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的感觉,像一切本来就是这样,他们原本就是这样一直生活着。
一桌子菜三个人都吃光了,安笙摸着圆滚滚的肚子,躺在自己的屋子里,心里许久没有过的宁静安然。
月光从小窗户撒进来,照着床上熟睡的人嘴边带着压不住的笑,安笙只看到别人的脸上在闪光,却不知道,也没有注意过自己,此时月光下,她整个人都像是在发光。
第二天一早上,安笙起床,早饭已经做好,用纱网扣在桌子上,安妈妈正要出门,见安笙醒了,又拐回来,抱着安笙稀罕了好一会。
安笙笑着看了看早饭,又有点扛不住想流泪,是她最喜欢的煎蛋和香肠,两个蛋,一根肠,一碗普普通通的白粥,看似诡异的组合,却曾经贯穿了她上一世整个青春的早餐搭配。
“爸爸呢?”安笙压住鼻尖的酸意问道。
安妈妈叹口气,摇了摇头,“一早就走了,说是去找工作。”每天都这样,早早的出去,喝的烂醉回来。
“你多吃点,”安妈妈说,“我也得走了。”
“妈妈你吃过了吗?”安笙问。
“吃过了,你多吃点。”
安妈妈走了,安笙洗漱之后,将头发扎起来个小揪揪,美滋滋的吃早饭。
吃过饭,她找了一套原身的衣服,在安妈妈告诉她的抽屉里,拿了点钱和门钥匙,也出门了。
人生最得意事,久别重逢,失而复得,安笙走路带风,准备找工作,迎接新生活。
书中安爸爸欠下的巨款,虽然还起来估计十分艰难,但是安笙此刻的心境,和上一世因为父亲动手术走投无路,只能卖了自己凑钱的那种心境,完全不同。
父母身体健康,真的比什么都珍贵,她愿意,也不害怕背着债负重前行。
找一个两心相悦的男人,生一个可爱的孩子,和爸爸妈妈在一起,一家人就是要整整齐齐。
安笙上一世的学历不算低,但是这一世很多东西,根本和上一世不同,原身大学都没念下来,能找到的工作很有局限。
不过上一世的时候,安笙好歹也是个豪门少奶奶,最常去的一些高档场所,偶然听服务人员聊天的时候,得知最赚钱的,也就是星级饭店类的工作,又轻松,遇见大方的客人,还有小费。
所以安笙直接打车到了申市最高档的饭店,这些地方,基本也都是常年缺人的。
她直接塞了点钱给门口保安,保安谎称安笙是他的亲戚妹妹,应聘工作很顺利,安笙形象好,今天选了一身衣服,也是保守的牛仔衬衫,娇小可爱,笑起来让人好感度倍增。
本来想要应聘包房内,但是她不是熟手,所以先做迎宾,恨天高旗袍,当天上岗,十分迅速。
工作不难,工资也算不错,安笙晚上回家,和安爸爸安妈妈一说,两个老人心疼的再次热泪盈眶,不许她去。
但是安笙最后还是说服了他们,工作算是安定下来,安妈妈每天笑的很开心,安爸爸喝酒的次数逐渐减少。
谁也没有劝,甚至没有提,只是他看到女儿下班回家,被高跟鞋勒出红印,微微肿起的脚,眼睛红了几次,就再没喝过酒,真的认真找起了工作。
一切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安笙月工资交给两个老人,自己留了很少的钱添置必备品,甚至开始学着进包房,给其他人打下手,勤快,漂亮,又温和,这样的人没人不喜欢。
等安笙包房里面熟悉的差不多的时候,正好赶上有人辞职,一有空缺,大堂经理立刻把安笙调到了包房。
月工资,酒水开瓶费,加上小费,安笙一个月下来,发工资的时候,拿到了迎宾的双倍,开心的买了很多好吃的,提着开开心心的回家。
在家门口不远下了公交车,还没走到巷子口,就赫然看好几辆豪车停在巷子口,光可鉴人的车身在午后昏黄的阳光下,反射着要完犊子的色彩。
安笙在心里骂了一连串的卧槽,她倒是没想着别的,但是这种贫民区,突然出现这么一大堆黑乎乎的车,霸道的横在路口,她琢磨着,该不会是要债的吧!
