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里都是怀疑。
“那个不是我自己打他们俩,还有我好朋友,我们一起。”乐乐干脆在地上坐下来,他把手里剩下的小半瓶矿泉水拧开盖子递给那个人,“你喝口水吧!”
那人犹疑一下,似乎是在确认面前这个年轻的男孩子没有什么恶意,最后还是接过去喝了几口。
沈长乐问:“要不要我送你去医院,我看你受伤了。”
那人摇头,说:“谢谢!”
借着灯光,沈长乐端详着这个人,也就二十四五岁的样子,除去脸上的伤痕和灰土,五官倒是很清秀。
沉默了很久,沈长乐看着那人一口一口把瓶子里的水喝光,似乎身上的力气也恢复了点儿,那人又说了句:“谢谢。”
沈长乐问:“你怎么会跟老板打起来?”
那人没说话,把头仰在电线杆上,闭上了眼睛。在乐乐以为他不会回答时,他缓缓地开口:“我是‘涸泽沙数’的侍应生,他们说的那个调酒师是我的爱人小彦,他是个男的,所以在别人眼里,我们都成了死变态。”
“爱人?”乐乐重复了一句。
“恩,我爱的人。”那人说完,嘴角竟然现出一个清浅的笑,那张满是灰土血迹的脸上出现这样一个笑,实在是有些不和谐,看得乐乐心里蓦地一痛。
“早就习惯了别人的唾沫和眼神,这些言语上的攻击实在不算什么,就连平时他们往我的盒饭里加沙子,把最脏最累的活分给我干,随便找理由扣我的工钱,羞辱打骂什么的我都可以忍,我知道我们这种人活着很艰辛,可是我受不了他们也这么对小彦。
你不知道,小彦是个多好的人。我们是大学同学,他那时是学校宣传部的部长,人很开朗,又很帅,性格温柔,他答应跟我在一起时,我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后来他考上公务员,我随他到他上班的城市工作,那时太小了,不知道避讳,被人发现了我们的关系,结果他被开除了,我也丢了工作,因为档案里的‘劣迹’,我们后来找工作很麻烦,只能找一些不怎么正式的工作干着。为了我们事,他爸妈跟他闹得很僵,我这些年也都没有回家,一直在外面飘。
半年前我们来的这个酒吧,说是同学,开始还好,大家都没什么嫌隙,相处也不错。只是从大伙儿知道了我们是情侣关系之后,一切都不一样了,各种白眼各种欺辱都来了,平时不错的同事不再跟我们讲话,好像躲瘟疫一般躲着我们,更多的人则开始暗地里整我俩。不知道是谁告诉了我们那里的二老板,今天他多喝了几杯,竟然当众让小彦脱衣服,小彦不听就被甩了好几个耳光,他们还骂小彦,人妖,变态,假正经,往他身上浇啤酒,拿手机砸他的手……”
说道这里,沈长乐看到一线亮晶晶的水线从他的眼角滑下来,冲开尘土,没入鬓发。
“小彦的手特别灵巧,上学时就写得一手漂亮的字。他调酒的时候,手指就像有魔法一样……我忍不住才去跟他理论,他就连我一起打,还让我俩给他表演……”
“为什么?”乐乐看着他,问道。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他们要这么对你们?你们在一起关他们什么事?他们凭什么这样对你们?”乐乐感到一口气堵在胸口,仿佛要炸开一般,不禁握紧了拳头。
那人苦笑:“因为,我们跟他们不一样!”
九十四
很多时候,很多人都会这样,在熟悉的人面前伪装一切,在陌生人面前掏心掏肺。因为陌生,反而觉得安全,因为无关,人们会表现出冷漠。当奢求不来宽容的时候,冷漠也是可以的。
所以,沈长乐的激愤是那个人意料之外的,他觉得这大概只是一个善良又不谙世事的小孩子对不幸者的朴素的同情。
“这不公平!”沈长乐喊道,“这根本没道理!”
“公平?道理?”那人看着沈长乐,笑得仿佛他刚才听了个很好笑的笑话,“你叫乐乐是吧?”
沈长乐一愣。
那人解释说:“你们说话,我听到了。”他费力地撑直了身体,“乐乐,你还小,有些事你不明白。不是你没有错,不是你觉得坦然,你就可以好好活着的,总是有太多的压力,太多的阻碍,让你曾经设想的幸福跟梦一样远。我只是觉得对不起小彦,他本来是可以过更好的生活,有更好的未来的。”
沈长乐看着他脸上的平静的绝望,身上的最后一丝力气都被抽光了。他颓然低下头,曾经在网络上看到的报道,楚林成的话,眼前这个陌生人的遭遇,在他的脑袋里绞成一团,混乱,混乱……心尖上那双温柔的暗夜般的眼睛一点一点被那样的混乱所掩盖。
“帮我忙好吗?”那人忽然说。
“什么?”
