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想要提同欢好次数,那么周围的人太多,就变成一种障碍了。
我们的旅伴不是很多,紫罗兰横竖已经碍不了事,有没有都是一样,但是大叔和方青书两个人的存在,就让我感到很碍事。
但撇除这方面不谈,和这两人同行,确实很有意思。
在彼此谈谈说说的过程中,我对方青书有了较多理解,觉得他这个人实在是不坏,是一个值得结交的朋友。
“有一件事情,我之前没有机会说。不过,不管前生如何,我认为今世的作为,才是判断一个人善恶的根据。”
方青书诚恳道:“谁的前世是什么,对我没有任何意义,也希望你们不要在意。”
在羽族因为阿雪的前世疑云而摆出嫌弃态度时,方青书并没有随众作出过分的行为,这时他也确切表明了态度。
“我很敬佩雪姑娘的义勇与坚强精神,如果可能,我希望还有这个机会与你切磋光明魔法,不过……现在说这些,都太迟了。”
所谓的切磋,就是教导,也就是阿雪当初所期盼的心愿,但在她已经正式接受黑暗魔力的现在,是没可能再转成光明系魔法的。
那天战局里发生的种种异变,包括大日天镜和万灵血珠的变化,由于难以隐瞒,加上我有许多困惑末解,所以在隐藏部分事实后,我说给茅延安与方青书知道。
方青书相当惊讶,特别是对蛇族能够取得并制造巨神兵的事实,感到不可思议,面色凝重地表示,会着手调查此事。
“我会禀告家师,作出处理,这件事听来确实很不寻常。”
“嗯……我对你这个人开始欣赏了,你确实和那些贵族子弟很不一样,方字世家这一代有多少人像你一样呢?”
“我并不觉得自己有那么特别,只不过身而为人,应该怎么做,我就怎么做而已,如果要说家世,百里湛蓝爵士不也是出自名门吗?令尊的威名……”
“喂,不说这个,换一个话题吧。”
因为那使者的关系,我的真名与身分,自然是瞒不下去,但说到家世还可以,提起那个变态的老爸,就有点让人不愉快了,我主动转变话题。
方青书哑然笑道:“贵族和平民,没有那么不同,以前我追随茅老师学艺的时候,有很长一段时间是随他以平民身分,在外游历闯荡,那时候,我也用过许多的化名。”
“什么化名?全部说出来听听,看看是不是那么有名。”
“其实没有什么特别,都是茅老师帮忙取的名字。”
方青书笑道:“当初在金雀花联邦参加天桃五轮大会,我化名方不群;在东海上随缥缈三仙学琴,化名方别鹤;在索蓝西亚学习监定兵器,化名方三桂;最难得的,就是在阿里布达的恰情阁,与当时花魁温瑾诗歌相和时,老师坚持要我化名方世美。”
“呃……这么丰富的阅历,光是听那一大串名字,我只能说,方兄你的确是卑鄙阴险、坏事作尽兼丧尽天良啊!”
“哈,你别光是说他,你自己也是当今各国之间的知名人物啊,特别是这次在南蛮这么一闹,身价又更同了。”
茅延安在我胸口一拍,笑道:“要记住,你百里湛蓝可是这次颠覆南蛮四大族,搞到拜火教鸡毛鸭血,还色胆包天,拐跑了万兽尊者的两个女人,让他气得亲自出关来杀你的大英雄啊!”
“别提这件事了,我想我这辈子再也不可能踏进南蛮一步了。”
想想确实是很烦。万兽尊者不会离开南蛮,也不可能跑出来杀我,但是他的徒子徒孙可就未必,倘使被认出了身分,那从此真是永无宁日了。
当然,如果会害怕仇家,我也就不用出来混了。屈指算算,想取我性命的敌人到底有多少呢?光是一个羽虹,就足够让我头痛,就更别说旁人了。
经历数天的旅途后,我们终于要脱离南蛮,这时,方青书与我们告别。
“诸事已了,我要先赶回金雀花联邦去,希望与诸位后会有期。”
我要赶回阿里布达王国去接新敕令,与金雀花联邦不同路,所以不得不与这超级护身符告别,然而,在方青书向我们辞别的同时,有另外一个人的存在,就显得很奇怪。
“他要回家,我要回国,那你呢?”
“我?我是旅行画师,那当然是继续云游天下啊。”
“我管你是云游天下还是长埋地底,我是问你干什么继续跟着我们?脱离南蛮以后,我们又不需要向导,你一直跟着做什么?”
“别这么说嘛,你们两个人都这么有趣,大叔舍不得离开你们啊……就算不当向导,我还会很多东西,大家一起结伴上路,沿途有照应,我也很多年没去阿里布达观光了。”
如果照我的意思,干脆就像踹死拘一样,把茅延安一脚踢走就成了,不过阿雪却对这位长辈甚是依依不舍,而他也确实是有几分能耐。
所以就勉强同意,让这位死皮赖脸的大叔与我们同行,一起前往阿里布达。
旅程中,我很是纳闷,猜不透被招回王都去,究竟会任命什么新职。
那个进献上去的神灯,到底是什么等级的货色,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如果真的让国王陛下龙心大悦,想要赏赐于我,除了进爵之外,加官似乎不太可能。
我本身是担任军职,位阶更是已经升到万骑长的尊位,但现在阿里布达军部却是有位无职,每个带兵的实权官职,都没有缺位,我即使立下了功绩,也不可能给我委职任命,所以任我之前在两次战役中立下大功,也只是加我的爵位与官阶,并没有实际派军队给我,而是让我以特别使者的身分,到国外去搜寻财宝。
可是无所谓,当大官并不是我的兴趣所在,特别是当个手握重兵的军官。王都里的贵族一堆,武官见了都要低头,没有什么地位与实权,如果是到外省或是边疆,虽然威风八面,呼风唤雨,可是以我的背景,父子两人都在国内带兵,肯定会被盯得死死,稍为乱来立刻就会被弹劾。
所以,我很满意自己目前的处境,只要能被招回王都享福,有没有加官晋爵都无所谓。
“咦?你真的是这么想吗?”
当我说出自己对未来的预测,在旁边挥舞着那柄“重”剑的大叔,很讶异地看着我。
“怎么样?这很奇怪吗?又不是每个人都很喜欢当官,既然有野心勃勃的人,当然也有胸无大志的人,比起过那种朝不保夕的日子,我还宁愿混吃等死,安安乐乐。”
“说得倒也是,可是与其那样,你要不要考虑继续你目前的工作,当个珍宝猎人算了。”
茅延安道:“珍宝追迹者是男人的梦想啊,自由不羁,浪迹在同山之颠、穷绝海底、大荒天涯,与价值连城的珍宝为伍,白天接触各种秘笈与奇珍,晚上就笑拥醇酒美人,一掷千金,有什么工作比这更快活?我看你在南蛮混得不错,以后辞官不干,大可专心干珍宝猎人。”
“你吹的牛皮倒是中听,就可惜不切实际,这种生活刀光剑影,水里来火里去,有什么好的?”
我摇头道:
“珍宝猎人是绝对不干,兼差当当珍宝商人,那倒是可以考虑考虑。”
阿雪抱着紫罗兰玩要,从旁边插了一句,问道:“师父,这两个之间有什么差别啊?”
“不是吧?你跟我跑南蛮混了这么久,还弄不清楚这个?”
