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穿越言情 > 夏逆
文 / 楚白

正文 第十四章、帝国四大将军

加入书架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书页 | 返回书目

    可能是因为想了太多事情的缘故,这一夜潘龙睡得并不安稳。

    他做了不少乱七八糟的梦,一会儿是在游戏世界各种闯关,一会儿到了动漫世界去经历各种超乎日常之上的历险,再一会儿干脆去了几个著名的特效大片世界,被什么外星人古代人机器人平行世界人变异人……追得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最后,他甚至还梦见了一些恐怖片的世界。当那些原本只存在于屏幕上的惊悚恐怖之物化为现实的时候,他吓得失声惊呼,双手一挥,就要和它们拼个你死我活。

    然后他悚然惊醒,发现天色已经大亮。

    (这都什么破梦啊!)

    深深地叹了口气,潘龙觉得,想象力太充沛,其实未必是好事……

    翻身起床,透过窗子向外看去,街道上没有一个行人。

    看来,村民们已经差不多都逃走了,只有昨天自告奋勇留下断后的勇士们,还守在这里。

    今天的鲁纳村远没有昨天那样热闹,而是变得安静了许多。除了楼下有村长和另外几个人的说话声之外,就是村口处远远有仿佛施工的声音传来。

    “我刚刚去远远地瞄了一眼,弗瑞斯军正在整顿军纪,看样子早上不会出发。他们不少帐篷都烧掉了,路边还有一些尸体,昨晚潘先生的袭击,给他们带来了很大的麻烦。”

    “以一人之力撼动一支军队,潘先生真是太厉害了,不愧是能够以‘龙’为称号的男人啊!”

    “是啊,有他的帮助,就算是那些自称军人实际上是强盗的家伙再多,也没什么可怕的!”

    “我们也要多努力,不能只靠他一个人。他太累了,夜里去袭击弗瑞斯军,白天还要战斗……我们实在太没用了,要是能帮上他忙的话……”

    “唉!可惜我们月之女神教会已经被打残了,连一支小规模的军队都凑不出来。否则的话,有一支军队的配合,没准昨晚就能把至圣军团给消灭。要是能够杀掉色列斯那个恶魔,就算牺牲再大也值得啊!”

    “是啊,真可惜啊!”

    听着他们的感叹,潘龙笑了。

    他下楼的时候,来报信的猎人已经离开,只有村长夫妇还在楼底大厅里面,忙忙碌碌准备午饭。

    “潘先生,您休息得怎么样?”村长关心地问。

    “挺好的,睡得很安稳。”潘龙看了看外面空荡荡的街道,问,“村民们都撤退了?”

    “是的,天没亮就动身了,现在应该已经走出很远了吧。”村长欣慰地笑了笑,随即想起一件事,从桌子抽屉里面拿出一串吊坠,递给潘龙。

    “这是莉莉娜交给您的,她说这东西多少还有些魔力,也许能够帮得上忙。”

    潘龙接过吊坠,不用看就知道这是什么。

    【月之女神的眼泪:饰品,魔防+50%(最低+20);接受治疗效果加倍(需要月之女神信徒);治疗法术范围+2,效果+50%(需要月之圣痕);每场战斗抵消一次死亡(需要月之圣痕)】

    这是游戏里面治疗系最好的装备之一,可惜的是,它是莉莉娜专用的。

    月之女神的信徒,这世界上还不少,但拥有月之圣痕的人,就只有莉莉娜一个而已。这条吊坠,只有给她装备,才能发挥全部的威力。

    哦,走邪恶路线的话,倒是可以把她当生物CPU,制造出拥有月之圣痕的魔动机甲“莉莉娜MKⅡ”,那机甲倒是也能装备这个,虽然它不会治疗术,但战斗力强大,配合每场战斗原地满血复活一次,完全能够冲进敌人堆里面开无双。

    就是太没人性了一点……

    在潘龙看来,人性是一件大事,甚至可以说是最重要的事。有人性才能算人,没了人性,人无非就是人形的魔物。

    九州大地上从来就不缺邪魔外道,很多邪派中人的所作所为,甚至比妖魔还凶狠残酷,比妖魔还令人憎恨。

    事实上,相对于妖魔鬼怪,邪派中人往往更惹人恨。对于朝廷来说,只要老老实实交税,是人是妖并没什么大不了的;对于百姓来说,只要不找他们的麻烦,妖怪也无所谓。

    在这个世界上,好坏才是关键,至于人和妖怪的分别……至少在北地,潘龙没见到很在乎这个的人。

    北地之中,拥有特殊血统或者说妖怪血脉的人并不稀罕。脑袋上多个角,或者是双手长得像爪子一样,再或者有那么一截尾巴,都不算什么大事。无非有了角不适合戴头盔,爪子吃饭不方便,长着尾巴需要在裤子后面开个洞……仅此而已。

    相比之下,那些以人为食的,杀人练功的,残酷折磨无辜吸收怨气的,心理扭曲以别人的痛苦为乐的,修成神通高高在上视凡人如蝼蚁的……才是大家最憎恨的对象。

    北地人分辨敌我的方式是很朴实的,一起吃饭喝酒,那就是朋友;找麻烦抢好处,那就是敌人。简单明了,没有半点纠结。

    穿越之前那个世界里面某些艺术作品所构想的“人妖之恋不为社会所容”的桥段,至少在北地,是绝对不会发生的。

    能搞上一个妖怪女人/男人,那是有本事,大家羡慕嫉妒还来不及呢!头顶的角,身后的尾巴,脸上的鳞片,指尖的利爪,那都是祖先魅力过人的证明!

