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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戈登局长收回了记忆,此时的他,正在驾车返回警局的路上。

    从阿卡姆岛返回警局可是一段不短的路程,不光要通过几条大桥和隧道,之后经过的城区也不是特别安全,其中双面女和她的手下最为张狂。

    以法律为武器处置恶人当然也有弱点,那就是双面女她知法懂法,而且可以说是最好的律师,哈薇·丹特在发疯之前可是哥谭的明日之星,著名的青年检察官。

    然而她过去那些丰富的法律知识,造成了即使她被蝙蝠女侠抓住,也很快就会被假释,毕竟蝙蝠侠不可能出庭指证她,只有零星的物证而没有人证,那她的犯罪可不会被陪审团认可。

    当然,金钱在其中估计也有很大的作用。

    自从蝙蝠女侠离开之后,戈登一直都在戒备着,但并没有什么事情发生。直到上周,他收到了市民的报警电话,据说马戏团大肆出动,在街道上烧杀抢掠。

    他立刻派出了警员去维持治安,而自己则开车赶往阿卡姆,以往马戏团表现出这样的举动,往往是弄臣又出来了。

    可是当他赶到阿卡姆,经过重重警卫见到弄臣时,她就在自己的牢房中,正围着餐巾,非常斯文地盘膝坐在地上用塑料刀叉吃一只烤老鼠。

    他和弄臣没有什么话好说,确定了她好好地关在里面之后,他返回警局继续处理城市中的骚乱。

    戈登可是老警探了,这样的情况并不会让他放松警惕,马戏团的举动让他感觉到了一丝异常,于是从那天之后,他天天都会往阿卡姆跑一趟,只有亲眼确认弄臣还在里面,他才能放心。

    虽然警局屋顶上的蝙蝠灯一直亮着,但那现在只是对于犯罪份子的威慑,蝙蝠已经离开,哥谭现在无人值守。

    今天的探访时间结束,他一样没有和弄臣说话,整个过程只是他静静隔着厚实的防弹玻璃,看她在小房间的地板上画画。画上几笔,她好像就会想到什么,然后爆发出狂笑,紧接着又再画几笔,又手舞足蹈地在房里乱跑。

    让他想冲进去把她暴打一顿。

    是的,他恨她,但法律只能做到这么多了,他甚至无数次想过杀了她,但这和他一生的信念有冲突。他是个警察,他发过誓要守卫这座城市的秩序和法律,精神病在法律上就是拥有豁免权。

    也许有一天市议会会认识到她们的危险,从而取消疯子们的豁免权,还要在哥谭要适用死刑,把那些家伙都送上电椅。

    他期待那一天,他的亲人,他的朋友有无数人死在疯子手里,他可以丢下局长的位置,申请去当死刑执行者。但那将是来自于法律和正义的审判,而不是他詹姆斯戈登的私刑。

    在这方面,他和蝙蝠女的认知差不多,但和丧钟就天差地别了。像辛迪和苏明这样的人,报仇从来不隔夜的。

    法律虽然是由议会代表制定,代表群众意愿的规则和条款,但丧钟不喜欢被代表,什么法律不法律的,能吃么?

    戈登等不到看她画的是什么了,今天从警局离开时就已经比平时要晚,因为白天有人报警说城里出现了忍者,而且袭击了什么人。

    一个白天连带半个晚上,戈登都在追查这件事。

    可惜雨太大了,什么线索都没有留下,就连警犬也闻不到任何味道。

    现在的时间是半夜十二点多了,他应该回到警局接上芭芭拉一起回家,也许,可以顺路在加油站买些甜甜圈汉堡什么的当做两人的晚饭,只是不知道经常路过的快餐店,在这种天气里会不会开门。

    暴雨中开车是一种奇怪的感觉,看不到太远处的风景,只有耳边单调的雨水拍打声。

    戈登打开收音机,却很快关掉了,里面哥谭市电台的播音员有着尖锐又兴奋的声音,让他想起疯子,让他想起了刚刚见过的那个人。

    也许哪天应该去查查那播音员,总感觉她是马戏团的一员。

    孤独的旅途让戈登难免思绪万千,他想到女儿年纪轻轻就坐了轮椅,忍不住地心疼和担忧,虽然她依旧很漂亮,那么善良可爱,可残疾人在择偶上总是在生活中处于劣势和不便的。

    车窗外的豪雨在不断拍打着车玻璃,那雨水涌动流下的声音,像是浪声一样起起落落,戈登开着车子,心中也是难以平静。

    蝙蝠女侠说可能有治愈脊柱神经的方法,是什么呢?

    她说有危险在逼近,究竟是什么呢?

    前些天是马戏团,今天是影舞者联盟,这些家伙究竟在谋划什么?

