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郁已经提前将一切都打算好了,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当天晚上回家之后,他顺口将出去旅游的计划告诉裴向雀,裴向雀却没有如他所料地高兴起来,而是怯生生地提出了另一件事,他要在暑假回家一趟。
他讲这件事的时候,难得苦着脸,眉头皱得很紧,“对,对不起,陆叔叔,你去找别人一起去吧。我,我要回家。”
陆郁怔了怔,关于裴向雀的家庭,他了解得不算多,也不太少。前世的时候,裴向雀在陆郁的家里被禁锢一般地待了六年,从没有提过他的家人,也从没有人来找过他,裴向雀似乎认为这是一件很稀松平常的事。他没有家人,对血缘上的亲人什么指望也没有,他只有陆郁。
而现在的裴向雀与十八岁的则不同,也不知道他这之后的两年会发生什么,现在的小麻雀还太过天真,只是个孩子,行事想法满是孩子气,招人疼爱。
陆郁并不觉得那位远在他方,让十六岁的裴向雀辍学,打工,以后数年不曾联系的裴定会是个好父亲。可是现在,裴向雀显然没打算和他那位父亲断绝关系。陆郁打算借此机会了解一下裴定,如果他对裴向雀稍好一些,陆郁也会对他不错。如果不是这样,裴定太过分,陆郁会亲手替裴向雀斩断这段关系。
因为前世今生想了许多事情,陆郁沉默了良久,裴向雀误以为他生了气,更缩成一团了,用力地掐着指甲,眼巴巴地看着陆郁,紧张地连话都说不好了,“陆,陆叔叔,你,你……别生气。”
陆郁的目光垂了下来,落在裴向雀的身上,看似很低落地讲:“我没有生气。就是有点难过,不是说好了陆叔叔最重要?”
裴向雀真的着急了起来,揪着陆郁的衣角解释,“陆叔叔是最重要的!可是,暂时有别的事情……等到下一回,或者暑假等我回来。”
他顿了顿,“陆叔叔,你不要难过啊。”他想自己可真是个坏蛋,竟然让这么好的陆叔叔都难过了。
陆郁笑了笑,摸着他柔软的细发,“唔,是有点难过,可是你这么一讲就好多了。那你早点回来,早点陪着我好不好?”
只这么一句话,就足够让裴向雀方才还像一朵皱巴巴的,濒临枯萎的花,忽然间吸足了水分,又鲜活了起来。
裴向雀的皮肤很白,害羞起来便红的格外明显,从脸颊到耳垂,仿佛都烧了火。他的语调很轻,似乎还带着些细微的颤音,又可怜又可爱,“我也想长长久久地陪伴着陆叔叔,为你唱歌。”
这是裴向雀能想到的最好的事情。
陆郁的心都被他讲软了,他怎么能这样可爱,讲得每一句话都叫人难以克制。他想,如果裴向雀的年纪足够大,足够到了谈恋爱和承受性爱的岁数,陆郁会把裴向雀摁在自己的身下,脱光他的衣服,仔仔细细地亲吻他那光洁饱满的额头,秀致的眉眼,红润润的嘴唇,他全身上下每一寸的皮肤,最后再进入他柔软的身体,裴向雀再哭泣流泪,陆郁也不会停下来,而是会让这个小傻子明白乱讲情话的厉害。
这都是想象的场景,到了最后,陆郁扯开领结,只能克制又压抑地“嗯”了一声,将这件事记在账上,等到以后再慢慢一笔一笔的清算。
可是裴向雀心里还有另一个想法,如果以后不能陪伴,那么他可以一直为了陆郁唱歌,如果陆叔叔能够长长久久地记着自己,那也足够让他欢喜了。
因为这次回家,实在是前路未知。他是天真了一些,可又不是傻子。裴定是他的父亲,两人虽然不亲密,但相处了这么些年,裴定的性格他还是清楚一点的,或许裴定不会同意他的诉求,这件事并不能有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可裴向雀还是想要去争取,他想要为了自己的将来争取。
他从来没有为自己争取过什么,可是这次却不一样。
火车票早就买好了,是明天一大早的。可等陆郁开车送到了车站,裴向雀终于发现有些不对劲了。
陆郁拿了他的身份证正在取票,裴向雀酝酿了小半天,犹豫要不要指出陆叔叔的错误,“这个,和我订的车票是一个车站吗?”
陆郁接过出票口打印出来的票,漫不经心地说:“就是这里,我替你重买了高铁票,直达你们县城的那趟,知不知道?”
