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各业都有鄙视链!
他们当偷儿的,最瞧不起的就是乞丐!
偷儿虽然可耻,但好歹是凭本事吃饭的,叫花子是凭什么吃饭?沿街乞讨这种毫无技术含量的事谁不会?
陈知昂被他逗笑了:“你这个小乞丐倒是和我的脾气。”
少年仅有的一点点自尊心也被践踏了,当即恼羞成怒,冲到陈知昂面前和他打了起来,然而他根本不是陈知昂的对手,不到三分钟的时间,接连被放倒了好几次。
围观群众越来越多,陈少爷不但没有不好意思,反而越打越开心。
最后一次加菲猫直接躺在地上起不来了,陈知昂蹲到了他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一脸不耐烦:“你赶紧认输吧,别耽误我去和女朋友约会。”
正在这时,一个身穿黑色短袖的男人冲出了人群。
男人身材高大,满脸横肉,虽然戴着墨镜,但遮盖不了他凶神恶煞的长相,他冲到他们面前后,他二话不说直接把加菲猫从地上拎了起来。
他是偷盗团伙的高层领导人之一,每天的任务就是在加菲猫他们这帮孩子的“工作”区域附近搞监视。
那时的加菲猫天天食不果腹,还是个瘦弱的小少年,跟细麻杆似的,墨镜男拎他跟拎一只小猫仔一样。
把他从地上拎起来后,墨镜男对陈知昂说了声:“抱歉。”然后就要带着加菲猫离开。
陈知昂却挡了他的去路,眸光冷冷地盯着他:“我他妈让你走了么?”
男人的刀眉一横:“想活命就他妈少管闲事!”
陈知昂不气反笑:“我本来还真没想管闲事,但你既然这么说了,我要是再不管管,多不给您面子呀。”然而说完之后,他却叹了口气,朝后退了一步,“算了,你先走吧,爷今天事多,改天再管你们。”
墨镜男只当他是在吓唬人,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就拎着加菲猫离开了。
临走的时候,加菲猫还回头看了陈知昂一眼,眼神中带着期待,又带着失望。
他不该将希望寄托在一个陌生人身上。
回到基地后,他不出预料地又挨了一顿毒打,在床上躺了三天才能下地。
然而到了第四天,团伙的秘密基地被警察包围了。
偷窃团伙的头目尽数被抓,就连他们所投靠的那位厉害的大佬也被抓了。
加菲猫他们这一帮被迫盗窃的孩子暂时被安置到了孤儿院,然而去了孤儿院没多久,陈知昂就来了。
陈少爷是个十分信守承诺的人,他如约将他带到了酒吧,让他成为了调酒师的学徒。
也是在那时他才知道,这位少爷是真的大少爷,不是假少爷,本事大到能通天,之前的那个偷盗团伙的头目所投靠的大佬,跟陈少爷比起来屁都不是。
那年的陈少爷才21岁,还在念大学,但却在国外念大学,只在放假的时候回国。
他来到酒吧后没几天,陈少爷就出国了,但是在出国之前,陈知昂特意交代了那个代理店主,要好好地照顾他,如果一年后他没有胖十斤,就把店主开了。
店长不敢违背陈少爷的叮嘱,于是在接下来的一年内好吃好喝地伺候着他,一年之后,店长不仅完成了任务,还超额完成了任务:他胖了整整二十斤。陈知昂从美国回来之后,差点没认出来他。
他的体重也是从那时起开始一路飙升,最终由一根细麻杆变成了一百八十斤的大胖子。
后来陈家破产,树倒猢狲散,酒吧原来的班底全部走完了,只有他和小红没有走——小红是他来酒吧的第二年,陈知昂从街上捡回来的——陈家破产那年他十八,小羽毛也十八,小红十四。
小王来的最晚,是在陈家破产后加入的南桥。
