来路上就有人向他汇报了最近A市上层的各种消息,听完就开始给林烈去电话,不料那边已经关机。直至今天早上仍然联系不上,干脆让人查了地址,驱车来找,未果。在楼下等到现在。
实际上,联系不上林烈的情况,很是少见,平时林烈的电话总是二十四小时开机,即便接不通,也是在某个床伴那儿玩得正欢,稍後便会回复过来。即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