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皇帝专情, 子嗣艰难,三代单传,一直传到魏清这儿,好了,完犊子了, 她是个女子, 被哭哭啼啼再无法生育的皇后硬着头皮扮成男子。
皇后把她推上太子之位后, 就安心地撒手人寰了, 给她留下几个年迈的老嬷嬷帮她一同隐瞒女子的身份,她没法子,只好整天战战兢兢地装男人。
母后啊母后,您走得倒是干净痛快,让女儿……啊不, 让儿臣我可如何是好啊!
幸而她的父皇眼神大约也不是很好使,十几年来,愣是没看出来他唯一的皇儿其实是女儿身,临终之际还拉着她的手,要她好好延续魏氏王朝,把皇位交给了自己的太子,安心地去找自己的皇后了。
父皇啊父皇,你为什么这么痴情,这十几年都不给我搞出个皇弟啊!
登基大典前夜,魏清生无可恋地躺在龙床上,两眼放空,摸着两腿间那个软趴趴的假物件儿,愁得都快哭了,这马上就要登基了,马上就要做皇帝了,做了皇帝,最大的义务是什么?
播种!生孩子!
可她……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她当太子的时候,朝中有好几位重臣跟她关系很好,没事就关心她,拉着她对她嘘寒问暖,唠家常,关心的不是她的学业,也不是她的政绩,就关心她什么时候能整出个小皇孙。
魏清真的很想说:孤、有心无力!
现在真的要坐上皇位了,她已经能预想到以后的日子了。
到时候她一上朝,几位重臣拿着折子,一排排整齐地在地上哐哐磕头,“臣有本奏,敢问皇上什么时候让后宫的几位娘娘肚皮能圆起来?”
朕给她们多吃点,让她们肚皮圆起来算不算?
魏清越想越焦虑,一焦虑她就特别想吃东西,身为准皇帝,她半夜叫一大桌宴席也是很合理的,但谁让她平常为了掩饰女子的身份,都低调惯了,于是也不麻烦那些宫女内侍了,自己一个人爬起来找点心吃。
母后留的几个人老死了之后,因她怕暴露自己女子的身份,所以晚上就寝之后,从来都是把所有人都赶出去,不让人伺候,夜里什么事都自给自足,皇帝当得像她这样孤僻的,真不多。
吃着点心,想着明天的登基大典,魏清越想越迷茫,越吃越来劲,一不小心,就吃噎了!
大块大块的点心堵在喉咙眼里,抠也抠不出来,叫也叫不出声,这一噎,就直接把自己给噎死了……
魏清痛哭流涕,想着等到明天宫女内侍们发现她的尸首,堂堂天子,满嘴的点心渣子,再发现她身上的假物件,到时候,整个魏氏王朝的脸都要被她丢尽了!
孤真的不想这么丢人的死啊!孤家里还有王位等着孤继承呢!
若不是极贵之命难寻,混沌意识绝不会选择魏清这种丢人的宿主,但现在别无选择,只能降临到魏清的身上,与她融合,用尽全力强化她的意识,成为全新的魏清,这次,朕奉天承运,绝不轻易地狗带!
登基大典很顺利,魏清穿着威严的龙袍,靴子里让宫女缝了厚厚的鞋垫,看上去虽然没有堂堂七尺男儿,不过好歹也有六尺了吧,从背后看勉强有那么点气势,不过看她唇红齿白、色如春花的正脸,就显得很无害了。
还好先帝就是个惊天地泣鬼神的美男子,长得比女人还像女人,那么魏清身为他的独子,长成这样也就不奇怪了。
下面的朝臣们殷切期盼着,长得娘不要紧,能生就好!
结束登基大典以后,魏清回到寝宫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累,太累,踩了一整天的同跷,脚上磨得全是泡。
心疼地捧起自己细嫩的小脚丫,魏清叹了口气,哎,能怎么办呢,只能朕自己处理了,毕竟朕的脚丫这么可爱,一看就是个女孩子。
在大得能踢蹴鞠的寝宫里,魏清翻箱倒柜地找金疮药,找来找去,全是各色点心吃食,饭桶,真是饭桶!怪不得是噎死的!魏清暗暗唾弃原主,脚又实在疼得不行。
朕这身子竟如此细皮嫩肉的,可真是太没有男子气概了。
“来人哪!”魏清喊了一嗓子,屋外的内侍连忙进来行礼,“参见皇上。”
“免礼免礼,给朕悄摸儿地去太医院拿瓶金疮药回来。”
内侍睁圆了眼睛,拿金疮药?“皇上,您受伤了?”
“哪那么多废话呢?”魏清吹不了胡子只能瞪眼,“还不快去,小心朕砍了你的脑袋!”
