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的一生中,或多或少都藏着一些秘密,即便是再刚正不阿、胸怀磊落的人。
从很久以前,我便知道父亲心中藏着一个秘密。他从不提,我也不问,那个秘密,很沉重很沉重地压在心灵最深处。
直到父亲过世之后,才得以一窥这秘密的全貌。
父亲下葬后,我在书房整理遗物,发现父亲的日记本以及一迭数据。很厚的一迭,几乎花了我一个月的时间才看完。
那是一个女孩的成长纪录。
父亲为何会长年花钱请征信社调查一个与他毫无关联的女孩子,然后将她生活发生的大小事件整理成册,每月如实会报?
如此大费周章。
一个月一册,从八岁到十八岁,足足十年,一百二十册的成长纪录,详详实实。
因为亏欠。
他亏欠了女孩。
当了三十年法官,自认兢兢业业,执法如山,勿枉勿纵。他是司法界的楷模,是现今许多司法人员引以为敬的恩师、前辈,也是我这一生最敬重的对象。
这一生,在他手上判过三个死刑犯,行刑前,他到受刑犯面前,亲口问上最后一次:“我是否错判?”
这究竟需要多大的勇气?若得到的答案为非,他这一生都会辗转反思,耿耿于怀。
许多人对此举不以为然,但他深信,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直到那第三个死刑犯,他坚持——他无罪。
十分钟后,他即将离开人世,已经没有必要说谎。
犯人与死者是为了分手一事争吵过不少回,女友没有自信能够担起后母职责,她曾经惶然、退缩过,前前后后分手过两回,但终究因为投入的感情太深,无法真正放开。
他们很相爱,那一夜大吵过后,她终究还是让步,答应他试着与孩子相处看看,他没有理由杀她。
这一件事,从此成了父亲心中的疙瘩。
他开始关注男人留下来的女儿。
来年,那名女子的死祭之日,女孩突然深夜痛哭,告诉小姑姑,她看见有个阿姨腿上流好多血,她一直摸着后脑,看起来很不舒服的样子,她说想与爸爸冥婚,成全世间未了心愿。
看到征信社送来的最新资料,父亲将自己关在书房一整日。
九岁小女孩不该知道女子的死状,以及法医验出的死因,是那根由后脑勺钉入的生锈铁钉,这从不曾在媒体上公开。
也许,他真的错判了……
往后的九年,再也无法安睡。
父亲可以毁掉所有的证据,将秘密带进棺材里的,但他没有,反而留了下来,像是在等我发现。
我在日记的最后一页,找到了父亲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
很抱歉,阿韩,我终究不是你心目中的完人父亲。
如果可以,请尽你所能,替我补偿那个女孩。
人非完人,孰能无过?即便是我自小便视为巨人仰望敬重的父亲,也是有属于人性的懦弱。
有生之年,他都没能鼓起勇气站出来坦承过失,为这女孩做点什么,平白让她背负了这么多年的不合理待遇,直到愧疚如小虫子般将生命啮食殆尽。
我不想象父亲一样,既然知道了,那我一定得做些什么。
还没理出头绪以前,我花了点时间看完那整整一百二十册的成长纪录,陪她走过长长十年的人生路,我没有料到,自己的视线会从此再也无法离开她身上。
我知道她生活中大大小小的每一件事。
她待过小姑姑家。小姑姑有四个小孩,一家六口挤在二十坪大的房子已稍嫌拥挤,她连自己的床都没有,每晚必须打地铺。
后来她姑姑随便找了个理由,借故将她丢给小阿姨。
小阿姨并不是很情愿收留她,她若要住下来,就必须分摊家事。
说好听些是分摊,事实上,家中另外两个小孩可以玩耍、打电动,只有她必须担下所有的家务,面对学校辅导人员的关心,她还笑笑地说:“很好啊,现在有床睡了。”
她其实知道,小阿姨会将苹果藏起来不让她看到,偷偷塞给自己的小孩吃;她的便当里,永远只有青菜及肉骨头,有时忘记带便当去学校就得挨饿,因为没有人会替她送便当。
于是她学会不去看表哥、表姊便当里的鸡腿、学会苦中作乐告诉自己,她又不是白雪公主,没有非要吃苹果不可。
更大一些之后,她是住在舅舅家,那时她刚国中毕业。
寄人篱下这些年,她已经学得很会看大人脸色,也超龄地懂得人情世故,不用人家开口,她主动表示说要读夜校,白天打工补贴生活费。
舅舅人不坏,只是喝了酒后,酒品很糟,舅妈全力维护自己的孩子是人之常情,她便成了现成的炮灰,身上有时会带伤。
等到隔天天亮,舅舅酒醒了,也就没事了,她也觉得还可以忍。
