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笙来到酒吧,祝言华早已等候多时,离老远就朝他挥着手:“小鱼儿,这!”
忽视周围人打量的目光,俞笙快步走到卡座坐下,无奈地说道:“你就不能低调点,非得在大庭广众之下这样叫我?”
“嗨,这样才能显出咱俩的亲不是?”祝言华亲密地搭着俞笙的肩膀递上一杯酒。
早已习惯了得俞笙本来也没打算对方能改口,碰杯喝酒,吃东西聊天。
两人也是有一段日子没见了,不知不觉就聊到了十点多。此时,俞笙已有些微醺,而祝言华则是完全醉了,抱着他开始胡言乱语。
“我和你讲,我这次这个女朋友,嗝——绝对是真爱,就是她了你懂吗!”俞笙皱着眉头屏住呼吸,嫌弃地把祝言华推到一边,喊来服务生结账。
醉醺醺的祝言华靠在俞笙的肩膀上踉跄着离开酒吧,不安分的双手到处挥舞,“我跟你讲,真爱啊我,明儿带你去见她。就是这个人了,我,我要和她过一辈子,嗝——”
俞笙被这一次次的酒气熏得已经逐渐起了杀心,无奈一喝酒就变话唠的祝言华仍旧在疯狂地输出酒气。就在俞笙开始考虑把祝言华丢在路边时手机响了,他空出一只手拿起一看,是自家老妈打来得。多走了几步,把祝言华放在酒吧旁边的台阶上,俞笙走到一边接通电话。
自家老妈打电话来无非就那几件事儿,最近身体怎么样啊?有没有按时吃饭?忙不忙累不累都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俞笙靠在路边的大树上,老老实实地回答问题并反向关心一下父母。等到这通电话挂断,俞笙一转身却发现本该乖乖坐在台阶上的祝言华不见了。
什么情况?他一个大男人不会被捡尸了吧?
俞笙站在路边四处张望,发现人们开始朝一个方向聚集。不知为何,直觉告诉他祝言华应该在那。
就在俞笙发愣的一小会,那边已经围成了一个圈。努力扒开围观的人群,于俞笙看到令他十分气愤的一幕。一壮一瘦两个的男生围殴祝言华一个,一个女生站在一旁冷眼旁观。
黑瘦的那个男生趁着祝言华反抗一个黑腿把他给绊倒在地。同个男生健壮直接用脚踩着祝言华的脑袋,把他压在脚下无法起身。此时祝言华的脸已经红肿一片,身上的恤也在扭打中被扯得破破烂烂,右脸颊贴着地面被狠狠地踩在脚下。
俞笙看得两眼冒火,从身后朝同个冲去,只想一把将那人踹倒,废了那人的脚。身体早于想法,就在俞笙快步冲速那个人时,好巧不巧的大同个背着吉他转了身子。
长长的琴颈以大同个为定点开始进行一百八十度旋转,在此过程中无法停下脚步的俞笙在动能的作用下和吉他琴颈来了个猛烈撞击,额头直接被琴弦划伤,鲜血当时就顺着眼窝鼻梁流了下来。俞笙下意识用手捂住伤口,鲜红温热的血液从指缝间溢出,这个模样看起来相当可怕。
围观的人赶忙叫了救护车,这三个人见状不妙生怕俞笙有个三长两短趁乱逃跑了。祝言华此时酒也醒了,搂着俞笙就开始哭,大有俞笙即将驾鹤西去的架势。
“闭嘴!只是流了点血又不会死!有这功夫赶紧问问这些人谁拍视频了,总不能就这样放过这帮孙子。”被提醒的祝言华恍然醒悟,赶紧上前询问围观人群。
两人在医院处理好伤口后又去了派出所做笔录,直接熬了个通宵。第二天祝言华也不浪了,跟着俞笙回了家,暂时借住在那里。两人草草地清洗一番换了衣服倒头就睡,这一睡就睡到下午太阳落山,祝言华的爸祝德威夺命连环把两人给吵醒了。
祝言华是家中独子,祝德威早些年只顾着赚钱不太管他,导致在母亲的溺爱中长大的祝言华爱玩,叛逆,有些孩子气。不过虽然爱闹腾,喜欢作妖,祝言华却也是真仗义,比起伪君子和真小人,俞笙倒是很欣赏他这份真性情。
两人大学不同专业却有缘地分到一间宿舍,从相识相知到成为兄弟,这份友情也走过了八个年头。
年纪大了,也许是想弥补年轻时错失的岁月,祝爸爸如今是浑身的父爱没地方使。不知道从哪里得知了祝言华打架受伤的消息,这不赶紧关心来了。
俞笙起身洗了把脸来到厨房,开始准备两人的晚饭,耳边时不时传来祝言华的说话声。吃过晚饭,俞笙将碗筷放进水池,祝言华自觉地带上手套开始洗碗,这是借住在俞笙家必须遵守的规矩。
趁着祝言华洗碗的空档,俞笙从北阳台的楼梯直接来到了一楼医院的后面仓库。虽然今早到家已经给小家伙们准备好了一切,但是晚上还是要再巡视一遍。
第二天,俞笙和祝言华刚刚吃好早饭,祝爸爸的电话又来了。祝言华接过电话后表情就不太对,最后黑着脸把电话挂断。“小鱼儿,一会陪我去见个人。”
“谁?”
