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孟晓晴怔了会,然后惊愕地张开嘴,瞪着他的脸,和他的身材,久久无法反应过来。
他手一捞,把她搂进车子里。“我怕我不看着你,你他妈的又被人扒了内裤干穴,便宜别人,还不如便宜我。”
孟晓晴先被他粗俗下流的话吓到,然后又见他大手一张,包拢着她胸前的巨乳,完全不怜香惜玉地挤压。
他嫌前座空间太狭小,又嫌挡着手刹车的控制器碍事,他拎着孟晓晴往后挤。
“等等……”她没同意和他在一起啊!
林殊没理她的话,野蛮地扒了她的衣服,连咬带啃,像野兽一样。
长着粗茧的手指,毫不迟疑直攻她的私密处,把她弄得又痒又麻,吟喘连连。
“跟我在一起,给我生孩子,只有我能干你的穴。”林殊霸道地命令着。
她被他的手指插得直喘,他也没通知一声,直接大家伙就硬上了。
孟晓晴搂着他粗壮的颈子,咬着他坚挺结实的肩膀肉,承受被他由下往上的冲刺。
雪白软嫩的臀肉,被他撞得直颤抖着,他还一直逼着她答应。
“好。”她气息不稳,声音带着颤,在他耳边说着。
====================
新进刑一队的小闻,平时最怕队长林殊,觉得他比黑道大哥还凶恶带杀气,尤其是知道他曾经徒手扭断亡命之徒的颈子,看到他恨不得拔腿就跑。
“扭断颈子很难吗?”林殊知道这事之后,百思不得其解。
“我觉得重点不是扭断颈子,而是你长的凶。”同事评论着。
然后有一天,小闻进到刑一队的办公区,见到一名长得清秀漂亮的女人,正襟危坐在椅子上。
他问同事那是谁。
“队长亲自逮回来的,不知道是什么案子。”同事这么回答他。
小闻望着那目光清亮的女人,怎么也想不出,她能犯什么案子。
结果他在午休时间,拎着从外头买回来的快餐,进到休息室,正要推开门,就听见里头的娇媚呻吟。
他怔了会,因为今天他们整个刑一队的女同事都出公差了,只剩下三个人,他、队长、和一个外出吃饭的男同事,哪来的女人?
“别射在里面!”女人喘着气,哀求着。
小闻偷偷打开门缝,见到那名被队长逮回来的女人,和队长正在休息室的桌子上做爱,见到那白花花的肉,与队长深棕色的肌肤纠缠,队长的那庞然大物,还猛烈地在女人的私处里做活塞动作,视觉冲击感觉挺大的。
重点是,那不是女犯人,或是嫌疑人吗?怎么搞上了?
后来那女人一直都没离开队长的办公室。
隔天他把这事与老资格的学长说。
学长噗呲一笑。“那不是女犯人,那是队长的老婆,他老爱玩女犯人、女受害者的梗,把老婆带到警局里玩,你看习惯就好。”
小闻呆若木鸡,没想到队长玩得这么开,还带着老婆来警局玩角色扮演。
==================
沈微亚第一次逃回国,找孟晓晴时,她大着肚子,笑眯眯地说她嫁当初办姊姊命案的刑警。
他心碎的被家人逮住,送出国。
第二次回来,在孟晓悦的墓碑前,见到那一家三口,小女婴被长得像熊的爸爸抱在怀里,一直流口水,她在帮孩子擦口水。
那刑警看到他,态度很和气,最后在要离开前,避着孟晓晴,对他说:“她的穴真紧,怎么操都不会松,生了孩子也没影响,真爽。兄弟,真是感谢你,把她让给我了。”
沈微亚差点扑上去揍他,悔恨交加,再次被压着出国。
第三次,他回来参加演出,倒楣的在饭店碰上分尸命案,遇到正在办案的林殊,他完全不想搭理对方,目光都不曾飘过去。
结果这不要脸的凑过来。“她给我生了大胖儿子,跟我长得一样。”
听到是这么正常的话题,他还是面露微笑地祝福对方。
“我常常在她照顾孩子的时候,从她身后干她,让她不敢叫,又爽得要命,那滋味超棒的。”
沈微亚铁青着脸,甩头就走。心想孟晓晴怎么会看上这货色?粗俗卑劣无耻下流,虽然,他听着也觉得那滋味一定很美妙。
(完)
前女友01
他神色慌乱地从教室跑出来,放学后的校园渺无人迹,一片死寂。他望着手上湿黏的血迹,像是望着什么令人恐惧的生物,正贴附在他身上,他举步踉跄往洗手枱走去。
“扬希,你今天不是请假了吗?怎么会在这?”突然在他身后,传来轻柔悦耳的声音。
他惊慌地转头一看,是他的女朋友,与他不同班级,两个人才刚交往半个月。他从高一时就盯上她,为她的柔美婉约,清丽漂亮而着迷,死缠烂打半年才让她同意当他女朋友。
两人的感情还在摸索阶段,彼此还在熟悉中,可以说是适应期,或是对她来说,算是考察期也不为过,毕竟当时她接受他的追求,态度并不是很明确。
她见到他手上的血迹,和他浅色上衣沾着的血滴,她如惊弓之鸟似地往后退。“这…这是什么的血?”
