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白衣剑卿
    远了,哪里还听得见岸边的呼唤。来迟了的行客唉声叹气地停了下来,目光一转,落在了白衣剑卿和白赤宫的身上,然后惊喜地走过来。

    “白大哥,真巧啊!”

    来者正是赵明思。原本他是想等白赤宫和白衣剑卿渡了河,投了宿,再安排这场偶遇,可是他躲在暗中见两人迟迟不渡河,实在等不下去了,跑了出来。

    白赤宫的注意力一直在白衣剑卿身上,直到赵明思出声,他才瞄了一眼,不冷不热地道了一句:“明思,是你啊。”心下却是暗恼赵明思不该在这个时候出来打扰他跟白衣剑卿的独处。

    “白大哥,你也没赶上渡船吗?这位……是你新收的手下?怎么一点规矩也不懂,让你一个人忙来忙去的。”赵明思故意装做不认识白衣剑卿。

    白赤宫脸一沉,道:“明思,不得无礼,他是我的夫……”后面一个“人”字,在白衣剑卿淡淡一瞥中咽回了肚子里。

    “咳咳,他是白衣剑卿……剑卿,这位是赵明思,落花剑客的孙子,与我们家也算世交。”

    白衣剑卿先是感觉到一股敌意,这才看了看赵明思,见他唇红齿白的俊俏模样,又看他看白赤宫的眼神含情脉脉,心下已然明白,顿觉一阵好笑,脸上已是露出几分笑意。

    “赵公子,幸会。”

    谁跟你幸会,赵明思心里咕囔着,长得又不好看,还满头的白发,从背后看还以为是个老头儿呢,又不要脸,死缠着白大哥,贱人一个,他暗自骂着,却浑然不觉自己的目光一直没有从白衣剑卿的脸上移开,死命地盯着看,看得白赤宫渐渐变了脸色,不悦地冷哼一声。

    赵明思这才回神,拱了拱手,道:“原来你就是我白大哥的男妾。”语气里不无轻蔑之意。

    白赤宫皱起了眉,突然觉得男妾这个词刺耳之极,他想反驳,又觉不对,那岂不是撇清了自己跟白衣剑卿的关系;不反驳,又觉白衣剑卿受了委屈,一时间左右为难之极,竟不知如何是好。一双眼只得小心翼翼地望着白衣剑卿。

    白衣剑卿却是失笑,不以为意地招来火影,从火影背上取下一坛酒,道:“相逢既是有缘,赵公子,可愿与我喝一杯?”

    “我有酒。”赵明思从自己的马上取下酒,连带拿出两只翡翠杯,转过眼对白赤宫道,“白大哥,我带了你最喜欢喝的梨花白。”

    白衣剑卿没带酒杯,自然是抓着酒坛大口灌酒,白赤宫想起他的身体不好,怕他喝多了有伤身体,赶紧从赵明思手里拿过一只翡翠杯,递过去道:“剑卿,酒是要慢慢品的,你这样大口喝,容易醉。”

    “梨花白是用来品的,我这烧刀子喝的就是个烈字,一大口灌下去,才叫痛快。”白衣剑卿推开白赤宫的手,一眼瞥见赵明思佩在身侧的长剑,“赵公子,可否借剑一用?”

    赵明思眉一挑,正要拒绝,却见白赤宫眼含期望地看着自己,心头一软,道:“但用无妨。”解下佩剑递了过去,手还没缩回来,已是后悔了,却也不好再反口,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白衣剑卿拔出了剑。

    “好剑!”

    长剑出鞘,只见剑身明晃如镜,有如一汪清水,寒气透剑而出,白衣剑卿不由赞叹一声,横剑于身前,伸指一弹,便听得剑鸣宛如龙吟,悠远清亮,余音绵长。

    “这就是落花剑客的瞬华剑吧?”

    “正是,我爷爷用这把剑,斩杀过无数奸恶无耻之徒,但凡宵小之辈,都休想逃得过去。”赵明思傲然道。

    白衣剑卿点点头,再次伸指一弹,在悠悠剑鸣声中他漫声吟唱道:“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尊空对月……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清亮的嗓间仿佛与天地间的风声水鸣融合在一起,隐隐生出震颤之感。

    夕阳的最后一缕余晖洒在他身上,将他的半边身体染上了一层瑰丽的金红色,背后是奔流不息的黄河,风吹乱了他满头的白发,银丝与金光相缠,仿佛溶在了一处,再也分不清哪是发丝,哪是夕阳的余晖。

    弹剑而歌,一曲将进酒,唱出多少豪迈旷达,唱出多少潇洒自在,白衣剑卿的声音不够嘹亮高昂,可是他的天性潇洒反而更能将诗中的意境表达出来,歌尽余音渺,听得白赤宫和赵明思直入神,许久才渐渐回过味来。

    “赵公子,你的剑……”

    白衣剑卿把瞬华剑还给赵明思,他的脸上因刚才的尽兴一唱而微微透着红晕,胸膛起伏,略带喘息,很明显中气不足的样子。

    白衣剑卿失去了武功?

    赵明思在接过瞬华剑的那一刻,猛然发现了这一点,握剑的手掌不由一紧,如果他现在抽冷子一剑刺过去,就是白赤宫也来不及阻止。这个念头只在赵明思脑中一闪而过,他不由自主地看了白赤宫一眼,这一看,却是一惊。

    只见白赤宫一脸痴迷地看着白衣剑卿,那双勾住了不知多少人神魂的桃花眼里,充满了爱恋与深情。赵明思蓦然间心头一酸,他从来没有见过白赤宫对别人露出过这样的神情,从来没有。心头有如打翻了五味,说不出的难受。发了一阵呆,再想杀白衣剑卿,已是错失良机。

    “天快黑了,你们聊,我去捡点柴火来。”白衣剑卿站起身,往不远处的密林走去。

    “我去打点野味。”白赤宫紧跟在白衣剑卿后面,嘴里是这么说,其实就是不放心白衣剑卿离开他的视线之外。

    赵明思看着他们离去的背影,气得把嘴唇都快咬破了。他不会认输的,不会……只要再给他一点时间,他一定能让白赤宫发现他的好。对了,一定要杀了白衣剑卿,白赤宫是被这个贱人给迷惑了,只要杀了他,白赤宫就会清醒过来,就会发现只有自己才是一直陪在他身边的人。

    白赤宫打到两只野兔,一转头,就看到白衣剑卿用树藤扎了一捆柴,正往背上背,他连忙跳过去,讨好道:“剑卿,我来拿。”

    白衣剑卿看了看他一身干净的白衣,微笑着拒绝了。以前白赤宫从来不穿白衣,不是不喜欢,而是不适合。白赤宫的容貌和气质都是非常张扬的,朴素的颜色不仅不能衬托出他的出色,反而会使他变得内敛,减少那种动人心魄的魅力。

    白赤宫垮了垮脸,锲而不舍地又凑上去,道:“剑卿,你看这两只兔子,够不够肥,我记得你烤的兔子肉特别好吃……”

    白衣剑卿只烤过一次兔子肉给白赤宫吃,显然那并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白赤宫话到一半,自己就把后面的话咽回了肚子里去。他这里心中忐忑,可白衣剑卿却没把他的话放在心上。

    “你和赵公子都出身世家,被人伺候惯了,不适合在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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