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得到这样极妙的宝穴,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做到。在训练的方法上,从古时候就流传下来一套独特的程序,非常细密讲究,而且合理,不致产生不良副作用。。那过程自然漫长而复杂,需要长达数天的训练,一是要训练它的柔韧,经得起外物的入侵,二是训练它可以自动分泌肠液,如此就几乎是清香,干净,滑润,而一尘不染。方便爱好者去尽情享受,或看,或摸,或闻,或舔,或玩…。彼此得到最大快感而无所顾忌。
以上五字诀和操作方法,总称:臀功。习臀功是一回事,而习臀功者的优劣又是一回事,端在个人的心领神会,造诣有差。据说一个“完美的好臀”并不是容易练成的事。一旦发现一个好臀,达官贵人,富商巨贾,文人学士之爱臀者,都趋之如骛,不惜重金,以求能一亲臀泽。
他想,冬奴男生女命的身子,如果他细心调教一下,等到过个几年时光,也不知道会长成怎样的一个尤物,他模糊还记得小倌馆的调教师傅讲过,说男生女命的人,天生就是一副宝穴,用不着调教已是人间极品。他越想越觉得心痒,凑到冬奴的头顶轻轻嗅了一番,只闻到一股淡淡的香气,比菊花的味道还要迷人,说不出是什么香,只是觉得好闻,这是冬奴才有的味道。来日方长旖旎风流在望,终有一日眼前的这个少年可以完全地,只归他所有。
外头有小丫鬟跑了进来,冬奴认出是桃良,急忙跳着挥了挥胳膊喊道:“桃良,我在这!”
桃良赶紧跑了过来,看到石坚也在,急忙做了揖,喘着气说:“老夫人派人寻你呢,怎么就偷偷跑出来了。”
冬奴扭头看了看他姐夫,拉起男人的手说:“姐夫一起去吧,你是我们府里的姑爷,你不在,大家会说闲话的。”
石坚点了点头,问桃良:“还在富春台么?”
“不是,已经移往南湖去了,大家都在后园里头赏灯呢。”
他们就前往南湖,南湖是后园子众多湖泊中最大的一个,烟波浩渺,养了好多野鸭跟白鹭,去的中间要路过一处水塘,如今正是深秋,水塘上的芦苇还算青翠,时常有野鸭子在里头窸窸窣窣地动。水塘上有一个灯亭,金黄茜红,映在水面上。冬奴站在船头,遥遥看见前头一艘花船,侍女们皆执灯立于船首,遥遥望去,犹如神仙境界,漂亮的难以形容,桃良悄声说:“那是苏府里的小姐,咱们京城里有名的才女呢,刚来的,说是专门过来赏灯的,刚才我去找少爷的时候还碰见了呢,长的可真美,像画里面的一样。”
苏墨芸与冬奴是老相识,只是见面的时候冬奴都是戴着面具的,并没有见过他的真面目。冬奴别的都还行,唯独在诗书上有点不灵通,心底下很羡慕苏墨芸的文采风流。他模糊听老夫人跟他娘说话,好像当初他还未与永宁定亲的时候,老夫人还曾有意要与他们苏府做亲戚,看中的就是苏墨芸的声名,这京城里自打燕双飞出了嫁,闺阁中许久没有出现过这样享有盛名的美人了。但是冬奴当时心里却不乐意,他觉得他要娶亲的话,一定要娶一个温柔娴淑的美人儿,他还是很传统的,女子无才便是德,他的妻子虽然不至于笔墨不通,但只够谈谈心说说话,稍微有点才气就够了,才不要一个才高八斗,说一句诗词就能把他难倒的大才女呢。如今他与她做了朋友,倒极满足了他的心愿,作为朋友,苏墨芸越有才华,他脸上才更有光彩呢。
他正想着待会过去吓一吓苏墨芸,桃良忽然喊道:“少爷你快看,那是宫里贵妃娘娘送来的灯笼!”
冬奴顺着她的手指抬眼望去,看见岸边一棵海棠树上,系着一盏硕大的走马灯,流光暗转,中间有一个大大的“寿”字,富丽堂皇,说不出的美丽典雅,然后便看到明石站在一叶扁舟上乘风而来。他身后的软榻上还坐着一个小姑娘,因为隔着夜色灯光,看的并不仔细,而且是斜对着他们,但是只看那背影,就觉得是个美人儿,后影窈窕,身披一件秋日的薄衫,透露出乌油油的黑发来,惹人无限的遐思。他动了玩心,笑嘻嘻地悄悄躲到他姐夫身后,轻声说:“姐夫你挡着我点儿,我吓吓明大哥。”
两只船越走越近,明石与石坚两个人并不认识,彼此对望了一眼,却都没有说话,反倒是明石看到冬奴身边的桃良也在,眼睛亮了一下。冬奴“啊”一声从石坚身后跳了出来,张牙舞爪地模样,还真把明石吓了一跳。他得意地笑了出来,惹得石坚笑着拢住他,轻声道:“别胡闹了,小心翻了船。”
冬奴只顾着看明石船上的那个美人了,得意地笑道:“哈哈,这下被我给逮住了吧,赶快交代,这是哪家的美人儿?!”
