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志强一脸铮狞地也要拉他的手,他一面觉得恶心,一面觉得害怕,扭头就跑,结果没跑两步,张可欣突然出现在他前方,吐着二尺长的大舌头追着他喊,咬一下吧,咬舌头……
他魂飞魄散地换了个方向继续跑,张可欣紧追不舍,吐着舌头唱上了,金马车,呱嗒嗒,方金花,呱嗒嗒……
早上他被老妈扔到脸上的枕头砸醒的时候,瞪着顶上的吊柜,好半天才缓过来。
“哎……”他摸过枕边的小闹钟看了一眼,刚五点半,离起床的六点半还有一小时呢,顿时郁闷了,喊了一声,“干嘛啊你。”
“快起来,出去跑步。”老妈扒着床沿扯他胳膊。
“跑……步?”付坤迷迷瞪瞪被老妈拽出去了半个身子之后才发现付一杰居然没在床上,“一截儿呢?”
“就说让你起来呢,一杰去跑步了!你跟着点儿,我还要弄早点,没空陪他。”老妈在他光着的后背上拍了几下。
“他跑步?他跑什么步啊?”付坤不想动,但事关付一杰同学,他只得套了衣服从床上跳了下来。
“估计是你爸昨天说什么跑步能长个儿,他今儿就跑去了,刚出门没一会儿,你跟着点儿,”老妈催他,“他带着丢丢去的。”
付坤飞快地洗漱完了套了件运动服追了出去。
三月的清晨,还是很冷的,付坤一出门就冻得蹦了好几下。
他没想到付一杰对长个儿这么上心,他还以为这小子就想着亲嘴儿呢。
付一杰一直比他矮差不多俩脑袋,刚来家的时候都够不着他胸口高,到现在距离也没多少变化。
付坤没什么感觉,在他心里,付一杰就一直是刚来时那个小球一样的小朋友,长得比小姑娘漂亮,偶尔他还会拿付一杰跟班上的女生比比,觉得女生都没付一杰好看。
对于付一杰有多高,他完全没在意。
没想到付一杰会因为老爸随口一句话就起个大早去跑步,他一边跑一边拉长声音叹了口气:“哎——”
付坤不用考虑付一杰跑步的方向,付一杰有个习惯,出门就往右拐,从来不管自己是从哪边儿进的门。
所以付坤出了门就顺着路往右边追,跑了十来分钟,看到了前面带着只小黄狗穿着一套蓝色运动服的身影。
付一杰很认真地顺着人行道跑,付坤没马上跑过去,跟在后边儿看着。
他很少这样仔细地看付一杰,现在一看,突然发现付一杰真的长大了,不再是一个小圆球,虽然个子还是不高,但也顺溜了很多。
跟了一会儿,他在后面喊了一声:“一截儿!”
付一杰顿了顿,猛地扭过头,看到身后的付坤时,一下惊喜地喊了起来:“哥!”
丢丢扭头边摇尾巴边叫着往他跟前儿跑,付坤吓得连退好几步,指着丢丢:“停停停!”
丢丢停下了,付一杰边乐边蹦地跑了过来。
“跑挺快啊!”付坤冲他伸出胳膊,看着付一杰一脸开心地带着风扑到他身上,哎,一直没注意,付一杰脸也没以前那么圆了,长开了。
“你怎么来了?”付一杰声音脆嘣嘣地喊着。
“怕你迷路,”付坤拍拍他脑袋,“走,陪你跑。”
“我认识路,我就从家里跑到前面菜市场绕一圈再回来。”付一杰边跑边说,他本来就有点儿喘,再一兴奋,喘得更厉害了。
“慢点儿,”付坤放慢步子,“你说你没事儿跑什么步啊,昨天也没听你说要跑步。”
“我要跟你一样高。”付一杰严肃地说。
我要跟你一样,这话付坤其实很熟悉,要跟哥哥一样,他经常说。
衣服要跟哥哥一样,裤子要一样,书包要一样,笔要一样,书皮儿要一样,杯子要一样,牙刷毛巾更是要一样,现在连个头儿都要一样了。
“那你慢慢撵吧,我慢点儿长,等你。”付坤转个身退着跑。
付一杰跟付坤不同,付坤从小野,上树下河地疯玩,身体相当好。付一杰学习好,坐得住,没他那么好动,对很多运动并不是很感兴趣,但有一点,他一旦决定去做什么,哪怕只是跑个步,也会全力投入,不做好了不会停。
就拿长个儿这事儿来说,他从第一天开始说要跑步,就没再中断过,天儿好天儿坏他都风雨无阻地带着丢丢出门。
几个月下来,付坤感觉丢丢都修长了不少,不知道是身子被跑长了还是跑瘦了,不过付一杰的个儿长没长……他反正是没看出来。
