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江水碧

正文 第六百七十九章 逃命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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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尽欢心里还没腹诽完,伊万停下脚步,回头问道:“姐,重九哥,你们听,是不是有野猪?”

    伊万的话问得脆生生的,尽欢却一脸黑线。

    为爱鼓掌的动静,和野猪哼哼的声音,虽然都是原始的冲动,但还是差很远好不?

    不过误会就误会了,尽欢没想去指正,更没想公布正确答案。

    在一个夫妻出门在外,住招待所开一间房,都需要出示结婚证的年代,给一个八岁的孩子,普及生理知识和X教育,不是思想开明,是不要脸耍流氓。

    这样超纲的难度,尽欢不打算挑战。

    至于怎么把野猪这个话题避开,远离是非之地,她还没想好。

    只要事情跟吃食挂钩,伊万这个熊孩子,就特别较真,不能敷衍搪塞,要好好想个招儿。

    尽欢头疼的时候,贺重九也微微皱眉。

    贺重九师承少林弟子,学的是地道的内家功夫,耳力非常人所及。

    他不仅把林子里苟且的声音听得亲切,甚至还能判断出大概距离。

    但他没有去惊飞野鸳鸯的打算,好不容易攒着假期来川省,可不是为了抢着革委纠察队的活。

    他要是真把林子里的人揪出来,难免会污了尽欢和伊万的眼睛。

    还是当啥呀没听见,赶紧下山算了。

    贺重九轻轻推了一下伊万的肩膀,“听到有野猪,那你还不走快点?赶紧下山去!”

    “别呀!重九哥!好不容易碰上的野猪,”伊万不假思索地说:“一头野猪能杀那么多肉,我们就这样不要了多可惜呀。”

    “那你去抓呗,”尽欢没好气地说道:“我跟重九哥,就先下山去了。”

    伊万这下子急了,“姐!你跟重九哥走了,我咋办啊?我一个人也弄不过野猪啊!”

    不仅弄不过野猪,他这小身板,要是被野猪撞了踩了,小命当场就交代都说不清。

    “我管你咋办?”尽欢不客气地说:“家里那么多肉还不够你吃,你非要馋野猪肉,那就自己去打!”

    虽然野猪子虚乌有,但伊万这个想法有问题,就别怪尽欢不留情面那他开怼。

    伊万在学功夫上没有天分,练了几个月拳脚,没学到一点实质性的东西。

    没有一点身手,就敢发话打野猪,不就是仗着尽欢贺重九在场吗?

    上下嘴皮子一翻,就想指挥别人干活,尽欢就不说了,毕竟和伊万占着姐弟的名分。

    可贺重九上门是客,为什么要为了轻飘飘一句话冒险?

    说到底,不过是慨他人以慷。

    这样的臭毛病,尽欢可不会惯着。

    伊万见尽欢不同意,巴巴儿的眼神看向贺重九。

    “听你姐的话,赶紧下山!”贺重九表示爱莫能助,“我们只有镰刀和锄头,怎么对付成群结队的野猪?”

    伊万顿时被泼了盆水,心里对野猪的浓厚的热情,瞬间凉透了。

    镰刀和锄头看着能见血,但用来对付凶猛的野猪,实在太鸡肋了。

    既不能像弓箭子弹那样远距离发射攻击,近身搏斗不好使,还容易误伤自己。

    贺重九看伊万的表情蔫了,拍了他的肩膀一把,“听你姐的,趁着野猪还没过来,赶紧下山回家!”

    伊万并没有抬脚就走,转头对最后面的尽欢说:“姐,山上有野猪可不太平,你走我前面,我给你断后!”

    “你打前锋好了,”贺重九一本正经地糊弄,“野猪的声音,好像是从前面传来的!”

    伊万信以为真,立刻抬头挺胸大踏步地往前走。

    尽欢抿住扬起的嘴角,好不容易才把这小子糊弄过去,还是不要节外生枝的好。

    可天不遂人愿,老天爷有时候偏偏喜欢开玩笑,或许皮一下很开心吧。

    他们还没转过山头,林子里传来几声惊恐的尖叫,凌乱急促的脚步声由远及近。

    贺重九耳朵微动,辨别清楚声音的方向,把伊万拉到身后护着。

    “姐!看来真的有野猪啊!”伊万两只蓝眼睛亮闪闪,兴奋明显比害怕多。

    都啥时候了,这臭小子还惦记着吃!尽欢也是无语,甩了他一记凌厉的眼刀。

    被尽欢眼神警告,伊万立马低眉顺眼作乖巧状。

    精神力一散出去,尽欢很快就发现,林子里有人正跌跌撞撞连滚带爬往外跑。

    后面还跟着几只膘肥体健的猞猁,都不约而同地龇出尖锐的牙齿。

    精神力掠过领头那只猞猁,鼻子上赫然是一道醒目的疤。

    尽欢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这只猞猁,自从上次交换过猎物之后,已经很久没见过它。

    最近几年村子民兵队长盛不衰,捕猎技能也是日渐娴熟,对山上的野生动物来说,已经是最大的威胁。

    山上野物要不沦为盘中餐,要不就转移巢穴居所,搬迁到人迹罕至的深山。

    这只猞猁也不例外,幼崽期在尽欢家里呆过一阵,虽然对尽欢也亲密,但仍旧保持着野生动物的警惕性,最近几年很少踏足人类活动范围。

    今天也是奇了怪了,它不仅到浅山上活动,还带着同伴一起出动。

    猞猁可不是群居动物,一般离群索居,对体型比自己大的动物,基本不会主动起冲突,对人也是能避则避。

    被追击的两人,也不知道是做了啥事儿,惹毛了这群猞猁。

    刚不还席地幕天为爱鼓掌吗?如胶似漆激情四射的,一小会儿的时间,怎么就搞得这么狼狈。

    生死攸关的时刻,其他的也顾不上。

    男人裤头都没系上,一手攥着裤腰带,一手拽着后面的女人,惊慌失措跑在前面。

    后面的女人,裤子好歹是提上了,不过上衣却没扣,鞋子还跑掉了一只,一边跑还不忘尖叫。

    尽欢心里忍不住骂蠢蛋,转身就跑把后背留给猞猁已经很不利了,尖叫更是让他们的处境雪上加霜。

    这种情况下,像这两个人这样,没有一点策略地跑,不是逃命是送命。

    先不说两条腿儿能不能跑得过四条腿,单单就说这跑的方法就不对。

    在猞猁这样的野生猫科动物面前,猎物露出后背逃跑,意味着最佳的伏击时机到了。

    尖叫着呼救,除了死得更快,根本没有一点别的作用。

    凄厉尖细的喊声,在猫科动物这里,是求饶屈服的信号,这能刺破耳膜的尖叫不是在找死是什么。

    就在两人快要被猞猁追上的时候,女人的那只赤脚,不知道踩到了什么还是崴了脚,脚下拌蒜身体失衡,眼看就要摔个狗吃屎。

    男的也被吓得魂飞魄散,要不是手上被拽得生疼,压根都不会发现后面的人摔了。

    回头看她摔了,想把人从地上拉起来,但刚一转头,就发现上面黑压压的一片阴影压过来。

    是为首那只猞猁,腾空跃起扑下来的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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