他加菲猫是在南侨待得时间最长的一个人,整整十二年,他见证了南桥的兴衰起伏,见证了陈知昂由一位玩世不恭的少爷变成了独当一面的酒吧老板,见证了小红和小羽毛的成长,还见证了小王的人生跌宕。
他比谁都要爱南侨,也比谁都明白人生不易的道理。
如果当初陈哥没有帮他一把,他现在估计还是个偷儿,或者早就被打死了。
所以听闻刘琳琳也是从春山逃出来的之后,他就不由自主地对她产生了怜悯和同情,或者说,他是在怜悯过去的自己,是想帮过去得自己一把。
在坐的大家伙都知道加菲猫的过去,包括季疏白,陈知予曾跟他讲过一些有关他们三个人的事情。
所以他们大概也都理解了加菲猫为什么想留下刘琳琳。
加菲猫叹了口气,继续讲道:“她是个女孩,在我们那个地方,女孩特别受歧视,都不把女的当人看,她和我一样,一出生就被送人了,才十五的时候就被她爸妈卖给了隔壁村的一个老头,就卖了三百,一条命啊,三百!”他的语气中尽是愤恨,“她不想嫁给老头,就和我一样连夜逃跑了,一路上也是被骗被拐,差点死了,我是真的心疼她啊,但我绝对不是喜欢她,我可以发毒誓,我要是对她有邪念,我天打五雷轰!”他信誓旦旦地看着陈知予。
陈知予轻轻地点了点头,看向他的目光中充满了信任:“我明白。”
加菲猫长舒一口气。
小王抿了抿唇,神色认真地看着加菲猫道:“好吧,我错了,你对刘琳琳没那方面的意思,我给你道歉,对不起。”说完,他从沙发上站了起来,然后将沙发推到了茶几边上,用实际行动表示自己的歉意与和解之心。
加菲猫摆了摆手:“也不是什么大事。”说着,他也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将沙发推到了原位。
唯一没有动的,是红啵啵。
她依旧拒绝和解。
所有人都将目光集中到了红啵啵身上。
红啵啵不为所动,语气坚决:“咱们现在讨论的是刘琳琳多凄惨么?咱们现在讨论的是留不留下刘琳琳,反正我坚决反对她留下,世界上比她惨的人多了去了,咱们就算要帮,为什么不去找个好人帮?非要帮她这种心机婊白莲花?她就是典型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加菲猫一脸无奈:“你怎么又说人家是白莲花?”
红啵啵:“她还不莲?她要是不莲就不应该通过卖惨的方式去说服你们,而是用行动打动我们!不信你们问问小王,她是怎么跟小王卖惨的!”
众人又将目光移到了小王身上。
小王挠了挠头:“说实话吧,我这两天冷静了一下,我也觉得她有卖惨的嫌疑,小红说的也不是完全没道理,但她也是真的惨。”他轻叹了口气,“她也跟我说她是从老家逃出来的,然后遇到了一个渣男,渣男把她骗进了一个会所,就那种会所,你们都懂吧?后来有一个大佬相中了她,单独带着她出去玩,她趁这个机会跑出来了,然后遇到了现在的男朋友,这男的把她带到了东辅,算是她的救命恩人吧,所以她对这男的才那么死心塌地,但是这男的也是个人渣,天天游手好闲没个正形,吃喝嫖赌倒是得心应手,也不出门工作,就靠刘琳琳养着,所以她现在特别需要一份工作。”
小红看着陈知予和季疏白,道:“你们都听见了吧,她就是纯靠着卖惨去说服他俩的!正经人谁干的出来这种事?要是让她来咱们南桥,不一定哪天就搞出点糟心事呢!”
其实陈知予赞同小红的说法。
刘琳琳在警察面前说谎,说明她拎不清,好坏不分;通过卖惨博取小王和加菲猫的同情么,并且还都能对症下药的卖惨,说明她聊天的时候很会套话,很有心机。
所以这种人,绝对不能留在南桥。
随后,陈知予看向了季疏白,询问:“你怎么想?”
