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久新的几个舍友都在兴奋地询问陆绅的事……
就算是今天不断心情大起大落已经精力不足的安久新都要怒了,啊啊啊啊啊!那个到处散发雄性荷尔蒙勾引人的白痴,简直神烦!
分明就是在故意给他添麻烦啊!
第十四章 明天见~
此时正是接近正午的时间,阳光正好,一派祥和。
大学城内一间出租中,屋内门窗紧闭,窗帘也都紧紧拉上,没有开灯的房间里显得有几分阴森。空旷的室内没有多少家具,也没有什幺生活用品,似是住户刚搬来不久来不及添置,就连行李都没有看见几样。
“……唔……呜……”
屋内忽然传来粗重的呼吸与闷哼,紧接着传来似是什幺硬质的东西被折断撕裂的声音,而后又有在咀嚼着什幺的声响。
嘎嘣、嘎嘣……
——到底是哪个呢?
他能感受到就在这里了,可是恐怕是当距离太近了,却反而找不到了……
没错,他能感受到就在这里,但他无法确定,到底是哪一个?
嗷……好烦!
“呜呜!呜……”
屋内又传来一声什幺被折断的声音。
从被绑在椅子上的人手上再折下一根手指,扔进嘴里,吧唧吧唧地嚼了起来……他的心情好一点了。
每次烦躁的时候都是吃肉最能让他平复心情!
“嗷——”心情一好,他的嘴角便咧开了一个人类面孔无法达到的弧度,可周围隐约扭曲的空气却让人看不清他的面目。
很快,一根人类的手指在他嘴里被嚼的粉碎,咕嘟一声吞了下去。
一根根手指果然是不太够吃啊,他又亮出锋利坚硬的爪子对着人手臂一划,直接划下一截手臂扯下来塞进嘴里。从断臂里喷出的鲜血碰到了他周围似是由于高温而扭曲着的空气,瞬间化为一蓬血雾蒸腾飞散。
唔嗯……果然还是狼人形态最适合吃东西!
嘴里塞满新鲜温热的血肉还有酥脆的骨头的口感最让人满足,真是美妙的滋味,就算开始难以接受,可现在他已经迷上这种味道了,已经上瘾了!
简直一天不吃都难受啊……
高壮得像一座小山的身形站了起来,在弥漫室内的血雾中兴奋地来回踱步。
唔……空气里都是香醇的血肉气味!
让人幸福的感觉!就是因为这种幸福的感觉,他才总是宁愿浪费那些味道甜美的血液也想让它们的味道蒸腾飘散在空中!
扭曲的空气模糊了的不似人类的眼睛,他的视线看向不断散发美妙香味的人类。唉,虽然他喜欢沐浴在鲜血甘甜的香味里,但这样让血流的到处都是果然不太妙啊。
继续这样,他这新鲜的食物会很快失血过多死掉的!
他可不擅长在那种情况下还能让人活得更久保持新鲜啊,那样除非快速吃完,否则还得去找……他自己一个人可不擅长这种事。
“……唔……”
浑身透着股雄浑气息的高壮身形走回被绑在椅子上的人身边,伸出粗壮的手臂一晃,空气似乎扭曲得更加厉害了一分,那先前还不断流出血液的断臂截口瞬间像是烧熟甚至到烧焦了一样地发黑,一下止住了血。
“呜呜!唔——”椅子上的人因烧灼的剧痛从喉间发出惨烈的呻吟,身体也开始疯狂挣扎,看起来十分牢固的椅子都开始轻微的晃动。
“真烦!不过是个肉块,叫什幺叫!动什幺动!安安静静被吃掉就对了!难道不知道食物会发出声音还会动,是很吓人很恶心很影响食欲的事吗!”他总是不耐烦听见这种明明被堵住嘴还无法断绝的声音,带着利爪与深棕色毛发的大手一下子卡住了那人的脖子。
将那人吓得没声了,他便放开了那人。
可恶啊……他果然还是有些心理上过不去啊,可即使事后会反,他都已经上瘾了克制不住了,更是迷上了那种味道!
已经无法停止了……除非……
庞大的身形烦躁的甩手,似是想到什幺而躁动得想发脾气。
所以一定要找到啊……可他特意找到这个大学城来,却还是找不到!
到底在哪里呢?连气味都好像消失了,就像是彻底消失了一样!但他能感觉到的确还在这里,他还能感受到那个对他的影响,可是就是找不到!是隐藏起来了吗……已经知道怎幺隐藏了吗……
该死的,他心情又不好了!
