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是女孩子,但如果是做手术的话,建议还是去处掉男性器官。
陈家当时听到后就犯了难,陈品的身体有问题,虽然不影响夫妻生活,当时想要生育却极其困难,这个宝贝都是非常困难才要到的,想要再生一个根本就不太可能,而且他哥哥也去世了,这个孩子等于就是陈家的独苗。后来他们就想到,如果陈墨能生育的话,只要是他生出的孩子,也是陈家的种,为什么不干脆就这样计划呢?
保留他男性的外表和身份,到时候只要对外宣传是他跟别的女性生出的孩子,这对陈家来说就一点影响都没有。
而孩子的另一个血亲的选项,陈家四个大人都毫不犹豫的放在万重山的身上。
所以他们一家人几乎是默认让万重山跟陈墨亲近的,期盼着两个孩子的感情越来越亲密,等到年龄够了就“结婚”生子。万重山是他们从小看到大的孩子,人品有保证,而且万家一直跟着陈家,已经跟了好几代了,家世都完全清楚。万重山又是个稳重的性子,从小就很喜欢陈墨,不会做出欺辱他的事情来,所以简直就是个完美的选择。
算起来,也许只有陈墨自己不知道,在其他人的眼中,万重山就是陈墨的童养“夫”。
万重山听到陈品的话,内心苦笑一下,脸上却什么都没表露出来,“好的。”
万重山在家里睡了几个小时,又洗过澡换了衣服,然后再跟好友陆宇明联系了一下,确认他的时间安排没问题之后,才坐车去了约定的餐厅里。这家餐厅就开在学校附近,因为环境不错再加上价位合适的关系,所以很受学生的青睐。而陈墨上大学后,在他的饮食上家里面终于全面解禁了,所以他一有机会就吃外食,每天光是研究去哪里吃好吃的都研究的乐呵呵的。
万重山进了里面,一眼就看到了坐在窗户边的陈墨,一张脸早已恢复了原本白净的状态,眼珠子又黑又亮,笑起来的时候露出几颗糯米一般白的牙齿,头也一晃一晃的。他跟一个男孩子凑得很近,两个人似乎在商量要点什么饮品,等到万重山走到他们面前,反而是另外一个人先抬起了头,对他露出一个笑容来,“你好。”
万重山打了个招呼,目光重新落在陈墨的脸上,陈墨越过他往后看,没有看到更多的人后,微微嘟起了嘴巴,有点不太高兴的样子,“怎么就你一个人啊?”
万重山面对他的抱怨,也没有流露出什么太多的情绪,他拉开椅子在他面前坐了下来,淡淡的解释道:“他等下就来。”
陈墨这才放下心来,又扯了身边的好友道:“他是许攸,上次带你见过的,你还记得吗?我们是一个寝室的。”
万重山显然还记得,只要是跟陈墨有关的事或者他认识的人,即使只在嘴巴上提过一次,万重山都没有办法忘记。陈墨又故意用暧昧的语气道:“小攸一直想认识你哦,还觉得你长得很好看。唔,要不你们交换一下联系方式?”
他这样直白的样子并不让万重山意外,许攸也没有多不好意思的样子,顺势掏出了手机,朝他甜甜的笑了笑,“学长,可以吗?”
万重山性子虽然冷,但是许攸既然是陈墨的朋友,他就不会拒绝。
陈墨看到两个人互相加上了通讯信息,心里不知道为什么又有点闷闷的,这种情绪让他感到陌生,也有点觉得不对劲,就好像这样的话,万重山会被人抢走一样。
可是他为什么会怕万重山被人抢走呢?
陈墨还没想明白,另一个帅哥就匆匆推开门走了进来,顿时吸引了陈墨的全部注意力,让他把原本想要想清楚的事情,全部都抛到脑后去了。
7.想要学会如何做爱
陆宇明显然也才从实习的公司回来,身上还穿着西装,在一干穿着卫衣牛仔裤的学生之间就显得特别的显眼,他的头发有被好好的打理过,似乎定了型,剪的是非常适合他的头发,留出了一截额头,整个人看起来熠熠生辉。
他确实是个十足十的帅哥,举手投足间都很有气质,他先跟万重山打了个招呼,然后坐在他的旁边,目光落在陈墨脸上,轻笑道:“这就是你们家的小朋友?”
陈墨被称呼为“小朋友”有些害羞,又觉得这个称呼显得很可爱,就没有反驳,乖乖巧巧的朝他露出一个笑容来,“你好,我叫陈墨。”他又拉着许攸,“这是我的好朋友兼室友许攸。”
陆宇明的目光便从他的脸上落在许攸的脸上,嘴角噙着一点笑意,打了招呼。他连声音都很好听,陈墨简直有些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最后巴巴的捧了菜单送到男人的面前,问他爱吃什么。陆宇明是个利落的性格,叫服务员过来,翻着菜单连着点了几个菜,又抬起头看着面前两个小朋友,“你们有什么不爱吃的吗?”
