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回两人夫妻生活的时候,玥玥就醒过一次,原来是想要尿尿了。之前林桃就想让玥玥晚上起床尿尿,可是好几次她都忍不住在睡梦中尿了,没想到就那么巧,刚好她在跟李成蹊那样的时候,玥玥醒了。
还好屋子里乌漆嘛黑的,什么也看不到,否则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李成蹊起床带玥玥去尿尿,林桃躲在被子里,脸红了大半宿。
也是自从那天开始,两人在这方面更加的小心一些了。
“诶,我跟你说个事儿呗。”李成蹊的手老实了,两人坐在床上,李成蹊拿了一本书来看,林桃凑过来说道。
李成蹊点点头,问:“怎么了?”
“蔓蔓今天跟我说,明诚给她写信说想跟她处对象。”林桃说道。
李成蹊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声:“臭小子还挺有眼光的。”
林桃抿嘴笑了笑,道:“那是,你们兄弟两个都有眼光。”
李成蹊正色道:“那我的眼光比起他来,还是要更好一些的。”
第111章
李成蹊说完又道:“蔓蔓怎么说?不会是李明诚那小子一厢情愿吧?要是蔓蔓不喜欢他, 你让蔓蔓跟他直说就是,他不是那种会纠缠不清的人,这点我还是可以保证的。”
林桃摇摇头:“说句实话, 明诚的性格可比你讨小姑娘喜欢多了,你当初板起脸来的那个样子, 站在门口都能给人当门神了。我第一回 看到你的时候,心里都忍不住害怕呢。”
李成蹊看着林桃:“真的?那我怎么记得当时好像有个小姑娘, 特地去找她嫂子打听呢?”
林桃:“那你还打算去泸县找我呢。”
“对, 我当时就在想, 不论你在哪里, 我都要找到你,否则我可能会遗憾一辈子。”李成蹊正色道。
林桃靠在李成蹊怀里,想起当年的事情,两人都忍不住想笑, 还好,他们找到了彼此。
继续说回李明诚和林蔓蔓的问题, 林桃说道:“不过我最担心的还是张素芬那边, 按照张素芬的性子,她估计第一个反对这事。所以我让蔓蔓别急着答应明诚,等他把家里的事情都解决好了再说这事。”
李成蹊道:“嗯,这事交给李明诚去办,他要是连这点事情都办不好,那就别想处对象了。”
两人聊完李明诚和林蔓蔓的事情,时间也不早了,灯已经熄了。
屋里暗下来,李成蹊掀开被子,搂住了林桃纤细的腰肢。
***********************************
经过了昨晚上和林桃的谈话, 林蔓蔓第二天的时候,就找来一个盆,去铲了一点土,把李明诚寄过来的向日葵种子种了下去。
然后将盆放在宿舍的阳台外面,向日葵挺好养的,只要给足水和阳光就行。
哪怕她从林桃那里得到了肯定的答案,也不着急给海南那边写回信。而是趁着种下向日葵的这段时间,仔细的想清楚自己的心思,又往湘城那边寄了个包裹,里面有她给方姨寄的东西,以及一封信。
方姨的回信很快,在信中方姨也是支持她的,她已经长大了了,很多决定已经可以自己做了。但林桃说的话很对,处对象结婚不是简单的两个人的事情,还是得对方父母同意了才行。
向日葵在春天种下,等两个月之后进入了盛夏,就在阳光普照下开花了。
林蔓蔓这时才给海南那边写了回信,李明诚在收到信之后很快就寄了回信,信里是让她放心,他一定会把这件事情解决好的。
不久之后,林桃家里也迎来了一个好消息,那就是李成蹊升副旅了。
尽管林桃一家人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但真的听到了消息,心里头也难掩的高兴。
在这么高兴的日子里,家里一定得吃顿好的。
林常海杀了只鸭子,动作干净利落,之前还扑腾个不停的鸭子在挣扎了几次之后就没动静了。他拿来一个碗,放在下面接血。
玥玥蹲在旁边看着,小声地说道:“外公,鸭鸭流血了。”
说话的时候小脸皱成一团,满脸的都写着鸭鸭肯定很疼。
林常海笑着说道:“晚上让妈妈给你烧鸭子吃,给玥玥吃大鸭腿。”
玥玥吸了吸口水一说到好吃的,就立马顾不上鸭鸭疼不疼了,小脑袋瓜子点头如捣蒜:“好,鸭爪爪玥玥也要吃。”
“行,都给玥玥吃。”林常海朝玥玥慈爱的笑了笑,“玥玥多吃一点,快点长大。”
