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能力跟长辈对抗,就把无处发散的愤恨转移到他身上,一边欺负他,一边又不知不觉被他吸引。越是被他吸引,就越是觉得自己无能,却没去想为什么总是想他,为什么嘴上说着讨厌,每次收工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回家。”
易晖拼命把自己往聆听者的位置上推,可又清楚地明白这是曾经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
周晋珩突如其来的坦诚让他害怕,这份交代自己的斑斑劣迹的理直气壮更令他心惊,“回家”两个字犹如扎在他心里的一根刺,看似早已风化消失,但凡有人提起,还是会条件反射地隐隐作痛。
易晖退缩了,他绞紧双手:“因为你没其他地方可……”
周晋珩没让他说完,横空打断道:“因为我爱他。”
未出口的话消散在嗓子眼,易晖猛地抬头,撞上周晋珩漆黑的瞳孔,玻璃反射的碎光落在他眼中,让他摇身一变成了一名摄魂猎手,正在竭尽全力唤醒沉睡着的魂魄。
周晋珩又道:“因为我爱上他了。”
口中喊着“他”,目光却凝视着“你”。
没有什么等价交换的协议,没有什么自以为是的替身,周晋珩这双眼睛从始至终都只看着一个人。
那么自信,那么笃定,一如初见时的他,一如那个傻子深爱了一辈子的他。
第四十八章
江雪梅和江一芒到达S市的时候,易晖刚跟周晋珩吃完一顿不怎么愉快的晚餐。
车已经在门口备好,易晖赶时间所以没拒绝,坐上后座等了一会儿没人上来,探出头去,见周晋珩在跟站在车旁的司机交代什么,随后转过来对易晖道:“我还有其他事,就不跟你一起去接伯母了。”
易晖本就不希望他跟自己一起去,但也很清楚周晋珩是故意这样安排的,大晚上能有什么事等着他去处理?
车子缓缓驶上马路,汇入车流,易晖从后车窗往外看,周晋珩还站在原地目送他远去,身形依旧高大挺拔,融在夜色中却显得孤单寂寥。
路上易晖时而睁眼时而闭目,斑驳细碎的琉璃光影仍在眼前飘忽游移,让他不由得想起上次走进这家餐厅,也是和周晋珩一起。
彼时的他二十三岁,周晋珩十九岁,刚在神父的见证下确认了婚姻关系。
那是他上辈子最快乐的一天,他自以为懂得了什么叫爱,偷偷做好了与周晋珩共度一生的准备,在后来的磋磨中才知道不是得到众人的见证就能获得幸福,也不是付出就一定会得到回报。
过去就是过去了,因缘际会也讲究先来后到,自己当初的痛别人无法感同身受,现在他口中的“爱”也无法透过耳膜抵达自己心里。
江雪梅被安排进S市某癌症专科医院的次日清晨,就做了细致的全身检查。
结果还是心脏上的毛病,在化疗和各种刺激药品的冲击下,器官承受力削弱,从而引发各种身体感官上的不适。
调整了药物和治疗方案,不到三天,症状就缓解许多,江雪梅脸上也有了血色,来的时候只能让人搀扶着走,如今已经能下床走动了。
“多亏了你那位朋友,”江雪梅拉着易晖的手道,“等出院了,我们一家三口一起登门拜谢。”
易晖说:“不用了,他忙着呢,昨天说了有空会来看您。”
后半句是胡扯的,好在江雪梅没打算多问,只问恩公姓什么,易晖一说谎就脑筋打结,支吾半天,还是如实说姓周。
临走前被江一芒拉到一边,小声问:“不会又是他吧?”
易晖装傻充愣:“他?什么他?谁啊?”
江一芒一看他这尬破天际的表演就知道不妙,一拍额头道:“我江一芒聪明一世,先前怎么就糊涂一时,居然上了你的当?”