话说原著里面说她家一直东躲西藏,但是这都两个多月了,眼看着入秋,他们一次家也没搬过。
除了住的环境不太好,楼隔音差,左边邻居家暴男新闻联播开始就打媳妇,右边邻居老半夜放死亡重金属歌曲之外,他们就像寻常人家,上班下班,一起吃晚饭,人生从未如此安生自在过。
安笙躲在一个小超市的拐角墙边,手里拎着一堆菜,探头探脑的朝外看。
进那栋楼只有这一个入口,后面是一片倒塌的废厂房,走起来很费劲,还一堆流浪汉扎堆,她一个小姑娘从那边走不安全。
她躲了一会儿,想到家里两个老人,也不知道躲起来没有,要是没躲起来……
正准备一咬牙出去,就见正中间的一辆车车车门开了,一只和车身一样光可鉴人的皮鞋咔的一声,清脆的落在地上,接着从里面钻出了一个一身西装革履的年轻男人。
修身
一桌子菜三个人都吃光了,安笙摸着圆滚滚的肚子,躺在自己的屋子里,心里许久没有过的宁静安然。
月光从小窗户撒进来,照着床上熟睡的人嘴边带着压不住的笑,安笙只看到别人的脸上在闪光,却不知道,也没有注意过自己,此时月光下,她整个人都像是在发光。
第二天一早上,安笙起床,早饭已经做好,用纱网扣在桌子上,安妈妈正要出门,见安笙醒了,又拐回来,抱着安笙稀罕了好一会。
安笙笑着看了看早饭,又有点扛不住想流泪,是她最喜欢的煎蛋和香肠,两个蛋,一根肠,一碗普普通通的白粥,看似诡异的组合,却曾经贯穿了她上一世整个青春的早餐搭配。
“爸爸呢?”安笙压住鼻尖的酸意问道。
安妈妈叹口气,摇了摇头,“一早就走了,说是去找工作。”每天都这样,早早的出去,喝的烂醉回来。
“你多吃点,”安妈妈说,“我也得走了。”
“妈妈你吃过了吗?”安笙问。
“吃过了,你多吃点。”
安妈妈走了,安笙洗漱之后,将头发扎起来个小揪揪,美滋滋的吃早饭。
吃过饭,她找了一套原身的衣服,在安妈妈告诉她的抽屉里,拿了点钱和门钥匙,也出门了。
人生最得意事,久别重逢,失而复得,安笙走路带风,准备找工作,迎接新生活。
书中安爸爸欠下的巨款,虽然还起来估计十分艰难,但是安笙此刻的心境,和上一世因为父亲动手术走投无路,只能卖了自己凑钱的那种心境,完全不同。
父母身体健康,真的比什么都珍贵,她愿意,也不害怕背着债负重前行。
找一个两心相悦的男人,生一个可爱的孩子,和爸爸妈妈在一起,一家人就是要整整齐齐。
安笙上一世的学历不算低,但是这一世很多东西,根本和上一世不同,原身大学都没念下来,能找到的工作很有局限。
不过上一世的时候,安笙好歹也是个豪门少奶奶,最常去的一些高档场所,偶然听服务人员聊天的时候,得知最赚钱的,也就是星级饭店类的工作,又轻松,遇见大方的客人,还有小费。
所以安笙直接打车到了申市最高档的饭店,这些地方,基本也都是常年缺人的。
她直接塞了点钱给门口保安,保安谎称安笙是他的亲戚妹妹,应聘工作很顺利,安笙形象好,今天选了一身衣服,也是保守的牛仔衬衫,娇小可爱,笑起来让人好感度倍增。
本来想要应聘包房内,但是她不是熟手,所以先做迎宾,恨天高旗袍,当天上岗,十分迅速。
工作不难,工资也算不错,安笙晚上回家,和安爸爸安妈妈一说,两个老人心疼的再次热泪盈眶,不许她去。
但是安笙最后还是说服了他们,工作算是安定下来,安妈妈每天笑的很开心,安爸爸喝酒的次数逐渐减少。
谁也没有劝,甚至没有提,只是他看到女儿下班回家,被高跟鞋勒出红印,微微肿起的脚,眼睛红了几次,就再没喝过酒,真的认真找起了工作。
一切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安笙月工资交给两个老人,自己留了很少的钱添置必备品,甚至开始学着进包房,给其他人打下手,勤快,漂亮,又温和,这样的人没人不喜欢。
等安笙包房里面熟悉的差不多的时候,正好赶上有人辞职,一有空缺,大堂经理立刻把安笙调到了包房。
月工资,酒水开瓶费,加上小费,安笙一个月下来,发工资的时候,拿到了迎宾的双倍,开心的买了很多好吃的,提着开开心心的回家。
在家门口不远下了公交车,还没走到巷子口,就赫然看好几辆豪车停在巷子口,光可鉴人的车身在午后昏黄的阳光下,反射着要完犊子的色彩。
安笙在心里骂了一连串的卧槽,她倒是没想着别的,但是这种贫民区,突然出现这么一大堆黑乎乎的车,霸道的横在路口,她琢磨着,该不会是要债的吧!
话说原著里面说她家一直东躲西藏,但是这都两个多月了,眼看着入秋,他们一次家也没搬过。
除了住的环境不太好,楼隔音差,左边邻居家暴男新闻联播开始就打媳妇,右边邻居老半夜放死亡重金属歌曲之外,他们就像寻常人家,上班下班,一起吃晚饭,人生从未如此安生自在过。
安笙躲在一个小超市的拐角墙边,手里拎着一堆菜,探头探脑的朝外看。
进那栋楼只有这一个入口,后面是一片倒塌的废厂房,走起来很费劲,还一堆流浪汉扎堆,她一个小姑娘从那边走不安全。
她躲了一会儿,想到家里两个老人,也不知道躲起来没有,要是没躲起来……
正准备一咬牙出去,就见正中间的一辆车车车门开了,一只和车身一样光可鉴人的皮鞋咔的一声,清脆的落在地上,接着从里面钻出了一个一身西装革履的年轻男人。
修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