看她一脸茫然,我不得不叹气解释。
现今的大地诸国,从文明大国金雀花联邦,到精灵之国索蓝西亚,只要有贵族的地方,就可以见到他们彼此竞夸豪奢的作风。比出入排场、比庄园规模、比娇妻美妾、比名驹华车,贵族们努力在各个方面展现自己的财力与气派。
三代看吃,四代看穿,五代看文章。这一点无论是哪个种族,都是一样,长期处在富裕环境,涵养数代下来的气质与贵气,不是普通的暴发巨富可比拟。这些出身世家的贵族富商们,既然不能直接拿出地契帐册比阔,就只好表现在周身的一举一动上。
这种比夸豪奢的竞赛,看在寻常百性眼里,当然是只有悲叹愤恨的份,可是有时候,这种作风也有寻常人不知道的好处。
在外交场合上,一国之君往往藉着豪华的排场,向外国与臣下展示实力,成功的话,就可以起到震慑作用,将一场刀兵干戈消于无形。
同样的情形,也适用于王公大臣、地方领主、军部重将的身上,很多人不见得喜欢奢华,但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中,除非像我那变态的老爸那样,真是底子硬到极点,无须张扬,不然如果不摆弄排场,张扬声势,很容易就被人小看、排挤,甚至连下头的人也会造反。
“嗯,可是,那样和珍宝商人有什么关系啊?”
“傻女人,这种比赛其实是很无聊的,你摆出一百辆豪华马车,我就开出两百辆;你亮出千斤黄金,我就亮出两千斤珠宝。”
我道:“可是,当有人把万斤黄金叠堆如山的时候,那就已经不是夸耀,而是惹人嘲笑,人人都会讪笑说没品味、没智商。”
“喔,那要比什么?”
“对啊,当单纯洒金子已经没意义,当财富已经不足以彰显身分,又该比些什么呢?”
我引用一句珍宝商人常常挂在嘴边的名言,道:“世上价值最珍贵者,莫逾稀者。”
所谓的珍宝生意,涵义很广,从矿石、香料、药材、毛皮、艺术品,甚至是生物、死体买卖,都在范围之内。
但是大体来说,都是由一些尚未开发的大荒之地,将本国所罕见的东西运回国。
大体上来说,男孩子这种生物对梦想、冒险部有一种天生的憧憬,普通财货不足以吸引权贵眼光,但是那些来自蛮荒秘境的珍宝,在那些足迹不离开自家豪华庄园的贵族来说,就是一等一的奢侈品,藉以向同侪夸耀。
起先是一些质地古怪的宝石、金银,再来是以壮阳效果为主的神奇药草,贵族们愿意为了这些东西挥金如土,而后,当脑筋动得快的商人,嗅到了这股商机,从大地的蛮荒地带,把一些之前不引人注意的东西大量运回国内,这股商潮就正式开始了。
“一些金属、石材,被意外发现了铸造方面的价值,引发了新的技术革命,也造成了新一批的资产家。新的兵器、法具,很快被应用到战场上,带来了更大的商机,间接也造成厂铸炼兵器、法具的人才市场活跃。”
我道:“当然也不乏有人挖掘古战场遗迹,找到失落于历史上的神兵利器,转手卖出致富,七辈子都不愁吃穿。”
想要一步登天的人,不管是哪个时代都有。能够一出道就拥有一柄神兵利器,或是有着异能的法器,那真是可以减少三十年奋斗的,对于那些手里没有真材实料,却不得不任军职立功、以继承爵位的贵族来说,这是最有利的护身符。
追逐着各种珍宝传闻,尝试在沙堆里头淘金的人,通称为珍宝追迹者。其中,本身并不进行冒险、旅行的工作,单纯是在珍宝市场里买卖获利的商家,被称为珍宝商人,而实地进行冒险与挖掘工作的追迹者,则被冠上猎人的称号。
所谓未开发的大荒之境,充满着各种危险,像是兽人们居住的芰里,普通人类进去就被轰杀,顶多只能在南蛮其他区域作卖卖,唯有真正有实力、武艺同强的人,才能够全身而退,在芰里取得珍宝。
珍宝中不乏异兽的身体组织,像是龙之魄、凤血魂这类的异宝,如果没有搏杀巨兽的实力,刚近身就破一脚踏扁,谈什么取得珍宝?
在目前有纪录的各种珍宝排行中,最顶级的那一部份,不是同度危险,就是虚渺不实,并非单纯靠交易就能构得,也就是可遇而不可求,只有那些心思细密,又有通天本领的珍宝猎人,才有办法旷日费时地追寻。
当然只要一转手,赚到的钜富,也是难以想像,所以全大地的顶尖富豪中,就有人是以珍宝猎人为业。
“好……好浪漫的感觉喔。”
阿雪喜道:“师父,我们再去寻宝吧,这次就回阿里布达去寻宝好吗?”
茅延安点头道:“年轻人应该有点志气才对啊,干这一行的前景光明啊,知道吗?万兽武尊没成名时干过一段时间的珍宝猎人,听说就连黑龙王也是挖掘到海盗的大宝藏,才建立黑龙会的,几个很有名的大魔导师,都曾经花过一段时间寻宝来进行修业喔。”
这我倒是知道,几所大规模的魔导学院,都有要求学生在结业离校后,进行类似修业,以一年为期,交出一个C级以上的珍宝,作为取得毕业证明的凭证,只是大部分的学生都不愿意冒险找珍宝,而是打工赚钱从珍宝市场买来交差。
“我自问没这种本事,也没强大的武功,当珍宝猎人一定稳死的。”我摇头道。
“搞清楚,我们这次能够生离芰里,是靠旁边的护身符够强,还有大叔你的石头帽,并不是真本事,别被胜利给冲昏头了。”
“别人说这话可以,你说我就不能苟同了。”
茅延安道:“虽然万兽尊者、黑龙王,都是了不起的人物,可是在近五百年的历史上,最具传奇性的珍宝猎人却另有其人。”
“哦?什么人那么猖狂啊?”
“就是你……的爷爷。”
如果不是大叔提起,我还真是忘记了,爷爷年轻时游历大地,进行武道修业,确实干过一段时间的珍宝猎人。
我的变态老爸,练的是家传武学,位列当今世上五大最强者之一,身为他老子的兰特爷爷,武功自然也是惊世骇俗。
更拽的是,他生对了时代,那时候大地上没有什么同手,在缺乏同级数竞争者的优势下,有二十年的时间,他是世所公认的天下无敌。
只是,比起他的武功,兰特爷爷的风流之名更是流传后世。号称“天下第一种马”兰特爷爷的冒险生涯多采多姿,和旅程中所接触到的每个美人,都有过一夜至数夜不等的情缘,对象复杂到在他出道的十多年后,开始在每夜醒来时懊恼不已,因为枕畔那个有些眼熟的小美人,其母曾在多年前与他有过一夕之缘。
与之糜烂的性生活成正比,据说兰特爷爷当时所取得的珍宝与财富,足以让现今任何一国王室眼红如炽,
不过,历代百里湛蓝家的主人,都不怎么为后代子孙着想,爷爷的财产,在他的冒险生涯中挥霍殆尽;价值连城的珍宝,往往就随手送给被他夺走处子元红的美人。
黑龙王在连续找到十多个海盗宝藏后,富有到可以成立政权,兰特爷爷如果有心,大概也可以弄个中小规模的国家出来,那我今天也就是王子殿下了,不过,我们家的人实在是……
“不提这种鸟事了,认清事实吧,我们这边又没有绝世武者,也没有大魔导师,拿什么实力去和人家竞争?”