“玥玥长那么高!”玥玥站起来,踮起脚尖,手伸的高过于头顶。
玥玥小点的时候长得像李成蹊,但是再大一点儿,又跟林桃长得像了。林常海带玥玥的时候,就好像回到了二十几年前带林桃的时候。
只可惜那个时候他为了他们父女两个的生活,不得不去厂子里上班挣钱,当时的工厂名额很难得,他还是因为退伍之后,部队里给他分配的,否则当时一个乡下人,是很难进城里的厂子里上班的。
为了不失去这个难得的工作,林常海在林桃刚满月的时候就去厂子里上班了。讲真的,当时要不是有方敏,可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林常海一直以来都觉得对不起林桃,他陪伴她的时间实在是太少了。
可是他的女儿林桃打小就懂事,总是觉得爸爸辛苦。他不跑长途的时候,林桃就坐在院门口的台阶上,等着他回来。
林常海将烧好的开水倒进盆里,再把放好血的鸭子丢进去。要让鸭子毛泡软一点,这样就比较好拔毛。
林常海拔毛的时候,玥玥也要过来帮忙,不过水太烫了,林常海不让她动手。玥玥便坐到木马上面,一摇一摇的。
听到院门被打开的声音,玥玥扭头看过去,便见到林桃手里拎着一块猪肉回来了,玥玥从木马上面跳下来,叫道:“外公,妈妈回来了,妈妈你买什么好东西?”
林桃说:“今天妈妈烧扣肉吃。”
玥玥听到这个回答可高兴了,但是笑完了之后,又问道:“妈妈扣肉是什么肉啊?”
她还没有吃过扣肉呢!
“扣肉是比红烧肉还要好吃的肉。”林常海说道。
梅干菜扣肉是湘城那边的一道大菜,也只有过年的时候公社里杀了年猪分猪肉的时候才能吃上。
前两个月的时候林桃晒了点梅干菜,这会儿正好可以用上。
猪肉皮一定要用锅子烫一下,这样做之后猪皮才不会有任何的腥味。扣肉切得要比红烧肉大块一些,但是厚度比红烧度薄。梅干菜洗干净之后拧干水分,用上一点点干辣椒炒一下,肉块先煮后炸,这样之后肉已经被处理的十分香了,但是这还不够。
将炸好的肉切成筷子头厚的肉片,今天家里有喜事,林桃买了两斤多的五花肉,正好能装上一碗,再把梅干菜放在肉片上面,倒上酱油,主要是起到上色的作用。
再接着放进锅子里蒸上两个多小时,扣肉才能真正的出锅了。
这样的一道菜忙活下来,就得花上三个多小时了。还好林桃今天学校没什么事情,一点多从学校回来之后就去副食品厂买了猪肉,到家的时候也才刚到下午两点,做完这一道菜,正好是晚上李成蹊回来的时间。
除了梅干菜扣肉之外,林桃又炒了个鸭子。
鸭子先炒熟,然后林桃将一只鸭腿和一只鸭脚板拿出来,放到一边。这事给玥玥吃的,玥玥还小,不能吃辣,所以每次做这些菜的时候,林桃就会在还没有放辣椒的时候,先拿出来一些给玥玥单独吃。
剩下来的再放辣椒继续炒,鸭子肉炒的好的可是非常香的。其实林桃和林常海父女两个都比较喜欢吃鸭头,鸭头吃起来香啊。
不过鸭子肉要是处理不好,就会有鸭腥味,林桃有独特的去鸭子腥味得劲技巧,经她手做出来的鸭子,都是一点腥味都没有的。
除却这两个菜,林桃又炒了个粉辣子,粉辣子是用玉米粉和辣子一起做成的,就跟腌酸菜一样,把粉辣子腌起来,过几天就能炒了吃。
往锅里倒上一点油,把粉辣子煎成饼状,两边都煎好了之后,再从锅子里盛出来,用刀切成一片片的,就可以直接吃了。
这属于湘城的一道菜,味道很是不错。林桃小时候最喜欢吃了,方姨家里要是做了粉辣子,绝对等不到吃饭的时候,就被她和林蔓蔓偷偷地吃完了。
每次方姨看到之后都特别无奈,后来干脆都把这道菜当做零食做给她们两个吃了。
那时候家里穷,除了林常海发工资的时候,会给她们两姐妹买点桃酥之类的回来,她们就每天都在盼着爆玉米花的老大爷过来。
那个老大爷是到处走的,每次都得隔上半年才来一回,每回过来的时候,公社里的孩子都会从家里带上一小袋玉米,再拿上一个大布袋,老大爷爆一次玉米花收两毛钱,要想甜一点的,就自己从家里带白糖过来。
不过白糖实在是太精贵了,乡下人家舍不得,而且就算不加白糖,对于他们来说,爆出来的玉米花也很香很好吃了。
往往一小袋玉米粒就可以爆出一大袋的玉米花,玉米花吃起来香香脆脆的,能吃上好久呢。
林桃在这边忙活的时候,陈水芬过来了,笑着说道:“家里今天怎么烧这么多好吃的?肯定是家里有喜事了吧?是不是李团长又升了啊?”
