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二皇子向泰康帝提议换一个学识更加渊博的先生,只读过五车书真的太少了,要不然,他还是出宫让阿姐教吧的时候,景壮壮正在爹娘面前嘲笑他的长乐弟弟。

    “他竟然连他爹长什么样都忘记了,好笨!”

    这句话出口,他就觉得他爹娘看他的眼神怪怪的,不由眨巴眨巴眼,又歪了歪头。

    哪里有问题吗?

    景玥轻笑了一声,摸着他的头说道:“那时候也不知是哪个小笨蛋一月不见就连爹都忘记了,还把爹当贼似的警惕防备。”

    景壮壮下意识觉得这话有点不大好,但他显然早已经忘记当初他自己做过的傻事,还歪着脑袋问了一句:“是谁?”

    “除了你,我也见不到别家孝跟父亲久别重逢的情形啊。”

    景壮壮顿时瞪大了眼睛,一脸的不敢置信,然后不高兴的、义正言辞的反驳道:“我才没有!”

    景玥甚是淡定,还喝了口汤,“你看,你连你自己做过的事情都不记得了,又凭什么去嘲笑长乐?你当初不过一月未见我,再见就当我是陌生人了,长乐却已经有一年多未见他父亲,不记得样貌了不是很正常吗?”

    这是正常的吗?

    景壮壮不知想到什么,突然觉得有些难过,不由吸了下鼻子,说道:“这么快就会忘记吗?”

    “嗯,你还记得你舅舅和小舅舅的模样吗?”

    这里说的舅舅便是文彬,毕竟从景壮壮出生到分别,陪伴他最多的舅舅就是文彬,当时也是景壮壮十分亲近的亲人。

    但他此时却一脸茫然,因为爹娘时常在他面前提起,所以记忆中倒是一直都有这么两个人,但要说他们长什么模样,他发现他真是一点印象都没有。

    莫名觉得心里好委屈,眼中波光粼粼的,仿佛下一秒就要哭出来。

    云萝都不忍心去看大儿子的傻样,于是转头往小福绵的小碗里夹了一块鸡蛋糕,任由他一会儿用勺子戳一会儿上手抓,吃得一塌糊涂。

    这糟糕的吃相分外惹眼,把正在苦思冥想外加委屈的景壮壮都吸引了过来,并看着他嫌弃的皱起了眉头,自己先利利索索的吃了一大口饭,咀嚼咽下,然后说道:“阿福也太笨了,饭都吃不好。”

    景玥斜睨他,“福绵现在的模样,就是你像他这么大时的样子,你在嫌弃谁?”

    景壮壮鼓起了脸颊,幽幽的看着他爹,总觉得今天晚上说什么都不顺,碗里的饭都不香了。

    小福绵听到自己的小名,百忙之中抬头张望,然后朝爹爹和哥哥弯起了两只眼睛,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随着他的张嘴,还有一滴口水从他嘴角滴落,晶莹剔透。

    云萝把一块帕子递给他,他看了看她,然后抓了过去随便的蹭了两下,紧接着就把另一只手上抓着的鸡蛋糕塞进嘴里用上下总共四颗半小米牙咬着吃,嚼得津津有味。

    见哥哥盯着他看,他歪着脑袋想了想,随之特别大方的把手朝他递了过去,“啊!”

    景壮壮伸出一根手指头戳在他肉呼呼的手背上,把他的手连带着鸡蛋糕一起推了回去,拒绝分享这一块沾满了口水的鸡蛋糕。

    弟弟这么邋遢,真是愁也愁死了!

    时光如梭,转眼五月已过去大半,长公主在调查失踪的养子同时,也在日日翘首以盼,这天终于盼到了提前报信之人,说侯爷乘船北上,已在昨日傍晚于泗州码头靠岸,约明日中午抵达京城。

    长公主大喜过望,当即放下其他所有事务,把早已经收拾干净的屋子又重新收拾了一遍,然后翻箱倒柜,第二天一大早就起来,带着叶蓁蓁和卫长乐出城相迎。

    云萝也得知了消息,但她和景玥都不适宜出门,便派了两个人随长公主一起出城,有什么消息都能随时回禀。

    从早晨等到午后,外面没有任何消息,也一直未见出城迎接的长公主回城。

    云萝担心出事,又派了几个人出城去打探。

    天子脚下,应当是整个大彧治安最好的地方,土匪山贼都绝无可能存在,但谁知道会不会有那胆大包天之徒,况且,卫浈失踪这件事至今没有进展。

    瑞王府的人出城,而在城外十里亭,迎来送往十分热闹,长公主他们也在此,已经等了大半天,说好的中午就能抵达京城的卫漓却至今未出现在十里亭目之所及的范围之内。

    等待的人不由焦心,但长公主什么样的风浪没有见过,虽看上去娇娇弱弱的,实则内心十分强大,哪怕心里着急,面上却依然十分镇定,还能安慰坐立不安的儿媳妇,“在外长途奔波的,时辰哪里能算得这样精细?车马有损,或路途遇上个熟人,寒暄几句都是耽误。”