“你不行,我不行,阿雪小姑娘可以啊,我看她很有魔法方面的天份,好好修练一下,一定大有可为。”
茅延安道:“我们组成一个寻宝三人行,以我的机智与阅历、你的幸运和无耻,加上阿雪小姑娘的魔法,准能人发利市的。”
“喂,大叔,为什么机智与阅历归你,幸运和无耻就算在我头上?”
口中这样辩驳着,我却不能不开始想,拿阿雪当战斗主力的可能性。毕竟,黑暗魔法偏重攻击性与杀伤力,倘使阿雪肯好好修练,弄点成绩出来,确实是一面很可靠的护身符。
与巨神兵的那场大战,黑洞天镜连娜塔莎这样的巫法同手都吸吞进去,如果能当作必杀招数来使用,威力一定很惊人。
就是不晓得,黑洞天镜的出现,究竟只是一个偶然的奇迹,还是阿雪造成的效果?
而另外一个问题是,那天黑洞消失之后,就再也没看过大日天镜,这面上古神器又到哪里去了呢?
暂时没有答案,我转而思考,该怎么样教导阿雪修练黑魔法。我本身的能力不足,又不能让她去某王国的魔导学院拜师学习,幸好血魇秘录里头有记载一些东西,只要找个中等规模的城镇,买一些入门用的书籍、法杖、道具,应该可以先自行修练几个粗浅的法术。
我们沿着山道,缓缓而行,途中忽然遇到大雾,不辨东西,难以前进。
“啊,原来是这里……算来也差不多是时候了呢。”
茅延安好像认出了地方,最后好不容易靠着他的带路、紫罗兰的火焰照明,在中午以前进入了一个城镇。
山路崎岖,内中藏着不少危机,在雾气散去之前,我不想冒险前进,阿雪和茅延安找客店休息,我则前往商店,补充所需的物资。
这个小镇的规模不大,专门供旅人采购的商店里,东西是还算不少,弓箭、匕首、毛毯、铜锅、水壶,都算满齐全的,也有特别的干肉与小麦粉,可是,却没有我想为阿雪买的东西。
虽然说课本里头说,上天为了恐惧魔法师的力量,特别对生物下了限制,使得魔法师每次施放咒文之后,那个咒语就会从脑里移除,必须重新背诵记忆,才能再次使用。
然而,第五级以上的优秀术者,却能够凭着体内的魔力共鸣,使用魔法,咒语也可以自己编写,不用拘泥于刻板的固定形式。
阿雪的魔力若是完全发挥,就是第七级境界,施放的咒语只要照基本原则去随意编写就行了,无奈她如今脑里空空,徒有强大魔力,却不懂得使用的法则,只好让她学那些初学魔法的稚龄孩童一样,买本入门的咒语书,从头研究起。
小镇距离南蛮不远,资讯缺乏,魔法的相关书籍很少,商店里头也没有卖什么看起来比较称头的魔杖,在皱着眉头选购了几本咒语书后,我警觉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手边的财源快不够了。
本来我就不是什么有钱人,在攻破马丁列斯要塞时的所得,全都被龙女姐姐拿去当赞助军费。
在娜丽维亚贪污的金钱,阿巫拿走一半,剩下的部分,几乎全消耗在这一年来于南蛮的种种花用。
早期花钱所买到的珍宝,大部分都是没价值的假货,当作交了学费,后来虽然买到一些不错的东西,但都送回阿里布达交差,让国王陛下解除我的流放令,现在我终于被招回去述职,但是身边钱财也所剩无几了。
妈的,这样下去可不行,得要想法子找点发财门路才行……
这里距离南蛮地界不远,还是有一些其他地方所没有生产的药材、矿物,如果低价采购一些,或许有赚头。
这时,商店的老板告诉我一个坏消息,这阵雾气是当地有名的特产,一旦起雾了,短时间之内是散不去的,不过,距离此不远的一个雾谷村,是珍宝商人常常造访的所在,有空不妨一游,或许会有我所需要的东西。
带着这个消息,我回去找两名同伴,在进入旅店的时候,我和几个男人错身而过。
他们身上配剑,步履轻捷,显然身有武艺,衣着上也不像是本地人,其中三个人还穿着象徵神宫身份的长袍,肩头印着光之神宫的徽印,是得到慈航静殿认可的见习神官。
有点错愕,我进入旅店,一句话都还没说,阿雪和大叔就告诉我一件怪事。
“贤侄,贤侄啊。”
“大叔,不要乱叫,谁是你的贤侄啊?”
“不要在意这种小问题嘛,我和雪丫头刚才听到很有趣的事情喔。”
茅延安朝离去的那几人指了指,道:“看不出来啊,那几个家伙瞧来人模人样的,却尽是在讨论一些卑鄙的事情,真是人不可貌相。”
“嗯,说得好,就像某人一样,看上去一表人才,可是不但会偷看女孩子洗澡、画春宫画做纪念;危急时候丢下朋友自己开溜,还懂得七孔流血装死,我也常常觉得这种人真是不可貌相。”
“贤侄啊,根据慈航静殿的圣典记载,生前猛找机会讽刺人的刻薄鬼,死后会下地狱被拔舌头的喔。”
“你不知道我不信邪教的吗?”
即使拿天底下最锋锐的利器,我想也没办法剠穿大叔的厚脸皮吧,口舌之争不用太多,在短短几句交锋后,我问起了刚才那一伙人谈的东西。
阿雪的解释不是很清楚,但大略也听得懂。
距离这里不远处有个小村子,每隔一段时间就会骚动一次,据说是有凶物作祟,难以驱除,一直想要外聘强力的魔导师来驱邪,刚才那伙人得知这消息,打算前往该处,假意帮忙驱邪,狮子大开口,若是失败,拿了钱就跑。
“打着慈航静殿的旗号去驱鬼,大概满有说服性的吧,那里以前有矿坑,有矮人居住,打造的器物满值钱的,采集的矿石中,或许有贵重金属,抢劫一次就可以大赚一票。”
“你说得没错,不过,那穿着光之神宫神官服色的三个人,自称是什么净念禅会的人喔。”
“净念禅会?”
茅延安和阿雪并没有听得很清楚,只是听见那三名见习神官向同伙说起,他们净念禅会近几年要鸿图大展,经费是越多越好,如果今天立此功绩,对往后的升级大有好处。
“净念禅会?这是什么东西?大叔你听过吗?”
茅延安摇头,显示他和我一样,从来不曾听过这个一听就觉得像是“慈航静殿”姐妹组织的东西。
只是,为何光之神宫的弟子,会另外加入别的教派?这件事情就很让人不解了。
况且“鸿图
大展”这四个字,一听就觉得与某些阴谋有关,假使方青书还在,问题或许就有答案了吧。
“师父,我们现在该怎么做呢?”
“这个嘛……既然与光之神宫有关,方兄又待我们不错,我们就替他调查一下,搞不好能查到与南蛮事件有关的线索。”
由于这听起来很像是铲奸除恶的好事,阿雪眼中燃起兴奋之情,连忙点头,招呼起来正趴在地上睡的紫罗兰,预备上路,不过,旁边的茅延安却很不识趣。
“贤侄啊,你会有那么好心吗?其实你是想黑吃黑,也去那个村干上一票吧?”
“大叔,知不知道慈航静殿的圣典里记载,生前太过老实的人,死后会下地狱被拔舌头的?”
“嘿,大叔我刚刚改宗信仰净念禅会了,听那几个家伙说,信仰他们会长的信徒,死后可以究竟涅盘,不生不灭,直达极乐世界耶!”