林桃刚把粉辣子切好,朝陈水芬笑了笑,递给她一片粉辣子,说道:“嗯,成蹊升副旅了,郑团长呢?”
“老郑他没升,估计还得再等等,你家李团长可是军校的优秀毕业生,你知道大家都怎么说李团长吗?他可是岛上最年轻的团长,现在又升了副旅长,将来的前途可是这个。”陈水芬说着,伸出个大拇指。
要说换成别人,要是知道别人家男人升了,而自家男人没升,估计心眼小一点的人,心里就开始不舒服了。
但是陈水芬这么说,林桃是真的相信她的心里不会因为这种事情而感到不舒服的。
陈水芬吃了一口粉辣子,说道:“这还怪好吃的。”
“是粉辣子,你要是喜欢,拿点过去,放一点油煎一下就行了,不麻烦。”林桃说道。
“那行,你给我拿一点。”陈水芬点点头说道。
两人时不时就互相送点东西,你觉得我家里什么东西好吃,你就拿点回去就,我觉得你家里什么好吃,我也拿点走。
陈水芬:“哎呦,我回家拿碗去,不然不好装吧。”
林桃已经拿了自家的碗装了一碗了,说道:“没事,先拿去,等会儿让红星把碗送回来就成。”
“行,那个臭小子,早就闻到你们家的香味了,嚷着要过来,我没让。这个臭小子,考试又没及格,真把我给气死了,满脑子里想的都是吃的。”陈水芬说起郑红星,就气得不行。
林桃笑了笑,其实郑红星不笨的,他就是太爱玩了,学不太进去。而且是属于打一下,就动一下的那种。就好比这回考试他考的不好,回去就被陈水芬揍了一顿,他记住了这顿揍,那么下回考试的时候,成绩又会突飞猛进一下,从五十几分考到八十几分。
虽说算不上特别好,但进步已经飞快了。
这个问题林桃也想过办法,跟郑红星聊过一次,不过林桃觉得郑红星其实也是个很有想法的孩子,三十六行,行行出状元,也不一定就要在学习上面有成就。
陈水芬回到家里,开始打算烧晚饭了,打算煎个粉辣子,再做一条红烧鱼,再烙个饼子,炒个韭菜就差不多了。
“向阳,你去帮我把碗还回你林姨家。”陈水芬朝外面叫了一声。
郑向阳正准备答应,郑红星就赶紧从椅子上站起来,说道:“妈,我去,我去,我去送碗!”
陈水芬睨了他一眼,问道:“你作业做完了?”
“做完了,我都做完了,妈,你要是不信你可检查一下。”郑红星保证道。
“我这会儿忙着呢,哪有空检查你的,行,你做完了就去给你林姨家送碗吧,我可警告你啊,小兔崽子,做做出饿死鬼投胎的样子,等会儿回来吃饭,否则我揍你。”陈水芬说道。
郑红星咽了口口水,说道:“知道了,我就闻一闻。”
陈水芬骂道:“你属狗的啊,还闻一闻。”
郑红星拿着碗赶紧跑去了隔壁,玥玥见到郑红星可高兴了,叫道:“红星哥哥!”
“妹妹。”郑红星摸了摸玥玥的小脑袋瓜子,“哥送你的金箍棒呢?”
玥玥指了指家里面:“在里面。”
“行,还在就行。”郑红星点点头,“哥又拿到了一本小人书,这回里面说的是齐天大圣大闹天宫的,可牛了,等会儿哥吃好了晚饭就过来给你讲。”
“好,谢谢红星哥哥!”玥玥眨了眨大眼睛,脸上满是兴奋。她最喜欢红星哥哥给她讲小人书啦,齐天大圣和哪吒都好厉害呀!