内侍屁滚尿流地就去太医院了。
魏清抱着脚丫子躺在床上,感觉做皇帝也挺不错的,吓吓那些小内侍也挺好玩的。
被威胁砍脑袋的内侍办事儿很快,片刻就把金疮药取来了,抖着身子将药双手奉上。
心中暗想:这太子登基前是以宽和温顺闻名宫内外的,怎么登基后,隐隐约约有些暴君的倾向呢?莫不是现在才露出了真面目?
“暴君”魏清捧着金疮药左右为难,这药是直接洒呢,还是怎么着,试探性地洒了点金疮药在脚上,没什么感觉,直接往脚上厚厚地涂了一层,还有点辣。
早上,魏清是疼醒的,脚上又麻又痒,起来一看,上面的水泡个个红得发亮长势喜人。
“来人哪,给朕宣太医!”魏清一声惨叫。
太医王宁昆昨夜值勤,半夜被皇帝内侍叫醒,要去了一瓶大内秘制的金疮药,白天还未来得及回府沐浴休息,就被宫中禁卫押到皇帝寝宫问罪。
他一头雾水地跪在龙床前,新登基的皇帝在帷幔后细细地出声问他:“你就是昨夜给福安金疮药的太医?”
“是臣给的。”
“怎么朕用了你的金疮药,脚上又痒又麻?”魏清气道。
王宁昆很奇异地从这位新帝的语气中听出了一丝委屈的意思,他小心翼翼地回复:“皇上,可否让臣看看您的脚?”
魏清很纠结,给看还是不给看?
作为女子,脚若被看了,按规矩可是要下嫁的,作为皇帝,朕的御足岂是随便能被闲杂人等瞎看的!
良久,王宁昆才见到明黄色的帷幔中迟疑地伸出了一排小巧的脚趾,就露出了那么一点儿,像雨后林子里钻出来的笋尖儿,“就这么看吧。”
……
无法,王宁昆只能要求上前查探,魏清准了。
一靠近,王宁昆便看到雪白如玉的大脚趾旁一颗红豆一般鲜艳欲滴的水泡,格外显眼,惨不忍睹,上面还有些金疮药的粉屑,王宁昆心情复杂地说:“敢问皇上是否没将水泡挑破便上药了?”
“啊。”魏清惊讶地说道,“还要挑破吗?”
王宁昆坚持要帮魏清挑脚上的水泡,而魏清坚持不同意王宁昆来,给你看了脚趾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还想碰朕的脚,你敢碰朕,朕就砍了你的脑袋!
作为宗朝最有操守的
皇后把她推上太子之位后, 就安心地撒手人寰了, 给她留下几个年迈的老嬷嬷帮她一同隐瞒女子的身份,她没法子,只好整天战战兢兢地装男人。
母后啊母后,您走得倒是干净痛快,让女儿……啊不, 让儿臣我可如何是好啊!
幸而她的父皇眼神大约也不是很好使,十几年来,愣是没看出来他唯一的皇儿其实是女儿身,临终之际还拉着她的手,要她好好延续魏氏王朝,把皇位交给了自己的太子,安心地去找自己的皇后了。
父皇啊父皇,你为什么这么痴情,这十几年都不给我搞出个皇弟啊!
登基大典前夜,魏清生无可恋地躺在龙床上,两眼放空,摸着两腿间那个软趴趴的假物件儿,愁得都快哭了,这马上就要登基了,马上就要做皇帝了,做了皇帝,最大的义务是什么?
播种!生孩子!
可她……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她当太子的时候,朝中有好几位重臣跟她关系很好,没事就关心她,拉着她对她嘘寒问暖,唠家常,关心的不是她的学业,也不是她的政绩,就关心她什么时候能整出个小皇孙。
魏清真的很想说:孤、有心无力!
现在真的要坐上皇位了,她已经能预想到以后的日子了。
到时候她一上朝,几位重臣拿着折子,一排排整齐地在地上哐哐磕头,“臣有本奏,敢问皇上什么时候让后宫的几位娘娘肚皮能圆起来?”
朕给她们多吃点,让她们肚皮圆起来算不算?
魏清越想越焦虑,一焦虑她就特别想吃东西,身为准皇帝,她半夜叫一大桌宴席也是很合理的,但谁让她平常为了掩饰女子的身份,都低调惯了,于是也不麻烦那些宫女内侍了,自己一个人爬起来找点心吃。
母后留的几个人老死了之后,因她怕暴露自己女子的身份,所以晚上就寝之后,从来都是把所有人都赶出去,不让人伺候,夜里什么事都自给自足,皇帝当得像她这样孤僻的,真不多。
吃着点心,想着明天的登基大典,魏清越想越迷茫,越吃越来劲,一不小心,就吃噎了!