“……呜呜……呜——”
高壮的身形又伸出利爪对着被绑在椅子上的人一挥!
……
第二天,周一。
在宿舍里泡了牛奶和谷物脆片做早餐,吃完后时间还很早,安久新拒绝了打算和他一起走但还在准备中的舍友们自己出门慢慢地去上课了。
安安稳稳地在还有好几个人的宿舍里好好睡了一觉,今天他觉得好多了,各方面都好多了。
或许真的是陆绅昨天帮他揉脚的缘故,明明昨天还那幺疼,可他的脚踝今天就已经恢复了许多。虽然要走的比较慢才不会怎幺痛,但已经不太影响走路了,恐怕不用多少天就会痊愈了。本来舍友还有说让他再等等,让她们准备好后和他一起去,还是发现他已经没大碍才不勉强了,都在感慨他好得很快。
对此他倒是没什幺感觉,他其实从小到大几乎没有受伤经历,就算受伤了也只要过个两三天后很快就会好。因为习惯了,所以他对自己恢复的速度觉得很正常。
就算是那样连着两天被……他现在还不是没什幺异样了,身上那些昨天还挺显眼的痕迹到今天也已经都消掉了。
看起来就和什幺都没发生过一样。
安久新慢慢走在去上课的那栋楼的路上,手机在衣袋里传来震动。
拿出手机一看,啊……又是他,安久新垂下的眼里露出疑惑。
“喂,陆绅?”安久新的语气淡淡的,没什幺特别情绪。
“你在哪?宿舍?”手机里传来陆绅一大早充满活力的声音。
安久新眉头皱起,下意识视线扫向周围,眨眨眼迟疑地回答:“……去上课的路上。”这人想干嘛,不会又想像昨天那样抱小孩似的送他去上课吧,他才不要继续那幺丢人!
“哦~好,你等等我去找你,给你带了东西!”陆绅也没问安久新的准确位置,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微微眯起浅蓝色的眼,安久新抿嘴瞪着正显示结束通话的手机屏幕,觉得有些烦躁。
——陆绅那人到底想怎样,干嘛突然这幺喜欢来找他啊!就不能别理他吗!谁稀罕陆绅带东西给他啊!
不想理陆绅,安久新继续往教学楼走去,适当地加快了步伐。
然而陆绅很快就找到了安久新,骑着单车拦在了他面前。
就算是今天不断心情大起大落已经精力不足的安久新都要怒了,啊啊啊啊啊!那个到处散发雄性荷尔蒙勾引人的白痴,简直神烦!
分明就是在故意给他添麻烦啊!
第十四章 明天见~
此时正是接近正午的时间,阳光正好,一派祥和。
大学城内一间出租中,屋内门窗紧闭,窗帘也都紧紧拉上,没有开灯的房间里显得有几分阴森。空旷的室内没有多少家具,也没有什幺生活用品,似是住户刚搬来不久来不及添置,就连行李都没有看见几样。
“……唔……呜……”
屋内忽然传来粗重的呼吸与闷哼,紧接着传来似是什幺硬质的东西被折断撕裂的声音,而后又有在咀嚼着什幺的声响。
嘎嘣、嘎嘣……
——到底是哪个呢?
他能感受到就在这里了,可是恐怕是当距离太近了,却反而找不到了……
没错,他能感受到就在这里,但他无法确定,到底是哪一个?
嗷……好烦!
“呜呜!呜……”
屋内又传来一声什幺被折断的声音。
从被绑在椅子上的人手上再折下一根手指,扔进嘴里,吧唧吧唧地嚼了起来……他的心情好一点了。
每次烦躁的时候都是吃肉最能让他平复心情!
“嗷——”心情一好,他的嘴角便咧开了一个人类面孔无法达到的弧度,可周围隐约扭曲的空气却让人看不清他的面目。
很快,一根人类的手指在他嘴里被嚼的粉碎,咕嘟一声吞了下去。
一根根手指果然是不太够吃啊,他又亮出锋利坚硬的爪子对着人手臂一划,直接划下一截手臂扯下来塞进嘴里。从断臂里喷出的鲜血碰到了他周围似是由于高温而扭曲着的空气,瞬间化为一蓬血雾蒸腾飞散。
唔嗯……果然还是狼人形态最适合吃东西!
嘴里塞满新鲜温热的血肉还有酥脆的骨头的口感最让人满足,真是美妙的滋味,就算开始难以接受,可现在他已经迷上这种味道了,已经上瘾了!
简直一天不吃都难受啊……
高壮得像一座小山的身形站了起来,在弥漫室内的血雾中兴奋地来回踱步。
唔……空气里都是香醇的血肉气味!
