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都原名许县,因曹操洛阳迎汉献帝后改名许都,作为大汉新都,许都名不副实,许都许都,虽为汉都,却并不大。
里面除了一个傀儡皇帝以及一干妃嫔,加上尚书台设一总部官署,以及典军校尉夏侯渊长期镇守许都之外。
其他府邸,大多是家眷奴仆,曹操的老巢不在许都,而在邺城!
建安十年,清除完袁绍三子的势力后,曹操就自弃兖州牧,改领冀州牧。
而冀州最繁华之地,便是邺城,邺城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为曹魏大本营。
这时有人会问,为什么曹操不在许都,这样不是更好控制汉献帝吗?
呵呵……至于为什么不在许都,自然是有原因的。
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知道曹操当时所处的政治形势和环境。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以后,便牢牢地将汉献帝控制在了自己的手中,并将汉朝的都城定在了许县。
但在那里,曹操受到了拥汉派势力的坚决反对,而且汉献帝也不满于自己的傀儡地位,于是便屡次密谋以除掉曹操。实际上,虽然当时曹操把持着朝政,但自己的安全受到了严重的威胁。
因此,曹操时刻准备将自己的幕府,迁出许县。大约在建安八九年间,曹操基本消灭了袁绍的残余势力,并且拿下了袁绍的幕府所在地邺城。
这个时候,曹操的实力已经非常强大,他已经不用亲手控制汉献帝,而且邺城的基础设施非常完备,于是曹操便顺理成章地将他的幕府迁到了邺城,而把汉献帝留在了许县。
是故,许都其实并不繁华,三国人才也大多在邺城,至于曹冲为什么会到许都,按曹冲记忆里好像是曹操的命令,但这个命令是否有深意,曹冲也不清楚。
许都离邺城二百五十里远,依着曹操携带家眷亲属的行军速度,没有二十天,曹冲是见不到他那个便宜老爹的,正好,趁着这段时间,曹冲有充足的时间,来适应自己的身份。
曹操性情多疑,还有梦里好杀人这种怪癖,曹冲最怕见到的,就是他。
“仓舒!”徐庶不满的盯着这位昨日还写下惊世大作的学生,这会,这家伙居然在会晤周公!
简直胆大至极!
“啊,啊?夫子!”曹冲赶忙拿起手中的竹简,飞快的速度擦拭嘴边的口水,“炯炯有神”的盯着竹简,仿佛前一秒走神只是一个幻觉。
“仓舒,为师之前教导过你了,读书有三到:手到,眼到,心到。汝这番三到无一到,要如何学有所成?”
“学生知错了!”曹冲赶忙起身致歉,对于对自己好的人,曹冲绝对是给十二分的尊敬。
“哈哈哈!”
周不疑今天也难得陪曹冲上了一堂课,不过这家伙读书的确有一套,徐庶见了他也是连连点头称赞。
“文直为何发笑?”
“禀徐夫子,您可能有所不知,仓舒他今日无精打采,可是有原因的。”
“哦?”徐庶把手中竹简放下,一脸好奇的看着周不疑,说实话,他也想知道原因,须知,曹冲之前一直是乖宝宝形象,你吩咐一件事下去,他可以给你完成双倍份额,今日会晤周公之事,之前可万万没有发生过的。
周不疑不理睬曹冲眼神上的警告,做出一个成年人都能看懂的眼色。
“景星焕彩耀闺房,吉日佳辰合卺觞,宝眷情欢鱼得水,月圆花好配天长。仓舒昨夜有花烛之喜,今日所为,亦在常理之内。”
“额~”徐庶脸上顿时精彩起来,哭笑不得,又有些无可奈何,最后憋出了这么一句。
“咳咳,仓舒,你年纪尚轻,吾知汝初食禁果,难免把持不住,但,为君子者,得坐怀不乱,千万要节制,节制!”
