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辰任萧望为边军统帅,可以说是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的,在当时的封建王朝制度下,权贵之间,任人唯亲,只要是自己人,宁愿任用废物,也不会任用有才能的平民。
因为这在他们看来,用一个和自己‘没有关系’的人,就等于是把权利拱手让给了外人。
这是封建王朝历来的通病,风国也不例外。
可以说陆辰任用萧望,这在当时的人们看来,是一件非常荒诞又不可思议的事情,陆辰自然也明白这一点,所以他才会在校场斩杀千夫长陈亮,以正军令,而后当着全军将士的面,亲授萧望佩剑,为的就是让后者能放心大胆的打好这一仗!
毫无疑问,他有着比当时时代更加超前的思想,他能够摒弃贵贱之分,更有着当时人们所没有的开明,而恰恰是他的这种开明,让他能够知人善任,选贤用能。
陆辰的不计较出身,慧眼识才,并大放权的任用,让萧望深受感动,后者在接下令剑的那一刻起,也认为自己终于碰到了命中的明主。
在以后的岁月里,也为陆辰的征战天下,立下了不世的功勋!
且说萧望,校场调兵遣将之后,他先是奔赴武关察看了一下城防,而后又赶往葫芦口,亲自指挥士卒们安营扎寨。
此地是一处山谷,之所以名为葫芦口,那是因为如果居高临下的从地形上看,整个山谷就如同一个巨大的葫芦一般,入口狭窄,谷内宽松。
而武关之后,便是葫芦口,通过这个山谷,便是一马平川的平原大地,不仅可以望见边城的轮廓,而且可以横扫周边的村庄。
因此,蛮兵若想掠夺,不仅需要攻破武关,此地更是必经之处。
萧望选择在此地安营,表面上看,他是想在武关之后,再建立一道屏障,可实则他却有更深的打算。
他十年磨剑,不曾有机会展露锋芒,此次好不容易得遇明主,他可不想只是击败蛮兵那么简单。如果单单只是抵挡住蛮兵的进攻,那么他大可以依仗武关坚实的城防,与蛮兵打一场守城战即可。
他要做的,是一战成名。
萧望所选营盘的安扎地点,从山谷入口处一直到葫芦的尾部。山谷两侧皆为密林,他责令边军士卒,就地取材,每相隔五里,设立寨楼营帐,环环相扣,连绵二十余里……
另一边。
土斯国派鲁德为将,率五万蛮兵,进攻风国边境。
鲁德是土斯的世袭贵族,他的父亲以及祖父,都是土斯的名将,立过汗马功劳,而他,也仅仅以二十五岁的年纪,就被擢升为军中高级将领。
土斯地境以大面积的沙漠为主,并没有多少适合耕种的肥沃土地,所以一直以来,有相当一部分物资,都是靠掠夺风国边境而来。
时间一长,这也就成了习惯,继而演变成极为恶劣的恶性循环,掠夺的越多,土斯的甜头尝到的就越多,从而使其更加贪婪,掠夺也变得更加频繁……
百余年来,在土斯国人心中,无论是军中士卒还是普通平民百姓,几乎都达成了一种潜意识,那就是狼吃羊!
在他们的眼里,风国的丝绸锦缎、粮食大米和那些如花似玉、娇嫩嫩的姑娘,无疑都是取之不尽的‘珍宝’,而守护这些珍宝的风军将士们,则无疑更像是一群温顺的‘绵羊’。
在狼群的肆虐下,再多的绵羊,也只有待宰割的份儿。然而数日前,一次在土斯国看来,是属于例行的掠夺上,却被风军阻截了,并将他们的三千战士杀的大败!