现在,我有七成把握敢肯定这个净念禅会大有问题,因为连我这样的人都晓得,当一个组织的基层成员,会宣传那么美好、不劳而获的梦想,这种组织不是直销集团,就是邪教。
一行人匆匆赶往雾谷村而去,路上雾气深重,前进的速度放得很慢。大叔也趁机告诉我们,原来在珍宝追迹者这一行中,那个雾谷村还薄有名气。
受到地形影响,雾谷村一年里头有四分之三的日子,被浓密的大雾所笼罩,阴气极盛,吸引附近山区的人、兽亡魂,骚扰地方。
“雾谷村后头有一个废弃的矿坑,早年矿脉没被挖尽的时候,繁荣过一段时间,不但有大批的矮人工匠众集,连人类都跑去凑热闹,开了几家有起码水准的旅店,往来的商旅行人会到那里去投宿,可是,后来整个山区开始被长年不散的大雾笼罩,加上怨灵团肆虐,人们都不往那边去了。”
茅延安很怀念地叹道:“十多年前,我在这附近游走作画,也曾造访雾谷村的,转眼间就那么多年过去了,旅店里头漂亮的姑娘不知道还……”
看他说得悠然神往,我不得不唤醒他,免得越扯越远,问他雾谷村在珍宝追迹者的心中,究竟有何特异之处。
“这个就牵涉到雾谷村的大雾了。在大雾出现后不久,就开始有怨魂群聚,骚扰村民,当时有位慈航静殿的同僧代为沟通,说怨魂要求村民归还一样被他们藏起来的宝贝,但村民都说没有,虽然同僧施法镇压,可是往后每年一次,怨灵都会到村上去骚扰。”
茅延安道:“为了怕受到怨魂的伤害,雾谷村的居民几乎都跑光了,矮人工匠跑得一个不剩,只余下十多户居民。到底是谁拿了鬼魅们的宝物,根本就没人知道,肇事者多半早就溜了,不过,却还是有人相信,鬼魅们的宝物,至今仍然藏在雾谷村喔。”
阿雪瞪大眼睛,奇道:“宝物?那会是什么样的东西?武器吗?还是某种财宝?同不同级?”
“这就不晓得了。毕竟,从来也没人弄清楚,鬼魂们要的宝物,到底是什么东西?说不定根本就只是一样很普通的东西,被人们错拿了呢。”
茅延安道:“但也不排除真是某样珍宝的可能,所谓的追迹者,就是追逐着这样子的梦想,在到处奔走寻宝啊。”
大叔说得没错,像这种程度的珍宝传闻,市场上多如繁星,根本没有实际根据,往往让追着这些讯息的珍宝猎人旷日费时,到死都一无所获。
可是,如果一旦有所得,那么原本的那些传闻,就会变成与珍宝共存的奇幻轶事,在市场上更增添该项珍宝的价格。
“大叔,每年来骚扰雾谷村的鬼魂群有多少?”
“人与兽,林林总总地加起来,几百个亡灵总是有吧,每次出来像是游行一样,天上与街上鬼影幢幢,满有震撼力的。”
“几百个?那些光之神宫的家伙应付得了吗?”
人形生物的性命终结之后,会化为鬼魅,如果存有冤气或是怨念,灵魂的能量就会比先前强逾数倍。
但换做是兽类,死了之后的魂体,质能不纯,不管是有冤没冤都没什么威胁性可言,反倒是它们的骨骸,有可能吸引附近魂魄群众其内,吸收日月精气,变成妖物,凶猛无比,好比龙死后骨骸所化成的龙精,就是出了名的难对付。
参杂着过半兽魂的数百亡灵,威胁性还比不上一头龙精,实在不算什么大场面。
话虽如此,却也不是几个学艺末精的见习神官能够应付,我想很知道,究竟是什么给了他们勇气。
茅延安不算是战力;我不久前才施展过地狱淫神的仪式,几个月内不能使用魔法;阿雪的黑魔法又才刚起步,目前唯一的战力,就是靠紫罗兰。
但火焰与闪电,对付猛兽则可,驱鬼却事倍功半,倘使那几个净念禅会的邪教徒,是靠愚蠢与无知去闯雾谷村,这我可万万不奉陪。
“因为当初那名同僧的镇压,怨魂们骚扰村上的时间固定,都是大雾出现之后的十天。那些人大概是知道这件事,早点进去把事情办一办,在鬼魂到来之前开溜吧。”
大叔这句话,让我安心许多,不然立刻就要掉转方向开溜。
去看看那群净念禅会的家伙搞什么鬼,顺道捞些好处,是主要目的,我没有指望会在雾谷村找到珍宝,不过,那里既然曾经有大批矮人开炉铸器,说不定会留下什么矮人打造的工艺品遗迹,随便捡一些回去,补充旅费,聊胜于无。
抱持着这样的想法,我们策马而行,三人一兽赶路。雾谷村的位置,距离我们出发的小村不远,但是道路崎岖,中间林木障道,又有大雾弥漫,着实不好走,幸亏我们有个过去常来的向导,热门熟路,每当浓雾看不清道路时,就让紫罗兰喷火照亮,比什么引路灯都有用。
沿途,我明显感觉到马匹的不安,而整个山区的阴森寒气之重,已经开始涉猎黑魔法的阿雪,也略有感应,瑟缩着娇躯,小声地告诉我,风中有很多细细的呢喃声。
当然,我和大叔的耳朵什么也没有听见……
这样一路寻去,终于在天黑之前,抵达了雾谷村。
那确实是一个死气沉沉的地方,也许过去曾经一度辉煌,但现在看来却像是废墟一样。
在越来越昏暗的暮色中,理应璀艳的夕阳,被层层浓雾挡在山外,不能透射进来一点光彩。
放眼看去,尽是灰蒙蒙的一片,只有几盏灯火,忽明忽暗地在浓雾中闪烁着,像是隔着老远,却又好像很近。
茅延安拍拍身上,道:“这里雾大,居民不管白天黑夜都点灯,我们算是运气好了,如果还没进村就天黑,山路就难走了。以前我常来的时候,和这边几家旅店的老板都很熟,希望现在还起码留个一家吧。”
在这种地方开旅店,真是名符其实作鬼生意,我甚至很难相信,有人会死待在这种地方不走。不过,也很难说,有时候,人们对于祖产的固执,会让不相干的人被吓到目瞪口呆。
“师父,我们快点走吧,这里好冷喔。”
阿雪催促着我,其实不用她说,我也是这样觉得。这里的雾气特别湿,温度也非常低,阳光只是一
个空泛的名词,不具有实质影响与意义,尽管我们穿着厚厚的衣物,但经过一番穿林跋涉后,衣服几乎被雾气湿透,冷冷地沾在身上,肌肤上都起了鸡皮疙瘩。
外头的气候,新近春来回暖,这样子的阴冷当然不正常,只是,都已经说过这个地方闹鬼,这样子的异常,也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往前走上一段路,踩着石子缓慢前进,前头的灯火越来越亮,一排木屋出现在眼前,斑驳的木墙,上面有着许多大小下同的孔洞,顶上的灰色土瓦,滴着冰凉的水珠。
比较大的一栋木屋前,停着十匹骏马,看样子,那群见习神官已经先我们一步到了。阵阵喧哗声,从门里头传过来,寥寥几句,已经听得出来,他们正在向屋里的人要求报酬。
他们大概也觉得很没趣吧,这个雾谷村比预期中更贫瘠,就算剩下来的人集中经费,也凑不出一袋金币,即使想要放手劫掠,收获也没什么可瞧的,还要面对鬼魂群,这一趟真是大赔本了。
不过,一个苍老的声音,似乎在努力挽留他们。
我们的旅伴不是很多,紫罗兰横竖已经碍不了事,有没有都是一样,但是大叔和方青书两个人的存在,就让我感到很碍事。
但撇除这方面不谈,和这两人同行,确实很有意思。
在彼此谈谈说说的过程中,我对方青书有了较多理解,觉得他这个人实在是不坏,是一个值得结交的朋友。
“有一件事情,我之前没有机会说。不过,不管前生如何,我认为今世的作为,才是判断一个人善恶的根据。”
方青书诚恳道:“谁的前世是什么,对我没有任何意义,也希望你们不要在意。”
在羽族因为阿雪的前世疑云而摆出嫌弃态度时,方青书并没有随众作出过分的行为,这时他也确切表明了态度。
“我很敬佩雪姑娘的义勇与坚强精神,如果可能,我希望还有这个机会与你切磋光明魔法,不过……现在说这些,都太迟了。”
所谓的切磋,就是教导,也就是阿雪当初所期盼的心愿,但在她已经正式接受黑暗魔力的现在,是没可能再转成光明系魔法的。
那天战局里发生的种种异变,包括大日天镜和万灵血珠的变化,由于难以隐瞒,加上我有许多困惑末解,所以在隐藏部分事实后,我说给茅延安与方青书知道。
方青书相当惊讶,特别是对蛇族能够取得并制造巨神兵的事实,感到不可思议,面色凝重地表示,会着手调查此事。
“我会禀告家师,作出处理,这件事听来确实很不寻常。”
“嗯……我对你这个人开始欣赏了,你确实和那些贵族子弟很不一样,方字世家这一代有多少人像你一样呢?”
