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红芹酥酒

正文 穿成女儿奴大佬的前妻 第4节

加入书架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书页 | 返回书目

    尤其想到呆会儿两个人要躺在一张床上,心里就更不自在了,努力往旁边挪去。

    以至于等黎宵洗完澡擦着头发回到房间时,江柔几乎贴在墙上了。

    男人用力擦了几下头发,然后将毛巾往窗前的桌子上一扔,看了眼缩在墙角的背影,打开床脚的电风扇,直接踢掉鞋子上了床。

    木板床发出“咯吱”一声,整个床都跟着沉了几分。

    明明很宽敞的双人床,他一上来,瞬间变得拥挤起来。

    江柔有点怕这人,又往里挤了一点。

    睡在外面的男人将灯关了,他的动作在墙上投出影子,江柔看到他大剌剌的打开蚊帐。

    忍了又忍,好一会儿还是没忍住小声提醒,“你记得把帐子压好。”

    不压好会有蚊子,江柔这几天可是吃够了这些蚊子叮咬的苦。

    身后随即传来一阵悉悉簌簌的动静。

    见他这么好说话,再联系他之前的举动,江柔稍微放松了一些,觉得他这人也没有她想的那么可怕。

    胆子稍微大了一点,侧躺久了,半边身子都僵硬了,她小心翼翼的翻了个身,面对着他那个方向。

    屋子里黑漆漆的,对着床的窗户那里有淡淡的月光照进来,能模糊看到他的背影。

    心里藏着事,又酝酿了一会儿,她再次小声开口道:“那个……孩子再过几个月就要出来了,我得给她准备些东西。”

    黎宵经常不着家,江柔也不确定他什么时候又出去了,要是明早起来人就不见了,江柔怕他忘记留下钱。

    虽然她现在也不确定他身上还有没有钱。

    话音落下,屋子里再次陷入安静。

    就在江柔怀疑是不是说的太委婉对方没听懂时,男人也跟着翻了个身,他仰躺在床上,然后用似笑非笑的嘲讽口吻问她,“我给你的那些钱呢?”

    江柔答不上来,原身都拿去给弟弟了。

    大概是知道“她”什么德行,男人冷嗤了一声,不再说话了。

    江柔见他这样,又有点怕了,怂哒哒翻过身去,不敢再说话了。

    心里默默想着,实在不行就去找那个便宜婆婆吧,大不了她也去帮忙卖菜。

    摸了摸肚子,幽幽叹口气,觉得自己真是太惨了。

    黑暗中,男人偏过头,面无表情的看了旁边一眼。

    第4章

    第二天早上江柔醒来,外面天已经大亮了。

    她在床上躺了一会儿,然后慢半拍的反应过来床上少了一个人。

    她起身下了床,原本还以为人走了,哪知道出了房间后,就闻到后面厨房那里一阵饭香,忍不住诧异。

    江柔拿了毛巾进了厨房,饭菜已经做好了,炒好的菜被放在锅盖上,上面还盖着一个竹编罩子,防苍蝇用的。

    没看到黎宵的身影。

    江柔走到厨房角落的小桌子前,上面放着洗脸盆和牙刷牙膏,给自己的牙刷上挤了半截牙膏,拿了颇具年代气息的半旧陶瓷缸,然后又熟练的打了半盆洗脸水,端着去了外面院子里洗漱。