噗~
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曹冲一脸郁闷,我TM的就没碰过冬儿,这下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只能一脸恨恨的瞪周不疑一眼。
什么是损友,周不疑给大家上了一堂精彩的课。
以徐庶的名气,要是他跟他那些朋友吐槽曹冲今日之事,那我曹冲以后还怎么见人?
“好了!今天就到此为止吧!仓舒将今日讲义整理一二,为师明日要亲自检查。”
“是!”曹冲回答得有气无力,暗地里却一直给周不疑比手势,这个手势简单明了,就是在第三条腿上来一刀……
出了重远堂,曹冲与周不疑并肩而行。
“文直此番可是害苦了我啊!”
“哦!莫非仓舒,是在怪我?”
曹冲心中腹诽,这家伙……脸皮还真厚,看着那一脸嘚瑟的样子,曹冲恨不得把青丝鞋脱下的,狠狠印在他脸上。
“不怪你难道要怪我?”
“得得得,此事乃我之过,可好?”
曹冲自顾自走着,明显不想搭理周不疑。
“嗯,对了,仓舒,我可是从徐夫子那里知晓了你可是写了一篇大作,不妨给吾观赏一二。”
曹冲翻翻白眼,只好重新回到重远堂,拿出两个竹简,正是曹冲亲书的《阿房宫赋》。
“还请文直斧正!”
既然把杜牧的文章抄写过来,曹冲自然也不会让它蒙尘,名声啊!在古代,只要有名声,就不怕被饿死!名声的作用,可安民心,甚至像刘大耳一般,可得三分天下。
周不疑本来还轻佻的拿起竹简,事实上,他并不觉得曹冲能写出什么惊世大作出来。
要说世上谁最了解曹冲,周不疑敢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作为差点穿一条裤子的哥们,周不疑知晓曹冲肚子里的墨水有多少。
可看第一眼,周不疑瞳孔一缩,拿竹简的手也正式起来。
六王毕,四海一,蜀山兀,阿房出……
短短的开头,仿佛有千钧之力,直击人心!
许久!
周不疑心神才从竹简中回过神来。
“此等文章,可是徐庶先生所书!”如果这真是徐庶所写,那先生之名,绝对称得上!
曹冲摇摇头,拱手而拜,礼仪无可挑剔,但嘴上的轻佻却是掩盖不去。
“咳咳,文直,实不相瞒,此《阿房宫赋》,乃愚之劣作!”
“不可能!”周不疑一脸我不信的表情。
曹冲也不在意,既然自己在徐庶眼皮子底下写出来他都不信,况乎周不疑?
“信则信,不信吾亦不怪,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呼~
周不疑紧握竹简,闭眼重重吐了一口气,片刻,周不疑睁开双眼,其目如炬,若有神光!
“公子,请受文直一拜!”周不疑话毕,居然对曹冲行主仆大礼,跪在曹冲身前,双手向前,头顶手掌。
“文直,这又是为何?”话说,就算《阿房宫赋》写得再好,也不用纳头就拜吧?曹冲心里明白,《阿房宫赋》再经典,也只是一篇文学作品,如果一篇文学作品就能让人俯首称臣,那曹植早就把曹丕甩了几十条大街!
但事实并非如此!
“公子能写出如此为民请命之作,乃是百姓之福,社稷之福,恳请公子试争世子大位。”
原来又是这个目的,周不疑啊周不疑,你倒是多想让我当这个世子啊!
士为知己者死!
在这个时代并非一句空话,事实上,无数三国名士,用生命践行这句话的内涵。
狂士杨修,天纵之才,却也是为曹植断头鸡肋,关羽千里走单骑,也还不是践行这句话?
周不疑有大才,曹冲知道,他自己也明白,十七之龄,正是狂热的年纪,思绪蔓延,雏虎出笼!
谁不想建一番事业,为后世所称扬?而最有成就感的事业,难道不是一统天下,还黎民百姓一个太平盛世?
是故!周不疑才如此执着的要曹冲登临世子之位,曹冲心智,周不疑懂得,仁德,圣明,最重要的是,曹冲有一个最大的优势。
曹操的喜爱!