真正让她离开舅舅家,是因为舅舅时常带那些酒肉朋友回家喝酒,以前就只是帮他们准备下酒菜,有一回,舅舅一个朋友藉由酒意对她上下其手,让十七岁的大女生吓坏了。
皮肉痛可以忍、物质上的差别待遇可以忍、生活中大大小小的挫折她统统可以笑着说没关系,唯有身体自主权,她没有办法笑着说随缘。
她没有说明缘由,坚持搬离舅舅家,住进学校宿舍,舅妈阻止无效后,扬言她走了就别再回来。
每当寒暑假,室友打包返家,她只能安静坐在一旁,看着别人忙碌;家家围炉团圆时,她是一个人坐在宿舍吃泡面,不知道自己能回去哪里。
更小的时候,她还会被排挤。事情刚发生那几年,街坊邻里都知道她是谁的孩子,在学校没有人要跟她交朋友,走在路上常被指指点点,更顽劣的同学还会恶意欺负她。
但她还是一个人很勇敢地长大、很勇敢地变成可爱又开朗的女孩。她让自己成为那么美好的一个人,我怎么可能移得开视线?
连我都不知道,在这些事情过后,她怎么还能笑得如此灿烂?
一回又一回,我从研究她的笑容,到最后,心疼她的笑容。
我延续了父亲的行为,在他过世后持续支付征信社款项,像个变态偷窥狂一样在暗地里观察她。
后来的这几年,陈年旧事早被淡忘,没有人再指着她说是杀人犯的女儿,开始会有异性向她表示好感。
这也不奇怪,她虽然不是什么绝色美女,人长得也还清清秀秀的,很耐看,笑起来的样子会让人看得心情都好了起来,重点是个性很好,是适合娶回家的那种好女孩,有眼光的男人就知道。
可是她一个都没有接受。
她和谁都能打成一片,工作上的同事、学校的同学,爱玩爱笑,男生女生都喜欢和她做朋友,但却始终没有与谁走得特别近。
她现在过得愈来愈好,生活慢慢稳定下来,虽然一天到晚狂兼差,忙得像颗停不下来的小陀螺,但是日子过得很充实。
我看着征信社最新一期送来的照片,一张又一张。每次只要有她最新的消息,我都要反复看上无数遍才舍得放下。其中一张是她帮同事庆生的照片,散场之后,一转过身,眼底不经意流露的寂寞。
她很好吗?也许。但一个人久了,难免孤单。
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找个人来陪伴呢?明明身边不乏异性向她表示好感。
我开始思考,她会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我知道她一直想要有个自己的家,有一年和同学去放天灯,她就是这样写的。是不是,生活更稳定些,她就会考虑了?
找一个男人,组成平凡的小家庭。
我向征信社问了她现在承租的房子产权数据,私底下联络屋主,与对方议妥,用市价的七成将房子卖给她,其余差额由我补足。
如果可以,我希望自己能为她做更多,但不行,董允乐不是傻瓜,一定会起疑的。
接着,有个常来的客人,总是藉买东西之便,在结账时跟她攀谈,追求行径一天比一天更明显,而且比其他人都还要来得积极。
他们开始熟了一点,她会响应的话也多了一点,然后答应跟他去吃过一次饭,再然后……
没有然后了。因为我发现,当真的有人对她志在必得时,我会慌。
有一天,她真的得到幸福,不需要挂念时,我还有什么理由将目光停留在她身上?而——找不到借口看着她,我竟不晓得双眼还能再看什么。
其实,很多事情自己早就有数,只是不敢去正视而已。
她跟同事闲聊,透露自己喜欢会下厨的男人,回家就闻得到饭菜香,感觉很幸福。
我隔天就去报名烹饪班,和一堆婆婆妈妈挤在小教室里,埋头做笔记,不在乎旁人异样的眼光。
她拒绝其中一个追求者的原因,是因为他是出身良好的娇贵少爷,她比较喜欢平凡朴实,而且会跟她一起做家务的男人。
我看完这一般简报后,发神经地跑去跟帮佣大婶抢拖把。
她不爱太帅、女人缘太好的男生。
我照了照镜子,从没有一刻如此庆幸自己从来不是帅哥之流。
她不爱男人喝得醉醺醺,或许舅舅发酒疯的模样还是在她心中留下阴影。
堂弟们约Pub喝两杯兼把妹都不会找我,因为我早就宣布戒酒,现在酒类只吃烧酒鸡,而且全世界的妹在我眼里都长得一个样,没什么分别。
有一阵子她很迷八点档乡土剧,还跟同事说“意难忘”的王识贤好帅好专情。
我在跟监嫌犯的时候,都没忘记交代幼秦要每天帮我录起来,一集都不能错过,因为想知道让她迷得要命的专情男主角到底是该怎样。
我早就在下意识里将自己打造成她想要的男人。
那么,我还犹豫什么?
