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满是荒凉。
胭脂在乱葬岗见过这么多是是非非,知晓有些事情就是注定的,他就算学富五车又能如何,他这样的出身,但凡有点眼见儿的官都不会让他入仕,只怕上头忌讳牵连自己,非亲非故何必为旁人冒这个险。
更何况官场险恶,明争暗斗无数,仕途不是光靠才华就能走得通的路。
胭脂看着他欲言又止,他确实没有别的路可走,待在这里是死路一条,生养他的摆明了要往死里折磨他;可离了这里,他靠什么吃喝,若是去帮人打杂,他年纪幼小雇主自然不会要,不走又怕他熬不到自己长大。
想这么多也无用,现下对他来说识字是好的,读书识字修养身心,她既然承了他身上的祥和之气,那教他识字,便当是回报吧,至于往后如何,便往后再说吧。
“我若是教你,你可愿意学?”
小儿一愣,随即一脸希冀问:“你说的是真的?”
胭脂道:“自然当真,我家中可多的是藏书,往后可有你学的。”那位千金小姐生前想必是个书痴,陪葬品中都是一箱子一箱子满满的书,是以胭脂不是个普通的阴物,她是个有书香气的阴物!
他闻言极为欢喜,眼里带着满满的笑意,对着胭脂脆生生道:“见过夫子!”
胭脂觉得这个称呼颇为新鲜,便十分受用的颔首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他闻言眼里沉了笑意道:“我没有名字。”
胭脂心下了然,即便有名字只怕也不是什么好名字,她抖了抖二郎腿:“既如此,我给你取个字吧,你家中长辈姓叶,毕竟是生养你的,姓氏还是不可丢的,刚才那个容字也恰巧适合你。”
她颇有深意的看着他的眼睛道:“受益惟谦,有容乃大,你往后就叫容之吧。” 她若是知道往后叶容之会让她如此难过,她一开始就不会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测他,即便往后他真的成了那样的人,她亦不愿意。
雨声渐停,雾气弥漫,雨后混着青草泥土的清新气息扑面而来,颇为心旷神怡,一切才刚刚开始……
作者有话要说: 胭脂:“我是不是你们见过的最会安慰人的阴物?”
叶容之:“……”
丹青手:“……”
胭脂:“到时带你们一起去看青衣的戏。”
叶容之冷笑:“有意思。”
丹青手捂额头:“……别殃及池鱼阿,我还想多活几年。”
第5章
天清气朗,日头高升,篱笆围绕的后院散落了阳光,篱笆外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溪水清澈见底,水下石子奇布,溪那头空旷无物,远处竹深似海,竹间风动清凉。
胭脂头一遭做夫子自然是颇为勤勉的,为此还特地回了趟家中,顺道逮到了几只赖在她家中的鬼很是胖揍了一顿,
隔壁住着的几只鬼纷纷飘出来做壁上观,最近这阴物不在,他们已然很久没看花式打戏了,再加上青衣又开始犯病,整日哭哭啼啼个没完,反反复复就一句唱词,有几只新来的鬼抵不住这架势,还听吐了……
是以他们近来的日子很是难熬,今日总算有了些可以唠的话头。
待那几只鬼泪流满面、哭嚎而逃,他们便各回各家了,待晚间鬼多热闹的时候再飘出来唠。
整场一下子只余胭脂一只阴物慢慢把地皮一块块翻了回去,她不由怒道:“一群看戏的,也不知道帮忙把地皮盖回来。”
待收拾好,她回到了千金小姐的坟墓中搜刮了所有的陪葬书籍,这些东西她是用不到的,当然那位骨头都化成灰的千金小姐自然也用不到,放着也是放着拿去给阿容正正好。
他这类要往阴暗路线走的,要多讲讲礼义廉耻的故事,耳濡目染慢慢教化。再教他读书识字,有了才学,眼界也就宽了,想事情也就不会走一条死胡同。
她既承了他身上祥和之气,自然是要多为他做打算的。
只是叶容之却没有多少时间,他一天到晚干不完的活,还要抽空挨几顿胖揍,等闲下来也不过是半夜时分。
是以胭脂白日就给他读读话本子,待到夜间就只好带着他到山里抓些萤火虫,照着读书识字。
连这几日胭脂才讲完了从千金小姐的陪葬中拿来的闺房话本,里面讲的故事颇为缠绵悱恻,但是也有正邪之间的对立,胭脂觉得大部分还是有益处的。
胭脂飘在篱笆上对着正在劈柴的叶容之问道:“你来说说若是让你选,你想成为这书中的哪个人?”