“帮我把我的鞋拿回来,刚才跑掉了,就在那边。”他抬手指着不远处的一只黑影。
乐乐把鞋捡回来给他,那人却只是用右手费力地穿。这时乐乐才注意到他的左胳膊一直都无力的垂着,最骇人的是左手的小拇指,弯成了一个正常人根本不可能做到的角度,而且肿得厉害。那人意识到沈长乐的视线,苦笑着说:“左胳膊脱臼,小拇指被掰断了。”声音平淡得就像在说别人的事,就像这伤不是疼在他身上。
沈长乐忽然想起那条曾出现在他眼角的泪线,为了那个叫做小彦的爱人,原来看着最爱的人受苦,才是骨断筋折都无法比拟的痛。
沈长乐沉默着把他手里怎么的穿不上的鞋子拿过来,小心地套在他脚上。
那人说:“谢谢!”然后又说:“能扶我站起来吗,我一只胳膊撑不起来。”
沈长乐扶着他站起来走了两步,他说:“好了,乐乐,我该回酒吧了。”
“回酒吧?你不怕他们打死你?”乐乐惊讶地问。
“不会打死我的。虽然法律不能保证我们不受伤害,可是生命却是极少有人敢碰触的底线。最多也就打残!”那人说着便往回走。
乐乐拉住他,不解地问:“那你干嘛回去给他们打残啊?”
那人看着乐乐着急的样子,脸上现出某种温和的表情,“我和小彦一起跑出来的,分了两个方向。我得回去看看,恐怕小彦已经被抓回去了,记得上学时,他跑步的成绩比我还糟糕。”听这样轻描淡写地口气,沈长乐恍惚觉得他不是回去一个龙潭虎穴而是去赴一个恋人的约会。
“走了!乐乐!希望还能再见到你!”那人轻轻推开了沈长乐的手,抱着胳膊一瘸一拐地走进巷子远处的黑暗里。
沈长乐回到家,泡了一袋方便面吃下去,然后仰面往床上一躺,争着眼睛看着黑漆漆的屋
“那个不是我自己打他们俩,还有我好朋友,我们一起。”乐乐干脆在地上坐下来,他把手里剩下的小半瓶矿泉水拧开盖子递给那个人,“你喝口水吧!”
那人犹疑一下,似乎是在确认面前这个年轻的男孩子没有什么恶意,最后还是接过去喝了几口。
沈长乐问:“要不要我送你去医院,我看你受伤了。”
那人摇头,说:“谢谢!”
借着灯光,沈长乐端详着这个人,也就二十四五岁的样子,除去脸上的伤痕和灰土,五官倒是很清秀。
沉默了很久,沈长乐看着那人一口一口把瓶子里的水喝光,似乎身上的力气也恢复了点儿,那人又说了句:“谢谢。”
沈长乐问:“你怎么会跟老板打起来?”
那人没说话,把头仰在电线杆上,闭上了眼睛。在乐乐以为他不会回答时,他缓缓地开口:“我是‘涸泽沙数’的侍应生,他们说的那个调酒师是我的爱人小彦,他是个男的,所以在别人眼里,我们都成了死变态。”
“爱人?”乐乐重复了一句。
“恩,我爱的人。”那人说完,嘴角竟然现出一个清浅的笑,那张满是灰土血迹的脸上出现这样一个笑,实在是有些不和谐,看得乐乐心里蓦地一痛。
“早就习惯了别人的唾沫和眼神,这些言语上的攻击实在不算什么,就连平时他们往我的盒饭里加沙子,把最脏最累的活分给我干,随便找理由扣我的工钱,羞辱打骂什么的我都可以忍,我知道我们这种人活着很艰辛,可是我受不了他们也这么对小彦。
你不知道,小彦是个多好的人。我们是大学同学,他那时是学校宣传部的部长,人很开朗,又很帅,性格温柔,他答应跟我在一起时,我觉得我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后来他考上公务员,我随他到他上班的城市工作,那时太小了,不知道避讳,被人发现了我们的关系,结果他被开除了,我也丢了工作,因为档案里的‘劣迹’,我们后来找工作很麻烦,只能找一些不怎么正式的工作干着。为了我们事,他爸妈跟他闹得很僵,我这些年也都没有回家,一直在外面飘。
半年前我们来的这个酒吧,说是同学,开始还好,大家都没什么嫌隙,相处也不错。只是从大伙儿知道了我们是情侣关系之后,一切都不一样了,各种白眼各种欺辱都来了,平时不错的同事不再跟我们讲话,好像躲瘟疫一般躲着我们,更多的人则开始暗地里整我俩。不知道是谁告诉了我们那里的二老板,今天他多喝了几杯,竟然当众让小彦脱衣服,小彦不听就被甩了好几个耳光,他们还骂小彦,人妖,变态,假正经,往他身上浇啤酒,拿手机砸他的手……”
说道这里,沈长乐看到一线亮晶晶的水线从他的眼角滑下来,冲开尘土,没入鬓发。
“小彦的手特别灵巧,上学时就写得一手漂亮的字。他调酒的时候,手指就像有魔法一样……我忍不住才去跟他理论,他就连我一起打,还让我俩给他表演……”
“为什么?”乐乐看着他,问道。
“什么为什么?”