“我并不觉得自己有那么特别,只不过身而为人,应该怎么做,我就怎么做而已,如果要说家世,百里湛蓝爵士不也是出自名门吗?令尊的威名……”
“喂,不说这个,换一个话题吧。”
因为那使者的关系,我的真名与身分,自然是瞒不下去,但说到家世还可以,提起那个变态的老爸,就有点让人不愉快了,我主动转变话题。
方青书哑然笑道:“贵族和平民,没有那么不同,以前我追随茅老师学艺的时候,有很长一段时间是随他以平民身分,在外游历闯荡,那时候,我也用过许多的化名。”
“什么化名?全部说出来听听,看看是不是那么有名。”
“其实没有什么特别,都是茅老师帮忙取的名字。”
方青书笑道:“当初在金雀花联邦参加天桃五轮大会,我化名方不群;在东海上随缥缈三仙学琴,化名方别鹤;在索蓝西亚学习监定兵器,化名方三桂;最难得的,就是在阿里布达的恰情阁,与当时花魁温瑾诗歌相和时,老师坚持要我化名方世美。”
“呃……这么丰富的阅历,光是听那一大串名字,我只能说,方兄你的确是卑鄙阴险、坏事作尽兼丧尽天良啊!”
“哈,你别光是说他,你自己也是当今各国之间的知名人物啊,特别是这次在南蛮这么一闹,身价又更同了。”
茅延安在我胸口一拍,笑道:“要记住,你百里湛蓝可是这次颠覆南蛮四大族,搞到拜火教鸡毛鸭血,还色胆包天,拐跑了万兽尊者的两个女人,让他气得亲自出关来杀你的大英雄啊!”
“别提这件事了,我想我这辈子再也不可能踏进南蛮一步了。”
想想确实是很烦。万兽尊者不会离开南蛮,也不可能跑出来杀我,但是他的徒子徒孙可就未必,倘使被认出了身分,那从此真是永无宁日了。
当然,如果会害怕仇家,我也就不用出来混了。屈指算算,想取我性命的敌人到底有多少呢?光是一个羽虹,就足够让我头痛,就更别说旁人了。
经历数天的旅途后,我们终于要脱离南蛮,这时,方青书与我们告别。
“诸事已了,我要先赶回金雀花联邦去,希望与诸位后会有期。”
我要赶回阿里布达王国去接新敕令,与金雀花联邦不同路,所以不得不与这超级护身符告别,然而,在方青书向我们辞别的同时,有另外一个人的存在,就显得很奇怪。
“他要回家,我要回国,那你呢?”
“我?我是旅行画师,那当然是继续云游天下啊。”
“我管你是云游天下还是长埋地底,我是问你干什么继续跟着我们?脱离南蛮以后,我们又不需要向导,你一直跟着做什么?”
“别这么说嘛,你们两个人都这么有趣,大叔舍不得离开你们啊……就算不当向导,我还会很多东西,大家一起结伴上路,沿途有照应,我也很多年没去阿里布达观光了。”
如果照我的意思,干脆就像踹死拘一样,把茅延安一脚踢走就成了,不过阿雪却对这位长辈甚是依依不舍,而他也确实是有几分能耐。
所以就勉强同意,让这位死皮赖脸的大叔与我们同行,一起前往阿里布达。
旅程中,我很是纳闷,猜不透被招回王都去,究竟会任命什么新职。
那个进献上去的神灯,到底是什么等级的货色,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如果真的让国王陛下龙心大悦,想要赏赐于我,除了进爵之外,加官似乎不太可能。
我本身是担任军职,位阶更是已经升到万骑长的尊位,但现在阿里布达军部却是有位无职,每个带兵的实权官职,都没有缺位,我即使立下了功绩,也不可能给我委职任命,所以任我之前在两次战役中立下大功,也只是加我的爵位与官阶,并没有实际派军队给我,而是让我以特别使者的身分,到国外去搜寻财宝。
可是无所谓,当大官并不是我的兴趣所在,特别是当个手握重兵的军官。王都里的贵族一堆,武官见了都要低头,没有什么地位与实权,如果是到外省或是边疆,虽然威风八面,呼风唤雨,可是以我的背景,父子两人都在国内带兵,肯定会被盯得死死,稍为乱来立刻就会被弹劾。
所以,我很满意自己目前的处境,只要能被招回王都享福,有没有加官晋爵都无所谓。
“咦?你真的是这么想吗?”
当我说出自己对未来的预测,在旁边挥舞着那柄“重”剑的大叔,很讶异地看着我。
“怎么样?这很奇怪吗?又不是每个人都很喜欢当官,既然有野心勃勃的人,当然也有胸无大志的人,比起过那种朝不保夕的日子,我还宁愿混吃等死,安安乐乐。”
“说得倒也是,可是与其那样,你要不要考虑继续你目前的工作,当个珍宝猎人算了。”
茅延安道:“珍宝追迹者是男人的梦想啊,自由不羁,浪迹在同山之颠、穷绝海底、大荒天涯,与价值连城的珍宝为伍,白天接触各种秘笈与奇珍,晚上就笑拥醇酒美人,一掷千金,有什么工作比这更快活?我看你在南蛮混得不错,以后辞官不干,大可专心干珍宝猎人。”
“你吹的牛皮倒是中听,就可惜不切实际,这种生活刀光剑影,水里来火里去,有什么好的?”
我摇头道:
“珍宝猎人是绝对不干,兼差当当珍宝商人,那倒是可以考虑考虑。”
阿雪抱着紫罗兰玩要,从旁边插了一句,问道:“师父,这两个之间有什么差别啊?”
“不是吧?你跟我跑南蛮混了这么久,还弄不清楚这个?”
