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一抖,连忙来到寒霄身前,扑通一声跪了下去,颤声道:“楼主息怒,风儿不敢妄自揣度楼主的心思。”
“起来吧!”寒霄漠然的扫了一眼寞风,转而落在了半掩的窗子,“风儿,还记不记得,你来到这飘香苑,已经几年了。”
寞风小心的扬起头,目光带著恐慌的望著寒霄,诺诺开口,“回楼主,再、再过一月,就满六年了。”
“六年了!”寒霄冷漠的目光中突然掠过了一丝惆怅和苍凉,“日子过的可真快,还记得,六年前我在雪地里捡到你,你几乎就剩一口气了,我把你领了回来,让你做了个只会伺候男人的小倌,你……会不会恨我?”
“怎麽会!楼主的大恩大德,寞风感激都感激不过来,怎麽可能生恨呢?”
“难道……你就一点怨言都没有吗?”
“我……”寞风话犹未了,门就被人砰的一声撞开。
秋水跌跌撞撞的跑了进来,满身被雨水淋的湿漉漉的,狼狈至极,他不顾姿态的跪在寒霄脚下,哽咽的哀求,“楼主,秋水求求您,放了舒恒吧,舒恒他现在在地下室,如果就那麽放任他不管,我、我怕他活不过明天。”
“风儿!这里没你的事了,你先出去吧!”寒霄的声音里又充满了冷血无情,尽管寞风实在不想这个时候离开,但是楼主的命令,他无法违抗。
房间中,顿时就只剩他们二人。
外面下著大雨,房间里本应该凉爽,可现在却沈闷的如同被罩在一口大锅中。
秋水身子羸弱,被雨水这麽一淋,脸颊处现出了两抹异常的潮红,寒霄看著他,起身走向旁边的衣柜,随手拿了件干净的衣裳又折了回来,扔到秋水身上。
“先把衣服换上再说。”
秋水使劲的摇了摇头,双手一下子抱住了寒霄的右腿,“楼主,您让秋水做什麽都可以,只要您放了舒恒,他是无辜的,他才来飘香苑,什麽都不懂,所以才会做错事,求求您,大人有大量,放了他吧!”
寒霄云淡风轻的一笑,“既然你也认为他做了错事,那惩罚是必须的,就算是你求情也没用。”
“楼主,求求您,秋水,求求您了,再这麽下去,他真的会没命的……”
“秋水,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是你第二次替他求情了,你别忘了,上一次你替他求情,差点连性命都给丢了,你不怕,这一次,你连我的房间都出不去了吗?”
秋水好像看到了一丝希望,坚定的说道:“如果秋水这条贱命能挽回舒恒的性命,那麽,楼主尽管拿去,秋水绝不会说半个不字。”
寒霄脸色瞬间变得冷峻起来,“秋水,你……真的愿意为他付出自己的性命?”
“是!”
“为什麽?”
“因为…因为我喜欢他,舒恒,是我真正从心底里喜欢的第一个男人……”
好久好久,寒霄都没有再说过一个字。
喜欢到甚至牺牲性命都再所不辞的地步?那个江舒恒,真的值得你那麽做了吗?
“好!”寒霄终於开口了。
“我可以不再追究舒恒的事情,但是你要答应我,马上离开飘香苑,而且直到死,都不许再踏进这里半步。”
秋水猛的扬起了头,愣愣的盯著他,目光充满了震惊和绝望。
“楼、楼主的意思是,要把秋水赶出飘香苑吗?”
“你不愿意?”寒霄目光阴鹜冷血的不带半点感情。
良久,秋水才缓缓的低下脑袋,嗓音中带著哽咽的低声呢喃,“秋、秋水愿意,只、只要能救舒恒,秋水什麽都愿意做。”
“那好,你现在就回去收拾一下东西吧,你越早的离开这里,我就会越早的去把舒恒接回来疗伤。”
秋水使劲的咬了咬唇,怀著满心的感激重重的在地上磕了个响头,“秋水,感激楼主这十几年来的养育之恩,大恩大德,秋水永世难忘。”
“……”寒霄背过了身子。
秋水从地上爬了起来,看了一眼寒霄似是被冷气环绕的背影,恭敬的鞠了一躬,然後转身离去。
舒恒,楼主其实是个好人,你好好的呆著这里,不要总是逆著楼主,我走了,希望你能过的平安……
* * * * *
五年,眨眼而过。
飘香苑依旧热热闹闹,红红火火。
如今的红牌,不再是从前的那个秋水,而是一个叫溪月的男人。
作家的话:
第27章 我要点──溪月
“哎哎,你看,那个人脸上带著面具呐!”