季疏白直言不讳:“我不同意她留下来,她不适合南桥,南桥也不适合她。”
红啵啵完全赞成:“对!我就这意思,她惨是她的事,她是可怜,是柔弱,但是咱们几个谁不可怜?但又有谁向她一样哭哭啼啼的卖惨了?”
季疏白纠正道:“你们不是可怜,是深谙世俗却不世俗,懂世故却不世故,各位都是坚强且勇敢的人。”
好感动!
团魂再一次的炸裂!
小红小王加菲猫以及陈知予都跟着点头啊点头。
季疏白道:“人的一生或多或少都会经历些坎坷,但并不是所有人都会通过卖惨这种方式博取对方的同情,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最起码,南桥的所有人都不会这样,所以刘琳琳不适合这里。”
红啵啵:“说得太好了!文化人就是不一样!”说完,她又目光幽幽地看了陈知予一眼。
小王和加菲猫也朝陈知予投去了幽幽的目光。
陈知予感觉到了鄙视:“你们看我干嘛!”
小红:“你给我们开会的时候,从来没说过这么有深度的话。”
小王:“我感觉到了文化差距。”
加菲猫:“你需要提高自我修养了。”
陈知予:“……”
呸,装得好像你们多有文化一样,要不是因为要迁就你们几个的文化水平,我也能头头是道!
紧接着,加菲猫朝着季疏白投去了崇拜的目光:“老板,您继续讲!”
红啵啵也将凳子拉了回来:“我觉得我们需要上上思想教育课。”
小王:“我们需要一个有文化的领导。”
季疏白被逗笑了,陈知予则气急败坏,没好气地瞪了季疏白一眼。
季疏白连忙说道:“我只不过是简单地分析一下,最终的决定权肯定还是姐姐你的。”他又乖乖巧巧地补充,“我全听姐姐的,姐姐说什么什么都是对的。”
小红:“……”
小王:“……”
加菲猫:“……”
好莲!
陈知予心里舒服了,心满意足地勾起了唇角,然后说道:“你们都阐述完了是吧,现在可以投……你是谁?”
她的话还没说话,就被突然出现在楼梯口的一个年轻女人打断了。
女人年纪不大,二十来岁的模样,身型高挑纤细,皮肤白皙,五官十分精致,看起来很是清纯好看,小鹿一般水灵灵的大眼睛中又带着几分楚楚可怜,绝对是大部分男生都会心动的那种类型。
红啵啵看到她之后瞬间就炸了:“刘琳琳,谁他妈让你上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王和加菲猫的故事都讲完了,哥哥也在回忆中出场了,小红的故事应该会放在番外,有点虐,正文就不写了。
*
今天更了八千多,夸我一下?顺便问问,月底了,有没有多余的营养液,有的话给我吧,我替你们保管【狗头】
第34章
南桥二楼是员工宿舍, 也是他们几个人的私人空间,从不对外开放,也从未有外人上来过, 所以对于刘琳琳擅自闯入的行为, 红啵啵无论如何也无法忍受, 气得浑身都在发抖,感觉自己的领地遭到了侵犯。
刘琳琳不知所措,一双水灵灵的鹿眼中浮现出了惊慌与错愕, 颤声解释道:“我、我不是故意的, 大门没关,楼下又没有人, 所以、所以我就上来了。”说完, 她又立即跟大家鞠躬倒歉,“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她的嗓音很柔弱, 语气中又带着点委屈和仓皇。
红啵啵完全不吃她这一套:“谁知道你站在楼梯上偷听多久了?”
刘琳琳用力摇头,红着脸焦急地否认:“我没有!”
红啵啵:“你没个屁,就是故意的!不然你为什么偏偏等到我们要投票的时候才出现?”
刘琳琳红了眼圈, 急切不已:“我真的没有!”
像她这种清纯好看的女孩一流泪,大部分人都会心软。
加菲猫见状赶忙劝了句:“算了算了,不知者无过,下次别这样就行了。”
刘琳琳吸了吸鼻子,垂下了头,又轻轻地点了点头。
在她点头的同时,有两滴眼泪从眼眶里落了下来,滴在了地板上。
他们当偷儿的,最瞧不起的就是乞丐!