“律师。妈的,前天晚上那群瘪三反倒把我给告了,说我故意伤害,他们这是正当防卫,操蛋!”
俞笙听了脸色也不太好,虽然事后听到祝言华对于事情起因的解释,的确是他先动手打人没错,但是全程都是祝言华单方面在挨打,那三个人压根儿就没受一丁点伤。如今虽然祝言华毕业答辩过了,但是还没有正式毕业,学位证毕业证都没到手,要是因为这件事背上个案底,那就真是麻烦了。
这三个人能够在没有受伤的情况下反告祝言华,不是背后有人就是留有后手。无论是哪一种情况,他们都不能掉以轻心。好在当时俞笙让祝言华在现场及时保留了一些证据,希望祝爸爸找得律师能力非凡,能够将这些证据物尽其用吧。
俞笙换好衣服随意找了顶鸭舌帽戴在头上,压低帽檐盖住额头的纱布就和一脸青紫的祝言华出了门。
而此时,楚庭川也穿戴好了他的小尾巴开着车在城市中的车水马龙间移动。
忽视周围人打量的目光,俞笙快步走到卡座坐下,无奈地说道:“你就不能低调点,非得在大庭广众之下这样叫我?”
“嗨,这样才能显出咱俩的亲不是?”祝言华亲密地搭着俞笙的肩膀递上一杯酒。
早已习惯了得俞笙本来也没打算对方能改口,碰杯喝酒,吃东西聊天。
两人也是有一段日子没见了,不知不觉就聊到了十点多。此时,俞笙已有些微醺,而祝言华则是完全醉了,抱着他开始胡言乱语。
“我和你讲,我这次这个女朋友,嗝——绝对是真爱,就是她了你懂吗!”俞笙皱着眉头屏住呼吸,嫌弃地把祝言华推到一边,喊来服务生结账。
醉醺醺的祝言华靠在俞笙的肩膀上踉跄着离开酒吧,不安分的双手到处挥舞,“我跟你讲,真爱啊我,明儿带你去见她。就是这个人了,我,我要和她过一辈子,嗝——”
俞笙被这一次次的酒气熏得已经逐渐起了杀心,无奈一喝酒就变话唠的祝言华仍旧在疯狂地输出酒气。就在俞笙开始考虑把祝言华丢在路边时手机响了,他空出一只手拿起一看,是自家老妈打来得。多走了几步,把祝言华放在酒吧旁边的台阶上,俞笙走到一边接通电话。
自家老妈打电话来无非就那几件事儿,最近身体怎么样啊?有没有按时吃饭?忙不忙累不累都是老生常谈的问题。俞笙靠在路边的大树上,老老实实地回答问题并反向关心一下父母。等到这通电话挂断,俞笙一转身却发现本该乖乖坐在台阶上的祝言华不见了。
什么情况?他一个大男人不会被捡尸了吧?