没想到他的举动却惊到了那船上坐着的女孩子,掩着扇子扭过头来,仿佛受了惊吓的小鹿一般,看着他,眉眼清澈如水,无限惹人怜爱,连袖口和衣裾上都流露出娇艳的颜色,反比五色灿烂的盛妆更美,仿佛二月中旬的新柳,略展鹅黄,而柔弱不胜莺飞。
冬奴也呆了一下,他自幼出入帝王将相之家,也曾见到过无数的美人,永宁高贵典雅,容颜也很娇艳,苏墨芸冰清玉洁,气度高贵不输皇家女儿,他的姐姐燕双飞,美艳绝伦,更是让人不敢仰视,可是他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娇弱的女孩子,没有绝顶的美貌,却有无人超越的美态。
亲们收藏给力啊,给力的话会多更滴,当然还有评论啦。PS;文中所谓五字诀,是网上查阅所得,内有详细训练方法,以后可能会写出来,大家不要雷啊!!!
☆、第57章 好色 (1731字)
明石早就反应了过来,看着他笑道:“怎么又耍小孩子心性,小心我表妹笑话你。”
冬奴脑子里隐约想起来,当初他从佛寺里回来去宫里见他姑母的时候,在路上碰见明石,好像当时马车里就坐着一个美人儿,他只看到那女子发上的淡色丝带,简约飘逸,当时就觉得应该是一个美人儿,就是明石口里所说的表妹。那个女孩子依然有些惊慌,可还是懂规矩的,慌忙将扇子放在船舷上,躬身道:“燕少爷。”
冬奴吃了一惊,问:“你怎么知道我是燕少爷,你以前见过我么?”
“我在表哥那见过少爷的画像,虽然比不上真人,也有六七分神似了。”那女孩子娇怯怯地抬起眼来,又说:“我脚上受了伤,实在不宜起身,还请燕少爷见谅。”
“她成日里呆在房间里不肯出来,我怕她闷坏了,又知道她喜欢花灯,就派人把她接过来了。我这个妹妹胆子小,你可别吓坏了她。”明石边笑边扭头看向冬奴身边的人。冬奴这才反应过来,急忙说:“这是我姐夫。”
石坚对明石是有敌意的,冬奴对明石亲近,他刚才在宴会上就看出来了,何况冬奴平日里动不动就夸他的明大哥如何如何,他也知道明石是冬奴心目中第一等出色的人,再加上刚才他听那女孩子说明石府里面竟然挂着冬奴的画像,心里就更加猜疑。冬奴年幼不懂事,要是这个明石怀了跟他一样的不轨之心,可比他有胜算多了。两个人打了招呼,冬奴却一直盯着那个女孩子看,小声问:“我记得,你好像叫……夫绾?”
夫绾点点头,微微直起身,那姿态看着更加轻盈袅娜,妩媚动人,眼神躲闪着不敢看他:“燕少爷知道我的名字?”
走马灯纷繁绚丽的光彩照在夫绾的脸上,那容貌说不出的教人心旌神摇,冬奴心里默默地想,真该叫永宁多跟她在一块玩一玩,也学学她这样温婉柔弱的性子,永宁虽然温柔,可毕竟是公主,出身在那里摆着,不如夫绾这样叫他觉得自在。寻常的人家娇妻美妾,妻子大都出身高贵,却也因此少了情致,所以在讨小老婆的时候都找那些风流袅娜的女子,可惜他将来娶得是堂堂皇帝的女儿,想要娶妾恐怕是没有指望了,而且他见了自己姐姐因为姐夫喜爱妾侍而受到的冷落辛酸,打小就对不忠不贞的人深恶痛疾,打定主意自己将来绝对不会变成那样忘恩负义的臭男人。永宁既然已经注定是他这辈子的唯一,他就想着找一个品性温柔纤弱的女孩子影响影响她,把永宁培养成一个十全十美的好妻子,出身显赫,人又温柔体贴,那样就最好啦。
他一直盯着夫绾看,夫绾的脸都红了,垂下眉眼轻声叫道:“燕少爷……”
“哦?”冬奴这才回过神来,红着脸问:“你刚才说什么?”
“小姐问少爷怎么知道她的名字……”桃良在一旁提醒,语气却不大友好,这个小姐有什么好的,长得又算不上绝顶的美人儿,也值得他们金尊玉贵的小少爷这么稀罕地看?
