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试, 要是打不通,就麻烦你亲自走一趟了。”
“没问题。”对方答应地很痛快,他也认识刘飞, 很有名的企业家兼慈善家, 那么大的公司不怕找不到人。
——
刘飞是一个富二代, 喜好吃喝玩乐,喜好泡美女。
原本, 他的生活应该一直这么过下去的,如果不是因为那次登山。
他还记得从山崖边缘滑落时的那种绝望与无助,也记得手被吴轩抓住时的希冀。吴轩用一只手拖住了他们两个人, 在那么紧急的环境下,不知为什么,他依然清晰地听到了吴轩手臂脱臼的声音。
吴轩的右手, 是用来写字的啊!他写的毛笔字那么好看,随便拿出去一篇就能得奖,甚至通篇都是繁体,比起古代的文人都不差什么了。
但是,现在这条手臂断了。
刘飞不知道吴轩哪里来的这么大的力气,竟然单靠一个人把他和系花两个人都拉了上来。
想来这种突然的爆发力是要付出代价的,他们刚上来,吴轩就脱力朝断崖栽了下去。
一条命,换了他们两条命。
但本来,吴轩是不用遭受这些的。他本来应该待在宿舍里,好好地选一篇应景的诗文,挥毫泼墨,写出又一篇让人惊叹的毛笔字。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手臂折断跌落悬崖。
该遭受这些的是他刘飞,是他刘飞约了系花爬山,是他刘飞为了泡妹子拉上了全宿舍的兄弟,是他刘飞害死了吴轩。
他还记得早上从宿舍出门的时候,吴轩还在抱怨,“九九重阳,合该写几首诗应景,干嘛要累死累活地爬山。”
他死皮赖脸地说着好话,“那不是因为老四你长得帅嘛!咱们系花是个单纯的好姑娘,只看脸不看钱,我怎么约她都不乐意,非要带上你这大帅哥才同意。”
吴轩是宿舍四人中年纪最小的,十六岁上的大学,今年刚满十八。
而就是这么优秀的吴轩,现在为了救他,从断崖掉下去了。
后来,警方并没有搜到吴轩的尸骨,他自己出钱雇了好多人,在山崖下搜寻了整整一年,也什么都没有发现。
一年后,他们毕业了。
宿舍合照时,军训照里的四个人,变成了毕业照里的三个人。
——
当年,叛逆的他不愿意去读爸爸给他选的专业,非要去学文学,当大才子,立志泡到文艺美女。
但毕业后,他还是去了爸爸的公司上班,不为别的,只为了多挣钱,帮吴轩给福利院多寄一些钱。
十几年过去,大学的这段时光已经变得非常遥远,在他记忆中最清晰的,只剩下了吴轩在宿舍中间的木桌子上,素手执笔,黑色墨迹在白色宣纸上留下的一道道清晰的印记。
这是他关于文学,关于才子唯一的印象了。
刘飞捏了捏眉心,飞速敲定了月末往一百六十家福利院的汇款。
这时,他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乍一听到这个铃声,刘飞愣了一下,这是他大学时候所用的手机号,毕业后换了新号码,这个号渐渐没有人再打了,他已经忘了有多少年,没有听到这个铃声再响起了。
而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过了这么多年,还一直留着这个号码。
刘飞看了一眼来电显示,是一个外地的陌生号。
“喂?”他的呼吸有些颤抖,仿佛在希冀着什么。
“是刘飞吗?”对面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声音。
“是。”刘飞恢复了镇静。呵,十几年过去了,他为什么还在抱着不切实际的幻想,没有尸骨不意味着人还活着,更可能是其他更加惨烈的后果。
“吴轩让我给你带一封信,我在网上查到你的公司地址在山海市东城区飞跃大厦——”
“你说谁给我写的信?”