偷儿虽然可耻,但好歹是凭本事吃饭的,叫花子是凭什么吃饭?沿街乞讨这种毫无技术含量的事谁不会?
陈知昂被他逗笑了:“你这个小乞丐倒是和我的脾气。”
少年仅有的一点点自尊心也被践踏了,当即恼羞成怒,冲到陈知昂面前和他打了起来,然而他根本不是陈知昂的对手,不到三分钟的时间,接连被放倒了好几次。
围观群众越来越多,陈少爷不但没有不好意思,反而越打越开心。
最后一次加菲猫直接躺在地上起不来了,陈知昂蹲到了他面前,居高临下地看着他,一脸不耐烦:“你赶紧认输吧,别耽误我去和女朋友约会。”
正在这时,一个身穿黑色短袖的男人冲出了人群。
男人身材高大,满脸横肉,虽然戴着墨镜,但遮盖不了他凶神恶煞的长相,他冲到他们面前后,他二话不说直接把加菲猫从地上拎了起来。
他是偷盗团伙的高层领导人之一,每天的任务就是在加菲猫他们这帮孩子的“工作”区域附近搞监视。
那时的加菲猫天天食不果腹,还是个瘦弱的小少年,跟细麻杆似的,墨镜男拎他跟拎一只小猫仔一样。
把他从地上拎起来后,墨镜男对陈知昂说了声:“抱歉。”然后就要带着加菲猫离开。
陈知昂却挡了他的去路,眸光冷冷地盯着他:“我他妈让你走了么?”
男人的刀眉一横:“想活命就他妈少管闲事!”
陈知昂不气反笑:“我本来还真没想管闲事,但你既然这么说了,我要是再不管管,多不给您面子呀。”然而说完之后,他却叹了口气,朝后退了一步,“算了,你先走吧,爷今天事多,改天再管你们。”
墨镜男只当他是在吓唬人,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就拎着加菲猫离开了。
临走的时候,加菲猫还回头看了陈知昂一眼,眼神中带着期待,又带着失望。
他不该将希望寄托在一个陌生人身上。
回到基地后,他不出预料地又挨了一顿毒打,在床上躺了三天才能下地。
然而到了第四天,团伙的秘密基地被警察包围了。
偷窃团伙的头目尽数被抓,就连他们所投靠的那位厉害的大佬也被抓了。
加菲猫他们这一帮被迫盗窃的孩子暂时被安置到了孤儿院,然而去了孤儿院没多久,陈知昂就来了。
陈少爷是个十分信守承诺的人,他如约将他带到了酒吧,让他成为了调酒师的学徒。
也是在那时他才知道,这位少爷是真的大少爷,不是假少爷,本事大到能通天,之前的那个偷盗团伙的头目所投靠的大佬,跟陈少爷比起来屁都不是。
那年的陈少爷才21岁,还在念大学,但却在国外念大学,只在放假的时候回国。
他来到酒吧后没几天,陈少爷就出国了,但是在出国之前,陈知昂特意交代了那个代理店主,要好好地照顾他,如果一年后他没有胖十斤,就把店主开了。
店长不敢违背陈少爷的叮嘱,于是在接下来的一年内好吃好喝地伺候着他,一年之后,店长不仅完成了任务,还超额完成了任务:他胖了整整二十斤。陈知昂从美国回来之后,差点没认出来他。
他的体重也是从那时起开始一路飙升,最终由一根细麻杆变成了一百八十斤的大胖子。
后来陈家破产,树倒猢狲散,酒吧原来的班底全部走完了,只有他和小红没有走——小红是他来酒吧的第二年,陈知昂从街上捡回来的——陈家破产那年他十八,小羽毛也十八,小红十四。
小王来的最晚,是在陈家破产后加入的南桥。
他加菲猫是在南侨待得时间最长的一个人,整整十二年,他见证了南桥的兴衰起伏,见证了陈知昂由一位玩世不恭的少爷变成了独当一面的酒吧老板,见证了小红和小羽毛的成长,还见证了小王的人生跌宕。
