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他的人脉和资源。
“我知道,这就跟女职员去接待男客户一样。不过我不喜欢这样,就算是GAY,也不会对每一个男人都会发情。”
对方无论在语气还是整体的气质上都有种压迫感,但方亦礿毫不畏惧,反而大笑起来,“你可真有幽默感。”
付毅也笑了,伸出手道:“谢谢理解,我是袁菲以前的客户,听她提起过你,刚才的玩笑别介意。”
“不会。”方亦礿伸出手和他相握。
*
“狼烟,我今天太累,不帮你洗澡了。”方亦礿拿着狗粮走到爱犬面前,刚想交代几句忽觉不太对劲,仔细一看狼烟耷拉着个脑袋,爪子正不停地挠眼睛。
方亦礿俯下身,发现狼烟的眼睛周围颜色发深,里面不停流泪。他拿了点眼药水给爱犬滴上,过了一会儿却不见好转,狼烟更频繁地开始挠眼睛,再这样下去恐怕要发炎。
方亦礿顿时清醒,迅速换好衣服就抱着爱犬出门,开车直抵宠物医院。
“喂医生是我,狼烟老是挠眼睛,可能要发炎了,比较突然所以来不及预约……您不在上海?嗯,也行,多谢。”
方亦礿的私人医生今天临时有事来不了,说是找同行的朋友来代班。方亦礿挂了电话,伸手摸了一下怀里毛绒绒的狗脑袋,看着医院人来人往的走廊有点心烦。
他上大学时就买了这只边牧,去美国念书也不忘带着,感情匪浅。狼烟的眼睛是老毛病了,上次差点失明,愁得他抽了一宿的烟。
“那个……方先生。”一只手忽然搭在了方亦礿旁边的椅背上,手指修长白皙,背后传来的声音柔和而熟悉。
方亦礿不是没想过可能是沈宗,但对方就算再怎么跟踪成瘾,也不可能料到他突然大晚上跑来宠物医院吧?而且今天并不是周末。
他抬起头,看见了一脸忐忑的男人,那眼神就像个被带到猫面前的老鼠。
“好巧啊。”
“是,是啊,好巧啊,方先生。”即使害怕,沈宗嘴角依旧是轻轻勾着的,好像他天生就带着笑容。可能是因为见到自己意淫的男主角,他双颊微红,看起来比昨天更诱人了。
比起昨天,对方少了点恐惧,应该是以为方亦礿不知道自己跟踪的事,因此放松了警惕。
“喏,这是我的狗,狼烟,你看看他的眼睛。”
沈宗反应过来,视线赶忙从方亦礿脸上移开,从包里拿出一个纸袋,“吴医生跟我说了,让我带几副这种眼药水来,先试试看吧。”
进了诊室,周围顿时安静下来。沈宗把狼烟抱上小床,熟练地安抚着滴上眼药水,然后摸着狼烟的脖子,像哄小孩入睡一样。狼烟过了一阵就不挠眼睛了,乖乖伏在床上。
“方先生在家抽烟,是吗。”沈宗忽然轻声问,声线微颤,足见紧张。
“有时会。”方亦礿盯着对方轮廓柔和恬静的侧脸,声音也不配合地跟着轻缓起来。
“这样宠物容易感染结膜炎,对健康也不好……”可能因为方亦礿的视线太灼热,沈宗几乎不敢直视他,声音也越来越小,耳根都有泛红的迹象。
“有时候压力太大,免不了会抽一两根。”方亦礿目光凝视着沈宗垂下的睫毛,像狼一样眯起眼睛。
对方的外表太有吸引力和欺骗性了。
早在沈宗用那双白皙的手爱抚狼烟的时候他就决定非把这个男人上了不可,他太想知道这张脸、这具身体在床上会有什么样的表现,他太想知道沈宗干净的面具后是怎么样的肮脏,这具浑身散发着伪装的身体让他有种撕碎摧毁的疯狂欲望。
“抽烟也不是缓解压力的好方式啊。”沈宗轻声说。
“沈医生有什么好建议吗。”
“我?”沈宗抬起头,又圆又大的眼睛看着他,似乎惊讶方亦礿会问这个,“也就……就是晨跑吧,清晨江边的空气很不错。”
晨跑?难怪开溜的速度这么快,连狼烟都追不上。
“噢?”方亦礿换了个二郎腿,声音低下来,“你介意多一个人吗,还要遛狗的那种。”
“什么?亦……方先生也想跑吗,”沈宗的眼睛睁得更大了,差点口误地把自己私底下对方亦礿的爱称喊出来。
方亦礿差点笑喷出来,但还是忍住了,表面波澜不惊:“你介意?”