哪怕曹丕身后有多少汉臣的支持,多少将领的青眼,多少世家的庇佑,也是无用。
“可我确是无意世子大位!”曹冲叹了一口气,此水略深,若要渡无渡之河,何其难也!
“敢问公子大志?”周不疑再拜言。
志向?我的志向只是在这三国乱世活着而已,闲时作诗,评论世人,畅游天下……
“吾做一名博士足矣!”
“呵呵~”周不疑抬头一笑。“怕是公子的博士美梦,终是黄粱一梦!”
“何言此语?”
“昨日,公子与我早已谈论诸公子之优劣,司空乃雄辩之主,曹植有才,却无王霸之气,而曹丕,不过阴刻小人耳!”
周不疑唾沫星子飞扬,此时就像发怒的公鸡一般。
“公子以为您可与五官中郎将共处?”
“二哥不会对我如此的。”这句话说得曹冲自己都不信了,曹丕一上位,死在他手上的人可不少呀。
曹洪,曹彰……
无一不是血肉至亲!曹冲在后世的记忆中对曹丕也有些劣迹印象。
最有名的就是七步诗了,同胞兄弟,要怎样的冷血,才能痛下杀手?
骨肉相残,同室操戈,曹冲也不禁怀疑自己能不能当一个悠闲王爷……
“可,吾又如何争得赢?”
周不疑大喜,连忙从地上爬起来,作辑道:
“公子切莫妄自菲薄,文直不才,愿以死相报!”
曹冲叹了一口气,自己明白,即使不争,也要有保命的实力,命没了,一切也就没了。
“那要如何做?”
周不疑看到曹冲松口,恢复一代士子风姿,手中羽扇轻挥,面色如玉。
“就借公子大作一用!”
周不疑眼睛在眉毛下面炯炯发光,正像荆棘丛中的一堆火,灼灼燃烧的火焰,可以照亮一切黑暗!
呵……
仓舒,你若不争,我帮你争!
里面除了一个傀儡皇帝以及一干妃嫔,加上尚书台设一总部官署,以及典军校尉夏侯渊长期镇守许都之外。
其他府邸,大多是家眷奴仆,曹操的老巢不在许都,而在邺城!
建安十年,清除完袁绍三子的势力后,曹操就自弃兖州牧,改领冀州牧。
而冀州最繁华之地,便是邺城,邺城也就顺理成章的成为曹魏大本营。
这时有人会问,为什么曹操不在许都,这样不是更好控制汉献帝吗?
呵呵……至于为什么不在许都,自然是有原因的。
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知道曹操当时所处的政治形势和环境。曹操“挟天子以令诸侯”以后,便牢牢地将汉献帝控制在了自己的手中,并将汉朝的都城定在了许县。
但在那里,曹操受到了拥汉派势力的坚决反对,而且汉献帝也不满于自己的傀儡地位,于是便屡次密谋以除掉曹操。实际上,虽然当时曹操把持着朝政,但自己的安全受到了严重的威胁。
因此,曹操时刻准备将自己的幕府,迁出许县。大约在建安八九年间,曹操基本消灭了袁绍的残余势力,并且拿下了袁绍的幕府所在地邺城。
这个时候,曹操的实力已经非常强大,他已经不用亲手控制汉献帝,而且邺城的基础设施非常完备,于是曹操便顺理成章地将他的幕府迁到了邺城,而把汉献帝留在了许县。
是故,许都其实并不繁华,三国人才也大多在邺城,至于曹冲为什么会到许都,按曹冲记忆里好像是曹操的命令,但这个命令是否有深意,曹冲也不清楚。
许都离邺城二百五十里远,依着曹操携带家眷亲属的行军速度,没有二十天,曹冲是见不到他那个便宜老爹的,正好,趁着这段时间,曹冲有充足的时间,来适应自己的身份。
曹操性情多疑,还有梦里好杀人这种怪癖,曹冲最怕见到的,就是他。
“仓舒!”徐庶不满的盯着这位昨日还写下惊世大作的学生,这会,这家伙居然在会晤周公!