    院子西墙角有个带着洞的小漕,不用的脏水可以倒在那里。

    江柔刚跨出大门,就看到在站在井边洗衣服的男人,脚步一顿。

    男人背对着她,他光着膀子,全身只穿了一件迷彩的长裤,结实漂亮的背脊,劲健削瘦的腰身,小麦色的皮肤在阳光下折射着健康的美感。

    江柔忍不住多看了两眼,不是她好色,她也看过她爸她哥夏天光着膀子的样子,她爸就不说了,啤酒肚就跟孕妇一样,她哥则是典型的白斩鸡,干瘦苍白,完全不像个男人。

    不得不说,黎宵不管是脸,还是身材,都是极品。

    也不知道是不是她的目光太过强烈,弯腰拧着衣服的男人突然回过头来,长发从后面扎了一半,鬓角碎发凌乱,露出带着美人尖的漂亮额头,嘴里衔着根烟,但没抽。

    他淡淡瞥了一眼就把头转回去了。

    但江柔注意到,他手上拧的是她昨晚换下来的衣服。

    不得不说,这样的黎宵打破了她对他一直以来固有的印象。

    黎宵是她遇到的第一案子,哪怕她当初心里有了转业的小九九,但在实习期间也不敢浑水摸鱼半分,关于他的资料,不说倒背如流,也能算得上了如指掌。

    从那些文字中,她认识到了一个胆大心细、狡猾心狠又宠爱女儿的男人。

    他虽然辍学早,但曾经却是以第一名的成绩上了当地最好的高中。

    他从小就跟混混、警察打交道,三教九流什么都会,还学会了一手高超的反侦察能力,使得他在外逃亡十一年都没被找到。

    但他却又是个很好父亲,别的孩子有的,他女儿也会有。

    厚厚的资料中,江柔看到了几篇笔触稚嫩的作文,记载着一个小女孩眼中的温柔好爸爸,她的爸爸会给她做别人都没有的小马车;会在大半夜背着已经睡着的她爬山,就因为她说了一句想看日出;还会偷偷学编辫子,给她编好多好看的辫子……

    他是一个很复杂的人,但江柔突然发现她了解的好像还不够全面,至少她印象中的男人大部分都是她爸她哥那样油瓶到了都不扶的懒鬼。

    她曾经也幻想过未来另一半的模样,最基本的一条就是会做家务。

    没想到,现在倒是莫名其妙实现了。

    江柔在心里幽默了一下,然后乖乖端着盆去了墙角。

    ——

    早上三道菜,辣椒炒茄子,小白菜和豆腐肉汤。

    味道不是很好,就是煮熟了而已,江柔低着头吃了两碗饭,吃完,依旧是男人起身收拾。

    江柔看他动作麻利,也就坦然接受了,抱着肚子在堂屋里散步,转了两圈后回房间做小衣服。

    做小衣服之前得先画样式,废了半天劲儿才从抽屉角落里翻出一支只剩半截的铅笔和没壳的破本子。

    她对小侄子的衣服样式再熟悉不过,后世刚出生的婴儿都穿那种连体衣服,方便脱穿,码数一般都是五六十厘米。

    江柔坐在桌子前认认真真的写写画画,还在纸上标记需要注意的地方。

    外面院子门被敲了好几下都没听见。

    等听见站起身时,就看到黎宵先她一步出去了。

    见他去开门,江柔便重新坐了回去。

    不过没有继续刚才的事,房间窗户正对着院子,稍微伸长脖子就看得清清楚楚。

    外面黎宵打开院子大门,来找他的是朱强。

    朱强看到他,笑得有些不好意思,“哥,我听说你出来了,就过来看看。”

    他手上拎着两条巴掌大的鲫鱼,是他昨天去看梅子回来路上在河里捉的。

    这次他们打架也有他的原因,要不是为了给他出气,也不至于进了局子里。

    到最后,反而只有他逃过一劫。

    说着赶紧补充了一句,“对了,我听说隔壁市里建造工厂,工地上缺人,一天十五块钱,你去不去?”

