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孟在这个世界上,可以说是谁也不信,她不会为了任何人陷自己于险境。
连乌大狗都只能算个饭票而已。
所以这女的像个螃蟹横过来,像天线宝宝一样发送战斗信号的时候,陆孟立刻就带着一堆婢女退到了一边。
并且防止对方碰瓷,她都几乎贴在墙根儿上,把带路的小太监都给挤墙上去了。
辛雅这时候的作用就发挥出来了,她在宫里伺候过好几位娘娘,在宫外也是个八面玲珑的人物,认出了这个女子是谁,就凑到了陆孟耳边,说道:“工部尚书之女,敖冰夏。”
辛雅想着陆孟专门在出门前交代过,遇见的每一个人,最重要的是要说明这个女人和王爷有没有什么渊源。
这倒也不算新鲜,毕竟这时代的女子都是格外注意丈夫在外是否同其他女子有关系的。
丈夫是天,发现了有关系,大多数女子再怎么憋屈的想跳河,却还是会咬牙含泪主动帮丈夫纳妾,更有甚者要让出自己的正妻位置。
博一个贤良淑德的“好”名声,说不定还能博得几个乳腺结节。
辛雅稍微犹豫了一下说:“这位工部尚书的掌中明珠,痴恋王爷多年,自及笄开始便想要嫁给王爷。”
陆孟点了点头,立刻明白了。
苦恋多年无果=后宫一号。
这敖冰夏确实是老远就看到了这个户部侍郎的嫡次女,长孙鹿梦。
长孙鹿梦之前从不在城中的小姐们之间走动,敖冰夏还差点没认出来,辛亏她的婢女认出了建安王府的掌事,辛雅姑姑。
敖冰夏肯定是用半个眼珠子也看不上这个户部侍郎嫡次女的,听说她成婚第二天,在太后的寝殿外跪了一会儿就昏死过去了,还要累得轩哥哥名声败坏。
敖冰夏是想要给她点颜色看看的。
但是没料到她还没等找茬,这胆小如鼠的窝囊废,竟然直接躲了八丈远。
工部尚书就一个宝贝疙瘩女儿,因此十分骄纵敖冰夏,为了这个女儿不肯,连皇帝的赐婚都冒死抗过。
但是谁料“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工部尚书是建安王的人,但是建安王却根本没有娶他的女儿稳固权势结构的打算。
毕竟整个工部里里外外都是建安王的人,尚书不听话,换一个就是,他没必要出卖自己的色相去娶下属的女儿收买人心。
这也是敖冰夏这些年耽搁来耽搁去,现在都十八了,在这个时代快成了“老姑娘”了,还没能嫁给心上人的原因。
陆孟不知道这其中很多细节,甚至没从剧情之中回忆起这是几号女配。
但她听了她“痴恋王爷”四个字,自动就和其他的早古虐文对上号儿了。
这女的不能处,得远着。早古虐文越是炮灰角色越是无脑的狠毒。
陆孟都躲这么远,堂堂建安王侧妃都给她让路了。按理说,敖冰夏心里再怎么不爽,也得过了,但是陆孟低估了这些早古降智的剧情炮灰。
这熬大螃蟹又横了过来,举着俩钳子对陆孟说:“呦,这位是哪家夫人,生得如此花容月貌。”
花容月貌四个字很是咬牙切齿,简直是从齿缝搓出来的。
面对着自己爱而不得的男人的侧妃,敖冰夏觉得这个女人哪哪儿都不如自己。
陆孟身份比她高,不用见礼,也不用理。
索性没回答她的话,直接带着婢女转身,贴着墙根走了。
很怂吗?很窝囊吗?
不,墙根底下还挺凉快。
熬大螃蟹没夹着人,自然不肯罢休,陆孟的忽视对她来说就是迎面一巴掌。
她连仪态都不顾了,提着裙子就追上来,凑到陆孟身边,撩骚。
“这是建安王侧妃吧?你就是那个太后罚跪了一下就昏倒的梦夫人?还真是娇贵。”
“哼,你累得轩哥哥名声败坏,按照乌西国律法,轩哥哥可以以十出之条,休了你的!”