“不是……当然不介意,两个人跑总比一个人有趣。”那双眼睛亮了起来,沈宗整个人好像都因为这句话容光焕发了。
“明天六点半,江岸路的咖啡店。”
“您……这下决定也太快了方先生……那,那到时候就在那里见吧。”沈宗的嗓音充满了愉悦,是那种少女怀春般的愉悦,那音质温柔得让方亦礿有股凌虐的冲动。只见他脸颊都泛起了红晕,就像个天真的少女被心仪对象约出去那样兴奋。
这是在伪装,还是他本性如此?方亦礿心中疑惑,结合沈宗博客里面的肉麻文字,这样纯真的表情在方亦礿眼里带上了点神经质的感觉。
他想大笑出声。
两人一狗出了医院,秋天微凉的空气吹在脸上,舒服得让人不想离开。
“需要我送一程吗?”方亦礿拉开副驾驶座的车门问。
“不用,我搭车回去挺方便的。”沈宗委婉拒绝道,但他看着方亦礿的眼睛映着月色朦胧,暗含秋波,脸上明显写着“我想要”。
方亦礿靠近对方,又露出第一次见面那神秘迷人的招牌笑容,他握住那纤细的手,继而用力把对方拉进车内,对跟踪自己的变态先生发出了邀请:“你手很冷,我送你吧。”
见他答应了,沈宗全身仿佛每一个细胞都写着快乐二字,他眼里含笑地坐进副驾驶座,大眼睛看了方亦礿一眼又躲开,嘴角微微勾起,露出高中生似的干净羞涩的笑容:“方先生……原来是个这么热情的人。”
方亦礿又一次几乎要笑出声来。他完全不是什么热情的人,性格甚至可以用冷漠来形容。他是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只会为自己的快乐着想,永远和其他人有一层看不见的隔膜——难道沈宗跟踪他那么久,还没有看出来吗?
一路无言,方亦礿没有主动说话,而沈宗不知道是因为太紧张还是太害羞,也没有说什么,只是用目光小心翼翼地打量方亦礿的车——那是他曾经在七夕节在上面放过玫瑰花的豪车。
这种感觉很有趣,方亦礿曾经打死也不会想到这个跟踪狂有一天会坐进自己的爱车。
“谢谢你方先生,我们明天见。”
“我知道,这就跟女职员去接待男客户一样。不过我不喜欢这样,就算是GAY,也不会对每一个男人都会发情。”
对方无论在语气还是整体的气质上都有种压迫感,但方亦礿毫不畏惧,反而大笑起来,“你可真有幽默感。”
付毅也笑了,伸出手道:“谢谢理解,我是袁菲以前的客户,听她提起过你,刚才的玩笑别介意。”
“不会。”方亦礿伸出手和他相握。
*
“狼烟,我今天太累,不帮你洗澡了。”方亦礿拿着狗粮走到爱犬面前,刚想交代几句忽觉不太对劲,仔细一看狼烟耷拉着个脑袋,爪子正不停地挠眼睛。
方亦礿俯下身,发现狼烟的眼睛周围颜色发深,里面不停流泪。他拿了点眼药水给爱犬滴上,过了一会儿却不见好转,狼烟更频繁地开始挠眼睛,再这样下去恐怕要发炎。
方亦礿顿时清醒,迅速换好衣服就抱着爱犬出门,开车直抵宠物医院。
“喂医生是我,狼烟老是挠眼睛,可能要发炎了,比较突然所以来不及预约……您不在上海?嗯,也行,多谢。”
方亦礿的私人医生今天临时有事来不了,说是找同行的朋友来代班。方亦礿挂了电话,伸手摸了一下怀里毛绒绒的狗脑袋,看着医院人来人往的走廊有点心烦。
他上大学时就买了这只边牧,去美国念书也不忘带着,感情匪浅。狼烟的眼睛是老毛病了,上次差点失明,愁得他抽了一宿的烟。
“那个……方先生。”一只手忽然搭在了方亦礿旁边的椅背上,手指修长白皙,背后传来的声音柔和而熟悉。
方亦礿不是没想过可能是沈宗,但对方就算再怎么跟踪成瘾,也不可能料到他突然大晚上跑来宠物医院吧?而且今天并不是周末。
他抬起头,看见了一脸忐忑的男人,那眼神就像个被带到猫面前的老鼠。
“好巧啊。”
“是,是啊,好巧啊,方先生。”即使害怕,沈宗嘴角依旧是轻轻勾着的,好像他天生就带着笑容。可能是因为见到自己意淫的男主角,他双颊微红,看起来比昨天更诱人了。
比起昨天,对方少了点恐惧,应该是以为方亦礿不知道自己跟踪的事,因此放松了警惕。