“是吴轩,哦,你可能不相信,但确实是他。具体的事情不方便在电话里说,我马上订机票去你的公司,到时候面谈。”
“吴轩——”他已经好久没有在现实中听到有人提起这个名字了,纵然电话对面的人怎么听都像一个骗子,但有一个骗子愿意跟他聊聊吴轩,他也愿意被骗。
“我刚才报的地址到底对不对?对的话我订票了啊!十二点有一趟航班。”
“对的。”刘飞道。
“行,票订好了,顺利的话,我四点出机场,五点多能到你们公司,你记得不要提前下班,在公司等我。”
“好。”
——
一整个下午,刘飞都处在一片混乱中,心神恍惚地等着那个骗子的到来。
一会儿他觉得那个骗子就是唬他的,吴轩怎么可能给他写信,一会儿又觉得说不定是真的,毕竟那个骗子还订了机票,可是机票也有可能是个幌子,骗子嘴里怎么会有真话呢。
不过,对方既然想骗钱,应该会亲自来一趟吧。
五点半的时候,刘飞接到了前台的电话,说楼下有一位先生找他,是来送信的。
刘飞让前台放人进来,在他的公司,对方想必也不敢做什么过分的事情。
人很快就过来了,并没有说什么花言巧语继续骗人,而是从怀里掏出一封信递给他。
“这是吴轩给你的信,我只负责送到你手里,至于这信是怎么来的吴轩人在哪里这些问题我都没办法告诉你。我只能告诉你,他活得很好,请你放心。”
信封看着是随便用纸裁的,一点都不专业,上面写着四个大字“刘飞亲启”,是简体字。
刘飞一直是不懂毛笔字的,他看不出别人写的好或者不好,但是,他能认出吴轩的字,纵然这字和他收藏的那些有了一些区别,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这是吴轩的字。
他急切地打开信封,展开信纸。
“飞哥,我是吴轩——”
字迹有些潦草,一看就是临时写的。大部分都是简体字,肯定是为了照顾他的习惯,偶尔掺杂了几个繁体,就像是,写信的人已经用惯了繁体字一样。
吴轩在信中简单写了现在的生活,他成亲了,有两个孩子,长得十分皮实天天打架。
当年他掉下悬崖不仅仅是救人的原因,还有其他不知名力量的推动,所以他让刘飞不要自责,这件事并不怪他,而且,他现在过得很幸福。
刘飞看完整封信,不知不觉间已经泪流满面。
吴轩还活着,真好。他过得很幸福,真好。
信的最后,吴轩还写了一句话,比起潦草的信件内容,这句话写的十分端正,“鸿雁于飞,集于中泽”。
这是中的句子。
当年,刘飞总是嫌弃他自己的名字太过普通,一点内涵都没有,一点都不像一个才子。吴轩特意写了这句话安慰他,还写了一个繁体的“飛”字,告诉他这个字其实很美很有内涵。
看完了
“没问题。”对方答应地很痛快,他也认识刘飞, 很有名的企业家兼慈善家, 那么大的公司不怕找不到人。
——
刘飞是一个富二代, 喜好吃喝玩乐,喜好泡美女。
原本, 他的生活应该一直这么过下去的,如果不是因为那次登山。
他还记得从山崖边缘滑落时的那种绝望与无助,也记得手被吴轩抓住时的希冀。吴轩用一只手拖住了他们两个人, 在那么紧急的环境下,不知为什么,他依然清晰地听到了吴轩手臂脱臼的声音。
吴轩的右手, 是用来写字的啊!他写的毛笔字那么好看,随便拿出去一篇就能得奖,甚至通篇都是繁体,比起古代的文人都不差什么了。
但是,现在这条手臂断了。
刘飞不知道吴轩哪里来的这么大的力气,竟然单靠一个人把他和系花两个人都拉了上来。
想来这种突然的爆发力是要付出代价的,他们刚上来,吴轩就脱力朝断崖栽了下去。
一条命,换了他们两条命。
但本来,吴轩是不用遭受这些的。他本来应该待在宿舍里,好好地选一篇应景的诗文,挥毫泼墨,写出又一篇让人惊叹的毛笔字。而不是像现在这样,手臂折断跌落悬崖。
该遭受这些的是他刘飞,是他刘飞约了系花爬山,是他刘飞为了泡妹子拉上了全宿舍的兄弟,是他刘飞害死了吴轩。
他还记得早上从宿舍出门的时候,吴轩还在抱怨,“九九重阳,合该写几首诗应景,干嘛要累死累活地爬山。”
他死皮赖脸地说着好话,“那不是因为老四你长得帅嘛!咱们系花是个单纯的好姑娘,只看脸不看钱,我怎么约她都不乐意,非要带上你这大帅哥才同意。”
吴轩是宿舍四人中年纪最小的,十六岁上的大学,今年刚满十八。
而就是这么优秀的吴轩,现在为了救他,从断崖掉下去了。