陆孟闻言心道好家伙,果然就是架空胡搞呗,七出之条变成了十出?那她还真得了解下都有什么。
常理来说,这时候她这个“虐文女主”要站定和这个敖冰夏辩解两句,问一问什么叫“败坏了她轩哥哥”的名声。
但是陆孟上次揪了自己的脖子,就知道乌麟轩肯定要给她背锅了。不用这种办法,她跪一会儿就昏过去,她怕太后有个容嬷嬷,用针把她扎醒。
但是揪的脖子上肩膀上全是青紫,那还是新婚第二天,必然要赖乌大狗“荒淫无度”。
因此陆孟对乌大狗什么名声一点也不好奇,对这个敖冰夏为什么叫乌大狗“轩哥哥”,也一点不感冒。
她一声不吭,也提起了裙子,然后加快了脚步,堪称小腿儿狂奔。
所谓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跑为上上策。
她有个系统,但是没有任何降维打击的金手指,她就只好用物理打击对方,比谁腿脚好呗!
她这段日子可没少拉起床幔蹬自行车!
这也算是陆孟新学得技能,通过上次给乌麟轩掌灯之后得到的进化,秀丽跟她演示的时候,陆孟总结了一下这种快走方式。
就和鸡一样,无论怎么奔跑,脖子不动就是王道,就是闺秀们的优雅!
优雅永不过时!
陆孟满头珠翠还真没怎么晃,但是疾走了一段儿就出了一身汗。
而她身侧的敖冰夏没“优雅”好,珠翠把眼睛打了,嘤咛一声撵不上了。
但是被她的婢女扶着,还气得一边流眼泪,一边直跺脚。
陆孟见她不追了,自己也不跑了,带路的小太监表情诡异,宫人们虽然脸上没有表情,是他们训练的结果,但是压不住好奇的眼神,直朝着陆孟身上飘。
主要是他们没见过谁家夫人为了不跟人说话,撒腿就跑的。
而辛雅也是哭笑不得,她每次觉得自己快了解陆孟了,都被一巴掌拍回原形。
你说她刚才失态吧,失态的明明是那个尚书千金,宫中确实不许急奔,但是她也没真的奔跑,就是疾行,宫人们急着办事都是这么走路的。
你说她傲慢吧,她分明表现得是怕那个敖冰夏。
但你要说她怕吧,她见人家不撵了,就开始优雅自如的走路了,不见一丁点畏惧瑟缩。
辛雅想了想,忍不住上前提点:“梦夫人不必怕,户部尚书之女,压不过梦夫人的,若梦夫人想要教训她,奴婢替梦夫人出手便是。”
陆孟怕的就是这个,连忙低声道:“不不不,不要给王爷惹事,我没关系的,反正她撵不上我。”
陆孟说:“不过这件事还是要跟王爷说一下的,那个秀丽啊,等会儿找个没人的地方,把我让你准备的纸笔拿出来,把这个工部尚书的千金记上去。”
辛雅了然,这梦夫人问了敖冰夏和王爷的关系……她入府内以来,几次三分也没能真的承宠,怕是心中着急了,想要王爷安排娶妻纳妾了,好博得个好名声好位置。
但是王爷无意娶这个敖冰夏,厌她骄纵蛮横。
辛雅正想着要不要再提点梦夫人一下,便听梦夫人说:“嗯,就记工部尚书之女妒忌心切,公然出言羞辱于我,并于宫道之上追逐撕扯,还说王爷名声已经败坏,怕是连我这唯一一个侧妃也留不住了。”
秀丽连连点头:“嗯!”
辛雅:“……”
这话倒也……是敖冰夏说的。
但是换了这种表达方式,这敖冰夏怕是再苦恋多少年,也难得王爷哪怕一个眼神了。
辛雅不再吭声,陆梦跟着宫人的指引,继续朝着夫人小姐们聚集的宴会走去。
然而这次也没走多远,转了两个巷子三个小门。
就撞见一个小太监被一群太监殴打,打的口鼻蹿血,闷哼阵阵。
陆孟脚步稍稍凝滞了一下,然后一阵头皮发麻。
来了来了又来了!
这一路她简直像趟着狗血而来,有完没完有完没完!
按照原身这种闲事儿一定会管!不管对不起她虐文女主的名头。
按照陆孟的路子就是绝对不管,拔腿就跑确实是自保的上上策。
但是偏偏啊偏偏!
陆孟记得这段剧情,也记得被揍的是个重要男配!