    带着满脑子的疑问,戈登眯着眼睛,尽力透过被大雨彻底模糊的挡风玻璃看清前方,他得赶紧去接女儿回家,车子可不能在这里进水抛锚。

    然而前方的一个路口,就在拐弯的地方,他在路边积水中,发现有一个穿着怪异的人躺在路边。

    虽然天色昏暗,而且雨水影响了视线,但他确定自己看到有人倒下,大雨正在无情淹没她的身体。

    他降低了车速,仔细观察情况,没有什么可疑的人员,路边的建筑都是大门紧闭。哥谭的居民早就过了多管闲事的阶段,绝对不会有人去管倒在路边的人,因为那可能是讹诈,也可能是陷阱。

    不过在多数情况下,路边倒下的人更多的是真的死了,死因多种多样。

    冻死,饿死,谋杀,吸毒过量等等等等......

    当然这也催生了哥谭的一个职业,专门捡尸体的人。去年冬天,他和蝙蝠女就捣毁了一个用死人肉做香肠的变态工厂,据说他们的产品特供高档餐厅,而且供不应求。

    戈登却一点也不想深究市里究竟都有谁吃过,甚至都不敢想自己可能也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吃过,这件事之后他有段日子不吃香肠或者灌有肉馅的东西了.......

    他缓缓停下了车子,解开安全带,紧了紧身上的风衣,检查了自己的手枪。

    作为一个警察,哪怕已经是局长,也不可能对于路边倒下的人视而不见,这就是职责所在。

    风雨更大了,他离开阿卡姆的时候还没有这样,而现在,几乎是十米开外,就很难看清东西了,大风顶着车门,让他费了很大的力气才出来。

    一脚踩进漫过脚腕的水里,全身的冰冷都袭向心底。

    “呼......”风中饱含的雨水让戈登不自觉地低头躲避,而他的眼镜顿时湿透,视线中的一切都变得扭曲,像是在看哈哈镜。

    他深刻地认识到自己老了,力量和体能的下滑甚至自己都能感觉到,尽管还不到六十岁,但长年累月造成的各种暗伤,让这种雨天里他的每个关节都疼。

    关上车门,他一手挡在眼镜上,另一手按着腰侧风衣内的手枪,就像是一个老人在暴风雨中捂着自己酸疼的腰,缓缓前行。

    越来越近了,此时他能更好地看清路边倒着的人,是一个年轻的女人,身上穿着兽皮制成的衣服,就像是穴居人一样。

    戈登并不奇怪,当你有一个朋友天天把自己打扮成蝙蝠,开着她蝙蝠一样的车子招摇过市,她的小道具叫做蝙蝠镖、蝙蝠腰带、蝙蝠手套、蝙蝠斗篷的话。

    那么你不管看到什么奇装异服都能接受了,哥谭从来都不缺少怪人。只不过这些人中,有的只是去参加万圣节派对,而有些则是危险份子。

    看路边这个人的状况,戈登估计她是后者。

    “女士!你还清醒么?我是哥谭市警局的詹姆士戈登。”

    在判定对方可能是危险份子后,首先就是要喊话,希望对方能收起小把戏别再装死,立刻离开。

    喊话之后,如果对方依旧执迷不悟,那么某些危险的情况下,戈登也是会开枪的。

    这就是哥谭的执法流程。

    路边的女人一动不动,毫无反应。

    戈登又凑近了一点仔细观察,女人苍白的脸说明她已经死去,而且雨水已经把她泡得微微发涨。

    位于身体侧腹位置有一道巨大的伤口,是被利器切开的,这一次攻击,破坏了她三分之一的内脏,并让她大量失血而死。

    这种死亡非常痛苦,缺血造成的强烈的窒息感,会使得死者生前最后的时间里犹如被捞上岸的鱼一样扑腾,持续很长一段时间。

    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这里不是她遇害的第一现场,她是被搬来这里的,死者指甲里没有附近的烂泥,脚底没有划伤,说明她死亡的地方是个干燥又平整的环境,看她的打扮很可能是某家高级俱乐部的室内。

    可是大雨销毁了大部分证据,他只能看出这么多了,她整个人呈现出死不瞑目的样子,灰白色的眼珠就那么呆呆地望着天空。

    戈登叹息了一声,这代表着警局又有事情要做了,哥谭不光有这疯子们作案,还有普通人也会因为种种原因而杀人。

    目前还不能确定死者的身份,只能先叫验尸官们过来了,戈登扭头蹒跚地向着车子走去,打算到车内打电话。

    然而就在这时,四面八方的大楼突然大门敞开,里面涌出了一批人,她们穿着黑色的西装,戴着老式的软昵毡帽,第一时间包围了戈登,无数把冲锋枪对准了他。

    “戈登局长,我们的老板请你去做客。”

    为首的女人脸上露着虚假的笑容,同时楼后面开出几辆黑色的面包车,她示意戈登上去。

    戈登摘下了眼镜,尽力不被影响视线,但近视也同样是个问题:

    “你们的老板是谁?企鹅女?黑面具?”