陈墨只顾着花痴,根本还没听清楚男神说了什么,万重山已经道:“沫沫不爱吃西蓝花,换成菜心,还有菜里面不要放洋葱和姜末。”
万重山说的话陈墨就听到了,他想阻拦都没来得及,他有些苦恼的想着,男神会不会觉得他很挑食啊?
陈墨确实有些挑食,平常没那么爱吃蔬菜,不过他今天努力想要表现的好一点,所以都没有去动那盘他平常最喜欢的猪蹄,筷子一下一下的落在那盘青菜上。但他平常最喜欢吃这里的猪蹄了,做的又香又劲道,而且表皮都被烤过,所以一点也不肥腻,他光是闻着香味肚子里的蛔虫就一个劲的催促他去夹猪蹄了。
不过他在男神面前得保持一点形象,那种捧着猪蹄乱啃的样子绝对不行。
陈墨有些苦逼的咬着青菜,一边时不时的偷看一眼男神。经过介绍,陈墨才知道男神居然跟好友许攸是一个地方的,可以互相说家乡话,这让他羡慕极了。他更嫉妒的是,许攸一点也没有要顾及形象的样子,戴上一次性手套就开始拿着猪蹄啃,连着啃了两个,看到盘子里最后一个的时候,他偏过头来有些意外的看着陈墨,“沫沫,你今天不吃猪蹄啊?”
陈墨忍痛别开了头,“我不吃,我爱吃青菜。”
许攸坏笑起来,“你不吃的话我就吃了哦,今天的猪蹄味道真的超棒的,骨髓都能吸出来,特别香。”
陈墨光是闻着味就知道香,他咽了咽口水,心里正在天人交战着,一边是男神一边是他爱的猪蹄,最后到底还是忍痛割爱,埋着头像小兔子一样啃着自己碗里的青菜,“我不吃,你吃吧。”
许攸将最后一个猪蹄拿走,陈墨心都在滴血,只能机械性的嚼着嘴巴里的青菜。另外两个人似乎正在谈学校里的事情,陆宇明听到许攸的话才结束了话题,笑道:“我们以前也很喜欢这里的猪蹄,还要吗?要的话再点一盘。”
许攸摇摇头,陈
陈家当时听到后就犯了难,陈品的身体有问题,虽然不影响夫妻生活,当时想要生育却极其困难,这个宝贝都是非常困难才要到的,想要再生一个根本就不太可能,而且他哥哥也去世了,这个孩子等于就是陈家的独苗。后来他们就想到,如果陈墨能生育的话,只要是他生出的孩子,也是陈家的种,为什么不干脆就这样计划呢?
保留他男性的外表和身份,到时候只要对外宣传是他跟别的女性生出的孩子,这对陈家来说就一点影响都没有。
而孩子的另一个血亲的选项,陈家四个大人都毫不犹豫的放在万重山的身上。
所以他们一家人几乎是默认让万重山跟陈墨亲近的,期盼着两个孩子的感情越来越亲密,等到年龄够了就“结婚”生子。万重山是他们从小看到大的孩子,人品有保证,而且万家一直跟着陈家,已经跟了好几代了,家世都完全清楚。万重山又是个稳重的性子,从小就很喜欢陈墨,不会做出欺辱他的事情来,所以简直就是个完美的选择。
算起来,也许只有陈墨自己不知道,在其他人的眼中,万重山就是陈墨的童养“夫”。
万重山听到陈品的话,内心苦笑一下,脸上却什么都没表露出来,“好的。”
万重山在家里睡了几个小时,又洗过澡换了衣服,然后再跟好友陆宇明联系了一下,确认他的时间安排没问题之后,才坐车去了约定的餐厅里。这家餐厅就开在学校附近,因为环境不错再加上价位合适的关系,所以很受学生的青睐。而陈墨上大学后,在他的饮食上家里面终于全面解禁了,所以他一有机会就吃外食,每天光是研究去哪里吃好吃的都研究的乐呵呵的。
万重山进了里面,一眼就看到了坐在窗户边的陈墨,一张脸早已恢复了原本白净的状态,眼珠子又黑又亮,笑起来的时候露出几颗糯米一般白的牙齿,头也一晃一晃的。他跟一个男孩子凑得很近,两个人似乎在商量要点什么饮品,等到万重山走到他们面前,反而是另外一个人先抬起了头,对他露出一个笑容来,“你好。”
万重山打了个招呼,目光重新落在陈墨的脸上,陈墨越过他往后看,没有看到更多的人后,微微嘟起了嘴巴,有点不太高兴的样子,“怎么就你一个人啊?”