这在土斯国王看来,是件极不可思议的事情,而那些大败而回的土斯军,也被认为是土斯国的耻辱,全部都被斩首示众。
因此,在土斯的国会上,鲁德一经请命,土斯国王连想都未想,便一口答应了,并大手一挥,派给了鲁德五万精锐。
在以往土斯的掠夺战中,大多都是派出一支几千人的轻骑兵,如同狂风肆虐一般,席卷而过。
土斯也没有那个实力占领风国,他们自己也很清楚这个道理,所以只是一味的掠夺,从未有过大军出动,也从未出动过步兵攻城拔寨。
然而这一次,鲁德却率五万蛮兵前来,其中骑兵只有一万,步兵却整整四万,其目的,也很明确,不仅是要一雪前耻,更是要给风国一个狠狠的教训!要让风国明白,狼,是不可能被羊打败的!
三日后,土斯大军业已兵临武关城下。
收到消息的王炎,第一时间赶到城头之上,他手扶箭垛,举目朝下望去,不禁大惊失色。
放眼望去,武关城外,黄灿灿的一片人头,俗话说人过一万,便无边无沿,这五万大军,真可谓是铺天盖地,一眼望不到尽头!
更让人惊惧的是,蛮人们**着上身,个个身材高壮,披着兽皮,衣着麻裤,金发披散,手握弯刀,还未开战,却已是在城下开始嗷嗷怪叫,简直形同未开化的野人。
倒是为首的一位将领,穿着一身钢盔钢甲,骑坐在一匹高头大马上,手持一杆大号的长枪,看上去威风凛凛。
此人正是蛮兵统帅鲁德,作为土斯的年轻一代贵族将领,可以说鲁德打心眼里瞧不起风国士卒,虽说这是他第一次统兵作战,但他却满脸的骄狂之气,也丝毫没把王炎的这一万守军放在眼里。
他的副将,更是他府上的亲信,也是个常年在土斯国内横行霸道的主儿。此时兵临城下,他策马走到鲁德身边,直接说道:“鲁德将军,我看,咱们还是赶紧攻城吧!先将武关这些小绵羊屠杀殆尽,再攻入边城,将其洗劫一空!”
“不!”鲁德摇了摇头,哼笑道:“在他们这些中原人眼里,不是一直将我们大土斯国,视为没有开化的野人吗?哼!今天,我们就让他们这些人知道,什么是狼!什么是羊!”
“来人!叫阵!本将军要亲自杀杀这些风国绵羊的锐气!让他们知道,我土斯国的将军,是有多么的威武!”
因为这在他们看来,用一个和自己‘没有关系’的人,就等于是把权利拱手让给了外人。
这是封建王朝历来的通病,风国也不例外。
可以说陆辰任用萧望,这在当时的人们看来,是一件非常荒诞又不可思议的事情,陆辰自然也明白这一点,所以他才会在校场斩杀千夫长陈亮,以正军令,而后当着全军将士的面,亲授萧望佩剑,为的就是让后者能放心大胆的打好这一仗!
毫无疑问,他有着比当时时代更加超前的思想,他能够摒弃贵贱之分,更有着当时人们所没有的开明,而恰恰是他的这种开明,让他能够知人善任,选贤用能。
陆辰的不计较出身,慧眼识才,并大放权的任用,让萧望深受感动,后者在接下令剑的那一刻起,也认为自己终于碰到了命中的明主。
在以后的岁月里,也为陆辰的征战天下,立下了不世的功勋!
