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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落雪无痕

第四百七十七章 美女和野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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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琳发现离她不远,一直和她保持着,若即若离状态的那匹狼,试图慢慢地靠近她,杨琳的心,一下提到嗓子眼。

    阿雯说,野兽撕咬人很痛,这话百分之百正确,狼的牙齿那么长,一口能撕下一块肉,一定是撕心裂肺的痛苦。

    手中那把没了子弹的手枪,是杨琳唯一的壮胆工具。

    她现在真的很后悔,剩下的三颗子弹没留着,枪里要是有子弹,那她还可以与这匹狼抗衡。

    或者,在最绝望的时候,给自己一枪。

    “别过来,再过来我一枪打死你……”

    对面的狼假如是个人,看见黑漆漆的枪口,肯定有所胆怯,可狼不是人,它根本不知道你手里拿的是什么。

    在它的眼里,那就是一块石头,还不如拿一棍木棍更有威胁性。

    杨琳也不敢跑,狼和狗有追赶猎物的习性,而且杨琳无法和它比速度,逃跑只能加速狼的攻击。

    “别过来,我枪里真的还有子弹,不信你就试试。”

    杨琳很希望狼能听懂她的话,吓唬它离开,那匹狼两只前脚往前伸,长长地伸了一个懒腰,抖了抖身上的毛发,然后发出一声低鸣“嗷呜”。

    这声音很奇怪,有点像家狗对主人的讨好声,没有一点攻击的意味。

    杨琳也很纳闷,这匹狼假如想攻击她,那它的表情一定很狰狞,会露出长长尖锐的牙齿,来震撼它的猎物。

    这匹狼在杨琳面前的表现,似乎很温柔,摇头晃脑,时不时还摔动两下拖着的尾巴。

    “你想干什么?你不想吃掉我吗?”

    杨琳曾经听钟志祥说,狼属于群体捕猎,在攻击之前,它会喊来同伴一起围攻。

    可对面的这只狼,一直没有吼叫。

    “你是一匹温柔而善良的狼吗?如果你不想吃我,那就过来让我摸摸……”

    狼假如想攻击她,那跑也是死,不跑也是死,杨琳突发奇想,有一种一厢情愿的想法。

    这只狼不会攻击她。

    她这种天真的想法,有点像三岁孝捂住眼睛,对大人说:你看不见我,你看不见我。

    那只狼真的走了过来,杨琳的心再次提到嗓子眼,干脆闭着眼睛默念:它不会咬我,它不会咬我!

    ……

    人有一种意念力,也就是通灵的能力,只是人类没有发掘罢了。

    也许是这匹狼,根本没有吃掉杨琳的打算,也许是杨琳在关键的时刻,激发了她通灵的能力。

    正当她闭着眼睛,默念狼不会攻击她的时候,突然感觉脸上,碰到一种粘乎乎的东西。

    她带着万分的恐惧,睁开眼睛一看,那匹狼已经站在她的跟前,正用舌头轻轻地舔着她的脸……

    这是犬类表示友善的一种行为,杨琳提到嗓子眼的心,顿时掉回肚子里。

    她抬手摸了摸狼头,那只狼竟然趴着耳朵,伸长了脖子让杨琳摸……

    杨琳具有的女性温柔,以及与动物的通灵性,一下激发了。

    “你真可爱,没想到我们成了朋友。”

    忽然,杨琳发现这匹狼身上,有一处地方在流血,她轻轻地扒开狼毛一看,身上有一条很深的口子。

    “你受伤了?明天我给你找伤药……”

    说到药,杨琳一下想起了阿雯,阿雯去找药失踪已经一天了。一个下午和狼对峙,精神过度紧张,都忘记了阿雯的存在。

    “我不能陪你玩,我要去找我的朋友了。”

    杨琳说着,拖着疲惫的身体,摇椅晃朝山下走去……

    夜晚的丛林,很危险,野兽出没不说,毒蛇晚上也会出洞,可现在的杨琳,大劫大难都经历过了,她已经心无所惧。

    反正死对她来说,也就那么回事,剩下半条命就破罐破摔,一切听天由命。

    杨琳走了几步,看见那匹狼,竟然跟在她的后面。

    “你要和我一起去吗?那太好了。”

    有这只狼陪伴,做她的“护卫”,杨琳所有的恐惧都一扫而光,有这个朋友跟着,她相信很快就找到阿雯。

    阿雯肯定是出事了,不知她是否还活着。

    ……

    阿雯白天去给杨琳找药,因为奔跑时太匆忙,不小心一脚踩空,掉下一个深沟里,摔昏死过去。

    当她醒来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阿雯感觉头痛欲裂,用手一摸,才知道头被撞出了很多血,她活动了一下肢体,似乎还能动,于是,她顽强地从深沟里,爬了上来……

    狼的嗅觉和狗差不多,要想找到一个人,对它来说太容易了,杨琳很快也找到了阿雯。

    “阿雯,你怎么了?”

    “我不小心,摔昏迷了,刚醒来不久,这是治疗蜈蚣毒的药,嚼烂了赶快敷在伤口上吧。”

    那匹狼就站在一边看着,把阿雯吓了一跳。

    “别怕,这只狼和我成朋友了,多亏了它,让我很快找到了你。”

    阿雯大为惊讶,以前也曾经听说有狼孩,狼把人类的孩子养大,可那毕竟是传说,没想到野生的狼,也能和人类做朋友。

    “谢谢,它叫什么?”

    杨琳答:“我还没给它取名字呢。”

    “你快上药吧,我来给它取个名字……”

    杨琳用嘴巴把鱼腥草和蒲公英嚼烂,包在被蜈蚣咬的伤口处,阿雯则给这匹狼取名字。

    “灰灰”,“旺财”“汪汪”……

    阿雯都觉得没有特色,最后给这匹狼取了一个很有“特色”的名字。

    “喜羊羊”。

    杨琳问:“为什么给它取名喜羊羊?”

    阿雯答:“狼不是爱吃羊吗?就叫喜羊羊好了。”

    ……

    疲惫加上饥饿难耐,两个可怜的女人,在半夜时都睡着了,明天等待她们的,不知是希望还是死亡。

    清晨的一丝凉风,吹醒了杨琳和阿雯。

    两人蓬头垢面,鬼不像鬼,人不像人。

    春天的清晨,树叶上凝结很多露珠,摇摇欲坠,两人用嘴吸吮上面的露水,精神稍微好一些。

    “喜羊羊呢?它去哪儿了?”

    阿雯道:“它就是一只野狼,不吃我们已是万幸,不会像狗一样陪伴我们的。”

    “不,它不会走,一定会回来的。”

    杨琳的语气非常肯定,她的这种自信,似乎来源于,她与这匹狼之间的通灵,第六感告诉她,这匹狼已经认定她是它的主人。

    不一会,喜羊羊真的回来了,口中还叼着一只野兔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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