郑红星走进去,见到林桃叫了声:“林姨,我来送碗。”
还好屋子里乌漆嘛黑的,什么也看不到,否则真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李成蹊起床带玥玥去尿尿,林桃躲在被子里,脸红了大半宿。
也是自从那天开始,两人在这方面更加的小心一些了。
“诶,我跟你说个事儿呗。”李成蹊的手老实了,两人坐在床上,李成蹊拿了一本书来看,林桃凑过来说道。
李成蹊点点头,问:“怎么了?”
“蔓蔓今天跟我说,明诚给她写信说想跟她处对象。”林桃说道。
李成蹊愣了一下,然后笑了声:“臭小子还挺有眼光的。”
林桃抿嘴笑了笑,道:“那是,你们兄弟两个都有眼光。”
李成蹊正色道:“那我的眼光比起他来,还是要更好一些的。”
第111章
李成蹊说完又道:“蔓蔓怎么说?不会是李明诚那小子一厢情愿吧?要是蔓蔓不喜欢他, 你让蔓蔓跟他直说就是,他不是那种会纠缠不清的人,这点我还是可以保证的。”
林桃摇摇头:“说句实话, 明诚的性格可比你讨小姑娘喜欢多了,你当初板起脸来的那个样子, 站在门口都能给人当门神了。我第一回 看到你的时候,心里都忍不住害怕呢。”
李成蹊看着林桃:“真的?那我怎么记得当时好像有个小姑娘, 特地去找她嫂子打听呢?”
林桃:“那你还打算去泸县找我呢。”
“对, 我当时就在想, 不论你在哪里, 我都要找到你,否则我可能会遗憾一辈子。”李成蹊正色道。
林桃靠在李成蹊怀里,想起当年的事情,两人都忍不住想笑, 还好,他们找到了彼此。
继续说回李明诚和林蔓蔓的问题, 林桃说道:“不过我最担心的还是张素芬那边, 按照张素芬的性子,她估计第一个反对这事。所以我让蔓蔓别急着答应明诚,等他把家里的事情都解决好了再说这事。”
李成蹊道:“嗯,这事交给李明诚去办,他要是连这点事情都办不好,那就别想处对象了。”
两人聊完李明诚和林蔓蔓的事情,时间也不早了,灯已经熄了。
屋里暗下来,李成蹊掀开被子,搂住了林桃纤细的腰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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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了昨晚上和林桃的谈话, 林蔓蔓第二天的时候,就找来一个盆,去铲了一点土,把李明诚寄过来的向日葵种子种了下去。
然后将盆放在宿舍的阳台外面,向日葵挺好养的,只要给足水和阳光就行。
哪怕她从林桃那里得到了肯定的答案,也不着急给海南那边写回信。而是趁着种下向日葵的这段时间,仔细的想清楚自己的心思,又往湘城那边寄了个包裹,里面有她给方姨寄的东西,以及一封信。
方姨的回信很快,在信中方姨也是支持她的,她已经长大了了,很多决定已经可以自己做了。但林桃说的话很对,处对象结婚不是简单的两个人的事情,还是得对方父母同意了才行。
向日葵在春天种下,等两个月之后进入了盛夏,就在阳光普照下开花了。
林蔓蔓这时才给海南那边写了回信,李明诚在收到信之后很快就寄了回信,信里是让她放心,他一定会把这件事情解决好的。
不久之后,林桃家里也迎来了一个好消息,那就是李成蹊升副旅了。
尽管林桃一家人早就知道会有这么一天,但真的听到了消息,心里头也难掩的高兴。
在这么高兴的日子里,家里一定得吃顿好的。
林常海杀了只鸭子,动作干净利落,之前还扑腾个不停的鸭子在挣扎了几次之后就没动静了。他拿来一个碗,放在下面接血。
玥玥蹲在旁边看着,小声地说道:“外公,鸭鸭流血了。”
说话的时候小脸皱成一团,满脸的都写着鸭鸭肯定很疼。
林常海笑着说道:“晚上让妈妈给你烧鸭子吃,给玥玥吃大鸭腿。”
玥玥吸了吸口水一说到好吃的,就立马顾不上鸭鸭疼不疼了,小脑袋瓜子点头如捣蒜:“好,鸭爪爪玥玥也要吃。”
“行,都给玥玥吃。”林常海朝玥玥慈爱的笑了笑,“玥玥多吃一点,快点长大。”
“玥玥长那么高!”玥玥站起来,踮起脚尖,手伸的高过于头顶。