付一杰并不只依靠跑步这一个项目来长个儿,他还开始打篮球。张青凯上学的时候是篮球队的,教了他一点儿步伐和动作,他就开始每天放学抱着个球去公交公司的篮球场打球。
付坤也喜欢打篮球,但他快要考初中了,每天作业一大堆,压得他透不过气来,连陪付一杰跑步都放弃了,每天一睁眼就愁得不行。
老师要求六点半到校开始抄题,每天他迷迷瞪瞪地到学校时,黑板上已经密密麻麻写的全是题,光抄下来都得费半天劲。
还得马不停蹄地抄,因为有时间限制,老师会看时间,觉得他们差不多抄完的时候就把前面的擦掉,又开始写。
付坤觉得自己要真是长的蹄子,估计早就被磨没了。
什么早操,课间操这些平时还能用来玩的活动全都取消,眼保键操到是没取消,想做就做,但老师往黑板上抄题和擦掉的时间不会变,做完一套没准儿之前的内容已经没了……
付坤家按片儿分的话,初中得去七中上,不过老妈和杨老师商量之后决定让付坤择校去一中。杨老师的理由是付坤聪明,有个好环境能学出来,老妈的理由相对简单得多,一中本校初中部升高中的分比外校的要低。
如果不去一中,就只有七中,七中没有高中部,而且用老妈的话来说,这学校是流氓培训基地,像付坤这种根不正苗不红意志不坚定的人进去了再出来就是个祸害社会的料。
付坤觉得就自己这样的,去哪儿都差不多,没必要再多花钱还得考个好分数,但最后他之所以也愿意埋头磨蹄儿,除去拧不过老妈之外,剩下的原因就很简单了,就俩,第一,汪志强在七中,第二,一中校服很帅,男生的立领小西服和女生只到大腿的黑色小短裙曾经在全市引起轰动,在一水儿蓝白黄白灰白相间宽大如同道袍的运动服里绝对透着划时代的洋气。
但穿上立领小西服这个过程如同炼狱,孙玮得去七中,于是不用陪着付坤拼命,说我七中就七中吧,去了七中咱俩也是铁瓷。
这话让付坤觉得特悲凉,感觉就剩下他自个儿为了一中的校服起早摸黑地抄着黑板上永远也抄不完
他魂飞魄散地换了个方向继续跑,张可欣紧追不舍,吐着舌头唱上了,金马车,呱嗒嗒,方金花,呱嗒嗒……
早上他被老妈扔到脸上的枕头砸醒的时候,瞪着顶上的吊柜,好半天才缓过来。
“哎……”他摸过枕边的小闹钟看了一眼,刚五点半,离起床的六点半还有一小时呢,顿时郁闷了,喊了一声,“干嘛啊你。”
“快起来,出去跑步。”老妈扒着床沿扯他胳膊。
“跑……步?”付坤迷迷瞪瞪被老妈拽出去了半个身子之后才发现付一杰居然没在床上,“一截儿呢?”
“就说让你起来呢,一杰去跑步了!你跟着点儿,我还要弄早点,没空陪他。”老妈在他光着的后背上拍了几下。
“他跑步?他跑什么步啊?”付坤不想动,但事关付一杰同学,他只得套了衣服从床上跳了下来。
“估计是你爸昨天说什么跑步能长个儿,他今儿就跑去了,刚出门没一会儿,你跟着点儿,”老妈催他,“他带着丢丢去的。”
付坤飞快地洗漱完了套了件运动服追了出去。
三月的清晨,还是很冷的,付坤一出门就冻得蹦了好几下。
他没想到付一杰对长个儿这么上心,他还以为这小子就想着亲嘴儿呢。
付一杰一直比他矮差不多俩脑袋,刚来家的时候都够不着他胸口高,到现在距离也没多少变化。
付坤没什么感觉,在他心里,付一杰就一直是刚来时那个小球一样的小朋友,长得比小姑娘漂亮,偶尔他还会拿付一杰跟班上的女生比比,觉得女生都没付一杰好看。
对于付一杰有多高,他完全没在意。
没想到付一杰会因为老爸随口一句话就起个大早去跑步,他一边跑一边拉长声音叹了口气:“哎——”
付坤不用考虑付一杰跑步的方向,付一杰有个习惯,出门就往右拐,从来不管自己是从哪边儿进的门。
所以付坤出了门就顺着路往右边追,跑了十来分钟,看到了前面带着只小黄狗穿着一套蓝色运动服的身影。
付一杰很认真地顺着人行道跑,付坤没马上跑过去,跟在后边儿看着。
他很少这样仔细地看付一杰,现在一看,突然发现付一杰真的长大了,不再是一个小圆球,虽然个子还是不高,但也顺溜了很多。
跟了一会儿,他在后面喊了一声:“一截儿!”