妹妹这边是瞒不住了,易晖拣无关紧要的说了,还是弄得江一芒一把鼻涕一把泪,直问易晖是不是下凡来普度众生的菩萨。
想到曾经用过类似的比喻形容过她,易晖笑了:“我不是菩萨,我是你哥。”
江一芒抱住他嚎了好几嗓子“菩萨哥”,然后擦擦眼泪,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手电筒模样的东西,不由分说塞他手里:“事已至此,自保为上。我暂时用不着这东西,哥你拿去防身,我就不信那个姓周的费尽心思把你捆在身边什么都不想干。”
那天易晖着急踩着十二小时的线回去,没顾上研究江一芒给的东西。
等到下周温度再降,他把穿过一回的外套拿出来,在从室内到室外之前甩了甩准备穿,吧嗒一声,一个东西从口袋里掉了出来。
唐文熙抢先捡了,看着那圆柱状物体笑得直不起腰:“江同学你太可爱了吧,我让你买个防狼棒你居然真的买了。”
易晖百口莫辩,脸红成熟透的虾,外套都不穿了,出门气鼓鼓地走在前面。
唐文熙这阵子经常往来于首都和S市之间。之前两次是跟教授来参加研讨会,这次不知是来干吗的,陪易晖去医院看了江雪梅,就无所事事地到处瞎逛,易晖消了气回头问他要不要找个地方一起写生,他又摇头打哈欠:“不了,大老远跑这儿来才不想画画。”
直觉告诉易晖说不定又跟那个姓杨的有关,果不其然,到了中午饭点,唐文熙接完一个电话,把自己包里的外套拿出来罩在他身上,笑嘻嘻道:“想防狼,穿我这个衣服就够了。”说着指了指街对面醒目的餐厅招牌,“我在那儿订了座,你去吃吧,我早饭还没消化呢撑得要命,先去溜溜食。”
易晖莫名其妙地进了那家餐厅,坐下才有空打量身上的衣服。
是唐文熙自己做的,把拉链拉到顶,胸前便能拼出硕大的“good luck”两个单词,亮片加铆钉全部手工缝制,易晖伸手一摸被扎得呲牙,哭笑不得地想果然防狼。
他猜唐文熙应该是跟杨成轩约在这儿,结果又被放了鸽子,亲手做的衣服也没送出去。这里是杨成轩的家乡,人就要出国了,临走前既没能祝他好运也没能扎渣男一脸,着实令人沮丧,怪不得吃不下饭。
易晖也跟着提不起劲,预定好的豪华餐点摆上桌也没什么胃口。
刀叉他用不习惯,好不容易切下一块牛排,叉起来要送进嘴里,抬头时被迎面走来的人吓了一跳,手一松叉子当啷掉回盘中。
周晋珩也是临危受命,被人差使来的。
杨成轩在电话里说:“我是真赶不过去了,他挂了我电话,不知道还会不会去,如果他在的话帮我道个歉,如果不在的话你就自己吃。”
来前周晋珩不屑地说“谁稀罕你一顿饭”,这会儿远远地看见在座位上跟牛排较劲的是易晖,瞬间把自己说过的话抛到脑后,大步走过去坐下,浑然忘了自己是来干什么的了。
起初无话
易晖拼命把自己往聆听者的位置上推,可又清楚地明白这是曾经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
周晋珩突如其来的坦诚让他害怕,这份交代自己的斑斑劣迹的理直气壮更令他心惊,“回家”两个字犹如扎在他心里的一根刺,看似早已风化消失,但凡有人提起,还是会条件反射地隐隐作痛。
易晖退缩了,他绞紧双手:“因为你没其他地方可……”
周晋珩没让他说完,横空打断道:“因为我爱他。”
未出口的话消散在嗓子眼,易晖猛地抬头,撞上周晋珩漆黑的瞳孔,玻璃反射的碎光落在他眼中,让他摇身一变成了一名摄魂猎手,正在竭尽全力唤醒沉睡着的魂魄。
周晋珩又道:“因为我爱上他了。”
口中喊着“他”,目光却凝视着“你”。
没有什么等价交换的协议,没有什么自以为是的替身,周晋珩这双眼睛从始至终都只看着一个人。
那么自信,那么笃定,一如初见时的他,一如那个傻子深爱了一辈子的他。
第四十八章
江雪梅和江一芒到达S市的时候,易晖刚跟周晋珩吃完一顿不怎么愉快的晚餐。
车已经在门口备好,易晖赶时间所以没拒绝,坐上后座等了一会儿没人上来,探出头去,见周晋珩在跟站在车旁的司机交代什么,随后转过来对易晖道:“我还有其他事,就不跟你一起去接伯母了。”
易晖本就不希望他跟自己一起去,但也很清楚周晋珩是故意这样安排的,大晚上能有什么事等着他去处理?