潜水多日的系统又在这个时候诈尸,说道:“这一段儿剧情有一句台词要念,台词是:王爷,我和他清清白白!你信我啊!”
第21章 咸鱼搞事
这是什么糟糕的台词?
陆孟抬手抱了下头,只感觉自己脑瓤子疼。
如果说之前那个月回她不管,剧情就直接“压倒”了她,那这个男配就算不压倒,陆孟也得管。
他是这本文有名有姓的男配,名叫向云鹤,和女主相识于微时,也就是女主角现在不受宠还被后宅“恶嬷嬷”欺负的阶段。
而女主在入宫参加宫宴的时候,偶然撞见他被施以杖杀之刑,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陆孟也不知道女主角哪来那么多的刀能拔,可能她本身就满身都是别人插的刀。
反正就是拔了,上前阻止了,然后这个向云鹤在即将被打死的边缘,见了女主如同见了救命的稻草,那自然是抱着不撒手。
一个太监,抱着女主不撒手,染了女主角满身的血,然后事情闹大之后,女主角到底仗着自己是建安王的侧妃,打着建安王的名号,保住了这个小太监,为此被建安王又记了一笔,觉得她连太监都勾引。
反正要多狗血有多狗血。
然后这个小太监就喜闻乐见的自底层登顶,披荆斩棘,成了大太监。
并且为了一次救命之恩,就回报至死,在男主角登基,女主角入宫之后,更是在宫斗之上没少帮忙,要不然女主角绝对被后宫那些女人给活撕了。
最后这个向云鹤,也因为女主角积累了浑身伤病,到死,都没敢说出对女主的情谊。
而他死前,其实是为女主铺好了真正能够摆脱男主角的出宫路,为女主角一直念叨的自由豁出了命。
但是,重点来了。
狗血文中之前陆孟说的那个,“啊,我爱你,但是你没有心”和“我习惯了他的身体”,这两个虐文必备的因素一起的作用下,女主到底没跑。
陆孟对这段记忆挺深刻的,就是觉得这个向云鹤,真的是除了没鸟,别的哪都好。
他是个阴柔阴狠型,就只对女主柔情似水,自觉肮脏不敢触碰。
反正是极尽宦官这种角色的大能,非常戳人性癖。
连乌大狗都只能算个饭票而已。
所以这女的像个螃蟹横过来,像天线宝宝一样发送战斗信号的时候,陆孟立刻就带着一堆婢女退到了一边。
并且防止对方碰瓷,她都几乎贴在墙根儿上,把带路的小太监都给挤墙上去了。
辛雅这时候的作用就发挥出来了,她在宫里伺候过好几位娘娘,在宫外也是个八面玲珑的人物,认出了这个女子是谁,就凑到了陆孟耳边,说道:“工部尚书之女,敖冰夏。”
辛雅想着陆孟专门在出门前交代过,遇见的每一个人,最重要的是要说明这个女人和王爷有没有什么渊源。
这倒也不算新鲜,毕竟这时代的女子都是格外注意丈夫在外是否同其他女子有关系的。
丈夫是天,发现了有关系,大多数女子再怎么憋屈的想跳河,却还是会咬牙含泪主动帮丈夫纳妾,更有甚者要让出自己的正妻位置。
博一个贤良淑德的“好”名声,说不定还能博得几个乳腺结节。
辛雅稍微犹豫了一下说:“这位工部尚书的掌中明珠,痴恋王爷多年,自及笄开始便想要嫁给王爷。”
陆孟点了点头,立刻明白了。
苦恋多年无果=后宫一号。
这敖冰夏确实是老远就看到了这个户部侍郎的嫡次女,长孙鹿梦。
长孙鹿梦之前从不在城中的小姐们之间走动,敖冰夏还差点没认出来,辛亏她的婢女认出了建安王府的掌事,辛雅姑姑。