    就比方说莉莉娜,如果她不是月之女神转世的话,就是她的祖先里面,有人泡到了月之女神的化身,甚至于让女神化身为他生孩子,才有了这个长得跟月之女神几乎一模一样,身负月之圣痕的后代。

    拿着这枚珍贵的吊坠,想起那个命运多舛的单纯少女,潘龙就忍不住叹了口气。

    “这东西在我手上也没多大用处。”他说,“我能感觉到它有强大的力量,但这份强大的力量,并非人人都能运用的。”

    “多少总有些帮助吧。”村长劝道。

    潘龙想了想,点点头,把它挂在了自己脖子上。

    “那我就暂时借用一下吧,等这一仗打赢了,大家回来之后,再还给她。”他笑着说。

    村长也笑了,笑容之中却没有什么信心。

    虽然潘龙昨天夜里的袭击,的确是沉重打击了至圣军团,但作为帝国四大军团之一,至圣军团的核心支柱并不是那些随便哪里都能收编一大群的流氓土匪之类,而是经过严格军事训练的唯一神教狂信徒。

    只要那些狂信徒们没死很多,他们就谈不上什么实际损失。

    更不要说,这次至圣军团其实没来多少人,就算全损失掉,对他们来说也远不到伤筋动骨的地步。

    至圣军团本质上就是唯一神教大祭司“至圣者”色列斯的私人部队,只要他还活着,哪怕是部下全都损失光了,他也能在短时间内再重建至圣军团。

    以唯一神教在弗瑞斯帝国的影响力,想要组建一个军团,本来就只是分分钟的事情而已。

    这一点,潘龙也知道。

    他还知道,如果没有意外的话,那支规模不大的军队,正是由“至圣者”色列斯本人亲自率领的。

    所以……他从一开始的计划就是,直接打死色列斯!

    只要色列斯死了,至圣军团就树倒猢狲散,不能再兴风作浪。而且,色列斯跟魔界的魔神有交易,正在设法帮魔神打开前往人间的通道。只要这家伙死在这里,打开魔界通道的事情自然也就无疾而终,人间就能躲过一次劫难。

    当然,要打死色列斯,绝非易事。

    弗瑞斯帝国四大将军,没有一个是可以随便捏的软柿子。

    哪怕色列斯是四大将军里面最弱的,也是一样。

    弗瑞斯帝国有许多将领,其中地位最高的四位将军齐名,分别主管一项重要任务,堪称帝国的支柱。

    他们分别是“旋风战神”帕兰特?罗蒙,弗瑞斯帝国皇室罗蒙家族的嫡系成员,皇帝罗蒙十三世的弟弟,当代皇族排行第九。这位九王爷爱好跑马,特长也是跑马,麾下统领的全是骑兵部队,以古典背景的闪击战术东征西讨,征服了一个又一个国家,为帝国开疆辟土。

    “护国公”克里斯?罗蒙,弗瑞斯十三世的叔叔。这位已经年过六旬的三朝老将,在帝国内部有极高的威望,江湖(玩家)人称“罗蒙村夫”,平时的日常就是推着个轮椅巡视帝都里里外外上上下下左左右右,大小琐事无所不包,就差个白羽扇便能cos诸葛丞相的鞠躬尽瘁——虽然在游戏里也的确被死而后已就是了。

    “天马骑士”恩里特,带着帝国唯一的一支飞行部队,到处镇压叛乱和起义,稳定帝国内部局势。要是没有这位机动性极强的救火队员,整个帝国不出一年半载就得被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淹没。

    “至圣者”色列斯,率领着龙蛇混杂的至圣军团四处消灭唯一神之外的信仰,动辄挥舞屠刀,将一个村子、一个城镇杀得鸡犬不留……玩家们都认为,以这货的行径,把称号换成什么撒旦门徒、恶魔使者还差不多。

    这四大将军之中,最难对付的是“护国公”克里斯,那位老人虽然已经白发苍苍,可实力极强,是等级达到90级的大佬,甚至比皇帝本人还强。他麾下部队虽然人不多,可个个都是精锐,清一色的终极职业。

    游戏里面大战护国军团,突破南帝阁的那一关,如果正面硬打的话,是整个游戏各条路线里面难度最高的一仗。除了家底丰厚,能拉出三十个以上满级角色的二周目玩家之外。基本只能用弃子战术,牺牲一位队友,把这位老将军连同护国军团精锐引入山谷陷阱,然后发动事先准备好的大地震法术,把整个山谷完全震塌,大家同归于尽。

    而至圣者色列斯虽然在四大将军里面等级最低,可也有50级,对于初出茅庐的主角等人来说简直是一座不可逾越的大山。就算是二周目玩家,如果不好好操作,合理调配兵力的话,也一样可能在这一关翻车。

    这还只是游戏当中的数据,按照剧情和人物设定,四大将军的实力差距其实不会这么大。罗蒙村夫估计没90级,魔鬼色列斯估计也不止50级。

    潘龙不知道这个世界的色列斯究竟多少级,他只能料敌从宽,把敌人往强的角度估算。

    就暂定他60级左右吧。

    他自己的实力大概接近50级,要怎么才能打死一个60级的,周围有一群忠心护卫保护的,还有一支军队拱卫的帝国大将呢?

    潘龙觉得,或许自己需要从另外一个世界古人的故事里面寻求一些智慧……

(快捷键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快捷键 →)

加入书架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书页 | 返回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