他比谁都要爱南侨,也比谁都明白人生不易的道理。
如果当初陈哥没有帮他一把,他现在估计还是个偷儿,或者早就被打死了。
所以听闻刘琳琳也是从春山逃出来的之后,他就不由自主地对她产生了怜悯和同情,或者说,他是在怜悯过去的自己,是想帮过去得自己一把。
在坐的大家伙都知道加菲猫的过去,包括季疏白,陈知予曾跟他讲过一些有关他们三个人的事情。
所以他们大概也都理解了加菲猫为什么想留下刘琳琳。
加菲猫叹了口气,继续讲道:“她是个女孩,在我们那个地方,女孩特别受歧视,都不把女的当人看,她和我一样,一出生就被送人了,才十五的时候就被她爸妈卖给了隔壁村的一个老头,就卖了三百,一条命啊,三百!”他的语气中尽是愤恨,“她不想嫁给老头,就和我一样连夜逃跑了,一路上也是被骗被拐,差点死了,我是真的心疼她啊,但我绝对不是喜欢她,我可以发毒誓,我要是对她有邪念,我天打五雷轰!”他信誓旦旦地看着陈知予。
陈知予轻轻地点了点头,看向他的目光中充满了信任:“我明白。”
加菲猫长舒一口气。
小王抿了抿唇,神色认真地看着加菲猫道:“好吧,我错了,你对刘琳琳没那方面的意思,我给你道歉,对不起。”说完,他从沙发上站了起来,然后将沙发推到了茶几边上,用实际行动表示自己的歉意与和解之心。
加菲猫摆了摆手:“也不是什么大事。”说着,他也从沙发上站了起来,将沙发推到了原位。
唯一没有动的,是红啵啵。
她依旧拒绝和解。
所有人都将目光集中到了红啵啵身上。
红啵啵不为所动,语气坚决:“咱们现在讨论的是刘琳琳多凄惨么?咱们现在讨论的是留不留下刘琳琳,反正我坚决反对她留下,世界上比她惨的人多了去了,咱们就算要帮,为什么不去找个好人帮?非要帮她这种心机婊白莲花?她就是典型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加菲猫一脸无奈:“你怎么又说人家是白莲花?”
红啵啵:“她还不莲?她要是不莲就不应该通过卖惨的方式去说服你们,而是用行动打动我们!不信你们问问小王,她是怎么跟小王卖惨的!”
众人又将目光移到了小王身上。
小王挠了挠头:“说实话吧,我这两天冷静了一下,我也觉得她有卖惨的嫌疑,小红说的也不是完全没道理,但她也是真的惨。”他轻叹了口气,“她也跟我说她是从老家逃出来的,然后遇到了一个渣男,渣男把她骗进了一个会所,就那种会所,你们都懂吧?后来有一个大佬相中了她,单独带着她出去玩,她趁这个机会跑出来了,然后遇到了现在的男朋友,这男的把她带到了东辅,算是她的救命恩人吧,所以她对这男的才那么死心塌地,但是这男的也是个人渣,天天游手好闲没个正形,吃喝嫖赌倒是得心应手,也不出门工作,就靠刘琳琳养着,所以她现在特别需要一份工作。”
小红看着陈知予和季疏白,道:“你们都听见了吧,她就是纯靠着卖惨去说服他俩的!正经人谁干的出来这种事?要是让她来咱们南桥,不一定哪天就搞出点糟心事呢!”
其实陈知予赞同小红的说法。
刘琳琳在警察面前说谎,说明她拎不清,好坏不分;通过卖惨博取小王和加菲猫的同情么,并且还都能对症下药的卖惨,说明她聊天的时候很会套话,很有心机。
所以这种人,绝对不能留在南桥。
随后,陈知予看向了季疏白,询问:“你怎么想?”