敖冰夏肯定是用半个眼珠子也看不上这个户部侍郎嫡次女的,听说她成婚第二天,在太后的寝殿外跪了一会儿就昏死过去了,还要累得轩哥哥名声败坏。
敖冰夏是想要给她点颜色看看的。
但是没料到她还没等找茬,这胆小如鼠的窝囊废,竟然直接躲了八丈远。
工部尚书就一个宝贝疙瘩女儿,因此十分骄纵敖冰夏,为了这个女儿不肯,连皇帝的赐婚都冒死抗过。
但是谁料“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工部尚书是建安王的人,但是建安王却根本没有娶他的女儿稳固权势结构的打算。
毕竟整个工部里里外外都是建安王的人,尚书不听话,换一个就是,他没必要出卖自己的色相去娶下属的女儿收买人心。
这也是敖冰夏这些年耽搁来耽搁去,现在都十八了,在这个时代快成了“老姑娘”了,还没能嫁给心上人的原因。
陆孟不知道这其中很多细节,甚至没从剧情之中回忆起这是几号女配。
但她听了她“痴恋王爷”四个字,自动就和其他的早古虐文对上号儿了。
这女的不能处,得远着。早古虐文越是炮灰角色越是无脑的狠毒。
陆孟都躲这么远,堂堂建安王侧妃都给她让路了。按理说,敖冰夏心里再怎么不爽,也得过了,但是陆孟低估了这些早古降智的剧情炮灰。
这熬大螃蟹又横了过来,举着俩钳子对陆孟说:“呦,这位是哪家夫人,生得如此花容月貌。”
花容月貌四个字很是咬牙切齿,简直是从齿缝搓出来的。
面对着自己爱而不得的男人的侧妃,敖冰夏觉得这个女人哪哪儿都不如自己。
陆孟身份比她高,不用见礼,也不用理。
索性没回答她的话,直接带着婢女转身,贴着墙根走了。
很怂吗?很窝囊吗?
不,墙根底下还挺凉快。
熬大螃蟹没夹着人,自然不肯罢休,陆孟的忽视对她来说就是迎面一巴掌。
她连仪态都不顾了,提着裙子就追上来,凑到陆孟身边,撩骚。
“这是建安王侧妃吧?你就是那个太后罚跪了一下就昏倒的梦夫人?还真是娇贵。”
“哼,你累得轩哥哥名声败坏,按照乌西国律法,轩哥哥可以以十出之条,休了你的!”
陆孟闻言心道好家伙,果然就是架空胡搞呗,七出之条变成了十出?那她还真得了解下都有什么。
常理来说,这时候她这个“虐文女主”要站定和这个敖冰夏辩解两句,问一问什么叫“败坏了她轩哥哥”的名声。
但是陆孟上次揪了自己的脖子,就知道乌麟轩肯定要给她背锅了。不用这种办法,她跪一会儿就昏过去,她怕太后有个容嬷嬷,用针把她扎醒。
但是揪的脖子上肩膀上全是青紫,那还是新婚第二天,必然要赖乌大狗“荒淫无度”。
因此陆孟对乌大狗什么名声一点也不好奇,对这个敖冰夏为什么叫乌大狗“轩哥哥”,也一点不感冒。
她一声不吭,也提起了裙子,然后加快了脚步,堪称小腿儿狂奔。
所谓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跑为上上策。
她有个系统,但是没有任何降维打击的金手指,她就只好用物理打击对方,比谁腿脚好呗!
她这段日子可没少拉起床幔蹬自行车!
这也算是陆孟新学得技能,通过上次给乌麟轩掌灯之后得到的进化,秀丽跟她演示的时候,陆孟总结了一下这种快走方式。
就和鸡一样,无论怎么奔跑,脖子不动就是王道,就是闺秀们的优雅!
优雅永不过时!