裴向雀咋舌,“可,可是,高铁票很贵的……”
陆郁只好板起脸教育他,“贵一点怎么了,有你的安全重要吗?要是我的小麻雀丢在半路可怎么办?”
从宁津到裴向雀的故乡,火车要十多个小时的苦熬,陆郁怎么舍得。
“怎么会?我,我认识路的!”裴向雀细细碎碎的讲述起自己十五岁出门的时候是怎么拎着行李包裹,带着纸笔,一路走一路问人,最后找到工地的,还对自己的这个事迹颇为自豪。
陆郁忍住没敲他的脑袋。
裴向雀最后也没能犟得过陆郁,因为这张票很贵,陆郁说已经取出来就不能退票了,如果不坐就是浪费。
陆郁想要忽悠裴向雀,真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因为即使已经被骗过好几次,天真的小麻雀对于陆叔叔还是有一种天然的信任感。
为了不浪费,裴向雀最终还是坐上了这一趟高铁。
临走前,陆郁叮嘱他,“到了座位,下了车,都要发短信通知我,遇到什么事不要慌,打电话给我。要是我的电话打不通,就找李助理,知不知道?”
其实照理来说裴向雀是不可能丢的,他在那个新手机里装了定位器。陆郁就是关心则乱,放心不下。
可这又有什么办法?喜欢一个人,不过如此。
因为坐的是高铁的商务座,这一段路程过得快且舒适,火车硬座的体验和这个完全没有办法相比,就是裴向雀很心疼陆叔叔的钱。
他作为一个简单朴实,从偏远农村里走出来,在黑工地里打了半年工的人,没见识到认为工程队领队就是最有钱的人,并不知道自己的陆叔叔到底多有钱,也不知道陆叔叔的有钱是个什么概念。
裴向雀的家乡南镇,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不过也因为靠山的缘故,交通非常不方便,所以整个镇和外界的交流很少,在整个县算得上是很贫穷的镇子了。
下了高铁,裴向雀给陆郁发了条短信报平安,又坐公交车到了南镇的站上,剩下了的路只有他自己走了。
裴向雀背了一个包,踏上了回家的路。南方的雨水多,才下过雨没多久,土路泥泞难走,裴向雀即使刻意躲着水坑,等走到村上的时候,一双白鞋也被泥土染成了黄色。
村子里的人不少,树荫底下摆着桌子,男人们聚集在一起打牌,女人要么就围在一边看牌,带孩子,要么就三三两两地聚集在一起家长里短地聊天。
不知是谁第一个看到了默默走在田埂旁的裴向雀,有个不大不小的小子朝那边讥讽地大声喊,“裴家的那个傻子回来了,你们看他!”
这一声叫喊让周围一群最近没有什么闲事可聊的女人激动起来,纷纷又讨论了起来,什么母亲死的早就是可怜,又说傻子晓得什么是可怜吗?他们对裴向雀仿佛并没有什么同情和可怜,只有他的傻和倒霉能使众人都谈得开心,顺便教育孩子亲妈的重要性。即使他们中的很多人和周秀的关系表面上处的还不错,可这不妨碍在背后嚼舌根。
裴向雀能听得到这边的动静,只是听不懂罢了。在漫长的成长过程中,他早已学会了克制自己不去看这些人的脸,他听不懂声音,可是表情总是能看得明白的。
这些对他不好的人,他不会去在乎。
顶着那些人的嘲讽和奚落声,裴向雀站在自己家的院子前,推开了这扇木板门。
这是个与宁津完全不同的世界,没有好人,也没有好事,裴向雀好半天都没有跨进去门,捏紧背包肩带的掌心里已经满是汗水,他在不停地鼓励自己,不必害怕。
有什么好怕的,裴向雀想起陆郁的模样,什么都拦不倒陆叔叔,他也要学会解决自己的事,不让陆叔叔为难。
而一个女人的身影从院子里走了出来,拎了一袋垃圾,见到裴向雀的瞬间,脸色扭曲了一下,但很快又和颜悦色起来,笑着迎上来,“小雀啊,你今天回来啦,你爸一直念叨着你呢,快进来。”
而裴向雀则向后急匆匆地倒退了两步,冷汗从他的额头上滴落。
他害怕周秀,看起来非常害怕。
作者有话要说: 陆叔叔还有一秒到达战场,让所有欺负裴裴的人原地爆炸!
