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们连忙跳下田坎,急切地挥舞着锄头。
看管他们的人手里拿着鞭子,谁要是敢偷懒,敢左顾右盼就要结结实实的挨一鞭子,即便没人偷懒,看管的人无所事事,也会甩起鞭子。
红发男人弓着腰,他的背早就打不直了,明明还不满十六岁,可他已经成了驼背。
“你们要感谢领主大人,给你们工作和食物。”管事的大人端着水杯,悠哉的在一旁走动——明明是在田地里,他却穿着一套板正的礼服,假领雪白,脸上还有两撇胡子。
好像他不是在监督奴隶干活,而是要去参加舞会。
“威尔斯大人仁慈又宽厚。”管事拖长了语气,反复念叨着同一句话,“没有哪里的奴隶像你们一样,有这么多衣服穿,还能吃饱肚子,你们要感谢威尔斯大人,要为威尔斯大人奉献一切,否则就连牲畜都不如!”
红发男人听着这些他都能背出来的话,有些迷茫的想——他们真的比别的奴隶过的都好吗?
那为什么他依旧吃不饱肚子,依旧睡不饱觉,背依旧挺不直。
他想休息一天,一天就够了。
可主人不会让他们休息,他们是主人的财产,是主人的牛马,他们要为主人付出一切,乃至于他们的生命,但即便如此,主人依旧不会多看他们一眼,也永远不会知道他们的名字。
“你在想什么?!”刺耳的鞭声在男人身后响起,他甚至来不及躲就挨了狠狠的一鞭。
管理他们的人常常拿他们取乐,鞭打只是其中最普通的一样。
红发男人忍着疼,咬着要,挥舞着锄头继续干活。
他的背上满是鞭伤,上一条还没好,还一条就已经落了上去。
干了一个早上,总算到了吃饭的时间,木桶被人从山下搬来,奴隶们双手合在一起,合成碗状,打饭的人会直接把糊糊打到他们的手里,没有碗,更没有勺子。
红发男人佝偻着,缩着脖子,小心翼翼地排在队伍里,他不想起眼,更不想再被打。
饥饿让他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吃饭。
热腾腾的糊糊里有麦麸和榨过油的豆渣,加了水一起熬煮,熬得软烂,什么调料都不放,牛马吃的都比他们好。
男人排到了队伍前头,他捧着双手,望眼欲穿的看着木桶里的糊糊。
他们一天只有这一顿饭,极烫的糊糊被舀到了他的手里,即便手心都是厚茧,他的手已经被烫红了。
可他不敢松手——松了手,糊糊落到地上,渗进土里,能吃的就更少了。
他护着手里的糊糊走到树下,从手腕边舔食。
很烫,可他很饿,嘴唇被烫掉了一层皮都浑然不觉。
给奴隶打饭的男人笑着跟同伴说:“他们看起来跟狗没什么区别,只知道吃。”
同伴撇撇嘴:“他们还不如狗,狗可比他们讨人喜欢。”
打到最后三个奴隶的时候,男人一时兴起,把木桶底下仅剩的糊糊舀起来,他把木勺伸到奴隶眼前,奴隶连忙伸手去接。
男人手臂用力,滚烫的糊糊泼到了奴隶脸上。
奴隶发出嘶哑的痛呼声,他捂着脸蹲到了地上。
男人冲后面两个奴隶说:“没了,你们想吃就去舔地上的。”
两个奴隶没动,男人甩起鞭子,皱眉不耐烦地怒斥道:“让你们舔!你们是听不懂人话吗?!狗都比你们聪明!”
直到男人挥出了一遍,打在奴隶的耳朵上,奴隶才慌忙的跪下去,伸长舌头舔食地上的糊糊,连泥一起吞进肚子里。
男人看着他们的样子大笑,提着鞭子指向他们,他笑了一会儿又觉得没趣,冲奴隶喊道:“滚吧!别凑到我面前来!”