我一点都不想看到她被追走,真的成为别人的老婆。
心愈来愈贪,欲望愈来愈大,我已经无法满足只看着她,还想要走到她面前,被她注视、在她记忆当中留有一席之地,甚至……为她所爱。
我开始日也想、夜也想,吃饭睡觉都在想,如何才能巧妙又自然地认识她?最糟糕的是,我没有追过女孩子,唯一谈过的一次恋爱也是读警大时,每天去学生餐厅吃饭,自然而然就和那位餐厅一朵花聊了几句,有一天突然发现自己的饭菜分量比别人的多好多,然后就在一起了。
后来分手也分得很自然而然,没有特别觉得悲伤,或许我天生就是那种对感情少了几根痛感神经的人吧。
经过那一般,其实觉得交不交女朋友与单身并没有明显的差异,所以后来对这种事也没特别热衷。
那该怎么让她知道我的心意、又不被吓跑,实在是很大的学问。
“近水楼台先得月听过没?时时出现在她面前晃,久了对方也就知道你的心意了。”
跑去请教我们的警局之花,她是这样说的。
听起来很有道理,那个谁谁谁还在那里乱造谣,说什么她对我有意思,人家明明就很热心给我意见,教我怎么追女孩子。
我还在思索要怎么将战略化为战力,耳边聒聒噪噪的声音害我无法集中精神。
懒懒抬眼,看来新进菜鸟又搞不定了。
小小一尾议员之子就嚣张至此,菜鸟后进笔录做得很无奈。
本来不太想管的,死就死在那家伙呛完“在律师来以前我有权行使缄默权”后,打电话通知老婆时还满口暴力,扬言回家给她好看。
“妈的!女人是娶来疼,不是娶来揍的,懂不懂啊你!”笔筒直接扔过去,那么近的距离要是还砸不中那颗猪头我也不用混了。
“你、你敢丢我?!信不信我让你停职!”
停职是吗?太好了!
本来还没打算要揍的,这下我可以安心开扁了。
“就怕你办不到——”
三天后,这猪头办事效率还挺高的,一纸惩处令下来了,停职三个月。
于是,我再去多揍两拳。“你本事就这么一丁点吗?”
这一次,半年。
好,我满意了。
上午,先利诱原房客请他们解约搬迁,再通知屋主立刻签新约,不必看屋了,就算断垣残壁、凶宅鬼屋我都一定要住到董允乐对面去。
下午,心情愉快地收拾私人物品,离开时,不晓得哪个混账,居然拿饭团K我的头,回头查看暗算之人,第一次发现我们的警局之花眼神原来如此凶恶……
很好,人是住进来了,那接下来呢?
什么近水楼台先得月?搬进来有一般时间了,我跟她还是处在很陌生的状态,一点都熟不起来。
不是不想熟,每次遇到她想说点什么,又怕突然打招呼会不会吓到她?讲这一句会不会突兀?服虑得太多,反而脑袋一片空白,表情僵得不知该怎么摆。
她一定觉得我很不近人情,连我都想象得到她面对的是一张多无趣的死人脸,难怪她一点都不想跟我说话。
就像搬来那一天,我知道她在看,还大大方方把上衣脱掉给她看。她不是说喜欢稳重可靠的男人吗?我这么强壮健康,可以保护她、提供女人最想要的安全感,这样有没有加分作用?有没有?有没有?!