俞笙站在路边四处张望,发现人们开始朝一个方向聚集。不知为何,直觉告诉他祝言华应该在那。
就在俞笙发愣的一小会,那边已经围成了一个圈。努力扒开围观的人群,于俞笙看到令他十分气愤的一幕。一壮一瘦两个的男生围殴祝言华一个,一个女生站在一旁冷眼旁观。
黑瘦的那个男生趁着祝言华反抗一个黑腿把他给绊倒在地。同个男生健壮直接用脚踩着祝言华的脑袋,把他压在脚下无法起身。此时祝言华的脸已经红肿一片,身上的恤也在扭打中被扯得破破烂烂,右脸颊贴着地面被狠狠地踩在脚下。
俞笙看得两眼冒火,从身后朝同个冲去,只想一把将那人踹倒,废了那人的脚。身体早于想法,就在俞笙快步冲速那个人时,好巧不巧的大同个背着吉他转了身子。
长长的琴颈以大同个为定点开始进行一百八十度旋转,在此过程中无法停下脚步的俞笙在动能的作用下和吉他琴颈来了个猛烈撞击,额头直接被琴弦划伤,鲜血当时就顺着眼窝鼻梁流了下来。俞笙下意识用手捂住伤口,鲜红温热的血液从指缝间溢出,这个模样看起来相当可怕。
围观的人赶忙叫了救护车,这三个人见状不妙生怕俞笙有个三长两短趁乱逃跑了。祝言华此时酒也醒了,搂着俞笙就开始哭,大有俞笙即将驾鹤西去的架势。
“闭嘴!只是流了点血又不会死!有这功夫赶紧问问这些人谁拍视频了,总不能就这样放过这帮孙子。”被提醒的祝言华恍然醒悟,赶紧上前询问围观人群。
两人在医院处理好伤口后又去了派出所做笔录,直接熬了个通宵。第二天祝言华也不浪了,跟着俞笙回了家,暂时借住在那里。两人草草地清洗一番换了衣服倒头就睡,这一睡就睡到下午太阳落山,祝言华的爸祝德威夺命连环把两人给吵醒了。
祝言华是家中独子,祝德威早些年只顾着赚钱不太管他,导致在母亲的溺爱中长大的祝言华爱玩,叛逆,有些孩子气。不过虽然爱闹腾,喜欢作妖,祝言华却也是真仗义,比起伪君子和真小人,俞笙倒是很欣赏他这份真性情。
两人大学不同专业却有缘地分到一间宿舍,从相识相知到成为兄弟,这份友情也走过了八个年头。
年纪大了,也许是想弥补年轻时错失的岁月,祝爸爸如今是浑身的父爱没地方使。不知道从哪里得知了祝言华打架受伤的消息,这不赶紧关心来了。
俞笙起身洗了把脸来到厨房,开始准备两人的晚饭,耳边时不时传来祝言华的说话声。吃过晚饭,俞笙将碗筷放进水池,祝言华自觉地带上手套开始洗碗,这是借住在俞笙家必须遵守的规矩。
趁着祝言华洗碗的空档,俞笙从北阳台的楼梯直接来到了一楼医院的后面仓库。虽然今早到家已经给小家伙们准备好了一切,但是晚上还是要再巡视一遍。
第二天,俞笙和祝言华刚刚吃好早饭,祝爸爸的电话又来了。祝言华接过电话后表情就不太对,最后黑着脸把电话挂断。“小鱼儿,一会陪我去见个人。”
“谁?”
“律师。妈的,前天晚上那群瘪三反倒把我给告了,说我故意伤害,他们这是正当防卫,操蛋!”
俞笙听了脸色也不太好,虽然事后听到祝言华对于事情起因的解释,的确是他先动手打人没错,但是全程都是祝言华单方面在挨打,那三个人压根儿就没受一丁点伤。如今虽然祝言华毕业答辩过了,但是还没有正式毕业,学位证毕业证都没到手,要是因为这件事背上个案底,那就真是麻烦了。
这三个人能够在没有受伤的情况下反告祝言华,不是背后有人就是留有后手。无论是哪一种情况,他们都不能掉以轻心。好在当时俞笙让祝言华在现场及时保留了一些证据,希望祝爸爸找得律师能力非凡,能够将这些证据物尽其用吧。
俞笙换好衣服随意找了顶鸭舌帽戴在头上,压低帽檐盖住额头的纱布就和一脸青紫的祝言华出了门。
而此时,楚庭川也穿戴好了他的小尾巴开着车在城市中的车水马龙间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