叶容之想也没想便回答道:“大官人。”
胭脂:“……”
是她读的故事和他听到的不一样,为何他把大奸大恶的配角记住了?
她闷着一口气道:“这……不合常理吧,常人都是想当大英雄的,你看看正角儿在美人危难之时挺身而出,又肯为朋友两肋插刀,你应该要当这样的人才是。”
“太蠢了。”
“……那是被大官人陷害而死的,你看这配角儿阴狠狡诈,用心险恶还利用友人,人品太低劣了。”
“可正角儿自己斗不过旁人,只想着死守自己的忠义不懂变通,害得旁人因他而死,他与大官人没什么区别,只是蠢笨了很多而已。”
胭脂听得也觉有有同感,是蠢笨了些,这点她无法反驳,但今个儿讲这故事的目的还是要达到的:“无妨,你若是不喜欢正角儿那样的路数,那便换个角色吧,但是不能选大奸大恶之徒,那大官人摆明了就不是好人……既如此那就大美人吧。”她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美人儿多好啊,天生尤物,倾国倾城,大官人的还不都是她的。”
叶容之:“……”
往后十几日来的话本熏陶,叶容之已经越发向正面人物看齐了,虽然每每他最先选择的都是沾毒的配角儿,但最后都会定在正角儿上,能有如此大的转变,可以说胭脂在其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也就是说一旦发生分歧胭脂就会,
“实在不喜欢侠客,那就当风尘女子。
“瞧不上王爷,旁边那个太监也是可以的。
“书生不做,那就那个大家闺秀吧。”
叶容之:“……”
月挂枝头,天边夜幕撒满璀璨夺目的星,缥缈如烟的云环绕星间。
胭脂带着他到山中读书识字,正打算徒手再抓几只萤火虫,突觉周围气息不对,果不其然山里钻出了几只野鬼对着胭脂愤怒地嚎叫。
胭脂反手劈向前排那几只嚎叫的最响的,瘫着脸道:“听不懂,说官话。”
叶容之抬头看了眼她一眼,一脸疑惑。
胭脂瞧他充耳不闻的样子,好家伙,这都能当没看见,难怪自己屡次被蒙蔽,等他死了便带去乱葬岗,让他跟着青衣学唱戏,假以时日绝对能成为红遍乱葬岗的台柱子。
胭脂在乱葬岗见过这么多是是非非,知晓有些事情就是注定的,他就算学富五车又能如何,他这样的出身,但凡有点眼见儿的官都不会让他入仕,只怕上头忌讳牵连自己,非亲非故何必为旁人冒这个险。
更何况官场险恶,明争暗斗无数,仕途不是光靠才华就能走得通的路。
胭脂看着他欲言又止,他确实没有别的路可走,待在这里是死路一条,生养他的摆明了要往死里折磨他;可离了这里,他靠什么吃喝,若是去帮人打杂,他年纪幼小雇主自然不会要,不走又怕他熬不到自己长大。
想这么多也无用,现下对他来说识字是好的,读书识字修养身心,她既然承了他身上的祥和之气,那教他识字,便当是回报吧,至于往后如何,便往后再说吧。
“我若是教你,你可愿意学?”
小儿一愣,随即一脸希冀问:“你说的是真的?”
胭脂道:“自然当真,我家中可多的是藏书,往后可有你学的。”那位千金小姐生前想必是个书痴,陪葬品中都是一箱子一箱子满满的书,是以胭脂不是个普通的阴物,她是个有书香气的阴物!
他闻言极为欢喜,眼里带着满满的笑意,对着胭脂脆生生道:“见过夫子!”
胭脂觉得这个称呼颇为新鲜,便十分受用的颔首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他闻言眼里沉了笑意道:“我没有名字。”
胭脂心下了然,即便有名字只怕也不是什么好名字,她抖了抖二郎腿:“既如此,我给你取个字吧,你家中长辈姓叶,毕竟是生养你的,姓氏还是不可丢的,刚才那个容字也恰巧适合你。”
她颇有深意的看着他的眼睛道:“受益惟谦,有容乃大,你往后就叫容之吧。” 她若是知道往后叶容之会让她如此难过,她一开始就不会以最大的恶意去揣测他,即便往后他真的成了那样的人,她亦不愿意。
雨声渐停,雾气弥漫,雨后混着青草泥土的清新气息扑面而来,颇为心旷神怡,一切才刚刚开始……
作者有话要说: 胭脂:“我是不是你们见过的最会安慰人的阴物?”