“真的,那人是什麽人,不想被别人看到脸,会不会,是杀手?”
“呸呸呸,你别吓我好不好,什麽杀手不杀手的,闭住你的乌鸦嘴。”
一时间,飘香苑所有的小倌都被一名覆著银色面具的男人吸引了目光,三言两语的议论起来。
这一幕被刚刚下楼的梅蕊看在眼前,唯恐继续下去会引起不必要的骚动,赶忙匆匆上前,热情的招呼道:“哎呀呀,这位爷,快请快请。”说著,朝站在旁边的一个小倌摆了摆手,
“玉漓,过来。”
话音一落,一名出的水灵清秀的少年小跑了过来,许是刚来没多久,还有点认生,在见到覆面男人後脸羞涩的泛起了红晕,低低的开口,“爷,小的叫玉漓,今夜──”
“我要点飘香苑的头牌──溪月。”男人说的温文尔雅,幽深的眼睛朝西面望了望,似乎是在寻找什麽,又好像是在怀念著什麽。
梅蕊先是一愣,但很快就回过神,趁著这点时间急匆匆的打量起眼前这男人来。
此人一袭月白色锦袍,锦袍上绣著淡淡的青莲,腰间系著一条浅碧色的丝绸缎子,缎子上还垂吊著一块极为罕见的白色翡翠。
这样高贵尊雅的装扮,一看便知定不是寻常人家,而且面上还遮著面具,那就说明他是想隐瞒身份,不想被别人认出来,尤其是那块翡翠,梅蕊自认见过的珍宝无数,但是如那般通透澄澈,里面还带有呈绢丝状颗粒的翡翠他还是第一次见。
他心想,这人即便不是什麽皇亲贵族,也该是富家的公子。
这种人,是最最不能得罪的,梅蕊就算是有一万个胆
“起来吧!”寒霄漠然的扫了一眼寞风,转而落在了半掩的窗子,“风儿,还记不记得,你来到这飘香苑,已经几年了。”
寞风小心的扬起头,目光带著恐慌的望著寒霄,诺诺开口,“回楼主,再、再过一月,就满六年了。”
“六年了!”寒霄冷漠的目光中突然掠过了一丝惆怅和苍凉,“日子过的可真快,还记得,六年前我在雪地里捡到你,你几乎就剩一口气了,我把你领了回来,让你做了个只会伺候男人的小倌,你……会不会恨我?”
“怎麽会!楼主的大恩大德,寞风感激都感激不过来,怎麽可能生恨呢?”
“难道……你就一点怨言都没有吗?”
“我……”寞风话犹未了,门就被人砰的一声撞开。
秋水跌跌撞撞的跑了进来,满身被雨水淋的湿漉漉的,狼狈至极,他不顾姿态的跪在寒霄脚下,哽咽的哀求,“楼主,秋水求求您,放了舒恒吧,舒恒他现在在地下室,如果就那麽放任他不管,我、我怕他活不过明天。”
“风儿!这里没你的事了,你先出去吧!”寒霄的声音里又充满了冷血无情,尽管寞风实在不想这个时候离开,但是楼主的命令,他无法违抗。
房间中,顿时就只剩他们二人。
外面下著大雨,房间里本应该凉爽,可现在却沈闷的如同被罩在一口大锅中。
秋水身子羸弱,被雨水这麽一淋,脸颊处现出了两抹异常的潮红,寒霄看著他,起身走向旁边的衣柜,随手拿了件干净的衣裳又折了回来,扔到秋水身上。
“先把衣服换上再说。”
秋水使劲的摇了摇头,双手一下子抱住了寒霄的右腿,“楼主,您让秋水做什麽都可以,只要您放了舒恒,他是无辜的,他才来飘香苑,什麽都不懂,所以才会做错事,求求您,大人有大量,放了他吧!”