看她一脸茫然,我不得不叹气解释。
现今的大地诸国,从文明大国金雀花联邦,到精灵之国索蓝西亚,只要有贵族的地方,就可以见到他们彼此竞夸豪奢的作风。比出入排场、比庄园规模、比娇妻美妾、比名驹华车,贵族们努力在各个方面展现自己的财力与气派。
三代看吃,四代看穿,五代看文章。这一点无论是哪个种族,都是一样,长期处在富裕环境,涵养数代下来的气质与贵气,不是普通的暴发巨富可比拟。这些出身世家的贵族富商们,既然不能直接拿出地契帐册比阔,就只好表现在周身的一举一动上。
这种比夸豪奢的竞赛,看在寻常百性眼里,当然是只有悲叹愤恨的份,可是有时候,这种作风也有寻常人不知道的好处。
在外交场合上,一国之君往往藉着豪华的排场,向外国与臣下展示实力,成功的话,就可以起到震慑作用,将一场刀兵干戈消于无形。
同样的情形,也适用于王公大臣、地方领主、军部重将的身上,很多人不见得喜欢奢华,但是在这样的大环境中,除非像我那变态的老爸那样,真是底子硬到极点,无须张扬,不然如果不摆弄排场,张扬声势,很容易就被人小看、排挤,甚至连下头的人也会造反。
“嗯,可是,那样和珍宝商人有什么关系啊?”
“傻女人,这种比赛其实是很无聊的,你摆出一百辆豪华马车,我就开出两百辆;你亮出千斤黄金,我就亮出两千斤珠宝。”
我道:“可是,当有人把万斤黄金叠堆如山的时候,那就已经不是夸耀,而是惹人嘲笑,人人都会讪笑说没品味、没智商。”
“喔,那要比什么?”
“对啊,当单纯洒金子已经没意义,当财富已经不足以彰显身分,又该比些什么呢?”
我引用一句珍宝商人常常挂在嘴边的名言,道:“世上价值最珍贵者,莫逾稀者。”
所谓的珍宝生意,涵义很广,从矿石、香料、药材、毛皮、艺术品,甚至是生物、死体买卖,都在范围之内。
但是大体来说,都是由一些尚未开发的大荒之地,将本国所罕见的东西运回国。
大体上来说,男孩子这种生物对梦想、冒险部有一种天生的憧憬,普通财货不足以吸引权贵眼光,但是那些来自蛮荒秘境的珍宝,在那些足迹不离开自家豪华庄园的贵族来说,就是一等一的奢侈品,藉以向同侪夸耀。
起先是一些质地古怪的宝石、金银,再来是以壮阳效果为主的神奇药草,贵族们愿意为了这些东西挥金如土,而后,当脑筋动得快的商人,嗅到了这股商机,从大地的蛮荒地带,把一些之前不引人注意的东西大量运回国内,这股商潮就正式开始了。
“一些金属、石材,被意外发现了铸造方面的价值,引发了新的技术革命,也造成了新一批的资产家。新的兵器、法具,很快被应用到战场上,带来了更大的商机,间接也造成厂铸炼兵器、法具的人才市场活跃。”
我道:“当然也不乏有人挖掘古战场遗迹,找到失落于历史上的神兵利器,转手卖出致富,七辈子都不愁吃穿。”
想要一步登天的人,不管是哪个时代都有。能够一出道就拥有一柄神兵利器,或是有着异能的法器,那真是可以减少三十年奋斗的,对于那些手里没有真材实料,却不得不任军职立功、以继承爵位的贵族来说,这是最有利的护身符。
追逐着各种珍宝传闻,尝试在沙堆里头淘金的人,通称为珍宝追迹者。其中,本身并不进行冒险、旅行的工作,单纯是在珍宝市场里买卖获利的商家,被称为珍宝商人,而实地进行冒险与挖掘工作的追迹者,则被冠上猎人的称号。
所谓未开发的大荒之境,充满着各种危险,像是兽人们居住的芰里,普通人类进去就被轰杀,顶多只能在南蛮其他区域作卖卖,唯有真正有实力、武艺同强的人,才能够全身而退,在芰里取得珍宝。
珍宝中不乏异兽的身体组织,像是龙之魄、凤血魂这类的异宝,如果没有搏杀巨兽的实力,刚近身就破一脚踏扁,谈什么取得珍宝?
在目前有纪录的各种珍宝排行中,最顶级的那一部份,不是同度危险,就是虚渺不实,并非单纯靠交易就能构得,也就是可遇而不可求,只有那些心思细密,又有通天本领的珍宝猎人,才有办法旷日费时地追寻。
当然只要一转手,赚到的钜富,也是难以想像,所以全大地的顶尖富豪中,就有人是以珍宝猎人为业。
“好……好浪漫的感觉喔。”
阿雪喜道:“师父,我们再去寻宝吧,这次就回阿里布达去寻宝好吗?”
茅延安点头道:“年轻人应该有点志气才对啊,干这一行的前景光明啊,知道吗?万兽武尊没成名时干过一段时间的珍宝猎人,听说就连黑龙王也是挖掘到海盗的大宝藏,才建立黑龙会的,几个很有名的大魔导师,都曾经花过一段时间寻宝来进行修业喔。”
这我倒是知道,几所大规模的魔导学院,都有要求学生在结业离校后,进行类似修业,以一年为期,交出一个C级以上的珍宝,作为取得毕业证明的凭证,只是大部分的学生都不愿意冒险找珍宝,而是打工赚钱从珍宝市场买来交差。
“我自问没这种本事,也没强大的武功,当珍宝猎人一定稳死的。”我摇头道。
“搞清楚,我们这次能够生离芰里,是靠旁边的护身符够强,还有大叔你的石头帽,并不是真本事,别被胜利给冲昏头了。”
“别人说这话可以,你说我就不能苟同了。”
茅延安道:“虽然万兽尊者、黑龙王,都是了不起的人物,可是在近五百年的历史上,最具传奇性的珍宝猎人却另有其人。”
“哦?什么人那么猖狂啊?”
“就是你……的爷爷。”
如果不是大叔提起,我还真是忘记了,爷爷年轻时游历大地,进行武道修业,确实干过一段时间的珍宝猎人。
我的变态老爸,练的是家传武学,位列当今世上五大最强者之一,身为他老子的兰特爷爷,武功自然也是惊世骇俗。
更拽的是,他生对了时代,那时候大地上没有什么同手,在缺乏同级数竞争者的优势下,有二十年的时间,他是世所公认的天下无敌。
只是,比起他的武功,兰特爷爷的风流之名更是流传后世。号称“天下第一种马”兰特爷爷的冒险生涯多采多姿,和旅程中所接触到的每个美人,都有过一夜至数夜不等的情缘,对象复杂到在他出道的十多年后,开始在每夜醒来时懊恼不已,因为枕畔那个有些眼熟的小美人,其母曾在多年前与他有过一夕之缘。
与之糜烂的性生活成正比,据说兰特爷爷当时所取得的珍宝与财富,足以让现今任何一国王室眼红如炽,
不过,历代百里湛蓝家的主人,都不怎么为后代子孙着想,爷爷的财产,在他的冒险生涯中挥霍殆尽;价值连城的珍宝,往往就随手送给被他夺走处子元红的美人。
黑龙王在连续找到十多个海盗宝藏后,富有到可以成立政权,兰特爷爷如果有心,大概也可以弄个中小规模的国家出来,那我今天也就是王子殿下了,不过,我们家的人实在是……
“不提这种鸟事了,认清事实吧,我们这边又没有绝世武者,也没有大魔导师,拿什么实力去和人家竞争?”