玥玥小点的时候长得像李成蹊,但是再大一点儿,又跟林桃长得像了。林常海带玥玥的时候,就好像回到了二十几年前带林桃的时候。
只可惜那个时候他为了他们父女两个的生活,不得不去厂子里上班挣钱,当时的工厂名额很难得,他还是因为退伍之后,部队里给他分配的,否则当时一个乡下人,是很难进城里的厂子里上班的。
为了不失去这个难得的工作,林常海在林桃刚满月的时候就去厂子里上班了。讲真的,当时要不是有方敏,可真不知道该怎么办。
林常海一直以来都觉得对不起林桃,他陪伴她的时间实在是太少了。
可是他的女儿林桃打小就懂事,总是觉得爸爸辛苦。他不跑长途的时候,林桃就坐在院门口的台阶上,等着他回来。
林常海将烧好的开水倒进盆里,再把放好血的鸭子丢进去。要让鸭子毛泡软一点,这样就比较好拔毛。
林常海拔毛的时候,玥玥也要过来帮忙,不过水太烫了,林常海不让她动手。玥玥便坐到木马上面,一摇一摇的。
听到院门被打开的声音,玥玥扭头看过去,便见到林桃手里拎着一块猪肉回来了,玥玥从木马上面跳下来,叫道:“外公,妈妈回来了,妈妈你买什么好东西?”
林桃说:“今天妈妈烧扣肉吃。”
玥玥听到这个回答可高兴了,但是笑完了之后,又问道:“妈妈扣肉是什么肉啊?”
她还没有吃过扣肉呢!
“扣肉是比红烧肉还要好吃的肉。”林常海说道。
梅干菜扣肉是湘城那边的一道大菜,也只有过年的时候公社里杀了年猪分猪肉的时候才能吃上。
前两个月的时候林桃晒了点梅干菜,这会儿正好可以用上。
猪肉皮一定要用锅子烫一下,这样做之后猪皮才不会有任何的腥味。扣肉切得要比红烧肉大块一些,但是厚度比红烧度薄。梅干菜洗干净之后拧干水分,用上一点点干辣椒炒一下,肉块先煮后炸,这样之后肉已经被处理的十分香了,但是这还不够。
将炸好的肉切成筷子头厚的肉片,今天家里有喜事,林桃买了两斤多的五花肉,正好能装上一碗,再把梅干菜放在肉片上面,倒上酱油,主要是起到上色的作用。
再接着放进锅子里蒸上两个多小时,扣肉才能真正的出锅了。
这样的一道菜忙活下来,就得花上三个多小时了。还好林桃今天学校没什么事情,一点多从学校回来之后就去副食品厂买了猪肉,到家的时候也才刚到下午两点,做完这一道菜,正好是晚上李成蹊回来的时间。
除了梅干菜扣肉之外,林桃又炒了个鸭子。
鸭子先炒熟,然后林桃将一只鸭腿和一只鸭脚板拿出来,放到一边。这事给玥玥吃的,玥玥还小,不能吃辣,所以每次做这些菜的时候,林桃就会在还没有放辣椒的时候,先拿出来一些给玥玥单独吃。
剩下来的再放辣椒继续炒,鸭子肉炒的好的可是非常香的。其实林桃和林常海父女两个都比较喜欢吃鸭头,鸭头吃起来香啊。
不过鸭子肉要是处理不好,就会有鸭腥味,林桃有独特的去鸭子腥味得劲技巧,经她手做出来的鸭子,都是一点腥味都没有的。
除却这两个菜,林桃又炒了个粉辣子,粉辣子是用玉米粉和辣子一起做成的,就跟腌酸菜一样,把粉辣子腌起来,过几天就能炒了吃。
往锅里倒上一点油,把粉辣子煎成饼状,两边都煎好了之后,再从锅子里盛出来,用刀切成一片片的,就可以直接吃了。
这属于湘城的一道菜,味道很是不错。林桃小时候最喜欢吃了,方姨家里要是做了粉辣子,绝对等不到吃饭的时候,就被她和林蔓蔓偷偷地吃完了。
每次方姨看到之后都特别无奈,后来干脆都把这道菜当做零食做给她们两个吃了。
那时候家里穷,除了林常海发工资的时候,会给她们两姐妹买点桃酥之类的回来,她们就每天都在盼着爆玉米花的老大爷过来。
那个老大爷是到处走的,每次都得隔上半年才来一回,每回过来的时候,公社里的孩子都会从家里带上一小袋玉米,再拿上一个大布袋,老大爷爆一次玉米花收两毛钱,要想甜一点的,就自己从家里带白糖过来。
不过白糖实在是太精贵了,乡下人家舍不得,而且就算不加白糖,对于他们来说,爆出来的玉米花也很香很好吃了。
往往一小袋玉米粒就可以爆出一大袋的玉米花,玉米花吃起来香香脆脆的,能吃上好久呢。
林桃在这边忙活的时候,陈水芬过来了,笑着说道:“家里今天怎么烧这么多好吃的?肯定是家里有喜事了吧?是不是李团长又升了啊?”