后来,警方并没有搜到吴轩的尸骨,他自己出钱雇了好多人,在山崖下搜寻了整整一年,也什么都没有发现。
一年后,他们毕业了。
宿舍合照时,军训照里的四个人,变成了毕业照里的三个人。
——
当年,叛逆的他不愿意去读爸爸给他选的专业,非要去学文学,当大才子,立志泡到文艺美女。
但毕业后,他还是去了爸爸的公司上班,不为别的,只为了多挣钱,帮吴轩给福利院多寄一些钱。
十几年过去,大学的这段时光已经变得非常遥远,在他记忆中最清晰的,只剩下了吴轩在宿舍中间的木桌子上,素手执笔,黑色墨迹在白色宣纸上留下的一道道清晰的印记。
这是他关于文学,关于才子唯一的印象了。
刘飞捏了捏眉心,飞速敲定了月末往一百六十家福利院的汇款。
这时,他的手机突然响了起来。
乍一听到这个铃声,刘飞愣了一下,这是他大学时候所用的手机号,毕业后换了新号码,这个号渐渐没有人再打了,他已经忘了有多少年,没有听到这个铃声再响起了。
而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过了这么多年,还一直留着这个号码。
刘飞看了一眼来电显示,是一个外地的陌生号。
“喂?”他的呼吸有些颤抖,仿佛在希冀着什么。
“是刘飞吗?”对面是一个完全陌生的声音。
“是。”刘飞恢复了镇静。呵,十几年过去了,他为什么还在抱着不切实际的幻想,没有尸骨不意味着人还活着,更可能是其他更加惨烈的后果。
“吴轩让我给你带一封信,我在网上查到你的公司地址在山海市东城区飞跃大厦——”
“你说谁给我写的信?”
“是吴轩,哦,你可能不相信,但确实是他。具体的事情不方便在电话里说,我马上订机票去你的公司,到时候面谈。”
“吴轩——”他已经好久没有在现实中听到有人提起这个名字了,纵然电话对面的人怎么听都像一个骗子,但有一个骗子愿意跟他聊聊吴轩,他也愿意被骗。
“我刚才报的地址到底对不对?对的话我订票了啊!十二点有一趟航班。”
“对的。”刘飞道。
“行,票订好了,顺利的话,我四点出机场,五点多能到你们公司,你记得不要提前下班,在公司等我。”
“好。”
——
一整个下午,刘飞都处在一片混乱中,心神恍惚地等着那个骗子的到来。
一会儿他觉得那个骗子就是唬他的,吴轩怎么可能给他写信,一会儿又觉得说不定是真的,毕竟那个骗子还订了机票,可是机票也有可能是个幌子,骗子嘴里怎么会有真话呢。
不过,对方既然想骗钱,应该会亲自来一趟吧。
五点半的时候,刘飞接到了前台的电话,说楼下有一位先生找他,是来送信的。
刘飞让前台放人进来,在他的公司,对方想必也不敢做什么过分的事情。
人很快就过来了,并没有说什么花言巧语继续骗人,而是从怀里掏出一封信递给他。
“这是吴轩给你的信,我只负责送到你手里,至于这信是怎么来的吴轩人在哪里这些问题我都没办法告诉你。我只能告诉你,他活得很好,请你放心。”
信封看着是随便用纸裁的,一点都不专业,上面写着四个大字“刘飞亲启”,是简体字。
刘飞一直是不懂毛笔字的,他看不出别人写的好或者不好,但是,他能认出吴轩的字,纵然这字和他收藏的那些有了一些区别,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这是吴轩的字。
他急切地打开信封,展开信纸。
“飞哥,我是吴轩——”
字迹有些潦草,一看就是临时写的。大部分都是简体字,肯定是为了照顾他的习惯,偶尔掺杂了几个繁体,就像是,写信的人已经用惯了繁体字一样。
吴轩在信中简单写了现在的生活,他成亲了,有两个孩子,长得十分皮实天天打架。
当年他掉下悬崖不仅仅是救人的原因,还有其他不知名力量的推动,所以他让刘飞不要自责,这件事并不怪他,而且,他现在过得很幸福。
刘飞看完整封信,不知不觉间已经泪流满面。
吴轩还活着,真好。他过得很幸福,真好。
信的最后,吴轩还写了一句话,比起潦草的信件内容,这句话写的十分端正,“鸿雁于飞,集于中泽”。
这是中的句子。
当年,刘飞总是嫌弃他自己的名字太过普通,一点内涵都没有,一点都不像一个才子。吴轩特意写了这句话安慰他,还写了一个繁体的“飛”字,告诉他这个字其实很美很有内涵。
看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