唉,看来是没有。
因为她用力关上窗户了。
好沮丧。
我现在只能三不五时到她工作的地方晃一下——而且不能太频繁,动作过大她会有防备,像之前那个常客,她吃过一次饭之后,就没有下文了,从此客客气气保持距离。我可不想吓跑她。
还有每天在她下班前,到大卖场买一包烟——明明就不想抽,只是想等她下班,暗中护送她回家。一个女孩子走夜路太危险,但是又怕惹她反感,搞得家里香烟愈堆愈多,感觉好蠢。
没办法,只好耍贱招。
这实在有违我个人的磊落原则,可是又想不到其他可以巧妙跟她拉近距离的方式了——从她的爱猫下手。
民以食为天,用美味的猫食,一天天诱拐她的猫,忠诚度再高,总有一天也会为五斗米折腰吧?
她很重视她的猫,最近这几年,都是它在陪伴她,那种感情,不是一般的宠物能比拟的。我花了很多时间陪它玩耍、笼络它,一半是真的很感谢它让董允乐不那么寂寞,另外一半就是我个人的私心了。
现在猫三不五时会往我这里跑,我就可以借着送猫回去,跟她聊上几句。
前几天去大卖场买猫食,不小心听到她和同事的对话,才发现她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
努力回想、再回想……对了,我好像真的忘记跟她自我介绍了。
猪头啊!自己在那里一头热地忙半天,结果人家女孩子连我姓啥名谁都不知道,啧,失败中的失败!
但是现在要再跑到她面前去告诉她,我叫某某某,那也很奇怪吧?
阿魏说我很龟毛,追女孩子不就是要胆大心细,像我这样顾虑东顾虑西的,追八百年都追不到。
虽然很不想认同他的话,不过事实胜于雄辩,我跟她到现在的确是一点进展都没有。
万般悲情的,我只好继续耍阴招。每隔个几天,自己卖力把信投投投,投到她的信箱里,一次、两次、三次,久了总能让她记住我的名字吧?
虽然这种行为超蠢的,反正我已经干那么多蠢事了,也不差这一桩。
而且,她确实是记住我的名字了,虽然是停在“杨先生”的阶段,可好歹有一点点进度了。
从很久以前,我便知道父亲心中藏着一个秘密。他从不提,我也不问,那个秘密,很沉重很沉重地压在心灵最深处。
直到父亲过世之后,才得以一窥这秘密的全貌。
父亲下葬后,我在书房整理遗物,发现父亲的日记本以及一迭数据。很厚的一迭,几乎花了我一个月的时间才看完。
那是一个女孩的成长纪录。
父亲为何会长年花钱请征信社调查一个与他毫无关联的女孩子,然后将她生活发生的大小事件整理成册,每月如实会报?
如此大费周章。
一个月一册,从八岁到十八岁,足足十年,一百二十册的成长纪录,详详实实。
因为亏欠。
他亏欠了女孩。
当了三十年法官,自认兢兢业业,执法如山,勿枉勿纵。他是司法界的楷模,是现今许多司法人员引以为敬的恩师、前辈,也是我这一生最敬重的对象。
这一生,在他手上判过三个死刑犯,行刑前,他到受刑犯面前,亲口问上最后一次:“我是否错判?”