林桃刚把粉辣子切好,朝陈水芬笑了笑,递给她一片粉辣子,说道:“嗯,成蹊升副旅了,郑团长呢?”
“老郑他没升,估计还得再等等,你家李团长可是军校的优秀毕业生,你知道大家都怎么说李团长吗?他可是岛上最年轻的团长,现在又升了副旅长,将来的前途可是这个。”陈水芬说着,伸出个大拇指。
要说换成别人,要是知道别人家男人升了,而自家男人没升,估计心眼小一点的人,心里就开始不舒服了。
但是陈水芬这么说,林桃是真的相信她的心里不会因为这种事情而感到不舒服的。
陈水芬吃了一口粉辣子,说道:“这还怪好吃的。”
“是粉辣子,你要是喜欢,拿点过去,放一点油煎一下就行了,不麻烦。”林桃说道。
“那行,你给我拿一点。”陈水芬点点头说道。
两人时不时就互相送点东西,你觉得我家里什么东西好吃,你就拿点回去就,我觉得你家里什么好吃,我也拿点走。
陈水芬:“哎呦,我回家拿碗去,不然不好装吧。”
林桃已经拿了自家的碗装了一碗了,说道:“没事,先拿去,等会儿让红星把碗送回来就成。”
“行,那个臭小子,早就闻到你们家的香味了,嚷着要过来,我没让。这个臭小子,考试又没及格,真把我给气死了,满脑子里想的都是吃的。”陈水芬说起郑红星,就气得不行。
林桃笑了笑,其实郑红星不笨的,他就是太爱玩了,学不太进去。而且是属于打一下,就动一下的那种。就好比这回考试他考的不好,回去就被陈水芬揍了一顿,他记住了这顿揍,那么下回考试的时候,成绩又会突飞猛进一下,从五十几分考到八十几分。
虽说算不上特别好,但进步已经飞快了。
这个问题林桃也想过办法,跟郑红星聊过一次,不过林桃觉得郑红星其实也是个很有想法的孩子,三十六行,行行出状元,也不一定就要在学习上面有成就。
陈水芬回到家里,开始打算烧晚饭了,打算煎个粉辣子,再做一条红烧鱼,再烙个饼子,炒个韭菜就差不多了。
“向阳,你去帮我把碗还回你林姨家。”陈水芬朝外面叫了一声。
郑向阳正准备答应,郑红星就赶紧从椅子上站起来,说道:“妈,我去,我去,我去送碗!”
陈水芬睨了他一眼,问道:“你作业做完了?”
“做完了,我都做完了,妈,你要是不信你可检查一下。”郑红星保证道。
“我这会儿忙着呢,哪有空检查你的,行,你做完了就去给你林姨家送碗吧,我可警告你啊,小兔崽子,做做出饿死鬼投胎的样子,等会儿回来吃饭,否则我揍你。”陈水芬说道。
郑红星咽了口口水,说道:“知道了,我就闻一闻。”
陈水芬骂道:“你属狗的啊,还闻一闻。”
郑红星拿着碗赶紧跑去了隔壁,玥玥见到郑红星可高兴了,叫道:“红星哥哥!”
“妹妹。”郑红星摸了摸玥玥的小脑袋瓜子,“哥送你的金箍棒呢?”
玥玥指了指家里面:“在里面。”
“行,还在就行。”郑红星点点头,“哥又拿到了一本小人书,这回里面说的是齐天大圣大闹天宫的,可牛了,等会儿哥吃好了晚饭就过来给你讲。”
“好,谢谢红星哥哥!”玥玥眨了眨大眼睛,脸上满是兴奋。她最喜欢红星哥哥给她讲小人书啦,齐天大圣和哪吒都好厉害呀!
郑红星走进去,见到林桃叫了声:“林姨,我来送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