他的态度有些迷茫,随着她的目光,往自己的手上看。“这是…”他顿了顿,神态有些异常。“这是唐丽婉的血,我杀了她。”
她闻言愕然,她知道唐丽婉是谁,传言她是男孩的女友,只是当她问对方时,他死不承认,说是唐丽婉死缠着他,两人一点关系也没有。
如今面对他身上、手上的血迹,她想认为对方是在开玩笑,都觉得这理由站不住脚。
有股寒气从脚底窜上来,她想逃离眼前的男孩,她应该立即离开,可是她的腿软了。
她居然被吓到失去应有的反应,见睁睁地见男孩离开洗手枱,朝着她走来。
“不,我什么都不会说的,不要杀我。”她见他脸上平静无波的表情,感到惊恐畏缩。
他杀了一个人,被她看到,自己被灭口的可能性有多大?她不认为眼前的男孩会放过她,毕竟他们才刚交往没多久,连一次真正的约会都没有,互相不了解,只靠着一张脸,能代表什么呢?
她还年轻,她什么都没经历过,还来不及长大,她不想死。
男孩摀住她的口,将她拖进教室里,把门关起来。
她浑身发颤,被他因为长期打篮球,而锻链出来的健壮手臂给禁锢的无法动弹。
孟晓晴怔了会,然后惊愕地张开嘴,瞪着他的脸,和他的身材,久久无法反应过来。
他手一捞,把她搂进车子里。“我怕我不看着你,你他妈的又被人扒了内裤干穴,便宜别人,还不如便宜我。”
孟晓晴先被他粗俗下流的话吓到,然后又见他大手一张,包拢着她胸前的巨乳,完全不怜香惜玉地挤压。
他嫌前座空间太狭小,又嫌挡着手刹车的控制器碍事,他拎着孟晓晴往后挤。
“等等……”她没同意和他在一起啊!
林殊没理她的话,野蛮地扒了她的衣服,连咬带啃,像野兽一样。
长着粗茧的手指,毫不迟疑直攻她的私密处,把她弄得又痒又麻,吟喘连连。
“跟我在一起,给我生孩子,只有我能干你的穴。”林殊霸道地命令着。
她被他的手指插得直喘,他也没通知一声,直接大家伙就硬上了。
孟晓晴搂着他粗壮的颈子,咬着他坚挺结实的肩膀肉,承受被他由下往上的冲刺。
雪白软嫩的臀肉,被他撞得直颤抖着,他还一直逼着她答应。
“好。”她气息不稳,声音带着颤,在他耳边说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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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进刑一队的小闻,平时最怕队长林殊,觉得他比黑道大哥还凶恶带杀气,尤其是知道他曾经徒手扭断亡命之徒的颈子,看到他恨不得拔腿就跑。
“扭断颈子很难吗?”林殊知道这事之后,百思不得其解。
“我觉得重点不是扭断颈子,而是你长的凶。”同事评论着。
然后有一天,小闻进到刑一队的办公区,见到一名长得清秀漂亮的女人,正襟危坐在椅子上。
他问同事那是谁。
“队长亲自逮回来的,不知道是什么案子。”同事这么回答他。
小闻望着那目光清亮的女人,怎么也想不出,她能犯什么案子。
结果他在午休时间,拎着从外头买回来的快餐,进到休息室,正要推开门,就听见里头的娇媚呻吟。
他怔了会,因为今天他们整个刑一队的女同事都出公差了,只剩下三个人,他、队长、和一个外出吃饭的男同事,哪来的女人?
