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络缤

正文 八零之发家养娃 第3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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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她的炸薯条技术非常好,平常她有空就会做给孩子们吃。

    不过她太忙了,一年也没几回。

    现在趁着空闲,也就做给大家吃着玩。

    “炸薯条?是炸红薯条吗?”

    “不是,是炸您送的土豆,然后蘸着番茄酱吃。这玩意是洋快餐里的小食,孩子们都很喜欢。向红和向军应该都没吃过吧,一会过来尝尝鲜。”

    “洋快餐?你还会做外国人的食物啊?”

    王华华惊讶极了,不过想到陆夏还会说流利的英语,又感觉不奇怪了。

    “我做的这个并不难,就是吃个乐子。”

    如今留着白胡子的老爷爷快餐已经在京城开张了,现在已经成为京城最被追捧的餐厅,开业那天人山人海。

    很多国人尤其是小孩子,对炸薯条的接受度非常的高,陆夏做了几次,就没有孩子不喜欢的,大人们基本也都能接受。

    现在属于缺油水的年代,油炸食品有先天性优势。

    若是平时,王华华肯定不敢应。

    陆夏家里吃得那么好,让孩子过去不是占人便宜吗。

    虽然陆夏有钱,可王华华也做不来那厚脸皮的事,这会教坏孩子。

    他们家老刘还是严以钧的上级领导,她要是这么做就太丢人了。

    不管放在哪里,饭点去别人家都是被人瞧不上的。

    可炸薯条就不一样了,虽然一听就费油,可土豆又不值钱而且还是从她家拿的,也就很爽快的答应了。

    陆海霞之前就一直帮陆夏做准备工作,因此驾轻就熟,两人配合得非常好,动作也极为迅速。

    刘向军和刘向红一回家,就听自己老娘让他们去隔壁吃好吃的。

    两个孩子很是诧异。

    “妈,您今天怎么了?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啊。”

    之前陆夏做什么好吃的,也经常叫上两姐弟,可王华华全都给拒绝了。

    陆夏还经常送过来,王华华每次推了半天才收下,还不忘回礼。

    这次竟然主动让他们去隔壁,都非常地意外。

    王华华没好气点了点两姐弟的脑袋,“你们陆姨都叫了好几回了,老是拒绝也不大好,过去玩玩吧。对了,我今天刚摘了一些玉米,你们一会带过去。”

    “行嘞!”

    姐弟俩正准备出门,另一边的陆夏听到这边的动静,就已经在隔壁叫上了。

    “向军,向红,你们赶紧过来,炸薯条已经做好了,这东西炸好就得立马吃,否则软了味道就不好了。嫂子,你也一块过来玩,一个人留在家里也没意思,过来说说话。”

    王华华也没拒绝,痛快地带着两个孩子一块过去。

    “赶紧去洗个手,这东西得用手抓着吃。”

    陆夏看到他们进了院子,在厨房窗户那朝外招呼着。

    陆满满带着黑锋,熟稔地拉着刘向红的手:“姐姐,妈妈做的炸薯条可好吃了!”

    “是吗?你妈妈好厉害。”

    刘向红现在是个初中生,很喜欢陆满满。

    现在黑锋来了,她更喜欢跟陆满满一块玩了。

    王华华走进厨房想帮忙,陆夏也没客气指挥她将装好盘的薯条番茄酱带到院子里。

    院子摆着一张小桌子,平常陆夏更喜欢在屋外面。

    他们家是边套,旁边有一棵大树,只要在树荫下,就会凉爽不少。

    “姐姐,你看,要这么吃。”

    陆满满非常乖巧地去洗了手,然后示范给大家看。

    大家看着薯条其貌不扬,看着也不像什么值钱的食物,也就没有那么拘谨。

    刘向军和刘向红两个孩子对于外国人的食物是非常好奇的,纷纷伸手试了试。

    第一口,还可以。

    可越吃,越觉得味道好。

    王华华也是如此,一开始没觉得有什么感觉,可吃着吃着就吃出味道来了。

    “妹子,你这手艺真是不赖。”

    陆夏不仅做了炸薯条,还腌了脆黄瓜,全都端了上来。

    “嫂子,向红,向军,你们喜欢就多吃一点,我准备了一大堆。”