万重山面对他的抱怨,也没有流露出什么太多的情绪,他拉开椅子在他面前坐了下来,淡淡的解释道:“他等下就来。”
陈墨这才放下心来,又扯了身边的好友道:“他是许攸,上次带你见过的,你还记得吗?我们是一个寝室的。”
万重山显然还记得,只要是跟陈墨有关的事或者他认识的人,即使只在嘴巴上提过一次,万重山都没有办法忘记。陈墨又故意用暧昧的语气道:“小攸一直想认识你哦,还觉得你长得很好看。唔,要不你们交换一下联系方式?”
他这样直白的样子并不让万重山意外,许攸也没有多不好意思的样子,顺势掏出了手机,朝他甜甜的笑了笑,“学长,可以吗?”
万重山性子虽然冷,但是许攸既然是陈墨的朋友,他就不会拒绝。
陈墨看到两个人互相加上了通讯信息,心里不知道为什么又有点闷闷的,这种情绪让他感到陌生,也有点觉得不对劲,就好像这样的话,万重山会被人抢走一样。
可是他为什么会怕万重山被人抢走呢?
陈墨还没想明白,另一个帅哥就匆匆推开门走了进来,顿时吸引了陈墨的全部注意力,让他把原本想要想清楚的事情,全部都抛到脑后去了。
7.想要学会如何做爱
陆宇明显然也才从实习的公司回来,身上还穿着西装,在一干穿着卫衣牛仔裤的学生之间就显得特别的显眼,他的头发有被好好的打理过,似乎定了型,剪的是非常适合他的头发,留出了一截额头,整个人看起来熠熠生辉。
他确实是个十足十的帅哥,举手投足间都很有气质,他先跟万重山打了个招呼,然后坐在他的旁边,目光落在陈墨脸上,轻笑道:“这就是你们家的小朋友?”
陈墨被称呼为“小朋友”有些害羞,又觉得这个称呼显得很可爱,就没有反驳,乖乖巧巧的朝他露出一个笑容来,“你好,我叫陈墨。”他又拉着许攸,“这是我的好朋友兼室友许攸。”
陆宇明的目光便从他的脸上落在许攸的脸上,嘴角噙着一点笑意,打了招呼。他连声音都很好听,陈墨简直有些不知道该如何是好,最后巴巴的捧了菜单送到男人的面前,问他爱吃什么。陆宇明是个利落的性格,叫服务员过来,翻着菜单连着点了几个菜,又抬起头看着面前两个小朋友,“你们有什么不爱吃的吗?”
陈墨只顾着花痴,根本还没听清楚男神说了什么,万重山已经道:“沫沫不爱吃西蓝花,换成菜心,还有菜里面不要放洋葱和姜末。”
万重山说的话陈墨就听到了,他想阻拦都没来得及,他有些苦恼的想着,男神会不会觉得他很挑食啊?
陈墨确实有些挑食,平常没那么爱吃蔬菜,不过他今天努力想要表现的好一点,所以都没有去动那盘他平常最喜欢的猪蹄,筷子一下一下的落在那盘青菜上。但他平常最喜欢吃这里的猪蹄了,做的又香又劲道,而且表皮都被烤过,所以一点也不肥腻,他光是闻着香味肚子里的蛔虫就一个劲的催促他去夹猪蹄了。
不过他在男神面前得保持一点形象,那种捧着猪蹄乱啃的样子绝对不行。
陈墨有些苦逼的咬着青菜,一边时不时的偷看一眼男神。经过介绍,陈墨才知道男神居然跟好友许攸是一个地方的,可以互相说家乡话,这让他羡慕极了。他更嫉妒的是,许攸一点也没有要顾及形象的样子,戴上一次性手套就开始拿着猪蹄啃,连着啃了两个,看到盘子里最后一个的时候,他偏过头来有些意外的看着陈墨,“沫沫,你今天不吃猪蹄啊?”
陈墨忍痛别开了头,“我不吃,我爱吃青菜。”
许攸坏笑起来,“你不吃的话我就吃了哦,今天的猪蹄味道真的超棒的,骨髓都能吸出来,特别香。”
陈墨光是闻着味就知道香,他咽了咽口水,心里正在天人交战着,一边是男神一边是他爱的猪蹄,最后到底还是忍痛割爱,埋着头像小兔子一样啃着自己碗里的青菜,“我不吃,你吃吧。”
许攸将最后一个猪蹄拿走,陈墨心都在滴血,只能机械性的嚼着嘴巴里的青菜。另外两个人似乎正在谈学校里的事情,陆宇明听到许攸的话才结束了话题,笑道:“我们以前也很喜欢这里的猪蹄,还要吗?要的话再点一盘。”
许攸摇摇头,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