且说萧望,校场调兵遣将之后,他先是奔赴武关察看了一下城防,而后又赶往葫芦口,亲自指挥士卒们安营扎寨。
此地是一处山谷,之所以名为葫芦口,那是因为如果居高临下的从地形上看,整个山谷就如同一个巨大的葫芦一般,入口狭窄,谷内宽松。
而武关之后,便是葫芦口,通过这个山谷,便是一马平川的平原大地,不仅可以望见边城的轮廓,而且可以横扫周边的村庄。
因此,蛮兵若想掠夺,不仅需要攻破武关,此地更是必经之处。
萧望选择在此地安营,表面上看,他是想在武关之后,再建立一道屏障,可实则他却有更深的打算。
他十年磨剑,不曾有机会展露锋芒,此次好不容易得遇明主,他可不想只是击败蛮兵那么简单。如果单单只是抵挡住蛮兵的进攻,那么他大可以依仗武关坚实的城防,与蛮兵打一场守城战即可。
他要做的,是一战成名。
萧望所选营盘的安扎地点,从山谷入口处一直到葫芦的尾部。山谷两侧皆为密林,他责令边军士卒,就地取材,每相隔五里,设立寨楼营帐,环环相扣,连绵二十余里……
另一边。
土斯国派鲁德为将,率五万蛮兵,进攻风国边境。
鲁德是土斯的世袭贵族,他的父亲以及祖父,都是土斯的名将,立过汗马功劳,而他,也仅仅以二十五岁的年纪,就被擢升为军中高级将领。
土斯地境以大面积的沙漠为主,并没有多少适合耕种的肥沃土地,所以一直以来,有相当一部分物资,都是靠掠夺风国边境而来。
时间一长,这也就成了习惯,继而演变成极为恶劣的恶性循环,掠夺的越多,土斯的甜头尝到的就越多,从而使其更加贪婪,掠夺也变得更加频繁……
百余年来,在土斯国人心中,无论是军中士卒还是普通平民百姓,几乎都达成了一种潜意识,那就是狼吃羊!
在他们的眼里,风国的丝绸锦缎、粮食大米和那些如花似玉、娇嫩嫩的姑娘,无疑都是取之不尽的‘珍宝’,而守护这些珍宝的风军将士们,则无疑更像是一群温顺的‘绵羊’。
在狼群的肆虐下,再多的绵羊,也只有待宰割的份儿。然而数日前,一次在土斯国看来,是属于例行的掠夺上,却被风军阻截了,并将他们的三千战士杀的大败!
这在土斯国王看来,是件极不可思议的事情,而那些大败而回的土斯军,也被认为是土斯国的耻辱,全部都被斩首示众。
因此,在土斯的国会上,鲁德一经请命,土斯国王连想都未想,便一口答应了,并大手一挥,派给了鲁德五万精锐。
在以往土斯的掠夺战中,大多都是派出一支几千人的轻骑兵,如同狂风肆虐一般,席卷而过。
土斯也没有那个实力占领风国,他们自己也很清楚这个道理,所以只是一味的掠夺,从未有过大军出动,也从未出动过步兵攻城拔寨。
然而这一次,鲁德却率五万蛮兵前来,其中骑兵只有一万,步兵却整整四万,其目的,也很明确,不仅是要一雪前耻,更是要给风国一个狠狠的教训!要让风国明白,狼,是不可能被羊打败的!
三日后,土斯大军业已兵临武关城下。
收到消息的王炎,第一时间赶到城头之上,他手扶箭垛,举目朝下望去,不禁大惊失色。
放眼望去,武关城外,黄灿灿的一片人头,俗话说人过一万,便无边无沿,这五万大军,真可谓是铺天盖地,一眼望不到尽头!
更让人惊惧的是,蛮人们**着上身,个个身材高壮,披着兽皮,衣着麻裤,金发披散,手握弯刀,还未开战,却已是在城下开始嗷嗷怪叫,简直形同未开化的野人。
倒是为首的一位将领,穿着一身钢盔钢甲,骑坐在一匹高头大马上,手持一杆大号的长枪,看上去威风凛凛。
此人正是蛮兵统帅鲁德,作为土斯的年轻一代贵族将领,可以说鲁德打心眼里瞧不起风国士卒,虽说这是他第一次统兵作战,但他却满脸的骄狂之气,也丝毫没把王炎的这一万守军放在眼里。
他的副将,更是他府上的亲信,也是个常年在土斯国内横行霸道的主儿。此时兵临城下,他策马走到鲁德身边,直接说道:“鲁德将军,我看,咱们还是赶紧攻城吧!先将武关这些小绵羊屠杀殆尽,再攻入边城,将其洗劫一空!”
“不!”鲁德摇了摇头,哼笑道:“在他们这些中原人眼里,不是一直将我们大土斯国,视为没有开化的野人吗?哼!今天,我们就让他们这些人知道,什么是狼!什么是羊!”
“来人!叫阵!本将军要亲自杀杀这些风国绵羊的锐气!让他们知道,我土斯国的将军,是有多么的威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