裴裴有一个小本本,里面记着陆叔叔对自己有多好,长大了该怎么报答他。
陆叔叔也有一个小本本,里面记着小麻雀欠了自己多少笔帐,还的时候该哭多少次。
周末粗长梦破碎,非常抱歉,等以后再还!关于副cp,其实他们的戏份在正文里没有多少,正文结束后会放在番外~感谢大家对裴裴和安安的喜欢啦(~ ̄▽ ̄)~
第37章 王牌
裴向雀很不愿意接近周秀,落后她两步,慢慢走进了小屋内。
他们家的院子不大,三十多年前建的了,家里没钱推倒重建,只是在前几年翻修过一会。这间屋子很窄,只开了一扇窗,裴定坐在窗户旁的那张椅子上抽着烟,见到裴向雀进来了,重重哼了一声,继续吞云吐雾,并不说话。
周秀很和气地笑着,给裴向雀搬凳子坐,还言语切切地贴上去说个不停,裴向雀半个字也听不懂,还有些害怕,急忙躲闪了过去,正好叫裴定瞧见了,轻蔑又不屑地看了他一眼,摁灭了手里的烟头。
裴向雀站在原地,背脊还是挺直的,待过了一段难捱的沉默之后,终于从书包里拿出纸和笔,准备和裴定摊牌了。他们俩仿佛没什么别的话好讲,裴定并不在乎他在宁津过的怎么样,有没有吃苦受累,他只在意为什么裴向雀没有拿钱回来。而裴向雀也好像对裴定这种态度没什么想法,或者说已经没有意见了。
他这么听话,仅仅是因为前十五年裴定养着他,给了他一口饭吃,没让他饿死。他最起码要把这笔钱还回去。至于母亲临死前说的话,裴向雀其实已经不太记得清了。
原本在一旁瞎玩的裴向龙早就被周秀带到了另一间房间,送走了孩子回来,周秀没有进去,而是站在门口,静静地听着里头的动静。
整件事前因后果很长,裴向雀一字一句地写,动笔总是比说话慢得多的,花费的时间很长。写完了大半页纸,裴向雀将这一张撕了下来,递给了裴定。
裴定接过来,看到他的字迹,心头有几分复杂。裴向雀的字从小就写的不错,工整漂亮。在裴向雀很小的时候,他也曾疼爱过这个孩子,亲自教他读书写字,听稚嫩的童声叫自己爸爸,一切都很好,直到裴向雀的母亲生病离世,再来就是裴向雀得了病,成了个傻子。
裴定的个头不高,一直是家里的独生子,父母宠爱,曾费尽心力让他读了几年书,可最终还是没能考得出去。又不太通人情世故,在外头找不到工作,只能在家务农,却自认和村子里那些一字不识的庄稼汉不同,可实际上日子过得还不如他们。他的脾气是被父母宠出来的,对外懦弱无能,对内又自高霸道,还特别自卑,自己没办成的事,想在儿子这里找补回来,所以裴向雀不会说话了以后,就彻底放弃了他。
裴向雀把工程队解散,被青少年救助中心赞助,回去上学的事情挑重点简要地复述了一遍。他满心里盼望着裴定能够同意这件事,也曾想过和裴定断了联系,这几年彻底消失不见。可裴定是他的父亲,要是报了案,总是有办法能找得到他。
裴定皱着眉头,看完了这些东西,第一反应是裴向雀是在骗他,在外头找到了工作,翅膀硬了,不想拿钱回家,所以编了一个这样的谎话。世上哪有这样的好事,能落到一个十六岁的小孩身上。
他甚至不愿意同裴向雀用纸和笔交流,像是生怕侮辱了自己的字一样。
裴向雀咬着口腔里的软肉,可怜巴巴地杵在原地,手里拿着笔,用力地在纸上强调了一遍又一遍。
他写:“是真的,我想留在那里,读完书,请您同意,好不好?”
