渐渐吹散了他心中的郁气。

    叶文蔚、岳君、叶朗,终于彻底从他的生活里滚出去了。

    天还没黑透,路灯却已经点上了。片场附近的柳树上已经抽出了一层鹅黄色的细芽,金丝丝绦柔柔地垂向起着细粼湖面。

    他低下头,隔着大衣轻轻抚摸着下腹的那一团不起眼的微小弧度:“叫你芽芽好不好?小叶芽?”

    小崽还太小,当然不回回应他,但叶钦还是开心地笑了:“你也很喜欢吧?就叫这个啦!”

    等到快走到房间,叶钦才发现自己这一路有一点不安,他在房间门口站了一会儿就知道问题出在哪了。

    今天童峻没来。

    他倒不是在盼着童峻过来,只是这几天他一下戏,童峻就在片场外头等着他。

    童峻也不主动靠近,也不刻意躲藏,只是像个影子一样,安安静静地在身后跟着。童峻不跟他说话,也就没给他拒绝自己的机会。每天陪着他到了酒店,守着他吃过饭就走。

    那些晴天的夜晚,要么有很多星星,要么有无尽月色,春风温和。

    中间只下过一次雨,童峻就跟得近一些,两个人的脚步在雨水中不远不近地重叠着,雨滴在伞布上撞出细小的“砰砰”声。

    叶钦心里说不出一种什么样的滋味,但即使不想承认,他也很清楚自己并不是很讨厌那个雨天。

    叶钦在房间里待了一会儿,门口就传来轻轻的敲门声。

    门外站的是童峻的秘书苏明和,叶钦原先在童家的时候也受过他的一些照拂。

    叶钦赶紧打开门,很有礼貌地把苏明和让进来:“苏叔,您怎么来了?”

    “还没吃饭吧?”苏秘书像是往常一样带着温和的笑,亮出手里的保温盒,“小童总今天公司里有点急事,实在是抽不出身来,可能暂时过不来,他让我给你带来饭过来。你别着急,先吃一点儿,他晚点就过来。”

    让苏明和一说,就好像他在盼着童峻来一样,叶钦盯着自己的手指头,有点尴尬:“他不用来。”

    苏明和把保温盒里的饭菜一碟一碟地给他摆开,玉米蒸饺,水晶丸子,清炒秋葵,都是叶钦爱吃的东西。

    老秘书依旧笑呵呵地:“好好好,不用他来,咱们先吃点东西,不能饿着肚子。”

    从前叶钦晚上回来以后每一顿都是童峻守着的,甚至到了后来连他自己都有点习惯了,现在换成了大出去一个辈份的苏秘书在身边,叶钦难免有些拘谨,却也碍着礼貌,每个菜都吃了一些。

    仓促吃完,叶钦对苏明和说:“谢谢您,给您添麻烦了。”

    “对我而言,你们都是孩子,有什么麻烦不麻烦的。”苏明和把东西收拾好,对着叶钦微微笑了笑,又添了一句,“童峻总盼着你去麻烦他呢。”

    送走苏明和,叶钦心里总是忍不住想到他临走时的那句话,这时候他的手机响了,是路寻声的语音消息,他一点开,路寻声醇厚的声音传出来:“叶,《暖冬》的拍摄已经接近尾声了,之前我跟你商量的事儿,想好了吗?”

    叶钦心神不宁地走到门口,拿着热水壶接了一壶水烧上,插电源的地方有点松动,他插了两次才插进去。

    他知道路寻声说的是去美国的事儿,他这段时间其实没少想。他的确有点动摇了,他知道自己忘不了童峻,如果留在国内,两个人只会越纠缠越深。

    其实两个人离婚也有小半年了,其实婚姻中的种种,对于叶钦而言,早已经谈不上什么原谅不原谅,爱也好恨也好,都像是褪去的潮水,凝练成一段他不想回首的过往。他对自己曾经付出的感情,也不是说有悔恨有怀恋,只是到底是他生命里难以忘怀的十年,他已经像是珍藏一段月光一样,把它们牢牢地锁进心底。

    但是童峻一直不肯放手,起初叶钦以为他只是不甘,追逐累了自然会放弃。可是过了这几个月,他几乎从来没有长时间地从叶钦的视线里消失过。

    他倒也没有一直缠着叶钦,只是保持着一种若隐若现的存在感。每当叶钦退却的时候,童峻就会不多不少地前进一步,保持住原有的距离。每当叶钦需要帮助的时候,童峻的手就会伸过来,温暖又有力。

    这种存在感让叶钦心安,又让他不安。

    现在他在国内已经没有什么牵挂了,如果他离开了内地,不管是彻底定居在美国,或者是短时间地出去休养一段时间,都能给他和童峻一段冷却的时间。或许等这段时间过去了,这段感情也就悄然无声地消逝了。

    叶钦在窗边站了一会儿,今天是农历的月底,月亮成了细细的一钩,遥遥地挂在天边,却也清辉不减。

    叶钦低头看着和路寻声的聊天界面,慢慢地打下几个字,感到前所未有的无力,走到床边把自己摔进了柔软的蚕丝被里。

    “那就走吧。”

    第 50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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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约是因为做了这样的一个决定, 脑海里一直翻滚着一些不安分的东西,让叶钦以为自己一直没睡着。

    那些东西丝丝绕绕的,就像是在棉花糖机里迅速融化由冷凝的砂糖, 缠绕出一些如云似雾的形状, 与其说是完整的思绪, 不如说是被动的回忆。

    从冬天到夏天, 从黄昏到黎明, 叶钦想到的全是零零碎碎又毫不相关的东西。

    他想起了结婚第二年的时候, 童峻带着他去樱桃园摘樱桃。那些果树改良过了,并不高。叶钦却喜欢那些生得最高的大樱桃, 那些樱桃接受了足够的日晒, 个个都有啤酒瓶盖那么大, 红得发黑了,在日光里闪烁着宝石一般的光芒。

    他想把那些大樱桃摘给童峻吃。

    叶钦踮着脚尖, 抓住低处的枝丫,借力向上跳,却总是差一点点。

    腰间一紧,地面就突然远离了。他惊讶地低下头,发现是童峻把自己抱起来了。

    童峻仰着头, 路着虎牙的坏笑在被树影切碎的阳光中有一种陆离的爽朗。

    “喜欢吗?”

    “喜欢吗?”童峻站在烧烤架边,把一串烤好的羊腿肉递给他, 带着一点小得意,“我从西蒙背回来的。”

    叶钦不喜欢牛羊肉,但还是开心地接过来:“嗯, 喜欢。”

    四周有一些面目模糊的人, 哈哈大笑地揶揄着:“童爷也有今天啊,千里背整羊, 只为博美人一笑!”

    “谁说不是呢,刚烤好就急不可耐地拿上去邀功呢!新婚就是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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