简直胆大至极!
“啊,啊?夫子!”曹冲赶忙拿起手中的竹简,飞快的速度擦拭嘴边的口水,“炯炯有神”的盯着竹简,仿佛前一秒走神只是一个幻觉。
“仓舒,为师之前教导过你了,读书有三到:手到,眼到,心到。汝这番三到无一到,要如何学有所成?”
“学生知错了!”曹冲赶忙起身致歉,对于对自己好的人,曹冲绝对是给十二分的尊敬。
“哈哈哈!”
周不疑今天也难得陪曹冲上了一堂课,不过这家伙读书的确有一套,徐庶见了他也是连连点头称赞。
“文直为何发笑?”
“禀徐夫子,您可能有所不知,仓舒他今日无精打采,可是有原因的。”
“哦?”徐庶把手中竹简放下,一脸好奇的看着周不疑,说实话,他也想知道原因,须知,曹冲之前一直是乖宝宝形象,你吩咐一件事下去,他可以给你完成双倍份额,今日会晤周公之事,之前可万万没有发生过的。
周不疑不理睬曹冲眼神上的警告,做出一个成年人都能看懂的眼色。
“景星焕彩耀闺房,吉日佳辰合卺觞,宝眷情欢鱼得水,月圆花好配天长。仓舒昨夜有花烛之喜,今日所为,亦在常理之内。”
“额~”徐庶脸上顿时精彩起来,哭笑不得,又有些无可奈何,最后憋出了这么一句。
“咳咳,仓舒,你年纪尚轻,吾知汝初食禁果,难免把持不住,但,为君子者,得坐怀不乱,千万要节制,节制!”
噗~
简直滑天下之大稽!
曹冲一脸郁闷,我TM的就没碰过冬儿,这下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只能一脸恨恨的瞪周不疑一眼。
什么是损友,周不疑给大家上了一堂精彩的课。
以徐庶的名气,要是他跟他那些朋友吐槽曹冲今日之事,那我曹冲以后还怎么见人?
“好了!今天就到此为止吧!仓舒将今日讲义整理一二,为师明日要亲自检查。”
“是!”曹冲回答得有气无力,暗地里却一直给周不疑比手势,这个手势简单明了,就是在第三条腿上来一刀……
出了重远堂,曹冲与周不疑并肩而行。
“文直此番可是害苦了我啊!”
“哦!莫非仓舒,是在怪我?”
曹冲心中腹诽,这家伙……脸皮还真厚,看着那一脸嘚瑟的样子,曹冲恨不得把青丝鞋脱下的,狠狠印在他脸上。
“不怪你难道要怪我?”
“得得得,此事乃我之过,可好?”
曹冲自顾自走着,明显不想搭理周不疑。
“嗯,对了,仓舒,我可是从徐夫子那里知晓了你可是写了一篇大作,不妨给吾观赏一二。”
曹冲翻翻白眼,只好重新回到重远堂,拿出两个竹简,正是曹冲亲书的《阿房宫赋》。
“还请文直斧正!”
既然把杜牧的文章抄写过来,曹冲自然也不会让它蒙尘,名声啊!在古代,只要有名声,就不怕被饿死!名声的作用,可安民心,甚至像刘大耳一般,可得三分天下。
周不疑本来还轻佻的拿起竹简,事实上,他并不觉得曹冲能写出什么惊世大作出来。
要说世上谁最了解曹冲,周不疑敢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作为差点穿一条裤子的哥们,周不疑知晓曹冲肚子里的墨水有多少。
可看第一眼,周不疑瞳孔一缩,拿竹简的手也正式起来。
六王毕,四海一,蜀山兀,阿房出……
短短的开头,仿佛有千钧之力,直击人心!
许久!