“为什么他们要这么对你们?你们在一起关他们什么事?他们凭什么这样对你们?”乐乐感到一口气堵在胸口,仿佛要炸开一般,不禁握紧了拳头。
那人苦笑:“因为,我们跟他们不一样!”
九十四
很多时候,很多人都会这样,在熟悉的人面前伪装一切,在陌生人面前掏心掏肺。因为陌生,反而觉得安全,因为无关,人们会表现出冷漠。当奢求不来宽容的时候,冷漠也是可以的。
所以,沈长乐的激愤是那个人意料之外的,他觉得这大概只是一个善良又不谙世事的小孩子对不幸者的朴素的同情。
“这不公平!”沈长乐喊道,“这根本没道理!”
“公平?道理?”那人看着沈长乐,笑得仿佛他刚才听了个很好笑的笑话,“你叫乐乐是吧?”
沈长乐一愣。
那人解释说:“你们说话,我听到了。”他费力地撑直了身体,“乐乐,你还小,有些事你不明白。不是你没有错,不是你觉得坦然,你就可以好好活着的,总是有太多的压力,太多的阻碍,让你曾经设想的幸福跟梦一样远。我只是觉得对不起小彦,他本来是可以过更好的生活,有更好的未来的。”
沈长乐看着他脸上的平静的绝望,身上的最后一丝力气都被抽光了。他颓然低下头,曾经在网络上看到的报道,楚林成的话,眼前这个陌生人的遭遇,在他的脑袋里绞成一团,混乱,混乱……心尖上那双温柔的暗夜般的眼睛一点一点被那样的混乱所掩盖。
“帮我忙好吗?”那人忽然说。
“什么?”
“帮我把我的鞋拿回来,刚才跑掉了,就在那边。”他抬手指着不远处的一只黑影。
乐乐把鞋捡回来给他,那人却只是用右手费力地穿。这时乐乐才注意到他的左胳膊一直都无力的垂着,最骇人的是左手的小拇指,弯成了一个正常人根本不可能做到的角度,而且肿得厉害。那人意识到沈长乐的视线,苦笑着说:“左胳膊脱臼,小拇指被掰断了。”声音平淡得就像在说别人的事,就像这伤不是疼在他身上。
沈长乐忽然想起那条曾出现在他眼角的泪线,为了那个叫做小彦的爱人,原来看着最爱的人受苦,才是骨断筋折都无法比拟的痛。
沈长乐沉默着把他手里怎么的穿不上的鞋子拿过来,小心地套在他脚上。
那人说:“谢谢!”然后又说:“能扶我站起来吗,我一只胳膊撑不起来。”
沈长乐扶着他站起来走了两步,他说:“好了,乐乐,我该回酒吧了。”
“回酒吧?你不怕他们打死你?”乐乐惊讶地问。
“不会打死我的。虽然法律不能保证我们不受伤害,可是生命却是极少有人敢碰触的底线。最多也就打残!”那人说着便往回走。
乐乐拉住他,不解地问:“那你干嘛回去给他们打残啊?”
那人看着乐乐着急的样子,脸上现出某种温和的表情,“我和小彦一起跑出来的,分了两个方向。我得回去看看,恐怕小彦已经被抓回去了,记得上学时,他跑步的成绩比我还糟糕。”听这样轻描淡写地口气,沈长乐恍惚觉得他不是回去一个龙潭虎穴而是去赴一个恋人的约会。
“走了!乐乐!希望还能再见到你!”那人轻轻推开了沈长乐的手,抱着胳膊一瘸一拐地走进巷子远处的黑暗里。
沈长乐回到家,泡了一袋方便面吃下去,然后仰面往床上一躺,争着眼睛看着黑漆漆的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