叶容之:“……”
丹青手:“……”
胭脂:“到时带你们一起去看青衣的戏。”
叶容之冷笑:“有意思。”
丹青手捂额头:“……别殃及池鱼阿,我还想多活几年。”
第5章
天清气朗,日头高升,篱笆围绕的后院散落了阳光,篱笆外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溪水清澈见底,水下石子奇布,溪那头空旷无物,远处竹深似海,竹间风动清凉。
胭脂头一遭做夫子自然是颇为勤勉的,为此还特地回了趟家中,顺道逮到了几只赖在她家中的鬼很是胖揍了一顿,
隔壁住着的几只鬼纷纷飘出来做壁上观,最近这阴物不在,他们已然很久没看花式打戏了,再加上青衣又开始犯病,整日哭哭啼啼个没完,反反复复就一句唱词,有几只新来的鬼抵不住这架势,还听吐了……
是以他们近来的日子很是难熬,今日总算有了些可以唠的话头。
待那几只鬼泪流满面、哭嚎而逃,他们便各回各家了,待晚间鬼多热闹的时候再飘出来唠。
整场一下子只余胭脂一只阴物慢慢把地皮一块块翻了回去,她不由怒道:“一群看戏的,也不知道帮忙把地皮盖回来。”
待收拾好,她回到了千金小姐的坟墓中搜刮了所有的陪葬书籍,这些东西她是用不到的,当然那位骨头都化成灰的千金小姐自然也用不到,放着也是放着拿去给阿容正正好。
他这类要往阴暗路线走的,要多讲讲礼义廉耻的故事,耳濡目染慢慢教化。再教他读书识字,有了才学,眼界也就宽了,想事情也就不会走一条死胡同。
她既承了他身上祥和之气,自然是要多为他做打算的。
只是叶容之却没有多少时间,他一天到晚干不完的活,还要抽空挨几顿胖揍,等闲下来也不过是半夜时分。
是以胭脂白日就给他读读话本子,待到夜间就只好带着他到山里抓些萤火虫,照着读书识字。
连这几日胭脂才讲完了从千金小姐的陪葬中拿来的闺房话本,里面讲的故事颇为缠绵悱恻,但是也有正邪之间的对立,胭脂觉得大部分还是有益处的。
胭脂飘在篱笆上对着正在劈柴的叶容之问道:“你来说说若是让你选,你想成为这书中的哪个人?”
叶容之想也没想便回答道:“大官人。”
胭脂:“……”
是她读的故事和他听到的不一样,为何他把大奸大恶的配角记住了?
她闷着一口气道:“这……不合常理吧,常人都是想当大英雄的,你看看正角儿在美人危难之时挺身而出,又肯为朋友两肋插刀,你应该要当这样的人才是。”
“太蠢了。”
“……那是被大官人陷害而死的,你看这配角儿阴狠狡诈,用心险恶还利用友人,人品太低劣了。”
“可正角儿自己斗不过旁人,只想着死守自己的忠义不懂变通,害得旁人因他而死,他与大官人没什么区别,只是蠢笨了很多而已。”
胭脂听得也觉有有同感,是蠢笨了些,这点她无法反驳,但今个儿讲这故事的目的还是要达到的:“无妨,你若是不喜欢正角儿那样的路数,那便换个角色吧,但是不能选大奸大恶之徒,那大官人摆明了就不是好人……既如此那就大美人吧。”她勾起一抹意味深长的笑:“美人儿多好啊,天生尤物,倾国倾城,大官人的还不都是她的。”
叶容之:“……”
往后十几日来的话本熏陶,叶容之已经越发向正面人物看齐了,虽然每每他最先选择的都是沾毒的配角儿,但最后都会定在正角儿上,能有如此大的转变,可以说胭脂在其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也就是说一旦发生分歧胭脂就会,
“实在不喜欢侠客,那就当风尘女子。
“瞧不上王爷,旁边那个太监也是可以的。
“书生不做,那就那个大家闺秀吧。”
叶容之:“……”
月挂枝头,天边夜幕撒满璀璨夺目的星,缥缈如烟的云环绕星间。
胭脂带着他到山中读书识字,正打算徒手再抓几只萤火虫,突觉周围气息不对,果不其然山里钻出了几只野鬼对着胭脂愤怒地嚎叫。
胭脂反手劈向前排那几只嚎叫的最响的,瘫着脸道:“听不懂,说官话。”
叶容之抬头看了眼她一眼,一脸疑惑。
胭脂瞧他充耳不闻的样子,好家伙,这都能当没看见,难怪自己屡次被蒙蔽,等他死了便带去乱葬岗,让他跟着青衣学唱戏,假以时日绝对能成为红遍乱葬岗的台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