周不疑心神才从竹简中回过神来。
“此等文章,可是徐庶先生所书!”如果这真是徐庶所写,那先生之名,绝对称得上!
曹冲摇摇头,拱手而拜,礼仪无可挑剔,但嘴上的轻佻却是掩盖不去。
“咳咳,文直,实不相瞒,此《阿房宫赋》,乃愚之劣作!”
“不可能!”周不疑一脸我不信的表情。
曹冲也不在意,既然自己在徐庶眼皮子底下写出来他都不信,况乎周不疑?
“信则信,不信吾亦不怪,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呼~
周不疑紧握竹简,闭眼重重吐了一口气,片刻,周不疑睁开双眼,其目如炬,若有神光!
“公子,请受文直一拜!”周不疑话毕,居然对曹冲行主仆大礼,跪在曹冲身前,双手向前,头顶手掌。
“文直,这又是为何?”话说,就算《阿房宫赋》写得再好,也不用纳头就拜吧?曹冲心里明白,《阿房宫赋》再经典,也只是一篇文学作品,如果一篇文学作品就能让人俯首称臣,那曹植早就把曹丕甩了几十条大街!
但事实并非如此!
“公子能写出如此为民请命之作,乃是百姓之福,社稷之福,恳请公子试争世子大位。”
原来又是这个目的,周不疑啊周不疑,你倒是多想让我当这个世子啊!
士为知己者死!
在这个时代并非一句空话,事实上,无数三国名士,用生命践行这句话的内涵。
狂士杨修,天纵之才,却也是为曹植断头鸡肋,关羽千里走单骑,也还不是践行这句话?
周不疑有大才,曹冲知道,他自己也明白,十七之龄,正是狂热的年纪,思绪蔓延,雏虎出笼!
谁不想建一番事业,为后世所称扬?而最有成就感的事业,难道不是一统天下,还黎民百姓一个太平盛世?
是故!周不疑才如此执着的要曹冲登临世子之位,曹冲心智,周不疑懂得,仁德,圣明,最重要的是,曹冲有一个最大的优势。
曹操的喜爱!
哪怕曹丕身后有多少汉臣的支持,多少将领的青眼,多少世家的庇佑,也是无用。
“可我确是无意世子大位!”曹冲叹了一口气,此水略深,若要渡无渡之河,何其难也!
“敢问公子大志?”周不疑再拜言。
志向?我的志向只是在这三国乱世活着而已,闲时作诗,评论世人,畅游天下……
“吾做一名博士足矣!”
“呵呵~”周不疑抬头一笑。“怕是公子的博士美梦,终是黄粱一梦!”
“何言此语?”
“昨日,公子与我早已谈论诸公子之优劣,司空乃雄辩之主,曹植有才,却无王霸之气,而曹丕,不过阴刻小人耳!”
周不疑唾沫星子飞扬,此时就像发怒的公鸡一般。
“公子以为您可与五官中郎将共处?”
“二哥不会对我如此的。”这句话说得曹冲自己都不信了,曹丕一上位,死在他手上的人可不少呀。
曹洪,曹彰……
无一不是血肉至亲!曹冲在后世的记忆中对曹丕也有些劣迹印象。
最有名的就是七步诗了,同胞兄弟,要怎样的冷血,才能痛下杀手?
骨肉相残,同室操戈,曹冲也不禁怀疑自己能不能当一个悠闲王爷……
“可,吾又如何争得赢?”
周不疑大喜,连忙从地上爬起来,作辑道:
“公子切莫妄自菲薄,文直不才,愿以死相报!”
曹冲叹了一口气,自己明白,即使不争,也要有保命的实力,命没了,一切也就没了。
“那要如何做?”
周不疑看到曹冲松口,恢复一代士子风姿,手中羽扇轻挥,面色如玉。
“就借公子大作一用!”
周不疑眼睛在眉毛下面炯炯发光,正像荆棘丛中的一堆火,灼灼燃烧的火焰,可以照亮一切黑暗!
呵……
仓舒,你若不争,我帮你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