奴隶们这才手脚并用的跑到另一边。
被糊糊泼脸的奴隶被烫红了脸,脸上也冒出了水泡。
“早知道就把这玩意熬得再烫点。”男人显然对奴隶只被烫掉了一层皮不满意,他对同伴说,“下回让他们跪在一起,把糊糊倒在地上,让他们一起舔,跟狗一样。”
同伴:“你还没玩腻啊?”
男人长吁短叹:“早就腻了,哎,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离开这儿。”
他们被领主派来开荒,这附近没有城镇和村落,没法去妓院取乐,也买不到酒喝,虽然领主偶尔会让人送食物干粮过来,不会让他们饿着,可也没什么能享受的。
于是他们只能自己给自己找乐子,最容易找的乐子就是奴隶。
领主大人十分富有,死几个,甚至十几个奴隶都无所谓,这都是正常的损耗,并不会因此责罚他们,死了还能再买,奴隶实在不值钱。
“等这边的土地都开出来就可以了。”同伴安慰他,“你就别玩他们了,让他们多干点活,我们也就能早点回去。”
男人不置可否的点点头:“这次怎么没带女奴过来?”
同伴笑道:“不是你说不要的吗?”
男人冲地上吐了口唾沫:“真恶心。”
“我一想到她们是奴隶,就觉得恶心。”
同伴耸了耸肩:“你毛病可真多。”
吃过饭,奴隶们并没有休息的时间——他们生来就是牛马,可真正的牛马是珍贵的财产,还有休息的时候,但他们不是,廉价意味着他们不会被珍惜,死一个立刻就能补充下一个。
红发男人麻木的干着活,直到太阳落山,黑夜降临,奴隶们双眼看不清东西后才停下。
为了防止奴隶们逃走,他们要回到草屋内,管理他们的人会从外面把木门锁上。
十几个奴隶挤在一个狭窄逼仄的茅草屋内,人挨人人挤人,甚至都不能躺直。
他们也没有时间和机会去喝水撒尿,就这么被赶进了屋子。
红发男人缩在角落里。
他一点都不困,目光无神的看着从稻草缝隙中透进来的月光,鼻尖是挥之不去的臭味。
汗臭,排泄物的臭味,还有狐臭跟口臭,无数种臭味交织在一起,他却像是完全闻不到。
外边没有声音了。
身边的奴隶也都睡了。
男人小心翼翼的靠着墙站起来,他双手紧握成拳,急促地喘息。
就在他马上要靠近门边的时候,一只手突然抓住了他的脚腕。
男人被吓得愣在原地,额头冒出了冷汗。
他僵硬的低头去看抓他的脚腕的人。
对方脸上的水泡密密麻麻,尤其是正中间,一个巨大的水泡似乎泛着亮光。
“你是不是要逃?”男人忍着疼,用嘶哑地声音问,“带我、到我一个。”
红发男人连忙蹲下去去捂男人的嘴。
好在不少奴隶都已经睡着了。
不是所有奴隶都想逃,有些奴隶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日子,他们生来就是奴隶,在日复一日的洗脑和辱骂下,早就放弃了抵抗和思考。
如果有人想逃,他们还可能会告发,以换取奖励。
逃跑的概率太小,失败的可能性太大,如果逃跑失败就会丢命,但如果告发别人,不仅不会丢命,还能得到奖励,说不定能拿到一块黑面包!
红发男人抿着唇,他看着男人脸上的水泡,最终还是说:“别睡,等更晚些。”
说完后他就原地坐下,和男人靠在一起。
在别的奴隶梦呓磨牙放屁的声音掩护下,男人小声说:“我受不了了,再这样下去我就要死了。”
红发男人沉默着看自己的手。
他成为奴隶还不到两年,身体却已经千疮百孔,他时不时就会身体疼痛,头晕目眩,却不能休息,最近他感觉自己快无法呼吸了。
再这样下去,他活不过今年。
“我叫凯恩。”红发男人突然说,“如果我被抓住了,我不会把你供出来,我死以后你想办法为我立个墓碑,木头的也行,我叫凯恩·肯。”
男人愣了愣:“肯?”