付一杰顿了顿,猛地扭过头,看到身后的付坤时,一下惊喜地喊了起来:“哥!”
丢丢扭头边摇尾巴边叫着往他跟前儿跑,付坤吓得连退好几步,指着丢丢:“停停停!”
丢丢停下了,付一杰边乐边蹦地跑了过来。
“跑挺快啊!”付坤冲他伸出胳膊,看着付一杰一脸开心地带着风扑到他身上,哎,一直没注意,付一杰脸也没以前那么圆了,长开了。
“你怎么来了?”付一杰声音脆嘣嘣地喊着。
“怕你迷路,”付坤拍拍他脑袋,“走,陪你跑。”
“我认识路,我就从家里跑到前面菜市场绕一圈再回来。”付一杰边跑边说,他本来就有点儿喘,再一兴奋,喘得更厉害了。
“慢点儿,”付坤放慢步子,“你说你没事儿跑什么步啊,昨天也没听你说要跑步。”
“我要跟你一样高。”付一杰严肃地说。
我要跟你一样,这话付坤其实很熟悉,要跟哥哥一样,他经常说。
衣服要跟哥哥一样,裤子要一样,书包要一样,笔要一样,书皮儿要一样,杯子要一样,牙刷毛巾更是要一样,现在连个头儿都要一样了。
“那你慢慢撵吧,我慢点儿长,等你。”付坤转个身退着跑。
付一杰跟付坤不同,付坤从小野,上树下河地疯玩,身体相当好。付一杰学习好,坐得住,没他那么好动,对很多运动并不是很感兴趣,但有一点,他一旦决定去做什么,哪怕只是跑个步,也会全力投入,不做好了不会停。
就拿长个儿这事儿来说,他从第一天开始说要跑步,就没再中断过,天儿好天儿坏他都风雨无阻地带着丢丢出门。
几个月下来,付坤感觉丢丢都修长了不少,不知道是身子被跑长了还是跑瘦了,不过付一杰的个儿长没长……他反正是没看出来。
付一杰并不只依靠跑步这一个项目来长个儿,他还开始打篮球。张青凯上学的时候是篮球队的,教了他一点儿步伐和动作,他就开始每天放学抱着个球去公交公司的篮球场打球。
付坤也喜欢打篮球,但他快要考初中了,每天作业一大堆,压得他透不过气来,连陪付一杰跑步都放弃了,每天一睁眼就愁得不行。
老师要求六点半到校开始抄题,每天他迷迷瞪瞪地到学校时,黑板上已经密密麻麻写的全是题,光抄下来都得费半天劲。
还得马不停蹄地抄,因为有时间限制,老师会看时间,觉得他们差不多抄完的时候就把前面的擦掉,又开始写。
付坤觉得自己要真是长的蹄子,估计早就被磨没了。
什么早操,课间操这些平时还能用来玩的活动全都取消,眼保键操到是没取消,想做就做,但老师往黑板上抄题和擦掉的时间不会变,做完一套没准儿之前的内容已经没了……
付坤家按片儿分的话,初中得去七中上,不过老妈和杨老师商量之后决定让付坤择校去一中。杨老师的理由是付坤聪明,有个好环境能学出来,老妈的理由相对简单得多,一中本校初中部升高中的分比外校的要低。
如果不去一中,就只有七中,七中没有高中部,而且用老妈的话来说,这学校是流氓培训基地,像付坤这种根不正苗不红意志不坚定的人进去了再出来就是个祸害社会的料。
付坤觉得就自己这样的,去哪儿都差不多,没必要再多花钱还得考个好分数,但最后他之所以也愿意埋头磨蹄儿,除去拧不过老妈之外,剩下的原因就很简单了,就俩,第一,汪志强在七中,第二,一中校服很帅,男生的立领小西服和女生只到大腿的黑色小短裙曾经在全市引起轰动,在一水儿蓝白黄白灰白相间宽大如同道袍的运动服里绝对透着划时代的洋气。
但穿上立领小西服这个过程如同炼狱,孙玮得去七中,于是不用陪着付坤拼命,说我七中就七中吧,去了七中咱俩也是铁瓷。
这话让付坤觉得特悲凉,感觉就剩下他自个儿为了一中的校服起早摸黑地抄着黑板上永远也抄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