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好久不见了。世界繁忙你还记得我,小白么?!!我知道你们这群大猪蹄子一定已经把我忘记了。今天,我是一个清闲的人,我要讲我甜甜的爱情了。好的。

    你是不是傻?我怎么可能哪天不在副本中呢。动动你光滑的大脑皮层,并且让你每天不停猝死的神经元开始思考起来。不要相信小白的话。

    今天,是一个很简单的校园小副本。没有什么很奇怪的人,没有什么,很奇怪的想法。一切都是非常单纯的校园生活。是啊,就是你繁重并且令人吐血的高中生活,当然,我怎么可能和你们一样。不要有一丝丝侥幸,好么。

    好了,废话不多说了。今天的我,是一个暗恋者。很简单,我暗恋一个人,最后带着遗憾,一个人孤独终老了。你懂得,我是一个坚信平平淡淡才是真的人,知道么!!!

    我和故事的男主在运动会上,开始了美妙的故事。只是,我居然是一只卑微的颜狗。呜呜呜。这也太不符合我一米八七的霸气形象了。猛男落泪。

    在运动会上,1500向来是展示装比本领,并且赢得迷妹的重要环节。而我则被迫抽到了这个意外的惊喜,咸鱼的日常总是令人难过,我名字都带白了,为什么还要手气那么非。

    这一天,艳阳高照,我觉得我大概是一只冰棍了,就和快要化了一样。我瘦弱的身躯都被太阳普照了。我旁边是一群气势汹汹的兄弟们。将近10多个人一起跑,我的快乐再也不会回来了。

    中间就有那个我应该喜欢的男孩子。这可是祖国未来的花朵,为什么要这么对我。不对!我也是祖国未来的花骨朵儿。不!我只有个骨字,我一把老骨头了,为什么要承受这些,我承担了我这个年龄本不应该承担的经历。

    这才刚刚起跑居然就有兄弟要碰瓷!我只听到一阵枪声,然后,我就只能感受到耳旁的风声把我人吹得有点傻。我大概是个傻子了。我慢悠悠地迈出腿,就在这一刹那,前面的拐角,就有一个人摔倒了,就在我右边,太滑稽了。双膝着地,半只手肘驻在地上,全场突然寂静,这一刻所有人似乎都在看着那个人。

    我用我最快的脑速,算出了,这就是男主。然后伸出手,把他拉了起来。卧槽,男主不愧是男主,居然继续跑步,是个狠人。莫非他就是狼王。我傻愣愣地看着男主飞速地绕过了拐弯?!我果然是个废柴。

    你知道,生活很多时候都不是那么的轻松,所以,你需要给自己加油。“我就是个垃圾,我就是个废物。当个咸鱼才是我应该做的。”我每天都要念这三句话给自己加油,只要坚信我就是废物,就没有什么能够难倒我。我默默地迈开腿,跑起来。

    跑步的感觉一点都不好,男主和我差了一大段距离。我的思维开始神游,为什么男主都不疼痛已经跑了1100米。这几分钟简直跑的我度日如年,我感觉我快死在跑道上了,有的人还年轻,他却已经老了。我看着男主白皙的腿,一步一步毫不犹豫地向前迈着,着实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坚持他跑了下去。

    不过,咸鱼还是要努力一下的。我悄悄,悄悄,跑过了男主,男主前面还有三个人。

    我真是神仙,哈哈哈嗝,我喜欢这个光环。我现在已经慢悠悠地跑过了男主,然后自认为嚣张地回过头,对他微微一笑,然后舔了一下嘴唇,“加油。”

    然后头也不回地跑走了。最后,我这只咸鱼跑了第三。还好,没有丢我咸鱼一族的脸面。你要知道咸鱼也是分等级的。有的鱼是锦鲤晒干的,有的是三文鱼晒干的。至于你们这种咸鱼,大概就是那种死鱼晒干的。我当然就是锦鲤晒干的。

    不过,男主的确厉害。他就和我差了20米左右的距离。我看男主脸色惨白,膝盖那边沾满了塑胶跑道的那个塑胶粒,红色的塑胶粒和他的血混在一起怪可怜的。我走上前,想看看,结果下意识,被男主搭上了肩膀。我尴尬地扶着他,做到了一边。

    这时候,我应该做什么。我在思考。我感觉我思考了一个世纪,实际上,我只思考了几秒钟。我把矿泉水瓶的水倒出来,扑在男主的腿上。男主突然抓住我的手。眼睛看起来怪可怜的,不过,有点好看。太阳太大了,我不是特别能看清他的神情。

    我动了动嘴唇,“疼么?”

    “疼。”男主攥着衣服,校服被握得皱巴巴的。我没忍住笑了出来。

    “疼还跑那么快。叫什么名字啊,兄弟。嗯?”我拍拍男主的肩膀。

    “高一十七班,沈旷。日广,旷。”男主试着动了动膝关节,“你能扶我去一下校医室么。”

    “按照你这速度估计等你过去,太阳都快下山了。”我拿起矿泉水瓶,看着他。“算了。我好人做到底,背一下你。当然如果你不好意思,那就算了。”

    “我....我可能有点重。”沈旷挠挠头。

    我挑挑眉,然后蹲了下来,沈旷趴在我的背上。“你知道男人不能说不行么?嗯?”

    “嗯。”沈旷的手勾着我的脖子,脸贴着我的后颈,我咋觉得这个男主有点gay里gay气的。接着,我就看见一边的一大群人,拍了照。有我的同学,还有一堆我不认识的。

    “啧啧啧。”“锁死锁死!”......我背着男主,感觉很奇妙。不要想多了,不可能是那种甜甜的感觉。不要每天在桃林里摘桃子吃,答应我好么。男主真的有点重,而且天气好热,他贴着我,我真的感觉我要热废了。我大概真的是条废鱼了。

    这一段路倒还好,不是特别长。后来,我和男主勉强成了点头之交。直到有一次。

    我在寝室里没忍住搞了手机,然后纪检部过来查。沈旷走进了我们寝室。我拿着手机一下子呆了。知道什么是痴呆的表情么。沈旷抬头看着床上的我,“加个联系方式?嗯?”

    “嗯。”我不知道我应该说什么,但是,在舍友全体窒息的表情下,我们互相加了QQ和VX。我的快乐减少了。

    生活过得很简单。高二,我和沈旷一个班了。我选了生化地,好巧不巧。就撞见了沈旷。还成了同桌。

    男生寝室其实,有时候晚上都会一起讲点小秘密。我,完美继承了这个习惯。而且四张床不方便。我就爬到了沈旷的床上听对面那哥们讲鬼故事。

    讲到大概十几点钟,我就困了。就想趴下去。突然沈旷趴到我的耳边说话,“我有点怕。”我整个耳朵都被热气笼罩着,浑身一激灵。

    后来,就莫名其妙和他躺在了一张床上。嗯,他的眉毛挺好看的,脸挺白净的。

    我的生活就是这么普普通通朴实无华,和帅哥在一起的每天,都会疯狂被围观。然后,我就每天都给他戴上帽子,免得,每天吃饭的时候,都被当成猴子一样围观。如果这就是颜值,本来就不公平,他不需要努力,就可以收割迷妹。

    我也很帅,好么。我除了有宅男那种跟死了一样的白,简直毫无缺点。哦,还有一张死人脸,和嘲讽技能max的嘴。

    只是,我老觉得男主gay里gay气。啥玩意儿。看不懂一天天。

    后来,我就和男主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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