凯恩抿了抿唇,他曾是庄园主的儿子,虽然不是贵族之后,但家境优越,是实打实的小少爷,比许多落魄的贵族过得都好,他有小牛皮做的靴子,骑着的小马驹也是纯血好马。
他生来就什么不缺。
直到他的家族被国王陛下降罪,他的父母被吊死,他和兄弟姐妹都沦为了奴隶。
他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过自己的兄弟姐妹了,他也不敢思考他们是不是还活着,过得好不好。
他并非生来就是奴隶,他感受过自由的气息,他知道作为一个自由民的幸福,所以哪怕被抓住就会死,也想试一试,也要赌一把。
说不定他成功逃走了呢?
说不定他不会死呢?
哪怕当乞丐,也比当奴隶好。
凯恩不想听别人提起自己的姓,因此说:“你就叫我凯恩吧。”
男人轻声说:“好。”
他们就这么等待着,夜晚变得格外漫长,每分每秒都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无限拉长。
外面一点动静也没有了,只有虫鸣和风吹到树叶的婆娑声。
凯恩再次扶着墙面站起来,他尝试着去拉门,果然,外面被铁链拴着。
铁链在他的拉动下发出碰撞声,凯恩立刻稳住门框,不叫它再动。
“现在怎么办?”男人有些急切地问,他激动又害怕,怕屋里有奴隶此时醒来,叫破他们要逃跑的事,又对可能到来的自由激动不已。
凯恩小声说:“你敢不敢赌?”
男人有些迷茫的看着他。
凯恩:“门被铁链拴着,但我们可以破坏门框,但这样会把人吵醒,我们必须在被抓到之前尽可能的跑到远处去藏起来。”
他们没有办法偷偷溜走,最好的办法就是引起混乱,这样所有奴隶都是他们的掩护。
男人咽了口唾沫,他下意识的缩起了脖子,小心翼翼地说:“算、算了吧……”
“我、我不想死。”
凯恩却已经打定了主意,他抿了抿唇:“那你别叫。”
说完,凯恩就抬腿去踹门框。
他一个人的力气实在有限,踹了好几下,铁链碰撞声越来越后,门框才开始摇摇欲坠。
看管他们的人手里拿着鞭子,谁要是敢偷懒,敢左顾右盼就要结结实实的挨一鞭子,即便没人偷懒,看管的人无所事事,也会甩起鞭子。
红发男人弓着腰,他的背早就打不直了,明明还不满十六岁,可他已经成了驼背。
“你们要感谢领主大人,给你们工作和食物。”管事的大人端着水杯,悠哉的在一旁走动——明明是在田地里,他却穿着一套板正的礼服,假领雪白,脸上还有两撇胡子。
好像他不是在监督奴隶干活,而是要去参加舞会。
“威尔斯大人仁慈又宽厚。”管事拖长了语气,反复念叨着同一句话,“没有哪里的奴隶像你们一样,有这么多衣服穿,还能吃饱肚子,你们要感谢威尔斯大人,要为威尔斯大人奉献一切,否则就连牲畜都不如!”
红发男人听着这些他都能背出来的话,有些迷茫的想——他们真的比别的奴隶过的都好吗?