“你不行,我不行,阿雪小姑娘可以啊,我看她很有魔法方面的天份,好好修练一下,一定大有可为。”
茅延安道:“我们组成一个寻宝三人行,以我的机智与阅历、你的幸运和无耻,加上阿雪小姑娘的魔法,准能人发利市的。”
“喂,大叔,为什么机智与阅历归你,幸运和无耻就算在我头上?”
口中这样辩驳着,我却不能不开始想,拿阿雪当战斗主力的可能性。毕竟,黑暗魔法偏重攻击性与杀伤力,倘使阿雪肯好好修练,弄点成绩出来,确实是一面很可靠的护身符。
与巨神兵的那场大战,黑洞天镜连娜塔莎这样的巫法同手都吸吞进去,如果能当作必杀招数来使用,威力一定很惊人。
就是不晓得,黑洞天镜的出现,究竟只是一个偶然的奇迹,还是阿雪造成的效果?
而另外一个问题是,那天黑洞消失之后,就再也没看过大日天镜,这面上古神器又到哪里去了呢?
暂时没有答案,我转而思考,该怎么样教导阿雪修练黑魔法。我本身的能力不足,又不能让她去某王国的魔导学院拜师学习,幸好血魇秘录里头有记载一些东西,只要找个中等规模的城镇,买一些入门用的书籍、法杖、道具,应该可以先自行修练几个粗浅的法术。
我们沿着山道,缓缓而行,途中忽然遇到大雾,不辨东西,难以前进。
“啊,原来是这里……算来也差不多是时候了呢。”
茅延安好像认出了地方,最后好不容易靠着他的带路、紫罗兰的火焰照明,在中午以前进入了一个城镇。
山路崎岖,内中藏着不少危机,在雾气散去之前,我不想冒险前进,阿雪和茅延安找客店休息,我则前往商店,补充所需的物资。
这个小镇的规模不大,专门供旅人采购的商店里,东西是还算不少,弓箭、匕首、毛毯、铜锅、水壶,都算满齐全的,也有特别的干肉与小麦粉,可是,却没有我想为阿雪买的东西。
虽然说课本里头说,上天为了恐惧魔法师的力量,特别对生物下了限制,使得魔法师每次施放咒文之后,那个咒语就会从脑里移除,必须重新背诵记忆,才能再次使用。
然而,第五级以上的优秀术者,却能够凭着体内的魔力共鸣,使用魔法,咒语也可以自己编写,不用拘泥于刻板的固定形式。
阿雪的魔力若是完全发挥,就是第七级境界,施放的咒语只要照基本原则去随意编写就行了,无奈她如今脑里空空,徒有强大魔力,却不懂得使用的法则,只好让她学那些初学魔法的稚龄孩童一样,买本入门的咒语书,从头研究起。
小镇距离南蛮不远,资讯缺乏,魔法的相关书籍很少,商店里头也没有卖什么看起来比较称头的魔杖,在皱着眉头选购了几本咒语书后,我警觉到了一个事实,那就是手边的财源快不够了。
本来我就不是什么有钱人,在攻破马丁列斯要塞时的所得,全都被龙女姐姐拿去当赞助军费。
在娜丽维亚贪污的金钱,阿巫拿走一半,剩下的部分,几乎全消耗在这一年来于南蛮的种种花用。
早期花钱所买到的珍宝,大部分都是没价值的假货,当作交了学费,后来虽然买到一些不错的东西,但都送回阿里布达交差,让国王陛下解除我的流放令,现在我终于被招回去述职,但是身边钱财也所剩无几了。
妈的,这样下去可不行,得要想法子找点发财门路才行……
这里距离南蛮地界不远,还是有一些其他地方所没有生产的药材、矿物,如果低价采购一些,或许有赚头。
这时,商店的老板告诉我一个坏消息,这阵雾气是当地有名的特产,一旦起雾了,短时间之内是散不去的,不过,距离此不远的一个雾谷村,是珍宝商人常常造访的所在,有空不妨一游,或许会有我所需要的东西。
带着这个消息,我回去找两名同伴,在进入旅店的时候,我和几个男人错身而过。
他们身上配剑,步履轻捷,显然身有武艺,衣着上也不像是本地人,其中三个人还穿着象徵神宫身份的长袍,肩头印着光之神宫的徽印,是得到慈航静殿认可的见习神官。
有点错愕,我进入旅店,一句话都还没说,阿雪和大叔就告诉我一件怪事。
“贤侄,贤侄啊。”
“大叔,不要乱叫,谁是你的贤侄啊?”
“不要在意这种小问题嘛,我和雪丫头刚才听到很有趣的事情喔。”
茅延安朝离去的那几人指了指,道:“看不出来啊,那几个家伙瞧来人模人样的,却尽是在讨论一些卑鄙的事情,真是人不可貌相。”
“嗯,说得好,就像某人一样,看上去一表人才,可是不但会偷看女孩子洗澡、画春宫画做纪念;危急时候丢下朋友自己开溜,还懂得七孔流血装死,我也常常觉得这种人真是不可貌相。”
“贤侄啊,根据慈航静殿的圣典记载,生前猛找机会讽刺人的刻薄鬼,死后会下地狱被拔舌头的喔。”
“你不知道我不信邪教的吗?”
即使拿天底下最锋锐的利器,我想也没办法剠穿大叔的厚脸皮吧,口舌之争不用太多,在短短几句交锋后,我问起了刚才那一伙人谈的东西。
阿雪的解释不是很清楚,但大略也听得懂。
距离这里不远处有个小村子,每隔一段时间就会骚动一次,据说是有凶物作祟,难以驱除,一直想要外聘强力的魔导师来驱邪,刚才那伙人得知这消息,打算前往该处,假意帮忙驱邪,狮子大开口,若是失败,拿了钱就跑。
“打着慈航静殿的旗号去驱鬼,大概满有说服性的吧,那里以前有矿坑,有矮人居住,打造的器物满值钱的,采集的矿石中,或许有贵重金属,抢劫一次就可以大赚一票。”
“你说得没错,不过,那穿着光之神宫神官服色的三个人,自称是什么净念禅会的人喔。”
“净念禅会?”
茅延安和阿雪并没有听得很清楚,只是听见那三名见习神官向同伙说起,他们净念禅会近几年要鸿图大展,经费是越多越好,如果今天立此功绩,对往后的升级大有好处。
“净念禅会?这是什么东西?大叔你听过吗?”
茅延安摇头,显示他和我一样,从来不曾听过这个一听就觉得像是“慈航静殿”姐妹组织的东西。
只是,为何光之神宫的弟子,会另外加入别的教派?这件事情就很让人不解了。
况且“鸿图
大展”这四个字,一听就觉得与某些阴谋有关,假使方青书还在,问题或许就有答案了吧。
“师父,我们现在该怎么做呢?”
“这个嘛……既然与光之神宫有关,方兄又待我们不错,我们就替他调查一下,搞不好能查到与南蛮事件有关的线索。”
由于这听起来很像是铲奸除恶的好事,阿雪眼中燃起兴奋之情,连忙点头,招呼起来正趴在地上睡的紫罗兰,预备上路,不过,旁边的茅延安却很不识趣。
“贤侄啊,你会有那么好心吗?其实你是想黑吃黑,也去那个村干上一票吧?”
“大叔,知不知道慈航静殿的圣典里记载,生前太过老实的人,死后会下地狱被拔舌头的?”
“嘿,大叔我刚刚改宗信仰净念禅会了,听那几个家伙说,信仰他们会长的信徒,死后可以究竟涅盘,不生不灭,直达极乐世界耶!”