车子缓缓驶上马路,汇入车流,易晖从后车窗往外看,周晋珩还站在原地目送他远去,身形依旧高大挺拔,融在夜色中却显得孤单寂寥。
路上易晖时而睁眼时而闭目,斑驳细碎的琉璃光影仍在眼前飘忽游移,让他不由得想起上次走进这家餐厅,也是和周晋珩一起。
彼时的他二十三岁,周晋珩十九岁,刚在神父的见证下确认了婚姻关系。
那是他上辈子最快乐的一天,他自以为懂得了什么叫爱,偷偷做好了与周晋珩共度一生的准备,在后来的磋磨中才知道不是得到众人的见证就能获得幸福,也不是付出就一定会得到回报。
过去就是过去了,因缘际会也讲究先来后到,自己当初的痛别人无法感同身受,现在他口中的“爱”也无法透过耳膜抵达自己心里。
江雪梅被安排进S市某癌症专科医院的次日清晨,就做了细致的全身检查。
结果还是心脏上的毛病,在化疗和各种刺激药品的冲击下,器官承受力削弱,从而引发各种身体感官上的不适。
调整了药物和治疗方案,不到三天,症状就缓解许多,江雪梅脸上也有了血色,来的时候只能让人搀扶着走,如今已经能下床走动了。
“多亏了你那位朋友,”江雪梅拉着易晖的手道,“等出院了,我们一家三口一起登门拜谢。”
易晖说:“不用了,他忙着呢,昨天说了有空会来看您。”
后半句是胡扯的,好在江雪梅没打算多问,只问恩公姓什么,易晖一说谎就脑筋打结,支吾半天,还是如实说姓周。
临走前被江一芒拉到一边,小声问:“不会又是他吧?”
易晖装傻充愣:“他?什么他?谁啊?”
江一芒一看他这尬破天际的表演就知道不妙,一拍额头道:“我江一芒聪明一世,先前怎么就糊涂一时,居然上了你的当?”
妹妹这边是瞒不住了,易晖拣无关紧要的说了,还是弄得江一芒一把鼻涕一把泪,直问易晖是不是下凡来普度众生的菩萨。
想到曾经用过类似的比喻形容过她,易晖笑了:“我不是菩萨,我是你哥。”
江一芒抱住他嚎了好几嗓子“菩萨哥”,然后擦擦眼泪,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手电筒模样的东西,不由分说塞他手里:“事已至此,自保为上。我暂时用不着这东西,哥你拿去防身,我就不信那个姓周的费尽心思把你捆在身边什么都不想干。”
那天易晖着急踩着十二小时的线回去,没顾上研究江一芒给的东西。
等到下周温度再降,他把穿过一回的外套拿出来,在从室内到室外之前甩了甩准备穿,吧嗒一声,一个东西从口袋里掉了出来。
唐文熙抢先捡了,看着那圆柱状物体笑得直不起腰:“江同学你太可爱了吧,我让你买个防狼棒你居然真的买了。”
易晖百口莫辩,脸红成熟透的虾,外套都不穿了,出门气鼓鼓地走在前面。
唐文熙这阵子经常往来于首都和S市之间。之前两次是跟教授来参加研讨会,这次不知是来干吗的,陪易晖去医院看了江雪梅,就无所事事地到处瞎逛,易晖消了气回头问他要不要找个地方一起写生,他又摇头打哈欠:“不了,大老远跑这儿来才不想画画。”
直觉告诉易晖说不定又跟那个姓杨的有关,果不其然,到了中午饭点,唐文熙接完一个电话,把自己包里的外套拿出来罩在他身上,笑嘻嘻道:“想防狼,穿我这个衣服就够了。”说着指了指街对面醒目的餐厅招牌,“我在那儿订了座,你去吃吧,我早饭还没消化呢撑得要命,先去溜溜食。”
易晖莫名其妙地进了那家餐厅,坐下才有空打量身上的衣服。
是唐文熙自己做的,把拉链拉到顶,胸前便能拼出硕大的“good luck”两个单词,亮片加铆钉全部手工缝制,易晖伸手一摸被扎得呲牙,哭笑不得地想果然防狼。
他猜唐文熙应该是跟杨成轩约在这儿,结果又被放了鸽子,亲手做的衣服也没送出去。这里是杨成轩的家乡,人就要出国了,临走前既没能祝他好运也没能扎渣男一脸,着实令人沮丧,怪不得吃不下饭。
易晖也跟着提不起劲,预定好的豪华餐点摆上桌也没什么胃口。
刀叉他用不习惯,好不容易切下一块牛排,叉起来要送进嘴里,抬头时被迎面走来的人吓了一跳,手一松叉子当啷掉回盘中。
周晋珩也是临危受命,被人差使来的。
杨成轩在电话里说:“我是真赶不过去了,他挂了我电话,不知道还会不会去,如果他在的话帮我道个歉,如果不在的话你就自己吃。”
来前周晋珩不屑地说“谁稀罕你一顿饭”,这会儿远远地看见在座位上跟牛排较劲的是易晖,瞬间把自己说过的话抛到脑后,大步走过去坐下,浑然忘了自己是来干什么的了。
起初无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