那为什么他依旧吃不饱肚子,依旧睡不饱觉,背依旧挺不直。
他想休息一天,一天就够了。
可主人不会让他们休息,他们是主人的财产,是主人的牛马,他们要为主人付出一切,乃至于他们的生命,但即便如此,主人依旧不会多看他们一眼,也永远不会知道他们的名字。
“你在想什么?!”刺耳的鞭声在男人身后响起,他甚至来不及躲就挨了狠狠的一鞭。
管理他们的人常常拿他们取乐,鞭打只是其中最普通的一样。
红发男人忍着疼,咬着要,挥舞着锄头继续干活。
他的背上满是鞭伤,上一条还没好,还一条就已经落了上去。
干了一个早上,总算到了吃饭的时间,木桶被人从山下搬来,奴隶们双手合在一起,合成碗状,打饭的人会直接把糊糊打到他们的手里,没有碗,更没有勺子。
红发男人佝偻着,缩着脖子,小心翼翼地排在队伍里,他不想起眼,更不想再被打。
饥饿让他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吃饭。
热腾腾的糊糊里有麦麸和榨过油的豆渣,加了水一起熬煮,熬得软烂,什么调料都不放,牛马吃的都比他们好。
男人排到了队伍前头,他捧着双手,望眼欲穿的看着木桶里的糊糊。
他们一天只有这一顿饭,极烫的糊糊被舀到了他的手里,即便手心都是厚茧,他的手已经被烫红了。
可他不敢松手——松了手,糊糊落到地上,渗进土里,能吃的就更少了。
他护着手里的糊糊走到树下,从手腕边舔食。
很烫,可他很饿,嘴唇被烫掉了一层皮都浑然不觉。
给奴隶打饭的男人笑着跟同伴说:“他们看起来跟狗没什么区别,只知道吃。”
同伴撇撇嘴:“他们还不如狗,狗可比他们讨人喜欢。”
打到最后三个奴隶的时候,男人一时兴起,把木桶底下仅剩的糊糊舀起来,他把木勺伸到奴隶眼前,奴隶连忙伸手去接。
男人手臂用力,滚烫的糊糊泼到了奴隶脸上。
奴隶发出嘶哑的痛呼声,他捂着脸蹲到了地上。
男人冲后面两个奴隶说:“没了,你们想吃就去舔地上的。”
两个奴隶没动,男人甩起鞭子,皱眉不耐烦地怒斥道:“让你们舔!你们是听不懂人话吗?!狗都比你们聪明!”
直到男人挥出了一遍,打在奴隶的耳朵上,奴隶才慌忙的跪下去,伸长舌头舔食地上的糊糊,连泥一起吞进肚子里。
男人看着他们的样子大笑,提着鞭子指向他们,他笑了一会儿又觉得没趣,冲奴隶喊道:“滚吧!别凑到我面前来!”
奴隶们这才手脚并用的跑到另一边。
被糊糊泼脸的奴隶被烫红了脸,脸上也冒出了水泡。
“早知道就把这玩意熬得再烫点。”男人显然对奴隶只被烫掉了一层皮不满意,他对同伴说,“下回让他们跪在一起,把糊糊倒在地上,让他们一起舔,跟狗一样。”
同伴:“你还没玩腻啊?”
男人长吁短叹:“早就腻了,哎,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离开这儿。”
他们被领主派来开荒,这附近没有城镇和村落,没法去妓院取乐,也买不到酒喝,虽然领主偶尔会让人送食物干粮过来,不会让他们饿着,可也没什么能享受的。
于是他们只能自己给自己找乐子,最容易找的乐子就是奴隶。
领主大人十分富有,死几个,甚至十几个奴隶都无所谓,这都是正常的损耗,并不会因此责罚他们,死了还能再买,奴隶实在不值钱。
“等这边的土地都开出来就可以了。”同伴安慰他,“你就别玩他们了,让他们多干点活,我们也就能早点回去。”
男人不置可否的点点头:“这次怎么没带女奴过来?”
同伴笑道:“不是你说不要的吗?”
