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了一样的话。”

    于是,“聒噪”的霍连夜彻底闭嘴了。

    当真是好办法。

    他同情地看一眼明谦,并在心里为对此事全然不知的孟冉婷画了个十字。难怪他们两兄弟最近收敛了这么多,并且可以说是在逐渐减少发生在自己手上的命案。

    是怕留下太多痕迹,被人利用吧。树大招风,枪打出头鸟,他们如此地看重一个女人,定是不想因为自己的失误,重蹈覆辙地引发三个人的不幸。

    那两个人的事事,孟冉婷一无所知,他可是从头到尾都知道得清楚。

    “那你不怕?”霍连夜一说出口就觉得自己问了句废话。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明谦虽自信,这次却没有悠闲地点头。大概心里也是没谱吧,毕竟对手和宋晨锐不是同一个级别的。

    所以最近出手的次数越来越少,尸体也没有以前那么惨不忍睹。一下子停止杀人会令人群更加恐慌,运气不好还会被查到点什么,就和吸烟一样,突然戒掉,会对身体产生很大的伤害,一切慢慢来,他们首先要清理干净自己身边能被当成武器的垃圾。

    “啊,无妨,”明谦回答,声音有气无力。

    怕又怎样,就像孙悟空躲不过五指山,他们也逃不出那个人的手掌。

    十年前是他们人生的错误,加上不够强大的实力,闹得两败俱伤,但如今,他们足够相信孟冉婷,所以比以前更有底气。

    “那个女人的实力……我们一起,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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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的话:

    是我的错觉吗

    为什么感觉大家并不怎么喜欢实力太强的女主@-@

    (六十九)蛋糕

    (六十九)蛋糕

    拎着打包好的蛋糕,孟冉婷觉得自己的智商退化到了幼稚的初中生水平。明谦的副卡像一张烫手山芋,她实在无法接受男人经济上的救助。

    那时她还沉浸在悲伤中,翻云覆雨后,两个人一起躺在被窝里聊天,一个随便一说,一个随便一记,本以为能当打哈哈一样随便随便就翻页翻过去了,结果,那串数字却印在了她的脑海中。

    十二月三十一日,一年的最后一天,在南风的暖冬之夜。

    明谦三十四岁的生日。

    明陌告诉她,他们虽生活在南方,其实本质是北方人。她甚至能想象到,极北之地,大雪纷飞,而他们的出生,注定一生如雪水般,冰冷无情。于是脑子一抽文艺细胞一泛滥,就想给他们买点什么东西,不过……拿着寿星的钱,给寿星买礼物,这样真的好吗?

    谁叫她身无分文,霍连夜那孙子又扣得要死,实在无法相信堂堂霍家继承人,房地产企业的大佬,竟然小气的连蛋糕钱都不赞助。

    而且最重要的,她不会做饭……

    就不要说甜点面食之类的了,当初霍连夜也是抓住了这个梗嘲笑了她很久。

    脚踩十四厘米的高跟鞋走了近三公里,女人却不见疲惫,拿着感应卡刷开小区门锁,走入寂静的高档住宅区中。今天明陌的课到晚上九点,霍连夜被明谦使唤去做一些谜一样的事情,而今天的主角儿……已经在家里等了很久了。

    孟冉婷当初说要买蛋糕的时候,明谦傻傻地看着他,表情可以用“呆愣”两字形容,也就是那时,她深深感受到了这个男人的孤独寂寞。

    她本不喜欢吃蛋糕,尤其是腻死人的奶油,甜得她反胃,但是今天她特意嘱咐了店家奶油要加厚,因为从生活习惯中观察,这两兄弟对甜品不是一般的执着。

    是不是头脑好的人都喜欢吃甜食?孟冉婷摇摇头,还没想通就已经走到了家门口。

    看着面前三层高的别墅,她有片刻的怔忡,在被掠夺抛弃后,这个掩埋着无辜人尸体鲜血的地方,成了唯一能够容纳得下她的“家”。

    “我回来了,”推开门,换鞋,摘围巾,暖烘烘的大厅里已经飘出了饭香,她的寒暄被油烟翻滚的声音淹没,把蛋糕放到桌子上,正好碰见男人端着菜从厨房走出来。

    猪肝、红豆薏仁汤、红枣炖排骨……看着一成不变的菜式,孟冉婷头大。

    “辛苦了,”明谦推推眼镜,看到放在盘子中间的蛋糕眼睛都亮了,“还有一个菜,饿了的话不用等我。”

    看着男人又一次跑入厨房,孟冉婷很想拉住他:能不能换个菜……

    每天都吃一样的,他们不厌,她都快吃吐了……

    补血养身体也不是这么玩的啊!

    而且醒酒器里的红酒,孟冉婷叹口气,翻出两个酒杯擦干净,很自觉地倒满,放在面对面的两个位置上。这两兄弟当真是把省钱发挥到了极致,饭桌是三个人的饭桌,偶尔挤挤能挤下第四个人,吃双人餐倒是刚刚好。

    估计现在她的座位,是给霍连夜蹭饭设计的吧。

    不过几分钟,明谦上齐最后一道菜,还没等孟冉婷说上句话,就迫不及待地拆开了蛋糕盒子,拿食指沾了块奶油含进了嘴里,桃花眼弯成了非常柔和的角度,带着一脸满足的笑容。

    “好甜。”

    孟冉婷无话可说了。

    她从没有见过如此小孩气的明谦。真是和他平日的作风大相庭径。

    看这架势,也不用吹蜡烛了,估计还没等她点火,奶油就要被这货吃干净了。

    “生日快乐,”拆开塑料刀,切了大大一块蛋糕推给明谦,只给自己象征性地切了一小块,想来不懂得怎么哄人的她,憋了半天只憋出一句千篇一律的祝福。

    “想不到你竟然记得,”男人凉凉地说,却有万分感慨之气,似乎是嫌店家配的叉子太小,他直接换成吃饭用的铁勺,挖起大大一勺奶油送到嘴边。

    好腻,好恶心,明谦吃蛋糕,不忍直视的画面……

    孟冉婷低着头,认命地啃泛着油的猪肝,心想果然还是猪肝比较合她的胃口。

    以前听明陌说起来的时候,他也觉得不可思议,女人中很少有讨厌吃甜食的,不管身材好坏心智成熟与否,甜食都是不可缺的诱惑,而她,对甜食厌恶到了一定程度。

    不喜欢吃甜食的女人,当真不好对付。

    “不管明陌,没有关系吗?”猪肝配红酒,孟冉婷已经无力评价这样鬼畜的搭配了。

    “谁叫他加班,活该,”明谦今天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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