裴定起身,他早就不耐烦了,扔开了裴向雀笔,只是破口大骂,“就算是真的,又能怎么样!你一个傻子,能学得懂高中的东西吗?真是痴人说梦!滚一边去,别烦我。”
裴向雀还不放弃,他听不懂裴定的话,急急忙忙地蹲下去找笔,还要继续写。刚刚摸到了笔杆,却被一只突如其来的脚踢飞。
他最恨的就是生了裴向雀这个儿子,走在路上感觉别人都在戳自己的脊梁骨,养了个傻子。在他看来,傻子就要有傻子的自觉,卖卖体力活,赚的钱补偿从前养他的那么多年。
到了最后,他才屈尊降贵地写了一行字,“不许去宁津了,在镇上找了个扛沙子的活,包吃包住。我已经和那里的人讲好了,你去干活就行了,钱也不用寄了,到时候我直接去管事的那里拿。”
裴向雀都蒙了,失落地站在一边,被裴定连推带搡地推出了院子。
他不会放弃的。
周秀正装作在院子里扫地,暗自低下头,仔细琢磨着刚刚裴定说的话,突然有了一个不一样的想法。
裴向雀的房间是个小杂货间改造的,说是改造,其实就是在里头添置了一张床,别的地方堆满了农具和肥料之类的东西。他不在的时候,连床上都满是杂物,裴向雀把背包放了下来,自己找了把扫帚,把这间住了十几年的小房间打扫了一下。里面只有一盏昏暗老旧的白炽灯,因为原先是仓库的原因,窗户开在很上面,只有很小的一个口,基本不透气,霉味和灰尘交织,裴向雀打扫的时候呛了一鼻子灰,咳嗽了好一会。
陆郁的电话在这个时候打了过来,裴向雀连忙放下扫帚,立刻接了起来。
他说:“喂,我的小麻雀在吗?”
喜欢一个人,真是一件遮掩不住且不可忍耐的事情。陆郁曾想让裴向雀自己试着处理家里的事情,如果处理不好,他再态度接着办下去。可是现在裴向雀才离开一天,他就想将裴向雀捉回来,自己代为处理了。可是没有办法,他不能同前世一样,把裴向雀严严实实地关在金丝笼里,成为一只只会唱歌的金丝雀。
该长大的,要有所决断的,裴向雀还是要自己去试一试的。
裴向雀双手捂着电话,哼哧哼哧地笑着回他,甚至因为没学好还岔了音,“歪,我的陆叔叔在吗?”
这边的办公室门被敲响了几下,李程光推门进来,手里拿了一沓文件,却见陆郁摆了摆手,便立在一旁,暂且沉默。
陆郁这头笑着应下来,“陆叔叔还在这里等着你回来。对了,和你的父亲说的怎么样了?他,他对你怎么样?”
说到这里的时候,陆郁的脸色已经沉了下来,眼底满是阴鸷。裴向雀同他信誓旦旦地说过,裴定自高得很,多读了两年书,很看不起动手的粗人,所以从小到大从来没对他动过手。
裴向雀蹲在墙角,支支吾吾了好一会,“还,还在和他说呢……不要紧,要是他真的不答应,我就自己跑出来。”
陆郁眼角眉梢都含着笑意,沉吟片刻,“胆子这么大?要不要我去接你回来。”
裴向雀急的说不用,最后磕磕绊绊地讲:“要是,要是我没有办法了,肯定会找陆叔叔的。陆叔叔可是,可是王牌,不能轻易,轻易就用掉的。”
陆郁觉得这个比喻还挺新奇,他的语调温柔极了,“那我们阿裴手里肯定每一张都是王牌了,随便用掉几张怎么了?”
李程光在一旁闷头闷脑地听着,都能把两人的对话猜的八九不离十了。他在心里大不敬得想,真是幼稚,肉麻,难以入耳。但无论听多少回,都觉得自己老板好像忽然被什么妖魔鬼怪附了体,全变了个人。
两个人又聊了一会天,裴向雀连在路上碰到一棵模样长得奇怪的树都要和陆郁讲,他每多说一句话,都要开心一些,到了最后,看着天色晚了,约定了唱歌的时间,才算是意犹未尽地挂断了电话,和陆郁说了再见。
李程光见陆郁挂了电话,又恢复了往常的模样,走上去把新的调查结果送了上去,首先简要介绍了一下,“这个周秀,好像有点问题。”
陆郁抬起了头,似乎来了些兴趣。
南镇的村庄上,月明星黑。
周秀做完了家务,才洗完了澡,凑到在灯光下看的裴定身旁,怯怯地咬着唇,犹豫了半响。最终还是裴定先忍不住了,翻了一页书,“有什么事,怎么不说?”
周秀的模样生得好,加上才刚刚三十岁出头,在农村这个地方算得上会保养的了,洗完澡更是水灵灵的。她慢慢地,似乎挣扎着说:“我今天在院子里扫地的时候,听到你和小雀说了他在宁津的事情。他说在宁津得到了青少年救助,现在正在上学,你不信。可我想着,小雀是个乖孩子,从来都不说谎,怎么会才出去那么短的时间就会骗人了呢?”
裴定目光定在了周秀的身上,“那你说是什么意思?”