    炸薯条算不得什么惊艳的食物,可架不住孩子们就是喜欢。

    陆夏准备了不少,结果全都给吃完了。

    有一部分是送给大院里其他孩子,他们只觉得不够吃,陆夏没有收到一个差评。

    这样闲散的日子很快就结束,省城那边有不少事需要陆夏去处理。

    陆夏自从来到这里,几乎每天都要去邮局领取和发电报,处理一些紧急事务。

    电话也是没少打,光是这些费用,就令人咋舌。

    陆夏因此都出了名,不过她没有占用军营资源,因此也没人说些什么。

    大家都知道严以钧娶了个很厉害的女人,不仅长得好看,生意还做得好。

    虽说现在的人瞧不上个体户,可陆夏现在是企业家,身份已经截然不同。

    而且陆夏还拥有本科文凭,更觉得她很是厉害,不敢小瞧她。

    关于陆夏的非议也不少,毕竟她和其他军嫂风格相差太多,可明面上也不会说些什么,只敢在背后嘀咕几句。

    陆夏对这些也不在意,人生在世,谁不会被人说道。

    要是太在意别人的目光,累的是自己。

    由于要带上黑锋,若是坐飞机会很不方便,因此陆夏安排车子往这边送货,回去的时候可以将黑锋带上。

    陆海霞主动请缨要跟车送黑锋回去,否则车里都是陌生人,对于黑锋来说不太好。

    陆海霞也跟黑锋相处得很好,很多时候黑锋的饭都是她做的。

    别看黑锋现在瘸了,上山下河依然溜得很。

    而且它明显是闲不住的,平常在陆满满面前乖巧又体贴。

    可一跟陆海霞的时候,就会撒欢乱跑,非常的活泼。

    一条狗还有两副面孔。

    陆夏和陆满满坐着货车到达机场,然后直接飞回去,节省在路上的时间。

    离开的头一天,严以钧带着黑锋回军营跟以前的战友们告别。

    此去以后,不知何时再见。

    不管是人还是军犬,大家都喜欢这位狗兄弟。

    黑锋之前退伍的时候,眼睛就已经红过一次,这次告别大家又忍不住哽咽起来。

    还好大家都知道黑锋现在跟的主人,会对它非常好。

    黑锋现在都被养胖了,精气神非常好,毛发油光水滑的,因此遗憾也少了许多。

    陆满满要走之前,更是跟严以钧难分难舍。

    “爸爸,你每天都要想满满哦,满满要检查作业的。”

    陆满满可怜巴巴的,她是个感情充沛的孩子,哪怕经常遇到离别,可每次都会很难过,并不会因为经历多了就削弱这种感觉。

    “爸爸会天天想着满满的,满满要乖乖听妈妈的话,爸爸会经常给你写信的。”

    陆满满上车的时候,一步三回头,要不是自家的车子,估摸着司机早就开跑了。

    可这种情绪来得快去得也快,陆满满上车不久,就跟黑锋打成一片,很快又开始咯咯咯笑了起来。

    陆夏带着陆满满提前飞回家,第一天大家看她颠簸这么长时间,也就没有打扰她。

    第二天她刚进办公室,丁丹雪就拿了一堆文件走进来。

    陆夏看着成堆需要处理的文件,深深吸了一口气。

    “怎么这么多?”

    “夏总,这已经是很少了,我们已经把我们可以处理的事务都处理掉的,这些都是我们没有权利处理的。”

    陆夏旗下的产业太多了,虽然各个产业都有负责人。

    可掌控大局的人是陆夏,尤其销售方向,陆夏是插手最多的。

    彼此之间的合作也是需要陆夏去协调,还有财务方面等等,哪怕陆夏安排再妥帖,可工作就是这个样子。

    你只要稍微放下了,立马给你堆成一沓,需要自己去处理。

    丁丹雪这段时间头发都快掉光了,看向陆夏的眼神都充满了幽怨。

    陆夏失笑:“等过了这阵,我给你放大假!”

    丁丹雪连忙摆手:“不了不了,我一想到我休假结束,要跟您一样处理这么多事,我觉得休假都不香了。”

    陆夏觉得自己膝盖很疼,望着一沓厚厚的文件。

    二话不说,开干。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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