寒霄云淡风轻的一笑,“既然你也认为他做了错事,那惩罚是必须的,就算是你求情也没用。”
“楼主,求求您,秋水,求求您了,再这麽下去,他真的会没命的……”
“秋水,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这是你第二次替他求情了,你别忘了,上一次你替他求情,差点连性命都给丢了,你不怕,这一次,你连我的房间都出不去了吗?”
秋水好像看到了一丝希望,坚定的说道:“如果秋水这条贱命能挽回舒恒的性命,那麽,楼主尽管拿去,秋水绝不会说半个不字。”
寒霄脸色瞬间变得冷峻起来,“秋水,你……真的愿意为他付出自己的性命?”
“是!”
“为什麽?”
“因为…因为我喜欢他,舒恒,是我真正从心底里喜欢的第一个男人……”
好久好久,寒霄都没有再说过一个字。
喜欢到甚至牺牲性命都再所不辞的地步?那个江舒恒,真的值得你那麽做了吗?
“好!”寒霄终於开口了。
“我可以不再追究舒恒的事情,但是你要答应我,马上离开飘香苑,而且直到死,都不许再踏进这里半步。”
秋水猛的扬起了头,愣愣的盯著他,目光充满了震惊和绝望。
“楼、楼主的意思是,要把秋水赶出飘香苑吗?”
“你不愿意?”寒霄目光阴鹜冷血的不带半点感情。
良久,秋水才缓缓的低下脑袋,嗓音中带著哽咽的低声呢喃,“秋、秋水愿意,只、只要能救舒恒,秋水什麽都愿意做。”
“那好,你现在就回去收拾一下东西吧,你越早的离开这里,我就会越早的去把舒恒接回来疗伤。”
秋水使劲的咬了咬唇,怀著满心的感激重重的在地上磕了个响头,“秋水,感激楼主这十几年来的养育之恩,大恩大德,秋水永世难忘。”
“……”寒霄背过了身子。
秋水从地上爬了起来,看了一眼寒霄似是被冷气环绕的背影,恭敬的鞠了一躬,然後转身离去。
舒恒,楼主其实是个好人,你好好的呆著这里,不要总是逆著楼主,我走了,希望你能过的平安……
* * * * *
五年,眨眼而过。
飘香苑依旧热热闹闹,红红火火。
如今的红牌,不再是从前的那个秋水,而是一个叫溪月的男人。
作家的话:
第27章 我要点──溪月
“哎哎,你看,那个人脸上带著面具呐!”
“真的,那人是什麽人,不想被别人看到脸,会不会,是杀手?”
“呸呸呸,你别吓我好不好,什麽杀手不杀手的,闭住你的乌鸦嘴。”
一时间,飘香苑所有的小倌都被一名覆著银色面具的男人吸引了目光,三言两语的议论起来。
这一幕被刚刚下楼的梅蕊看在眼前,唯恐继续下去会引起不必要的骚动,赶忙匆匆上前,热情的招呼道:“哎呀呀,这位爷,快请快请。”说著,朝站在旁边的一个小倌摆了摆手,
“玉漓,过来。”
话音一落,一名出的水灵清秀的少年小跑了过来,许是刚来没多久,还有点认生,在见到覆面男人後脸羞涩的泛起了红晕,低低的开口,“爷,小的叫玉漓,今夜──”
“我要点飘香苑的头牌──溪月。”男人说的温文尔雅,幽深的眼睛朝西面望了望,似乎是在寻找什麽,又好像是在怀念著什麽。
梅蕊先是一愣,但很快就回过神,趁著这点时间急匆匆的打量起眼前这男人来。
此人一袭月白色锦袍,锦袍上绣著淡淡的青莲,腰间系著一条浅碧色的丝绸缎子,缎子上还垂吊著一块极为罕见的白色翡翠。
这样高贵尊雅的装扮,一看便知定不是寻常人家,而且面上还遮著面具,那就说明他是想隐瞒身份,不想被别人认出来,尤其是那块翡翠,梅蕊自认见过的珍宝无数,但是如那般通透澄澈,里面还带有呈绢丝状颗粒的翡翠他还是第一次见。
他心想,这人即便不是什麽皇亲贵族,也该是富家的公子。
这种人,是最最不能得罪的,梅蕊就算是有一万个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