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三月春光不老

正文 药罐子和她的医生小姐_分节阅读_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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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秀试探着问出这话,春承精神一振:“好呀!”

    约定好了翌日清晨用过早饭携手游湖,皎洁的月色下,至秀眼睛弯成一座桥,桥上映着星辰满天,映着身穿长袍斯斯文文的春少爷,她不放心地嘱咐道:“入夜盖好被子,千万别着凉。”

    春承被她逗笑,心窝子暖暖的:“你总是嘱咐这些,论年岁我比你大,怎么在秀秀面前本少爷就成孩子了?”

    阿喻提着灯笼站在不远处捂嘴偷笑,少爷少年老成向来稳重,面对未来少奶奶倒是活泼许多。

    想到前不久半夜的确被冻醒,春承心虚地避开至秀同学温和的目光:“快回去吧,我看着你走。”

    “嗯。”她声音娓娓动听:“春承,明天见。”

    “明天见。”

    目送那道身影走远,春少爷抱着药罐子站在原地傻乎乎笑了笑。

    阿喻看得惊奇:“少爷和少奶奶感情真好,老爷要知道了,肯定会很欣慰。”

    “感情真好?”想到白日秀秀趴在她肩膀闷哼的场景,以及每一个音节勾出的细微触动,春承不确定道:“在你看来,我和秀秀是哪种感情?”

    “还能是哪种感情?自然是男女之情啊。”

    春承身子一震,提了提架在鼻梁的金丝眼镜,喜色褪去三分,眼底深处泛上微薄的冷凝严峻,若有所思地转身离开。

    男女之情啊……

    她需要好好想想,再仔细想想。

    东院,明亮的白炽灯下,至秀裹着米白色浴袍坐在书桌前,一头乌发柔顺覆在脊背,肤如凝脂,瑰姿艳逸。单从背影来看,亦可知其人秀美温婉,世间殊色。

    书桌放着笔墨纸砚,雕花的笔筒样式古朴,她舍了新潮的钢笔,反而执了一杆狼毫笔,抬头通过敞开的窗子,望见天边一轮明月。

    时空交错,倏地生出一种仍在凤阳城的幻觉。

    初初得知爹娘为了万金将她卖给春家,得知她嫁的那人是女子,得知那女子是在云华山下救了她的风流潇洒客,漫长的心理路程,如翻山越岭,终见潮起潮落。

    潮水漫过她的脚踝,浪花一层层地掀起不安分的心事。那时候,同样是坐在书桌前望着天边皎月,她认真考虑许久,熄了抗争念头,答应嫁人。

    爹娘欣喜地赞她懂事,在那个不太平的世道,骨肉亲情,率先离她而去。

    往后过得好与赖,是被人宠着,还是卑微着,是做天上月,还是做零落成泥的花,她的命运,不由她掌管,悉数给了一书一剑驰骋四海的春承。

    女公子春承少年游学至今数载,每天可能会遇见许多人,形形色色,好的坏的,美的丑的,或许她早就忘了,在某一年的某一月,她救下一个惶恐不安的少女。

    匆匆而来,匆匆而去,却在少女心中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象。

    而这些,对于自幼被养在深闺,深受世俗教条束缚的至家小姐而言,她一生最璀璨最难以忘怀的,就是被春承救下的那一刻。

    遇到她之前,至秀从来没想过世间竟还有人能在乱世活得光明万丈,看到春承,看着她的眼睛,她看到了女子更为惊心动魄的活法。

    压抑的、深藏的、寻常时候不敢释放教人知的,都在她望过来的那一眼,不由自主地从心脏冲出来。

    那个人的存在,就是致命的吸引。

    宣纸被铺开,柔韧的指节捏着笔杆,袖口上移,露出一截雪白的手腕来。柔情百转,至秀含笑挥墨:“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

    书墨名字里占了个墨,自幼跟在小姐身边,肚子里多少存了点墨水,且听着大小姐深情缱绻地念出这行诗,她耳尖泛红,不知怎的,就想起春少爷在花前紧紧与小姐相拥的一幕。

    才子佳人,郎才女貌,情投意合,可见春少爷那样,小姐是欢喜的。

    秉着忠仆的原则,书墨闭口不言,眼瞅着夜色沉沉,她轻手轻脚地沏了杯花茶恭敬放在一旁,茶香四溢,至秀从一片痴心里回转过神,扬眉浅笑:“谢谢书墨。”

    书墨连连摆手:“不敢劳小姐一声谢,奴婢做的都是分内之事。”

    “分内之事……”想到她的前世,至秀容色清淡:“一辈子长着呢,一心一意做忠仆,太可惜了。书墨不想进学吗?我日常在学校唯有节假日才回来,三年几载,你就只想为我守着东院门?”

    “小姐不想要奴婢了吗?”书墨局促地捏着衣角。

    至秀摇摇头:“年华易逝,虽你是至家世仆,可我不想困住你。等你学成再来回报我,也是尽忠。”

    “小姐……小姐是嫌弃奴婢了?”

    “没有。”

    书墨咬咬牙,眼里噙着泪花:“那就请小姐为我寻个学校吧!我…我努力去考便是,绝不会丢小姐颜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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