“喏,这是我的狗,狼烟,你看看他的眼睛。”
沈宗反应过来,视线赶忙从方亦礿脸上移开,从包里拿出一个纸袋,“吴医生跟我说了,让我带几副这种眼药水来,先试试看吧。”
进了诊室,周围顿时安静下来。沈宗把狼烟抱上小床,熟练地安抚着滴上眼药水,然后摸着狼烟的脖子,像哄小孩入睡一样。狼烟过了一阵就不挠眼睛了,乖乖伏在床上。
“方先生在家抽烟,是吗。”沈宗忽然轻声问,声线微颤,足见紧张。
“有时会。”方亦礿盯着对方轮廓柔和恬静的侧脸,声音也不配合地跟着轻缓起来。
“这样宠物容易感染结膜炎,对健康也不好……”可能因为方亦礿的视线太灼热,沈宗几乎不敢直视他,声音也越来越小,耳根都有泛红的迹象。
“有时候压力太大,免不了会抽一两根。”方亦礿目光凝视着沈宗垂下的睫毛,像狼一样眯起眼睛。
对方的外表太有吸引力和欺骗性了。
早在沈宗用那双白皙的手爱抚狼烟的时候他就决定非把这个男人上了不可,他太想知道这张脸、这具身体在床上会有什么样的表现,他太想知道沈宗干净的面具后是怎么样的肮脏,这具浑身散发着伪装的身体让他有种撕碎摧毁的疯狂欲望。
“抽烟也不是缓解压力的好方式啊。”沈宗轻声说。
“沈医生有什么好建议吗。”
“我?”沈宗抬起头,又圆又大的眼睛看着他,似乎惊讶方亦礿会问这个,“也就……就是晨跑吧,清晨江边的空气很不错。”
晨跑?难怪开溜的速度这么快,连狼烟都追不上。
“噢?”方亦礿换了个二郎腿,声音低下来,“你介意多一个人吗,还要遛狗的那种。”
“什么?亦……方先生也想跑吗,”沈宗的眼睛睁得更大了,差点口误地把自己私底下对方亦礿的爱称喊出来。
方亦礿差点笑喷出来,但还是忍住了,表面波澜不惊:“你介意?”
“不是……当然不介意,两个人跑总比一个人有趣。”那双眼睛亮了起来,沈宗整个人好像都因为这句话容光焕发了。
“明天六点半,江岸路的咖啡店。”
“您……这下决定也太快了方先生……那,那到时候就在那里见吧。”沈宗的嗓音充满了愉悦,是那种少女怀春般的愉悦,那音质温柔得让方亦礿有股凌虐的冲动。只见他脸颊都泛起了红晕,就像个天真的少女被心仪对象约出去那样兴奋。
这是在伪装,还是他本性如此?方亦礿心中疑惑,结合沈宗博客里面的肉麻文字,这样纯真的表情在方亦礿眼里带上了点神经质的感觉。
他想大笑出声。
两人一狗出了医院,秋天微凉的空气吹在脸上,舒服得让人不想离开。
“需要我送一程吗?”方亦礿拉开副驾驶座的车门问。
“不用,我搭车回去挺方便的。”沈宗委婉拒绝道,但他看着方亦礿的眼睛映着月色朦胧,暗含秋波,脸上明显写着“我想要”。
方亦礿靠近对方,又露出第一次见面那神秘迷人的招牌笑容,他握住那纤细的手,继而用力把对方拉进车内,对跟踪自己的变态先生发出了邀请:“你手很冷,我送你吧。”
见他答应了,沈宗全身仿佛每一个细胞都写着快乐二字,他眼里含笑地坐进副驾驶座,大眼睛看了方亦礿一眼又躲开,嘴角微微勾起,露出高中生似的干净羞涩的笑容:“方先生……原来是个这么热情的人。”
方亦礿又一次几乎要笑出声来。他完全不是什么热情的人,性格甚至可以用冷漠来形容。他是个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只会为自己的快乐着想,永远和其他人有一层看不见的隔膜——难道沈宗跟踪他那么久,还没有看出来吗?
一路无言,方亦礿没有主动说话,而沈宗不知道是因为太紧张还是太害羞,也没有说什么,只是用目光小心翼翼地打量方亦礿的车——那是他曾经在七夕节在上面放过玫瑰花的豪车。
这种感觉很有趣,方亦礿曾经打死也不会想到这个跟踪狂有一天会坐进自己的爱车。
“谢谢你方先生,我们明天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