    下半年不好找事情,朱强和梅子的事情已经定下来了,就在年底,准备趁着这半年时间挣点钱。

    想到结婚,朱强脸上笑容加深,“哥,咱们县里的大酒店快要完工了,到时候我舅会去当厨师,还说要把我带上。我听说像这种大酒店会缺什么服务员,你可以把嫂子弄进去。”

    也因为这个,梅子家才点头的。

    这次打架让黎宵他们工作也没了,朱强心里觉得很不好受,他自己倒还好,以前不懂事跟着黎宵几个混,但他却是有退路的,现在跟着舅舅学厨,以后学好了也能自己开个饭馆啥的。

    但黎宵他们就不行了,黎宵和周健他们都是些没爹或没妈的孩子,父母不管,好不容易搞出了运货的生意还跟秦老大张哥闹起冲突了。

    他妈和梅子现在都不让他和黎宵来往,朱强也知道不能再混下去了,但他还记着小时候黎宵对他的照顾,所以还是过来说一声。

    在大酒店当服务员是好工作,现在工厂下岗工人一年比一年多,到时候恐怕没关系都挤不进去。

    这几年县城换了个领导,搞什么旅游景区,要把他们县城打造成旅游县,什么招商引资,还有个海城来的大老板在这里建了一家四星级的大酒店,十分气派。

    黎宵倒是没有太在意之前的事,朱强瘦的跟猴子一样,打架带上他也是挨揍的份。

    听到隔壁市工地缺人,含糊应了一声,态度不明,但在听他说让江柔去酒店当服务员时,不自觉皱起了眉头,似乎不太喜欢。

    “这事后面再说吧,工地干多久?”

    运货的生意黄了,他也不想去老秦那边低头,他虽然混,但也知道有些事情是底线,不能干,干了就一辈子洗不干净了。

    江柔肚子里还有他儿子,他得为以后考虑。

    这次进局子,他也有自己的小心思,老秦那人性子太冲,还容易飘,总有一天要出事,他不想带着兄弟被拖累,干脆找个机会闹起来,现在算是撕破脸了。

    朱强不清楚他心里想的,回道:“四五个月吧。”

    黎宵眉头没松,觉得时间有点久了,那时候江柔都生了。

    他确实缺钱,但他儿子出生时肯定要在场,他妈靠不上,江柔父母就更别说了。

    他没说话,朱强便赶紧补充了一句,“工地干活是日结的,想干多久就干多久。我是准备干到年底回来的,想过个好年。”

    梅子父母要的彩礼太多了,几乎将家里都掏空了,所以他才想着去工地挣点钱,跟着舅舅在国营饭店当学徒一天才三块钱,净干脏活累活,还不够称一斤肉。

    黎宵想到昨晚江柔的话——孩子要出生了,有些东西需要准备。

    他也不懂,反正就是要钱。

    点点头,“行,我再想想。”

    朱强将鱼留下走了,黎宵拎着两条小鱼回了屋子里,准备打盆水养着。

    转过身的时候,目光淡淡的瞥向窗户那里,吓得江柔赶紧将脖子缩回去。

    隔着些距离,江柔听得不是很清楚,但朱强声音有时大,她听到什么“工地”“大饭店服务员”“大嫂”之类的。

    因为她对黎宵的经历太过熟悉,很快拼凑出了事件,如果她没记错的话,这一年的黎宵跟一个叫秦文国的地头蛇闹掰了,秦文国的手下找他手下麻烦,黎宵跟人约架最后打进了局子里,出来后又将人揍了一顿,关系彻底坏了。

    要不是因为这,黎宵应该很早就发家了,他当初搞得那些大卡车运货路子,已经初具后世货运公司的形态。

    不过也不知道是不是他运气好,那个叫秦文国的家伙在几年后就因为贩d被枪毙,比他死的早十几年。

    闹掰了后的黎宵走过一段弯路,和朋友去隔壁市工地搬砖,哪知最后误入传销组织,被坑的很惨。

    好在这个家伙不是一般人,最后将人家传销老窝捅了,甚至在那里结识了一个叫峰哥的人,还带回来一笔钱,这笔钱成为他第二年去南方闯荡的资金。

(快捷键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快捷键 →)

加入书架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书页 | 返回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