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抽两盒。来这儿办了几天流水席,村里头爱抽烟的基本上都尝过了那一点烟头的味道。

    真是好。

    他们彼此感叹着,都说有钱人不错。也有人说:“方扬那小子不知道走的什么狗屎运,从来没听说他有这么一门子亲戚,现在居然对他这么好,跟对亲儿子似的。”

    本来同是一个村长大的,如今突然有人有了钱,不仅能上省城大学,还能摆好几天席、穿好贵的衣服、坐小轿车,这没法让人不眼红。可顾忌着还有个有权有势的阚峻在,没人真敢惹寇秋,只是邻村几个小混混听了,不免就阴阳怪气来说几句。

    恰巧这几天办堂戏,两个村子合办一出,就在村委会前头的空地上扎了个戏台子,请了出流动戏班,粗粗把脸一画,上去就开唱。年轻人不爱听这些,就在底下讨论别的,说还珠格格里的真格格已经恢复身份了,又说那个当皇帝的多疼这个女儿,寇秋坐在旁边都当成是说书听。

    挺热闹。

    阚峻回城去开会,留了个人在这儿陪着他。这个下属这会儿也站起身去接电话,寇秋就一个人安安静静坐在椅子上嗑瓜子,看戏。看了一会儿,起身想去个茅厕。

    几个小年青彼此对了下目光,也站起来跟着他去了。

    寇秋放完水,刚出来,就有人一把拎起了他的领子。

    “小子,”那人笑道,“给哥们几个一点钱花花呗?”

    他们都有倚仗,知道方扬是个从小到大的好学生,从来没打过架。再加上身材纤细,脸也白,猛地一看,就跟村里的大姑娘似的,好欺负的很。眼下看管他的人不在,就这么一个小白脸,能打得过谁?

    反正抢了钱,马上他们也要出去打工了。这一出去,不知道在哪个城市哪个工地,想找他们也找不着。不趁这个时候捞个大的,那趁什么时候?

    寇秋被他们拽着,声音还很冷静,“我没钱。”

    “别说瞎话,”其中一人嗤笑,“你上哪儿没钱?你随便把你那零花钱掏出来,都够哥们几个玩一会儿了。更别说,你不还有一手机么?”

    手机是阚峻送的,说是寇秋考上大学的礼物。这年头的款式还很老,掀盖型,摩托罗拉。除了电话和短信,没什么多余功能。

    可就这么个东西,在这时候也很值钱。

    听了这话,寇秋就知道,这几人盯自己不是一天两天了。

    他没松口,“我真没钱。”

    面前的混混一下子提起了拳头。

    “再说?”他声音狠厉,“再骗哥,信不信直接打死你!”

    这时候,打电话的下属也找到了这边,忽然看见这一幕,心都提起来了。他知道寇秋算得上是他们阚局的心肝宝贝疙瘩,碰不得的,因此近乎魂飞魄散,隔着老远往这边跑,“别打!”

    话音还没落,他就看见少年伸出了手。

    白生生的手臂,手腕很纤细,看上去不怎么禁得起风。

    就这双手,像钢钳一样抓住了对方肩膀。随即借着对方打过来的力,隔了挺远的距离,下属都听见了清脆的咔嚓一声——

    手臂脱臼了。

    小混混的两条手忽然软了下去,像是没力气的面条。

    “......”

    “......”

    这一下来的太突然,下属和混混都没反应过来,就愣愣地看着面前看起来根本禁不起他们打一拳头的少年。寇秋松松手腕,神色倒很坦然,甚至还笑了笑,“还想抢我?”

    “......”

    这还抢个鬼!

    亲眼看见了刚才那一幕,所有人都唰唰倒退了两下,只有被打的仍然站在原处哀嚎。

    寇老干部伸手,抓着这个被自己反击的人的手臂,正好抓在被卸掉的那一块关节处。

    “见见警察,好好谈谈抢劫的事?”

    混混顿时叫的更惨,如同被开水烫了的猪。寇老干部开始给人上课,滔滔不绝讲如何迷途知返走上正确人生道路,见证了这一幕的下属心情复杂,掏出手机,又看了遍阚局给他发的短信。

    ——方扬容易被人欺负。

    ......哪儿?

    谁特么有这个本事欺负他?

    ——多看着他。

    看着谁?

    下属战栗。

    是看着他别欺负别人,还是看着他别把别人收拾太狠?

    隔壁的查家彻底安静了下来,查母被送进了乡里的医院,他们如今去不起省城,查恭也跟着去了。寇秋收拾收拾东西,没两天便去了省城,准备报道。

    他的东西都是阚峻准备的,被单床单都崭新,素色条纹,很淡雅。寇秋看着,跟阚峻自己床上铺着的还一样。

    阚峻问他:“在学校住,能习惯吗?”

    “这也没什么不习惯,”寇秋说,没听出弦外之音,“总得适应适应。”

    男人于是嗯了声。

    过会儿,他方才淡淡道:“我在校区旁边有处房子。”

    “......”

    寇老干部这回听明白了。

    前头的司机也回过头,说:“阚局那房子新买的,两室一厅,还挺大,又南北通透。现在宿舍里都是六个人挤那么一小间屋,住的也不方便,干脆搬出来住算了。”

    系统崽子也跟着兴奋,【搬出来搬出来!】

    只有寇秋想着男人在夜里的眼神,未免有些心惊肉跳。

    虽然对这样的激烈运动已经习惯了,甚至轻而易举就能从里头品味出趣味,可如今到底是未成年。阚峻又正当壮年,这几天两人偶尔歇在一张床上,他都能感觉到对方上了膛随时准备开枪扫射的架势。醒来时,屋里时不时都有股淡淡的腥味儿,打开窗户半天都散不去。

    跟放了盆烧得正热的火盆在屋里没什么区别。

    更别说,这火星几乎都要溅到他脸上了。

    男人忍得辛苦,寇秋也很辛苦——他一点也不想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不越雷池一步。为防止真的做出点对不起他自己信仰的事,寇秋还是拒绝了,“不,我就在宿舍住。”

    阚峻的眼猛地阖了阖。

    驾驶座的司机很有眼色,立马敲边鼓:“弟弟呀,宿舍住着还真没你在阚局那房子住的舒服。你这不是给自己找苦头吃吗?万一到时候有个不讲卫生的,那味儿能熏得你半夜跑出来!”

    寇秋说:“我还想再过段儿集体生活。要是阚叔不嫌弃,那我过生日后,再搬出来。”

    男人的眼又重新睁开了。

    他的手指敲着皮质座椅,有点漫不经心。半晌后,才说:“我记得是要过十八岁生日了?”

    寇秋:“嗯。”

    男人的喉头动了动。

    “十八岁好,”他说,“是个大生日,得好好庆祝庆祝。”

    他顿了顿,不容拒绝。

    “那天,你就过来这边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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