陆孟满头珠翠还真没怎么晃,但是疾走了一段儿就出了一身汗。
而她身侧的敖冰夏没“优雅”好,珠翠把眼睛打了,嘤咛一声撵不上了。
但是被她的婢女扶着,还气得一边流眼泪,一边直跺脚。
陆孟见她不追了,自己也不跑了,带路的小太监表情诡异,宫人们虽然脸上没有表情,是他们训练的结果,但是压不住好奇的眼神,直朝着陆孟身上飘。
主要是他们没见过谁家夫人为了不跟人说话,撒腿就跑的。
而辛雅也是哭笑不得,她每次觉得自己快了解陆孟了,都被一巴掌拍回原形。
你说她刚才失态吧,失态的明明是那个尚书千金,宫中确实不许急奔,但是她也没真的奔跑,就是疾行,宫人们急着办事都是这么走路的。
你说她傲慢吧,她分明表现得是怕那个敖冰夏。
但你要说她怕吧,她见人家不撵了,就开始优雅自如的走路了,不见一丁点畏惧瑟缩。
辛雅想了想,忍不住上前提点:“梦夫人不必怕,户部尚书之女,压不过梦夫人的,若梦夫人想要教训她,奴婢替梦夫人出手便是。”
陆孟怕的就是这个,连忙低声道:“不不不,不要给王爷惹事,我没关系的,反正她撵不上我。”
陆孟说:“不过这件事还是要跟王爷说一下的,那个秀丽啊,等会儿找个没人的地方,把我让你准备的纸笔拿出来,把这个工部尚书的千金记上去。”
辛雅了然,这梦夫人问了敖冰夏和王爷的关系……她入府内以来,几次三分也没能真的承宠,怕是心中着急了,想要王爷安排娶妻纳妾了,好博得个好名声好位置。
但是王爷无意娶这个敖冰夏,厌她骄纵蛮横。
辛雅正想着要不要再提点梦夫人一下,便听梦夫人说:“嗯,就记工部尚书之女妒忌心切,公然出言羞辱于我,并于宫道之上追逐撕扯,还说王爷名声已经败坏,怕是连我这唯一一个侧妃也留不住了。”
秀丽连连点头:“嗯!”
辛雅:“……”
这话倒也……是敖冰夏说的。
但是换了这种表达方式,这敖冰夏怕是再苦恋多少年,也难得王爷哪怕一个眼神了。
辛雅不再吭声,陆梦跟着宫人的指引,继续朝着夫人小姐们聚集的宴会走去。
然而这次也没走多远,转了两个巷子三个小门。
就撞见一个小太监被一群太监殴打,打的口鼻蹿血,闷哼阵阵。
陆孟脚步稍稍凝滞了一下,然后一阵头皮发麻。
来了来了又来了!
这一路她简直像趟着狗血而来,有完没完有完没完!
按照原身这种闲事儿一定会管!不管对不起她虐文女主的名头。
按照陆孟的路子就是绝对不管,拔腿就跑确实是自保的上上策。
但是偏偏啊偏偏!
陆孟记得这段剧情,也记得被揍的是个重要男配!
潜水多日的系统又在这个时候诈尸,说道:“这一段儿剧情有一句台词要念,台词是:王爷,我和他清清白白!你信我啊!”
第21章 咸鱼搞事
这是什么糟糕的台词?
陆孟抬手抱了下头,只感觉自己脑瓤子疼。
如果说之前那个月回她不管,剧情就直接“压倒”了她,那这个男配就算不压倒,陆孟也得管。
他是这本文有名有姓的男配,名叫向云鹤,和女主相识于微时,也就是女主角现在不受宠还被后宅“恶嬷嬷”欺负的阶段。
而女主在入宫参加宫宴的时候,偶然撞见他被施以杖杀之刑,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陆孟也不知道女主角哪来那么多的刀能拔,可能她本身就满身都是别人插的刀。
反正就是拔了,上前阻止了,然后这个向云鹤在即将被打死的边缘,见了女主如同见了救命的稻草,那自然是抱着不撒手。
一个太监,抱着女主不撒手,染了女主角满身的血,然后事情闹大之后,女主角到底仗着自己是建安王的侧妃,打着建安王的名号,保住了这个小太监,为此被建安王又记了一笔,觉得她连太监都勾引。
反正要多狗血有多狗血。
然后这个小太监就喜闻乐见的自底层登顶,披荆斩棘,成了大太监。
并且为了一次救命之恩,就回报至死,在男主角登基,女主角入宫之后,更是在宫斗之上没少帮忙,要不然女主角绝对被后宫那些女人给活撕了。
最后这个向云鹤,也因为女主角积累了浑身伤病,到死,都没敢说出对女主的情谊。
而他死前,其实是为女主铺好了真正能够摆脱男主角的出宫路,为女主角一直念叨的自由豁出了命。
但是,重点来了。
狗血文中之前陆孟说的那个,“啊,我爱你,但是你没有心”和“我习惯了他的身体”,这两个虐文必备的因素一起的作用下,女主到底没跑。
陆孟对这段记忆挺深刻的,就是觉得这个向云鹤,真的是除了没鸟,别的哪都好。
他是个阴柔阴狠型,就只对女主柔情似水,自觉肮脏不敢触碰。
反正是极尽宦官这种角色的大能,非常戳人性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