现在,我有七成把握敢肯定这个净念禅会大有问题,因为连我这样的人都晓得,当一个组织的基层成员,会宣传那么美好、不劳而获的梦想,这种组织不是直销集团,就是邪教。
一行人匆匆赶往雾谷村而去,路上雾气深重,前进的速度放得很慢。大叔也趁机告诉我们,原来在珍宝追迹者这一行中,那个雾谷村还薄有名气。
受到地形影响,雾谷村一年里头有四分之三的日子,被浓密的大雾所笼罩,阴气极盛,吸引附近山区的人、兽亡魂,骚扰地方。
“雾谷村后头有一个废弃的矿坑,早年矿脉没被挖尽的时候,繁荣过一段时间,不但有大批的矮人工匠众集,连人类都跑去凑热闹,开了几家有起码水准的旅店,往来的商旅行人会到那里去投宿,可是,后来整个山区开始被长年不散的大雾笼罩,加上怨灵团肆虐,人们都不往那边去了。”
茅延安很怀念地叹道:“十多年前,我在这附近游走作画,也曾造访雾谷村的,转眼间就那么多年过去了,旅店里头漂亮的姑娘不知道还……”
看他说得悠然神往,我不得不唤醒他,免得越扯越远,问他雾谷村在珍宝追迹者的心中,究竟有何特异之处。
“这个就牵涉到雾谷村的大雾了。在大雾出现后不久,就开始有怨魂群聚,骚扰村民,当时有位慈航静殿的同僧代为沟通,说怨魂要求村民归还一样被他们藏起来的宝贝,但村民都说没有,虽然同僧施法镇压,可是往后每年一次,怨灵都会到村上去骚扰。”
茅延安道:“为了怕受到怨魂的伤害,雾谷村的居民几乎都跑光了,矮人工匠跑得一个不剩,只余下十多户居民。到底是谁拿了鬼魅们的宝物,根本就没人知道,肇事者多半早就溜了,不过,却还是有人相信,鬼魅们的宝物,至今仍然藏在雾谷村喔。”
阿雪瞪大眼睛,奇道:“宝物?那会是什么样的东西?武器吗?还是某种财宝?同不同级?”
“这就不晓得了。毕竟,从来也没人弄清楚,鬼魂们要的宝物,到底是什么东西?说不定根本就只是一样很普通的东西,被人们错拿了呢。”
茅延安道:“但也不排除真是某样珍宝的可能,所谓的追迹者,就是追逐着这样子的梦想,在到处奔走寻宝啊。”
大叔说得没错,像这种程度的珍宝传闻,市场上多如繁星,根本没有实际根据,往往让追着这些讯息的珍宝猎人旷日费时,到死都一无所获。
可是,如果一旦有所得,那么原本的那些传闻,就会变成与珍宝共存的奇幻轶事,在市场上更增添该项珍宝的价格。
“大叔,每年来骚扰雾谷村的鬼魂群有多少?”
“人与兽,林林总总地加起来,几百个亡灵总是有吧,每次出来像是游行一样,天上与街上鬼影幢幢,满有震撼力的。”
“几百个?那些光之神宫的家伙应付得了吗?”
人形生物的性命终结之后,会化为鬼魅,如果存有冤气或是怨念,灵魂的能量就会比先前强逾数倍。
但换做是兽类,死了之后的魂体,质能不纯,不管是有冤没冤都没什么威胁性可言,反倒是它们的骨骸,有可能吸引附近魂魄群众其内,吸收日月精气,变成妖物,凶猛无比,好比龙死后骨骸所化成的龙精,就是出了名的难对付。
参杂着过半兽魂的数百亡灵,威胁性还比不上一头龙精,实在不算什么大场面。
话虽如此,却也不是几个学艺末精的见习神官能够应付,我想很知道,究竟是什么给了他们勇气。
茅延安不算是战力;我不久前才施展过地狱淫神的仪式,几个月内不能使用魔法;阿雪的黑魔法又才刚起步,目前唯一的战力,就是靠紫罗兰。
但火焰与闪电,对付猛兽则可,驱鬼却事倍功半,倘使那几个净念禅会的邪教徒,是靠愚蠢与无知去闯雾谷村,这我可万万不奉陪。
“因为当初那名同僧的镇压,怨魂们骚扰村上的时间固定,都是大雾出现之后的十天。那些人大概是知道这件事,早点进去把事情办一办,在鬼魂到来之前开溜吧。”
大叔这句话,让我安心许多,不然立刻就要掉转方向开溜。
去看看那群净念禅会的家伙搞什么鬼,顺道捞些好处,是主要目的,我没有指望会在雾谷村找到珍宝,不过,那里既然曾经有大批矮人开炉铸器,说不定会留下什么矮人打造的工艺品遗迹,随便捡一些回去,补充旅费,聊胜于无。
抱持着这样的想法,我们策马而行,三人一兽赶路。雾谷村的位置,距离我们出发的小村不远,但是道路崎岖,中间林木障道,又有大雾弥漫,着实不好走,幸亏我们有个过去常来的向导,热门熟路,每当浓雾看不清道路时,就让紫罗兰喷火照亮,比什么引路灯都有用。
沿途,我明显感觉到马匹的不安,而整个山区的阴森寒气之重,已经开始涉猎黑魔法的阿雪,也略有感应,瑟缩着娇躯,小声地告诉我,风中有很多细细的呢喃声。
当然,我和大叔的耳朵什么也没有听见……
这样一路寻去,终于在天黑之前,抵达了雾谷村。
那确实是一个死气沉沉的地方,也许过去曾经一度辉煌,但现在看来却像是废墟一样。
在越来越昏暗的暮色中,理应璀艳的夕阳,被层层浓雾挡在山外,不能透射进来一点光彩。
放眼看去,尽是灰蒙蒙的一片,只有几盏灯火,忽明忽暗地在浓雾中闪烁着,像是隔着老远,却又好像很近。
茅延安拍拍身上,道:“这里雾大,居民不管白天黑夜都点灯,我们算是运气好了,如果还没进村就天黑,山路就难走了。以前我常来的时候,和这边几家旅店的老板都很熟,希望现在还起码留个一家吧。”
在这种地方开旅店,真是名符其实作鬼生意,我甚至很难相信,有人会死待在这种地方不走。不过,也很难说,有时候,人们对于祖产的固执,会让不相干的人被吓到目瞪口呆。
“师父,我们快点走吧,这里好冷喔。”
阿雪催促着我,其实不用她说,我也是这样觉得。这里的雾气特别湿,温度也非常低,阳光只是一
个空泛的名词,不具有实质影响与意义,尽管我们穿着厚厚的衣物,但经过一番穿林跋涉后,衣服几乎被雾气湿透,冷冷地沾在身上,肌肤上都起了鸡皮疙瘩。
外头的气候,新近春来回暖,这样子的阴冷当然不正常,只是,都已经说过这个地方闹鬼,这样子的异常,也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往前走上一段路,踩着石子缓慢前进,前头的灯火越来越亮,一排木屋出现在眼前,斑驳的木墙,上面有着许多大小下同的孔洞,顶上的灰色土瓦,滴着冰凉的水珠。
比较大的一栋木屋前,停着十匹骏马,看样子,那群见习神官已经先我们一步到了。阵阵喧哗声,从门里头传过来,寥寥几句,已经听得出来,他们正在向屋里的人要求报酬。
他们大概也觉得很没趣吧,这个雾谷村比预期中更贫瘠,就算剩下来的人集中经费,也凑不出一袋金币,即使想要放手劫掠,收获也没什么可瞧的,还要面对鬼魂群,这一趟真是大赔本了。
不过,一个苍老的声音,似乎在努力挽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