这究竟需要多大的勇气?若得到的答案为非,他这一生都会辗转反思,耿耿于怀。
许多人对此举不以为然,但他深信,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直到那第三个死刑犯,他坚持——他无罪。
十分钟后,他即将离开人世,已经没有必要说谎。
犯人与死者是为了分手一事争吵过不少回,女友没有自信能够担起后母职责,她曾经惶然、退缩过,前前后后分手过两回,但终究因为投入的感情太深,无法真正放开。
他们很相爱,那一夜大吵过后,她终究还是让步,答应他试着与孩子相处看看,他没有理由杀她。
这一件事,从此成了父亲心中的疙瘩。
他开始关注男人留下来的女儿。
来年,那名女子的死祭之日,女孩突然深夜痛哭,告诉小姑姑,她看见有个阿姨腿上流好多血,她一直摸着后脑,看起来很不舒服的样子,她说想与爸爸冥婚,成全世间未了心愿。
看到征信社送来的最新资料,父亲将自己关在书房一整日。
九岁小女孩不该知道女子的死状,以及法医验出的死因,是那根由后脑勺钉入的生锈铁钉,这从不曾在媒体上公开。
也许,他真的错判了……
往后的九年,再也无法安睡。
父亲可以毁掉所有的证据,将秘密带进棺材里的,但他没有,反而留了下来,像是在等我发现。
我在日记的最后一页,找到了父亲留给我的最后一句话——
很抱歉,阿韩,我终究不是你心目中的完人父亲。
如果可以,请尽你所能,替我补偿那个女孩。
人非完人,孰能无过?即便是我自小便视为巨人仰望敬重的父亲,也是有属于人性的懦弱。
有生之年,他都没能鼓起勇气站出来坦承过失,为这女孩做点什么,平白让她背负了这么多年的不合理待遇,直到愧疚如小虫子般将生命啮食殆尽。
我不想象父亲一样,既然知道了,那我一定得做些什么。
还没理出头绪以前,我花了点时间看完那整整一百二十册的成长纪录,陪她走过长长十年的人生路,我没有料到,自己的视线会从此再也无法离开她身上。
我知道她生活中大大小小的每一件事。
她待过小姑姑家。小姑姑有四个小孩,一家六口挤在二十坪大的房子已稍嫌拥挤,她连自己的床都没有,每晚必须打地铺。
后来她姑姑随便找了个理由,借故将她丢给小阿姨。
小阿姨并不是很情愿收留她,她若要住下来,就必须分摊家事。
说好听些是分摊,事实上,家中另外两个小孩可以玩耍、打电动,只有她必须担下所有的家务,面对学校辅导人员的关心,她还笑笑地说:“很好啊,现在有床睡了。”
她其实知道,小阿姨会将苹果藏起来不让她看到,偷偷塞给自己的小孩吃;她的便当里,永远只有青菜及肉骨头,有时忘记带便当去学校就得挨饿,因为没有人会替她送便当。
于是她学会不去看表哥、表姊便当里的鸡腿、学会苦中作乐告诉自己,她又不是白雪公主,没有非要吃苹果不可。
更大一些之后,她是住在舅舅家,那时她刚国中毕业。
寄人篱下这些年,她已经学得很会看大人脸色,也超龄地懂得人情世故,不用人家开口,她主动表示说要读夜校,白天打工补贴生活费。
舅舅人不坏,只是喝了酒后,酒品很糟,舅妈全力维护自己的孩子是人之常情,她便成了现成的炮灰,身上有时会带伤。
等到隔天天亮,舅舅酒醒了,也就没事了,她也觉得还可以忍。
真正让她离开舅舅家,是因为舅舅时常带那些酒肉朋友回家喝酒,以前就只是帮他们准备下酒菜,有一回,舅舅一个朋友藉由酒意对她上下其手,让十七岁的大女生吓坏了。
皮肉痛可以忍、物质上的差别待遇可以忍、生活中大大小小的挫折她统统可以笑着说没关系,唯有身体自主权,她没有办法笑着说随缘。
她没有说明缘由,坚持搬离舅舅家,住进学校宿舍,舅妈阻止无效后,扬言她走了就别再回来。
每当寒暑假,室友打包返家,她只能安静坐在一旁,看着别人忙碌;家家围炉团圆时,她是一个人坐在宿舍吃泡面,不知道自己能回去哪里。
更小的时候,她还会被排挤。事情刚发生那几年,街坊邻里都知道她是谁的孩子,在学校没有人要跟她交朋友,走在路上常被指指点点,更顽劣的同学还会恶意欺负她。
但她还是一个人很勇敢地长大、很勇敢地变成可爱又开朗的女孩。她让自己成为那么美好的一个人,我怎么可能移得开视线?
连我都不知道,在这些事情过后,她怎么还能笑得如此灿烂?