季疏白直言不讳:“我不同意她留下来,她不适合南桥,南桥也不适合她。”
红啵啵完全赞成:“对!我就这意思,她惨是她的事,她是可怜,是柔弱,但是咱们几个谁不可怜?但又有谁向她一样哭哭啼啼的卖惨了?”
季疏白纠正道:“你们不是可怜,是深谙世俗却不世俗,懂世故却不世故,各位都是坚强且勇敢的人。”
好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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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红小王加菲猫以及陈知予都跟着点头啊点头。
季疏白道:“人的一生或多或少都会经历些坎坷,但并不是所有人都会通过卖惨这种方式博取对方的同情,从而达到自己的目的,最起码,南桥的所有人都不会这样,所以刘琳琳不适合这里。”
红啵啵:“说得太好了!文化人就是不一样!”说完,她又目光幽幽地看了陈知予一眼。
小王和加菲猫也朝陈知予投去了幽幽的目光。
陈知予感觉到了鄙视:“你们看我干嘛!”
小红:“你给我们开会的时候,从来没说过这么有深度的话。”
小王:“我感觉到了文化差距。”
加菲猫:“你需要提高自我修养了。”
陈知予:“……”
呸,装得好像你们多有文化一样,要不是因为要迁就你们几个的文化水平,我也能头头是道!
紧接着,加菲猫朝着季疏白投去了崇拜的目光:“老板,您继续讲!”
红啵啵也将凳子拉了回来:“我觉得我们需要上上思想教育课。”
小王:“我们需要一个有文化的领导。”
季疏白被逗笑了,陈知予则气急败坏,没好气地瞪了季疏白一眼。
季疏白连忙说道:“我只不过是简单地分析一下,最终的决定权肯定还是姐姐你的。”他又乖乖巧巧地补充,“我全听姐姐的,姐姐说什么什么都是对的。”
小红:“……”
小王:“……”
加菲猫:“……”
好莲!
陈知予心里舒服了,心满意足地勾起了唇角,然后说道:“你们都阐述完了是吧,现在可以投……你是谁?”
她的话还没说话,就被突然出现在楼梯口的一个年轻女人打断了。
女人年纪不大,二十来岁的模样,身型高挑纤细,皮肤白皙,五官十分精致,看起来很是清纯好看,小鹿一般水灵灵的大眼睛中又带着几分楚楚可怜,绝对是大部分男生都会心动的那种类型。
红啵啵看到她之后瞬间就炸了:“刘琳琳,谁他妈让你上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小王和加菲猫的故事都讲完了,哥哥也在回忆中出场了,小红的故事应该会放在番外,有点虐,正文就不写了。
*
今天更了八千多,夸我一下?顺便问问,月底了,有没有多余的营养液,有的话给我吧,我替你们保管【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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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桥二楼是员工宿舍, 也是他们几个人的私人空间,从不对外开放,也从未有外人上来过, 所以对于刘琳琳擅自闯入的行为, 红啵啵无论如何也无法忍受, 气得浑身都在发抖,感觉自己的领地遭到了侵犯。
刘琳琳不知所措,一双水灵灵的鹿眼中浮现出了惊慌与错愕, 颤声解释道:“我、我不是故意的, 大门没关,楼下又没有人, 所以、所以我就上来了。”说完, 她又立即跟大家鞠躬倒歉,“对不起,真的对不起, 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她的嗓音很柔弱, 语气中又带着点委屈和仓皇。
红啵啵完全不吃她这一套:“谁知道你站在楼梯上偷听多久了?”
刘琳琳用力摇头,红着脸焦急地否认:“我没有!”
红啵啵:“你没个屁,就是故意的!不然你为什么偏偏等到我们要投票的时候才出现?”
刘琳琳红了眼圈, 急切不已:“我真的没有!”
像她这种清纯好看的女孩一流泪,大部分人都会心软。
加菲猫见状赶忙劝了句:“算了算了,不知者无过,下次别这样就行了。”
刘琳琳吸了吸鼻子,垂下了头,又轻轻地点了点头。
在她点头的同时,有两滴眼泪从眼眶里落了下来,滴在了地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