周秀的眼里满是算计,可语气柔和,仿佛有多喜欢裴向雀似的,“或许,或许小雀说的是真的也不一定。要是真的,让小雀有个念书的机会也无所谓,他也是个可怜孩子。”
裴定只觉得裴向雀上学就是在丢他的脸,根本不愿意多谈,“他就是个傻子,有什么好念的,要是这样就别再说了。”
他讲这件事的时候,难得苦着脸,眉头皱得很紧,“对,对不起,陆叔叔,你去找别人一起去吧。我,我要回家。”
陆郁怔了怔,关于裴向雀的家庭,他了解得不算多,也不太少。前世的时候,裴向雀在陆郁的家里被禁锢一般地待了六年,从没有提过他的家人,也从没有人来找过他,裴向雀似乎认为这是一件很稀松平常的事。他没有家人,对血缘上的亲人什么指望也没有,他只有陆郁。
而现在的裴向雀与十八岁的则不同,也不知道他这之后的两年会发生什么,现在的小麻雀还太过天真,只是个孩子,行事想法满是孩子气,招人疼爱。
陆郁并不觉得那位远在他方,让十六岁的裴向雀辍学,打工,以后数年不曾联系的裴定会是个好父亲。可是现在,裴向雀显然没打算和他那位父亲断绝关系。陆郁打算借此机会了解一下裴定,如果他对裴向雀稍好一些,陆郁也会对他不错。如果不是这样,裴定太过分,陆郁会亲手替裴向雀斩断这段关系。
因为前世今生想了许多事情,陆郁沉默了良久,裴向雀误以为他生了气,更缩成一团了,用力地掐着指甲,眼巴巴地看着陆郁,紧张地连话都说不好了,“陆,陆叔叔,你,你……别生气。”
陆郁的目光垂了下来,落在裴向雀的身上,看似很低落地讲:“我没有生气。就是有点难过,不是说好了陆叔叔最重要?”
裴向雀真的着急了起来,揪着陆郁的衣角解释,“陆叔叔是最重要的!可是,暂时有别的事情……等到下一回,或者暑假等我回来。”
他顿了顿,“陆叔叔,你不要难过啊。”他想自己可真是个坏蛋,竟然让这么好的陆叔叔都难过了。
陆郁笑了笑,摸着他柔软的细发,“唔,是有点难过,可是你这么一讲就好多了。那你早点回来,早点陪着我好不好?”
只这么一句话,就足够让裴向雀方才还像一朵皱巴巴的,濒临枯萎的花,忽然间吸足了水分,又鲜活了起来。
裴向雀的皮肤很白,害羞起来便红的格外明显,从脸颊到耳垂,仿佛都烧了火。他的语调很轻,似乎还带着些细微的颤音,又可怜又可爱,“我也想长长久久地陪伴着陆叔叔,为你唱歌。”
这是裴向雀能想到的最好的事情。
陆郁的心都被他讲软了,他怎么能这样可爱,讲得每一句话都叫人难以克制。他想,如果裴向雀的年纪足够大,足够到了谈恋爱和承受性爱的岁数,陆郁会把裴向雀摁在自己的身下,脱光他的衣服,仔仔细细地亲吻他那光洁饱满的额头,秀致的眉眼,红润润的嘴唇,他全身上下每一寸的皮肤,最后再进入他柔软的身体,裴向雀再哭泣流泪,陆郁也不会停下来,而是会让这个小傻子明白乱讲情话的厉害。
这都是想象的场景,到了最后,陆郁扯开领结,只能克制又压抑地“嗯”了一声,将这件事记在账上,等到以后再慢慢一笔一笔的清算。
可是裴向雀心里还有另一个想法,如果以后不能陪伴,那么他可以一直为了陆郁唱歌,如果陆叔叔能够长长久久地记着自己,那也足够让他欢喜了。
因为这次回家,实在是前路未知。他是天真了一些,可又不是傻子。裴定是他的父亲,两人虽然不亲密,但相处了这么些年,裴定的性格他还是清楚一点的,或许裴定不会同意他的诉求,这件事并不能有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可裴向雀还是想要去争取,他想要为了自己的将来争取。
他从来没有为自己争取过什么,可是这次却不一样。
火车票早就买好了,是明天一大早的。可等陆郁开车送到了车站,裴向雀终于发现有些不对劲了。
陆郁拿了他的身份证正在取票,裴向雀酝酿了小半天,犹豫要不要指出陆叔叔的错误,“这个,和我订的车票是一个车站吗?”
陆郁接过出票口打印出来的票,漫不经心地说:“就是这里,我替你重买了高铁票,直达你们县城的那趟,知不知道?”