冬奴红了脸,不好意思地看了他姐夫一眼:“我听明大哥说过一次。”
夫绾似乎很害羞,微微斜背着他,没有再说话,只留下窈窕的一个背影,那肩膀的弧度也是很美的,雪色衣领上头,露出了雪白的一截颈背。冬奴看的有些入神,忽然被人按住了肩膀,按的力道不小,捏的他都疼了,他不满地抬了一下肩膀,可是不敢大声,他在女孩子面前最要面子了,对着嘴型有些恼怒地问:“你干嘛?!”
石坚笑了笑,前头是一处浅湾,只容得下一只船过去,他看着明石笑道:“你们先过。”
明石也不推脱,抱拳说:“多谢,明某就不客气了。”
两只船就此错开,冬奴眼看着明石他们的船已经过去了,却发现他们的船还是纹丝不动,蚂蚁都比他们走的快,心里着急地说:“怎么停在这了,赶紧追上去呀,我还要跟那个小姑娘说话呢。”
反倒是桃良红了脸,偷偷扯了扯冬奴的袖子:“少爷……”
石坚冷眼瞧了瞧冬奴流光溢彩的一张小脸,心想小家伙年纪不大,倒还挺好色的,这可是个大问题,得好好修理修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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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公子歌《坏男人》,已完结,本人非常喜欢的文,每天都会重温,所以一再给大家推荐。
☆、第58章燕少 (1862字)
南湖一带已经非常热闹了,远远看去衣衫旖旎风流,那些女眷身上的脂粉味道甚至于盖住了花香,香风阵阵,闻的人痒痒的有些心猿意马。船刚靠岸冬奴就跳了下来,拉着桃良去找明石跟那个小美人。桃良有些为难,边拉住冬奴不让他走边问:“姑爷还在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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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冬奴男生女命的身子,如果他细心调教一下,等到过个几年时光,也不知道会长成怎样的一个尤物,他模糊还记得小倌馆的调教师傅讲过,说男生女命的人,天生就是一副宝穴,用不着调教已是人间极品。他越想越觉得心痒,凑到冬奴的头顶轻轻嗅了一番,只闻到一股淡淡的香气,比菊花的味道还要迷人,说不出是什么香,只是觉得好闻,这是冬奴才有的味道。来日方长旖旎风流在望,终有一日眼前的这个少年可以完全地,只归他所有。
外头有小丫鬟跑了进来,冬奴认出是桃良,急忙跳着挥了挥胳膊喊道:“桃良,我在这!”
桃良赶紧跑了过来,看到石坚也在,急忙做了揖,喘着气说:“老夫人派人寻你呢,怎么就偷偷跑出来了。”
冬奴扭头看了看他姐夫,拉起男人的手说:“姐夫一起去吧,你是我们府里的姑爷,你不在,大家会说闲话的。”
石坚点了点头,问桃良:“还在富春台么?”
“不是,已经移往南湖去了,大家都在后园里头赏灯呢。”
他们就前往南湖,南湖是后园子众多湖泊中最大的一个,烟波浩渺,养了好多野鸭跟白鹭,去的中间要路过一处水塘,如今正是深秋,水塘上的芦苇还算青翠,时常有野鸭子在里头窸窸窣窣地动。水塘上有一个灯亭,金黄茜红,映在水面上。冬奴站在船头,遥遥看见前头一艘花船,侍女们皆执灯立于船首,遥遥望去,犹如神仙境界,漂亮的难以形容,桃良悄声说:“那是苏府里的小姐,咱们京城里有名的才女呢,刚来的,说是专门过来赏灯的,刚才我去找少爷的时候还碰见了呢,长的可真美,像画里面的一样。”
苏墨芸与冬奴是老相识,只是见面的时候冬奴都是戴着面具的,并没有见过他的真面目。冬奴别的都还行,唯独在诗书上有点不灵通,心底下很羡慕苏墨芸的文采风流。他模糊听老夫人跟他娘说话,好像当初他还未与永宁定亲的时候,老夫人还曾有意要与他们苏府做亲戚,看中的就是苏墨芸的声名,这京城里自打燕双飞出了嫁,闺阁中许久没有出现过这样享有盛名的美人了。但是冬奴当时心里却不乐意,他觉得他要娶亲的话,一定要娶一个温柔娴淑的美人儿,他还是很传统的,女子无才便是德,他的妻子虽然不至于笔墨不通,但只够谈谈心说说话,稍微有点才气就够了,才不要一个才高八斗,说一句诗词就能把他难倒的大才女呢。如今他与她做了朋友,倒极满足了他的心愿,作为朋友,苏墨芸越有才华,他脸上才更有光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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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石也不推脱,抱拳说:“多谢,明某就不客气了。”
两只船就此错开,冬奴眼看着明石他们的船已经过去了,却发现他们的船还是纹丝不动,蚂蚁都比他们走的快,心里着急地说:“怎么停在这了,赶紧追上去呀,我还要跟那个小姑娘说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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