一回又一回,我从研究她的笑容,到最后,心疼她的笑容。
我延续了父亲的行为,在他过世后持续支付征信社款项,像个变态偷窥狂一样在暗地里观察她。
后来的这几年,陈年旧事早被淡忘,没有人再指着她说是杀人犯的女儿,开始会有异性向她表示好感。
这也不奇怪,她虽然不是什么绝色美女,人长得也还清清秀秀的,很耐看,笑起来的样子会让人看得心情都好了起来,重点是个性很好,是适合娶回家的那种好女孩,有眼光的男人就知道。
可是她一个都没有接受。
她和谁都能打成一片,工作上的同事、学校的同学,爱玩爱笑,男生女生都喜欢和她做朋友,但却始终没有与谁走得特别近。
她现在过得愈来愈好,生活慢慢稳定下来,虽然一天到晚狂兼差,忙得像颗停不下来的小陀螺,但是日子过得很充实。
我看着征信社最新一期送来的照片,一张又一张。每次只要有她最新的消息,我都要反复看上无数遍才舍得放下。其中一张是她帮同事庆生的照片,散场之后,一转过身,眼底不经意流露的寂寞。
她很好吗?也许。但一个人久了,难免孤单。
既然如此,为什么不找个人来陪伴呢?明明身边不乏异性向她表示好感。
我开始思考,她会喜欢什么样的男人?
我知道她一直想要有个自己的家,有一年和同学去放天灯,她就是这样写的。是不是,生活更稳定些,她就会考虑了?
找一个男人,组成平凡的小家庭。
我向征信社问了她现在承租的房子产权数据,私底下联络屋主,与对方议妥,用市价的七成将房子卖给她,其余差额由我补足。
如果可以,我希望自己能为她做更多,但不行,董允乐不是傻瓜,一定会起疑的。
接着,有个常来的客人,总是藉买东西之便,在结账时跟她攀谈,追求行径一天比一天更明显,而且比其他人都还要来得积极。
他们开始熟了一点,她会响应的话也多了一点,然后答应跟他去吃过一次饭,再然后……
没有然后了。因为我发现,当真的有人对她志在必得时,我会慌。
有一天,她真的得到幸福,不需要挂念时,我还有什么理由将目光停留在她身上?而——找不到借口看着她,我竟不晓得双眼还能再看什么。
其实,很多事情自己早就有数,只是不敢去正视而已。
她跟同事闲聊,透露自己喜欢会下厨的男人,回家就闻得到饭菜香,感觉很幸福。
我隔天就去报名烹饪班,和一堆婆婆妈妈挤在小教室里,埋头做笔记,不在乎旁人异样的眼光。
她拒绝其中一个追求者的原因,是因为他是出身良好的娇贵少爷,她比较喜欢平凡朴实,而且会跟她一起做家务的男人。
我看完这一般简报后,发神经地跑去跟帮佣大婶抢拖把。
她不爱太帅、女人缘太好的男生。
我照了照镜子,从没有一刻如此庆幸自己从来不是帅哥之流。
她不爱男人喝得醉醺醺,或许舅舅发酒疯的模样还是在她心中留下阴影。
堂弟们约Pub喝两杯兼把妹都不会找我,因为我早就宣布戒酒,现在酒类只吃烧酒鸡,而且全世界的妹在我眼里都长得一个样,没什么分别。
有一阵子她很迷八点档乡土剧,还跟同事说“意难忘”的王识贤好帅好专情。
我在跟监嫌犯的时候,都没忘记交代幼秦要每天帮我录起来,一集都不能错过,因为想知道让她迷得要命的专情男主角到底是该怎样。
我早就在下意识里将自己打造成她想要的男人。
那么,我还犹豫什么?
我一点都不想看到她被追走,真的成为别人的老婆。
心愈来愈贪,欲望愈来愈大,我已经无法满足只看着她,还想要走到她面前,被她注视、在她记忆当中留有一席之地,甚至……为她所爱。
我开始日也想、夜也想,吃饭睡觉都在想,如何才能巧妙又自然地认识她?最糟糕的是,我没有追过女孩子,唯一谈过的一次恋爱也是读警大时,每天去学生餐厅吃饭,自然而然就和那位餐厅一朵花聊了几句,有一天突然发现自己的饭菜分量比别人的多好多,然后就在一起了。
后来分手也分得很自然而然,没有特别觉得悲伤,或许我天生就是那种对感情少了几根痛感神经的人吧。
经过那一般,其实觉得交不交女朋友与单身并没有明显的差异,所以后来对这种事也没特别热衷。
那该怎么让她知道我的心意、又不被吓跑,实在是很大的学问。
“近水楼台先得月听过没?时时出现在她面前晃,久了对方也就知道你的心意了。”
跑去请教我们的警局之花,她是这样说的。
听起来很有道理,那个谁谁谁还在那里乱造谣,说什么她对我有意思,人家明明就很热心给我意见,教我怎么追女孩子。
我还在思索要怎么将战略化为战力,耳边聒聒噪噪的声音害我无法集中精神。
懒懒抬眼,看来新进菜鸟又搞不定了。
小小一尾议员之子就嚣张至此,菜鸟后进笔录做得很无奈。
本来不太想管的,死就死在那家伙呛完“在律师来以前我有权行使缄默权”后,打电话通知老婆时还满口暴力,扬言回家给她好看。
“妈的!女人是娶来疼,不是娶来揍的,懂不懂啊你!”笔筒直接扔过去,那么近的距离要是还砸不中那颗猪头我也不用混了。
“你、你敢丢我?!信不信我让你停职!”