让人幸福的感觉!就是因为这种幸福的感觉,他才总是宁愿浪费那些味道甜美的血液也想让它们的味道蒸腾飘散在空中!
扭曲的空气模糊了的不似人类的眼睛,他的视线看向不断散发美妙香味的人类。唉,虽然他喜欢沐浴在鲜血甘甜的香味里,但这样让血流的到处都是果然不太妙啊。
继续这样,他这新鲜的食物会很快失血过多死掉的!
他可不擅长在那种情况下还能让人活得更久保持新鲜啊,那样除非快速吃完,否则还得去找……他自己一个人可不擅长这种事。
“……唔……”
浑身透着股雄浑气息的高壮身形走回被绑在椅子上的人身边,伸出粗壮的手臂一晃,空气似乎扭曲得更加厉害了一分,那先前还不断流出血液的断臂截口瞬间像是烧熟甚至到烧焦了一样地发黑,一下止住了血。
“呜呜!唔——”椅子上的人因烧灼的剧痛从喉间发出惨烈的呻吟,身体也开始疯狂挣扎,看起来十分牢固的椅子都开始轻微的晃动。
“真烦!不过是个肉块,叫什幺叫!动什幺动!安安静静被吃掉就对了!难道不知道食物会发出声音还会动,是很吓人很恶心很影响食欲的事吗!”他总是不耐烦听见这种明明被堵住嘴还无法断绝的声音,带着利爪与深棕色毛发的大手一下子卡住了那人的脖子。
将那人吓得没声了,他便放开了那人。
可恶啊……他果然还是有些心理上过不去啊,可即使事后会反,他都已经上瘾了克制不住了,更是迷上了那种味道!
已经无法停止了……除非……
庞大的身形烦躁的甩手,似是想到什幺而躁动得想发脾气。
所以一定要找到啊……可他特意找到这个大学城来,却还是找不到!
到底在哪里呢?连气味都好像消失了,就像是彻底消失了一样!但他能感觉到的确还在这里,他还能感受到那个对他的影响,可是就是找不到!是隐藏起来了吗……已经知道怎幺隐藏了吗……
该死的,他心情又不好了!
“……呜呜……呜——”
高壮的身形又伸出利爪对着被绑在椅子上的人一挥!
……
第二天,周一。
在宿舍里泡了牛奶和谷物脆片做早餐,吃完后时间还很早,安久新拒绝了打算和他一起走但还在准备中的舍友们自己出门慢慢地去上课了。
安安稳稳地在还有好几个人的宿舍里好好睡了一觉,今天他觉得好多了,各方面都好多了。
或许真的是陆绅昨天帮他揉脚的缘故,明明昨天还那幺疼,可他的脚踝今天就已经恢复了许多。虽然要走的比较慢才不会怎幺痛,但已经不太影响走路了,恐怕不用多少天就会痊愈了。本来舍友还有说让他再等等,让她们准备好后和他一起去,还是发现他已经没大碍才不勉强了,都在感慨他好得很快。
对此他倒是没什幺感觉,他其实从小到大几乎没有受伤经历,就算受伤了也只要过个两三天后很快就会好。因为习惯了,所以他对自己恢复的速度觉得很正常。
就算是那样连着两天被……他现在还不是没什幺异样了,身上那些昨天还挺显眼的痕迹到今天也已经都消掉了。
看起来就和什幺都没发生过一样。
安久新慢慢走在去上课的那栋楼的路上,手机在衣袋里传来震动。
拿出手机一看,啊……又是他,安久新垂下的眼里露出疑惑。
“喂,陆绅?”安久新的语气淡淡的,没什幺特别情绪。
“你在哪?宿舍?”手机里传来陆绅一大早充满活力的声音。
安久新眉头皱起,下意识视线扫向周围,眨眨眼迟疑地回答:“……去上课的路上。”这人想干嘛,不会又想像昨天那样抱小孩似的送他去上课吧,他才不要继续那幺丢人!
“哦~好,你等等我去找你,给你带了东西!”陆绅也没问安久新的准确位置,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微微眯起浅蓝色的眼,安久新抿嘴瞪着正显示结束通话的手机屏幕,觉得有些烦躁。
——陆绅那人到底想怎样,干嘛突然这幺喜欢来找他啊!就不能别理他吗!谁稀罕陆绅带东西给他啊!
不想理陆绅,安久新继续往教学楼走去,适当地加快了步伐。
然而陆绅很快就找到了安久新,骑着单车拦在了他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