“别射在里面!”女人喘着气,哀求着。
小闻偷偷打开门缝,见到那名被队长逮回来的女人,和队长正在休息室的桌子上做爱,见到那白花花的肉,与队长深棕色的肌肤纠缠,队长的那庞然大物,还猛烈地在女人的私处里做活塞动作,视觉冲击感觉挺大的。
重点是,那不是女犯人,或是嫌疑人吗?怎么搞上了?
后来那女人一直都没离开队长的办公室。
隔天他把这事与老资格的学长说。
学长噗呲一笑。“那不是女犯人,那是队长的老婆,他老爱玩女犯人、女受害者的梗,把老婆带到警局里玩,你看习惯就好。”
小闻呆若木鸡,没想到队长玩得这么开,还带着老婆来警局玩角色扮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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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微亚第一次逃回国,找孟晓晴时,她大着肚子,笑眯眯地说她嫁当初办姊姊命案的刑警。
他心碎的被家人逮住,送出国。
第二次回来,在孟晓悦的墓碑前,见到那一家三口,小女婴被长得像熊的爸爸抱在怀里,一直流口水,她在帮孩子擦口水。
那刑警看到他,态度很和气,最后在要离开前,避着孟晓晴,对他说:“她的穴真紧,怎么操都不会松,生了孩子也没影响,真爽。兄弟,真是感谢你,把她让给我了。”
沈微亚差点扑上去揍他,悔恨交加,再次被压着出国。
第三次,他回来参加演出,倒楣的在饭店碰上分尸命案,遇到正在办案的林殊,他完全不想搭理对方,目光都不曾飘过去。
结果这不要脸的凑过来。“她给我生了大胖儿子,跟我长得一样。”
听到是这么正常的话题,他还是面露微笑地祝福对方。
“我常常在她照顾孩子的时候,从她身后干她,让她不敢叫,又爽得要命,那滋味超棒的。”
沈微亚铁青着脸,甩头就走。心想孟晓晴怎么会看上这货色?粗俗卑劣无耻下流,虽然,他听着也觉得那滋味一定很美妙。
(完)
前女友01
他神色慌乱地从教室跑出来,放学后的校园渺无人迹,一片死寂。他望着手上湿黏的血迹,像是望着什么令人恐惧的生物,正贴附在他身上,他举步踉跄往洗手枱走去。
“扬希,你今天不是请假了吗?怎么会在这?”突然在他身后,传来轻柔悦耳的声音。
他惊慌地转头一看,是他的女朋友,与他不同班级,两个人才刚交往半个月。他从高一时就盯上她,为她的柔美婉约,清丽漂亮而着迷,死缠烂打半年才让她同意当他女朋友。
两人的感情还在摸索阶段,彼此还在熟悉中,可以说是适应期,或是对她来说,算是考察期也不为过,毕竟当时她接受他的追求,态度并不是很明确。
她见到他手上的血迹,和他浅色上衣沾着的血滴,她如惊弓之鸟似地往后退。“这…这是什么的血?”
他的态度有些迷茫,随着她的目光,往自己的手上看。“这是…”他顿了顿,神态有些异常。“这是唐丽婉的血,我杀了她。”
她闻言愕然,她知道唐丽婉是谁,传言她是男孩的女友,只是当她问对方时,他死不承认,说是唐丽婉死缠着他,两人一点关系也没有。
如今面对他身上、手上的血迹,她想认为对方是在开玩笑,都觉得这理由站不住脚。
有股寒气从脚底窜上来,她想逃离眼前的男孩,她应该立即离开,可是她的腿软了。
她居然被吓到失去应有的反应,见睁睁地见男孩离开洗手枱,朝着她走来。
“不,我什么都不会说的,不要杀我。”她见他脸上平静无波的表情,感到惊恐畏缩。
他杀了一个人,被她看到,自己被灭口的可能性有多大?她不认为眼前的男孩会放过她,毕竟他们才刚交往没多久,连一次真正的约会都没有,互相不了解,只靠着一张脸,能代表什么呢?
她还年轻,她什么都没经历过,还来不及长大,她不想死。
男孩摀住她的口,将她拖进教室里,把门关起来。
她浑身发颤,被他因为长期打篮球,而锻链出来的健壮手臂给禁锢的无法动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