停职是吗?太好了!
本来还没打算要揍的,这下我可以安心开扁了。
“就怕你办不到——”
三天后,这猪头办事效率还挺高的,一纸惩处令下来了,停职三个月。
于是,我再去多揍两拳。“你本事就这么一丁点吗?”
这一次,半年。
好,我满意了。
上午,先利诱原房客请他们解约搬迁,再通知屋主立刻签新约,不必看屋了,就算断垣残壁、凶宅鬼屋我都一定要住到董允乐对面去。
下午,心情愉快地收拾私人物品,离开时,不晓得哪个混账,居然拿饭团K我的头,回头查看暗算之人,第一次发现我们的警局之花眼神原来如此凶恶……
很好,人是住进来了,那接下来呢?
什么近水楼台先得月?搬进来有一般时间了,我跟她还是处在很陌生的状态,一点都熟不起来。
不是不想熟,每次遇到她想说点什么,又怕突然打招呼会不会吓到她?讲这一句会不会突兀?服虑得太多,反而脑袋一片空白,表情僵得不知该怎么摆。
她一定觉得我很不近人情,连我都想象得到她面对的是一张多无趣的死人脸,难怪她一点都不想跟我说话。
就像搬来那一天,我知道她在看,还大大方方把上衣脱掉给她看。她不是说喜欢稳重可靠的男人吗?我这么强壮健康,可以保护她、提供女人最想要的安全感,这样有没有加分作用?有没有?有没有?!
唉,看来是没有。
因为她用力关上窗户了。
好沮丧。
我现在只能三不五时到她工作的地方晃一下——而且不能太频繁,动作过大她会有防备,像之前那个常客,她吃过一次饭之后,就没有下文了,从此客客气气保持距离。我可不想吓跑她。
还有每天在她下班前,到大卖场买一包烟——明明就不想抽,只是想等她下班,暗中护送她回家。一个女孩子走夜路太危险,但是又怕惹她反感,搞得家里香烟愈堆愈多,感觉好蠢。
没办法,只好耍贱招。
这实在有违我个人的磊落原则,可是又想不到其他可以巧妙跟她拉近距离的方式了——从她的爱猫下手。
民以食为天,用美味的猫食,一天天诱拐她的猫,忠诚度再高,总有一天也会为五斗米折腰吧?
她很重视她的猫,最近这几年,都是它在陪伴她,那种感情,不是一般的宠物能比拟的。我花了很多时间陪它玩耍、笼络它,一半是真的很感谢它让董允乐不那么寂寞,另外一半就是我个人的私心了。
现在猫三不五时会往我这里跑,我就可以借着送猫回去,跟她聊上几句。
前几天去大卖场买猫食,不小心听到她和同事的对话,才发现她连我的名字都不知道。
努力回想、再回想……对了,我好像真的忘记跟她自我介绍了。
猪头啊!自己在那里一头热地忙半天,结果人家女孩子连我姓啥名谁都不知道,啧,失败中的失败!
但是现在要再跑到她面前去告诉她,我叫某某某,那也很奇怪吧?
阿魏说我很龟毛,追女孩子不就是要胆大心细,像我这样顾虑东顾虑西的,追八百年都追不到。
虽然很不想认同他的话,不过事实胜于雄辩,我跟她到现在的确是一点进展都没有。
万般悲情的,我只好继续耍阴招。每隔个几天,自己卖力把信投投投,投到她的信箱里,一次、两次、三次,久了总能让她记住我的名字吧?
虽然这种行为超蠢的,反正我已经干那么多蠢事了,也不差这一桩。
而且,她确实是记住我的名字了,虽然是停在“杨先生”的阶段,可好歹有一点点进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