裴向雀咋舌,“可,可是,高铁票很贵的……”
陆郁只好板起脸教育他,“贵一点怎么了,有你的安全重要吗?要是我的小麻雀丢在半路可怎么办?”
从宁津到裴向雀的故乡,火车要十多个小时的苦熬,陆郁怎么舍得。
“怎么会?我,我认识路的!”裴向雀细细碎碎的讲述起自己十五岁出门的时候是怎么拎着行李包裹,带着纸笔,一路走一路问人,最后找到工地的,还对自己的这个事迹颇为自豪。
陆郁忍住没敲他的脑袋。
裴向雀最后也没能犟得过陆郁,因为这张票很贵,陆郁说已经取出来就不能退票了,如果不坐就是浪费。
陆郁想要忽悠裴向雀,真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因为即使已经被骗过好几次,天真的小麻雀对于陆叔叔还是有一种天然的信任感。
为了不浪费,裴向雀最终还是坐上了这一趟高铁。
临走前,陆郁叮嘱他,“到了座位,下了车,都要发短信通知我,遇到什么事不要慌,打电话给我。要是我的电话打不通,就找李助理,知不知道?”
其实照理来说裴向雀是不可能丢的,他在那个新手机里装了定位器。陆郁就是关心则乱,放心不下。
可这又有什么办法?喜欢一个人,不过如此。
因为坐的是高铁的商务座,这一段路程过得快且舒适,火车硬座的体验和这个完全没有办法相比,就是裴向雀很心疼陆叔叔的钱。
他作为一个简单朴实,从偏远农村里走出来,在黑工地里打了半年工的人,没见识到认为工程队领队就是最有钱的人,并不知道自己的陆叔叔到底多有钱,也不知道陆叔叔的有钱是个什么概念。
裴向雀的家乡南镇,是一个山清水秀的好地方。不过也因为靠山的缘故,交通非常不方便,所以整个镇和外界的交流很少,在整个县算得上是很贫穷的镇子了。
下了高铁,裴向雀给陆郁发了条短信报平安,又坐公交车到了南镇的站上,剩下了的路只有他自己走了。
裴向雀背了一个包,踏上了回家的路。南方的雨水多,才下过雨没多久,土路泥泞难走,裴向雀即使刻意躲着水坑,等走到村上的时候,一双白鞋也被泥土染成了黄色。
村子里的人不少,树荫底下摆着桌子,男人们聚集在一起打牌,女人要么就围在一边看牌,带孩子,要么就三三两两地聚集在一起家长里短地聊天。
不知是谁第一个看到了默默走在田埂旁的裴向雀,有个不大不小的小子朝那边讥讽地大声喊,“裴家的那个傻子回来了,你们看他!”
这一声叫喊让周围一群最近没有什么闲事可聊的女人激动起来,纷纷又讨论了起来,什么母亲死的早就是可怜,又说傻子晓得什么是可怜吗?他们对裴向雀仿佛并没有什么同情和可怜,只有他的傻和倒霉能使众人都谈得开心,顺便教育孩子亲妈的重要性。即使他们中的很多人和周秀的关系表面上处的还不错,可这不妨碍在背后嚼舌根。
裴向雀能听得到这边的动静,只是听不懂罢了。在漫长的成长过程中,他早已学会了克制自己不去看这些人的脸,他听不懂声音,可是表情总是能看得明白的。
这些对他不好的人,他不会去在乎。
顶着那些人的嘲讽和奚落声,裴向雀站在自己家的院子前,推开了这扇木板门。
这是个与宁津完全不同的世界,没有好人,也没有好事,裴向雀好半天都没有跨进去门,捏紧背包肩带的掌心里已经满是汗水,他在不停地鼓励自己,不必害怕。
有什么好怕的,裴向雀想起陆郁的模样,什么都拦不倒陆叔叔,他也要学会解决自己的事,不让陆叔叔为难。
而一个女人的身影从院子里走了出来,拎了一袋垃圾,见到裴向雀的瞬间,脸色扭曲了一下,但很快又和颜悦色起来,笑着迎上来,“小雀啊,你今天回来啦,你爸一直念叨着你呢,快进来。”
而裴向雀则向后急匆匆地倒退了两步,冷汗从他的额头上滴落。
他害怕周秀,看起来非常害怕。
作者有话要说: 陆叔叔还有一秒到达战场,让所有欺负裴裴的人原地爆炸!