    只有作为黑社会老大的她们,手下才会这么没有特点,尽管被绑架了,但好在对方不是疯子,也许还能.......

    “哦?戈登局长看来已经忘记了老朋友,只记得新朋友了呢?”那个女人笑了笑,但紧接着呲了呲牙齿,给了戈登重重一拳:“没关系,等到了地方,见到老板你自然就会想起来了。”

    戈登被这突如其来的攻击打倒在地,跪倒在街边的泥水里,不远处的尸体还是那样,只不过现在他觉得那尸体正在看着他。

    “她,那边那个女人,也是你们杀的么?”戈登捂着肚子,趴在地上,死死盯着眼前的黑衣女人。

    “唉.......”黑衣女人叹了口气,扭头四周看了看大雨:“你现在还有心思担心一个死人么?我们已经有另一队人去请你的女儿了,你应该担心她会不会和这尸体变成一个下场......把他带走!”

    她高声命令手下,雨水哗哗地落下,依旧不能阻挡她的声音。

    于是在几个粗壮的女人围攻下,戈登被架上了黑色的面包车,车子一辆辆启动,紧接着所有人都消失在街道上。

    原地只留下了戈登的车子,还有那穿着兽皮的女人尸体,渐渐被雨幕所遮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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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的苏明和辛迪,依旧在风雨中奋力骑行,现在变态的身体素质让他在狂风暴雨中也丝毫不感到疲倦,而他们已经骑了大概有30公里,只用了十分钟。

    时速150公里以上的独轮车,只有丧钟或者其它改造人才能骑出这种速度,如果不是今天下雨,他觉得独轮车的轴承应该都要冒烟了。

    从浓密的雨丝中,可以看到不远处一座高高的建筑,隐隐约约能看到漂亮的圆顶,那就是哥谭市法院,在法院的对面,隔着一个不大的街心公园,就是哥谭市警察局。

    街道上没有一个行人,这里是中心城区,算是政府机关密集的地方,也是治安相对好一些的地方。

    在平时的日子里,总是有人喜欢带着家人来这个公园坐坐,或者周围上班的人们来这里吃个午饭什么的。

    不过半夜就另当别论,哪怕对面就是警局,但依旧会有人在公园里交易毒品。

    他感觉自己已经和外界的环境一样冰冷了,外界大概只有几度,春天的雨夜就是这样。盔甲的每一条缝隙中,都在往里面灌着水,而大风则迅速地把热量带走。

    辛迪还是在前面几步远的地方领路,估计现在也应该是感觉凉透了。

    “早知道外面雨越来越大,我们应该在哈莉那里喝几杯再出来,至少能暖和些。”他摸了摸自己背包里面的酒,那还是从薇恩大厦偷来的。

    辛迪踩着独轮车,也叹息道:“果然我们的想法都是一样的,我现在不光想喝酒,最好再来个热狗什么的。”

    “警局里的自动贩卖机应该有,一会我们砸一个就是,你们世界有微波炉吧?”

    “微波炉当然有了,家用电器么。”

    他真不知道这个世界是怎么了,该有的电器和通信设备都是有的,但就是没有飞行器,好像这条科技树被遗忘了一样。

    不过两人已经在计划一会到了警局该吃点什么了,至于里面的警察,对于两人来说,就像是手里拿着玩具枪的小孩子。

    所以不用杀警察,只要全部打晕,绑走戈登就好,最近城里这么乱,按照他那么尽职尽责的性格,肯定这个时候会在警察局加班。

    苏明的计划就是这样的,绑架戈登后进攻电视台,在电视上用戈登的安全作为筹码,让蝙蝠女侠出现。

    布莉丝会对戈登见死不救么?不可能的,哪怕是地球负11,在哥谭毁灭之前,布莉丝和其它平行宇宙的蝙蝠侠们也没有什么区别。

    甚至因为她是这个世界唯一的超级英雄,所以她更有责任感,最后家破人亡,这份责任感也彻底变成了负罪感,压垮了她。

    “等等,你听那边是不是枪声?”

    透过风雨,他隐约听到了在警局方向传来了动静,这次下雨并没有打雷,那么这连绵不绝的轰鸣声,就是爆炸或者开枪。

    辛迪摘下了头盔,侧耳倾听,金发瞬间就被雨水打湿,她的表情也认真了起来。

    “没错,而且刚才是手雷的爆炸,就在警局内部。”

    两人意识到了事情有变,更是加快了脚下的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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