    是这个理儿,但这么久不见,翘首以盼的自希望能尽早相见。

    卫漓还真的是遇到了一个熟人,还是在刚离开码头不远的官道上相遇的。

    当时,他朝京城前行,迎面遇上了一辆驴车,老驴蹒跚,拖着一车的瓮慢悠悠前行,从瓮中散发出浓郁略刺鼻的醋味。

    这本没什么,但那个赶车的青年却引起了卫漓的注意。

    灰衣裋褐破草鞋,身上打满了或黑或灰或白的补丁,一个累一个层层叠叠,头上的草帽不仅起了毛边,还豁开了一个大口子,胡子拉渣脏兮兮,甩着鞭子懒洋洋的赶车,像极了真正赶车拉活的穷苦汉。

    遇上卫漓这一队高头大马,他很明显吓了一跳,连忙驱使着驴车靠边停下,恭敬的弯腰低头想要等他们先通过。

    卫漓本不在意,从驴车旁经过时也不过随意一瞥,却忽然勒马停下,转头盯着那个一身破旧脏污的汉子看了好一会儿,然后直接喊道:“卫浈。”

    那人肩膀猛的瑟缩了一下,似乎惊吓,却仍然低着头,过了好一会儿才悄悄抬起,一下子就对上了卫漓意味不明的目光。

    “你为何在此?”

    那人……卫浈转头往左右看看,发现卫漓的随行人员全都对他虎视眈眈,以他的身手,想要逃跑无异于难如登天。

    他似乎也没想过多挣扎,只略犹豫了一下就摘下头上戴着的破草帽,露出草帽下那张虽脏兮兮却难掩俊俏的脸,看着卫漓的眼神十分复杂,然后缓缓垂下眼睑,轻声说道:“大哥,我没有为祸之心,你放过我吧。”

    卫漓在马背上居高临下的看着他,表情很淡,又问了一遍,“你为何在此?”

    “如果我说是母亲……是长公主殿下放我出来的,您信吗?”

    说这话的时候,他又抬起头小心翼翼的观察卫漓的脸色,那模样看起来很有些可怜。

    卫漓却不为所动,更不相信他的话,直接招手让身旁随从去抓他,同时对他说道:“是不是,先带你回去见过母亲,自然知晓。”

    随从侍卫们皆是好手,莫说卫浈从小娇生惯养根本没吃过练武的苦,就算真的身负武功,他也打不过这么多人,况且还有一个卫漓。

    所以,卫浈根本就没有反抗挣扎意图逃跑,任由他们把他制住,垂头丧气的说道:“我只是不想再虚耗一生,哪怕只是四处走走,好歹我也是自由的。我有几分本事,大哥再清楚也没有,就算想要做什么,又能做成什么?”

    娇生惯养、骄横跋扈,却没有学得一点有用的本事,除了吃喝玩乐,他别的什么都不会。

    卫漓示意随从把他押进马车看管起来,不为所动道:“你能从庄子离开,还一路走到这里,就很有本事。”

    卫浈嗫嚅了下,似乎想要为自己分辨几句,却又不知如何开口,于是沉默下去,直到马车开始走动,他小心的掀起帘子一角,露出两只水汪汪的眼睛,如受惊的麋鹿,忐忑而紧张。

    “大哥,我错了,我不该擅自逃出来。但是我真的只是想四处走走,没有坏心,也不敢有坏心,你相信我好不好?”他抽了下鼻子,似乎下一秒就要哭了,“我在庄子上待了好多年,连个下人都敢刻薄我,吃不饱也穿不暖,真是苦死我了。又不是我要顶替母……长公主的女儿,在之前,我一直以为我就是母亲的儿子,大哥的亲弟弟,也从未害过你们。”

    卫漓用马鞭顶着他的脑袋把他摁进了马车里,“如何处理,母亲自有定夺,你跟我说再多也无用。”

    厚重的车帘落下,遮挡了大部分光线,马车内顿时暗沉沉的,所有东西都仿佛被蒙上了一层灰。

    卫浈往角落里缩了缩,藏进更昏暗的地方,阴影笼罩了他大半个身子,看不清他那双泫然欲泣的眼睛,只见他嘴角轻扯,带动嘴边的那颗红痣也跟着动了一下,不知是哭还是笑。

    卫漓因此而耽搁了一会儿,之后一路上,又因为卫浈突然吃坏肚子而耽搁许久,当长公主他们终于接到他的时候,已是夕阳西斜,比原定的时间足足迟了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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