裴裴有一个小本本,里面记着陆叔叔对自己有多好,长大了该怎么报答他。
陆叔叔也有一个小本本,里面记着小麻雀欠了自己多少笔帐,还的时候该哭多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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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向雀很不愿意接近周秀,落后她两步,慢慢走进了小屋内。
他们家的院子不大,三十多年前建的了,家里没钱推倒重建,只是在前几年翻修过一会。这间屋子很窄,只开了一扇窗,裴定坐在窗户旁的那张椅子上抽着烟,见到裴向雀进来了,重重哼了一声,继续吞云吐雾,并不说话。
周秀很和气地笑着,给裴向雀搬凳子坐,还言语切切地贴上去说个不停,裴向雀半个字也听不懂,还有些害怕,急忙躲闪了过去,正好叫裴定瞧见了,轻蔑又不屑地看了他一眼,摁灭了手里的烟头。
裴向雀站在原地,背脊还是挺直的,待过了一段难捱的沉默之后,终于从书包里拿出纸和笔,准备和裴定摊牌了。他们俩仿佛没什么别的话好讲,裴定并不在乎他在宁津过的怎么样,有没有吃苦受累,他只在意为什么裴向雀没有拿钱回来。而裴向雀也好像对裴定这种态度没什么想法,或者说已经没有意见了。
他这么听话,仅仅是因为前十五年裴定养着他,给了他一口饭吃,没让他饿死。他最起码要把这笔钱还回去。至于母亲临死前说的话,裴向雀其实已经不太记得清了。
原本在一旁瞎玩的裴向龙早就被周秀带到了另一间房间,送走了孩子回来,周秀没有进去,而是站在门口,静静地听着里头的动静。
整件事前因后果很长,裴向雀一字一句地写,动笔总是比说话慢得多的,花费的时间很长。写完了大半页纸,裴向雀将这一张撕了下来,递给了裴定。
裴定接过来,看到他的字迹,心头有几分复杂。裴向雀的字从小就写的不错,工整漂亮。在裴向雀很小的时候,他也曾疼爱过这个孩子,亲自教他读书写字,听稚嫩的童声叫自己爸爸,一切都很好,直到裴向雀的母亲生病离世,再来就是裴向雀得了病,成了个傻子。
裴定的个头不高,一直是家里的独生子,父母宠爱,曾费尽心力让他读了几年书,可最终还是没能考得出去。又不太通人情世故,在外头找不到工作,只能在家务农,却自认和村子里那些一字不识的庄稼汉不同,可实际上日子过得还不如他们。他的脾气是被父母宠出来的,对外懦弱无能,对内又自高霸道,还特别自卑,自己没办成的事,想在儿子这里找补回来,所以裴向雀不会说话了以后,就彻底放弃了他。
裴向雀把工程队解散,被青少年救助中心赞助,回去上学的事情挑重点简要地复述了一遍。他满心里盼望着裴定能够同意这件事,也曾想过和裴定断了联系,这几年彻底消失不见。可裴定是他的父亲,要是报了案,总是有办法能找得到他。
裴定皱着眉头,看完了这些东西,第一反应是裴向雀是在骗他,在外头找到了工作,翅膀硬了,不想拿钱回家,所以编了一个这样的谎话。世上哪有这样的好事,能落到一个十六岁的小孩身上。
他甚至不愿意同裴向雀用纸和笔交流,像是生怕侮辱了自己的字一样。
裴向雀咬着口腔里的软肉,可怜巴巴地杵在原地,手里拿着笔,用力地在纸上强调了一遍又一遍。
他写:“是真的,我想留在那里,读完书,请您同意,好不好?”
裴定起身,他早就不耐烦了,扔开了裴向雀笔,只是破口大骂,“就算是真的,又能怎么样!你一个傻子,能学得懂高中的东西吗?真是痴人说梦!滚一边去,别烦我。”
裴向雀还不放弃,他听不懂裴定的话,急急忙忙地蹲下去找笔,还要继续写。刚刚摸到了笔杆,却被一只突如其来的脚踢飞。
他最恨的就是生了裴向雀这个儿子,走在路上感觉别人都在戳自己的脊梁骨,养了个傻子。在他看来,傻子就要有傻子的自觉,卖卖体力活,赚的钱补偿从前养他的那么多年。
到了最后,他才屈尊降贵地写了一行字,“不许去宁津了,在镇上找了个扛沙子的活,包吃包住。我已经和那里的人讲好了,你去干活就行了,钱也不用寄了,到时候我直接去管事的那里拿。”
裴向雀都蒙了,失落地站在一边,被裴定连推带搡地推出了院子。
他不会放弃的。
周秀正装作在院子里扫地,暗自低下头,仔细琢磨着刚刚裴定说的话,突然有了一个不一样的想法。
裴向雀的房间是个小杂货间改造的,说是改造,其实就是在里头添置了一张床,别的地方堆满了农具和肥料之类的东西。他不在的时候,连床上都满是杂物,裴向雀把背包放了下来,自己找了把扫帚,把这间住了十几年的小房间打扫了一下。里面只有一盏昏暗老旧的白炽灯,因为原先是仓库的原因,窗户开在很上面,只有很小的一个口,基本不透气,霉味和灰尘交织,裴向雀打扫的时候呛了一鼻子灰,咳嗽了好一会。
陆郁的电话在这个时候打了过来,裴向雀连忙放下扫帚,立刻接了起来。
他说:“喂,我的小麻雀在吗?”