大块大块的点心堵在喉咙眼里,抠也抠不出来,叫也叫不出声,这一噎,就直接把自己给噎死了……
魏清痛哭流涕,想着等到明天宫女内侍们发现她的尸首,堂堂天子,满嘴的点心渣子,再发现她身上的假物件,到时候,整个魏氏王朝的脸都要被她丢尽了!
孤真的不想这么丢人的死啊!孤家里还有王位等着孤继承呢!
若不是极贵之命难寻,混沌意识绝不会选择魏清这种丢人的宿主,但现在别无选择,只能降临到魏清的身上,与她融合,用尽全力强化她的意识,成为全新的魏清,这次,朕奉天承运,绝不轻易地狗带!
登基大典很顺利,魏清穿着威严的龙袍,靴子里让宫女缝了厚厚的鞋垫,看上去虽然没有堂堂七尺男儿,不过好歹也有六尺了吧,从背后看勉强有那么点气势,不过看她唇红齿白、色如春花的正脸,就显得很无害了。
还好先帝就是个惊天地泣鬼神的美男子,长得比女人还像女人,那么魏清身为他的独子,长成这样也就不奇怪了。
下面的朝臣们殷切期盼着,长得娘不要紧,能生就好!
结束登基大典以后,魏清回到寝宫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累,太累,踩了一整天的同跷,脚上磨得全是泡。
心疼地捧起自己细嫩的小脚丫,魏清叹了口气,哎,能怎么办呢,只能朕自己处理了,毕竟朕的脚丫这么可爱,一看就是个女孩子。
在大得能踢蹴鞠的寝宫里,魏清翻箱倒柜地找金疮药,找来找去,全是各色点心吃食,饭桶,真是饭桶!怪不得是噎死的!魏清暗暗唾弃原主,脚又实在疼得不行。
朕这身子竟如此细皮嫩肉的,可真是太没有男子气概了。
“来人哪!”魏清喊了一嗓子,屋外的内侍连忙进来行礼,“参见皇上。”
“免礼免礼,给朕悄摸儿地去太医院拿瓶金疮药回来。”
内侍睁圆了眼睛,拿金疮药?“皇上,您受伤了?”
“哪那么多废话呢?”魏清吹不了胡子只能瞪眼,“还不快去,小心朕砍了你的脑袋!”
内侍屁滚尿流地就去太医院了。
魏清抱着脚丫子躺在床上,感觉做皇帝也挺不错的,吓吓那些小内侍也挺好玩的。
被威胁砍脑袋的内侍办事儿很快,片刻就把金疮药取来了,抖着身子将药双手奉上。
心中暗想:这太子登基前是以宽和温顺闻名宫内外的,怎么登基后,隐隐约约有些暴君的倾向呢?莫不是现在才露出了真面目?
“暴君”魏清捧着金疮药左右为难,这药是直接洒呢,还是怎么着,试探性地洒了点金疮药在脚上,没什么感觉,直接往脚上厚厚地涂了一层,还有点辣。
早上,魏清是疼醒的,脚上又麻又痒,起来一看,上面的水泡个个红得发亮长势喜人。
“来人哪,给朕宣太医!”魏清一声惨叫。
太医王宁昆昨夜值勤,半夜被皇帝内侍叫醒,要去了一瓶大内秘制的金疮药,白天还未来得及回府沐浴休息,就被宫中禁卫押到皇帝寝宫问罪。
他一头雾水地跪在龙床前,新登基的皇帝在帷幔后细细地出声问他:“你就是昨夜给福安金疮药的太医?”
“是臣给的。”
“怎么朕用了你的金疮药,脚上又痒又麻?”魏清气道。
王宁昆很奇异地从这位新帝的语气中听出了一丝委屈的意思,他小心翼翼地回复:“皇上,可否让臣看看您的脚?”
魏清很纠结,给看还是不给看?
作为女子,脚若被看了,按规矩可是要下嫁的,作为皇帝,朕的御足岂是随便能被闲杂人等瞎看的!
良久,王宁昆才见到明黄色的帷幔中迟疑地伸出了一排小巧的脚趾,就露出了那么一点儿,像雨后林子里钻出来的笋尖儿,“就这么看吧。”
……
无法,王宁昆只能要求上前查探,魏清准了。
一靠近,王宁昆便看到雪白如玉的大脚趾旁一颗红豆一般鲜艳欲滴的水泡,格外显眼,惨不忍睹,上面还有些金疮药的粉屑,王宁昆心情复杂地说:“敢问皇上是否没将水泡挑破便上药了?”
“啊。”魏清惊讶地说道,“还要挑破吗?”
王宁昆坚持要帮魏清挑脚上的水泡,而魏清坚持不同意王宁昆来,给你看了脚趾已经是天大的恩赐了,还想碰朕的脚,你敢碰朕,朕就砍了你的脑袋!
作为宗朝最有操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