男人冲地上吐了口唾沫:“真恶心。”
“我一想到她们是奴隶,就觉得恶心。”
同伴耸了耸肩:“你毛病可真多。”
吃过饭,奴隶们并没有休息的时间——他们生来就是牛马,可真正的牛马是珍贵的财产,还有休息的时候,但他们不是,廉价意味着他们不会被珍惜,死一个立刻就能补充下一个。
红发男人麻木的干着活,直到太阳落山,黑夜降临,奴隶们双眼看不清东西后才停下。
为了防止奴隶们逃走,他们要回到草屋内,管理他们的人会从外面把木门锁上。
十几个奴隶挤在一个狭窄逼仄的茅草屋内,人挨人人挤人,甚至都不能躺直。
他们也没有时间和机会去喝水撒尿,就这么被赶进了屋子。
红发男人缩在角落里。
他一点都不困,目光无神的看着从稻草缝隙中透进来的月光,鼻尖是挥之不去的臭味。
汗臭,排泄物的臭味,还有狐臭跟口臭,无数种臭味交织在一起,他却像是完全闻不到。
外边没有声音了。
身边的奴隶也都睡了。
男人小心翼翼的靠着墙站起来,他双手紧握成拳,急促地喘息。
就在他马上要靠近门边的时候,一只手突然抓住了他的脚腕。
男人被吓得愣在原地,额头冒出了冷汗。
他僵硬的低头去看抓他的脚腕的人。
对方脸上的水泡密密麻麻,尤其是正中间,一个巨大的水泡似乎泛着亮光。
“你是不是要逃?”男人忍着疼,用嘶哑地声音问,“带我、到我一个。”
红发男人连忙蹲下去去捂男人的嘴。
好在不少奴隶都已经睡着了。
不是所有奴隶都想逃,有些奴隶已经习惯了这样的日子,他们生来就是奴隶,在日复一日的洗脑和辱骂下,早就放弃了抵抗和思考。
如果有人想逃,他们还可能会告发,以换取奖励。
逃跑的概率太小,失败的可能性太大,如果逃跑失败就会丢命,但如果告发别人,不仅不会丢命,还能得到奖励,说不定能拿到一块黑面包!
红发男人抿着唇,他看着男人脸上的水泡,最终还是说:“别睡,等更晚些。”
说完后他就原地坐下,和男人靠在一起。
在别的奴隶梦呓磨牙放屁的声音掩护下,男人小声说:“我受不了了,再这样下去我就要死了。”
红发男人沉默着看自己的手。
他成为奴隶还不到两年,身体却已经千疮百孔,他时不时就会身体疼痛,头晕目眩,却不能休息,最近他感觉自己快无法呼吸了。
再这样下去,他活不过今年。
“我叫凯恩。”红发男人突然说,“如果我被抓住了,我不会把你供出来,我死以后你想办法为我立个墓碑,木头的也行,我叫凯恩·肯。”
男人愣了愣:“肯?”
凯恩抿了抿唇,他曾是庄园主的儿子,虽然不是贵族之后,但家境优越,是实打实的小少爷,比许多落魄的贵族过得都好,他有小牛皮做的靴子,骑着的小马驹也是纯血好马。
他生来就什么不缺。
直到他的家族被国王陛下降罪,他的父母被吊死,他和兄弟姐妹都沦为了奴隶。
他已经很久没有想起过自己的兄弟姐妹了,他也不敢思考他们是不是还活着,过得好不好。
他并非生来就是奴隶,他感受过自由的气息,他知道作为一个自由民的幸福,所以哪怕被抓住就会死,也想试一试,也要赌一把。
说不定他成功逃走了呢?
说不定他不会死呢?
哪怕当乞丐,也比当奴隶好。
凯恩不想听别人提起自己的姓,因此说:“你就叫我凯恩吧。”
男人轻声说:“好。”
他们就这么等待着,夜晚变得格外漫长,每分每秒都被一只看不见的手无限拉长。
外面一点动静也没有了,只有虫鸣和风吹到树叶的婆娑声。
凯恩再次扶着墙面站起来,他尝试着去拉门,果然,外面被铁链拴着。
铁链在他的拉动下发出碰撞声,凯恩立刻稳住门框,不叫它再动。
“现在怎么办?”男人有些急切地问,他激动又害怕,怕屋里有奴隶此时醒来,叫破他们要逃跑的事,又对可能到来的自由激动不已。
凯恩小声说:“你敢不敢赌?”
男人有些迷茫的看着他。
凯恩:“门被铁链拴着,但我们可以破坏门框,但这样会把人吵醒,我们必须在被抓到之前尽可能的跑到远处去藏起来。”
他们没有办法偷偷溜走,最好的办法就是引起混乱,这样所有奴隶都是他们的掩护。
男人咽了口唾沫,他下意识的缩起了脖子,小心翼翼地说:“算、算了吧……”
“我、我不想死。”
凯恩却已经打定了主意,他抿了抿唇:“那你别叫。”
说完,凯恩就抬腿去踹门框。
他一个人的力气实在有限,踹了好几下,铁链碰撞声越来越后,门框才开始摇摇欲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