喜欢一个人,真是一件遮掩不住且不可忍耐的事情。陆郁曾想让裴向雀自己试着处理家里的事情,如果处理不好,他再态度接着办下去。可是现在裴向雀才离开一天,他就想将裴向雀捉回来,自己代为处理了。可是没有办法,他不能同前世一样,把裴向雀严严实实地关在金丝笼里,成为一只只会唱歌的金丝雀。
该长大的,要有所决断的,裴向雀还是要自己去试一试的。
裴向雀双手捂着电话,哼哧哼哧地笑着回他,甚至因为没学好还岔了音,“歪,我的陆叔叔在吗?”
这边的办公室门被敲响了几下,李程光推门进来,手里拿了一沓文件,却见陆郁摆了摆手,便立在一旁,暂且沉默。
陆郁这头笑着应下来,“陆叔叔还在这里等着你回来。对了,和你的父亲说的怎么样了?他,他对你怎么样?”
说到这里的时候,陆郁的脸色已经沉了下来,眼底满是阴鸷。裴向雀同他信誓旦旦地说过,裴定自高得很,多读了两年书,很看不起动手的粗人,所以从小到大从来没对他动过手。
裴向雀蹲在墙角,支支吾吾了好一会,“还,还在和他说呢……不要紧,要是他真的不答应,我就自己跑出来。”
陆郁眼角眉梢都含着笑意,沉吟片刻,“胆子这么大?要不要我去接你回来。”
裴向雀急的说不用,最后磕磕绊绊地讲:“要是,要是我没有办法了,肯定会找陆叔叔的。陆叔叔可是,可是王牌,不能轻易,轻易就用掉的。”
陆郁觉得这个比喻还挺新奇,他的语调温柔极了,“那我们阿裴手里肯定每一张都是王牌了,随便用掉几张怎么了?”
李程光在一旁闷头闷脑地听着,都能把两人的对话猜的八九不离十了。他在心里大不敬得想,真是幼稚,肉麻,难以入耳。但无论听多少回,都觉得自己老板好像忽然被什么妖魔鬼怪附了体,全变了个人。
两个人又聊了一会天,裴向雀连在路上碰到一棵模样长得奇怪的树都要和陆郁讲,他每多说一句话,都要开心一些,到了最后,看着天色晚了,约定了唱歌的时间,才算是意犹未尽地挂断了电话,和陆郁说了再见。
李程光见陆郁挂了电话,又恢复了往常的模样,走上去把新的调查结果送了上去,首先简要介绍了一下,“这个周秀,好像有点问题。”
陆郁抬起了头,似乎来了些兴趣。
南镇的村庄上,月明星黑。
周秀做完了家务,才洗完了澡,凑到在灯光下看的裴定身旁,怯怯地咬着唇,犹豫了半响。最终还是裴定先忍不住了,翻了一页书,“有什么事,怎么不说?”
周秀的模样生得好,加上才刚刚三十岁出头,在农村这个地方算得上会保养的了,洗完澡更是水灵灵的。她慢慢地,似乎挣扎着说:“我今天在院子里扫地的时候,听到你和小雀说了他在宁津的事情。他说在宁津得到了青少年救助,现在正在上学,你不信。可我想着,小雀是个乖孩子,从来都不说谎,怎么会才出去那么短的时间就会骗人了呢?”
裴定目光定在了周秀的身上,“那你说是什么意思?”
周秀的眼里满是算计,可语气柔和,仿佛有多喜欢裴向雀似的,“或许,或许小雀说的是真的也不一定。要是真的,让小雀有个念书的机会也无所谓,他也是个可怜孩子。”
裴定只觉得裴向雀上学就是在丢他的脸,根本不愿意多谈,“他就是个傻子,有什么好念的,要是这样就别再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