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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上,这是一本温罄小品,没有太多爱恨纠葛的情节,男女主角从头到屋甜蜜蜜,连个小吵架都没有。

    那,到底还有什么可以写的?

    是这样的,在男女主角的甜蜜恋情中,晴姑娘悄悄偷渡了一点点沉重的议题,关于这个议题,如果您已经看完这本书了,欢迎继续往下探讨;若不,来吧,请你跟我这么做——合上书,忘掉那一段,回到最前页,让我们从头来过。

    好,接下来这个阶段,我假设您已经看完了。

    这个故事其实出现得很突然,它是源于某名律师兼主持人的一段话。

    他是这样说的,有一位知名法官,经他手中判过死刑的犯人,他都会在行刑前询问受刑人——我有没有判错?

    他相信,人之将死,其言也善。

    当然,他口中事件最后的结局是,受刑人在生命的最后几分钟坦承——是,你没有判错。

    但,若是受刑人回答他——不,你判错了,我没有犯罪。

    那么,结果又会是如何?

    无论是真是假,这句话,将会使一名有良知的法官,一生反思,永难安宁。

    于是,晴姑娘的脑内小剧场就与杨伯韩一般,没完没了地精彩开演了。

    这段话,让我联想到不久前获得平反的十五年冤案。

    那是一起奸杀女童的案子,涉嫌人判了刑,其父为了替儿子平反,十多年来劳碌奔波,至死都没能见到儿子洗刷污名。

    多年后,真凶伏浩,法律还回了他们公道,但是——那有何用?儿子的一条命,法律还不回来;十多年当中,身边至亲受到的议论与侧目,也不是我们能够想象的。

    无论是再严谨的法治国家,都避免不了几桩这样的冤狱发生,有些或许有幸得以平反,但是还有多少是不被世人所知?那些真相永埋黄土,不见天日。

    因为这样的感慨,晴姑娘写了这个故事,但我得先澄清一下,这绝对不是一般关于爱与法律的故事,也不是一般关于爱与犯罪的故事或关于爱与赎罪的故事还是关于爱与——停!我究竟在说什么?(颓废)

    总之,这是一个甜蜜的爱情故事,扣除掉上面那一段,它很单纯只是两个恋爱菜鸟的甜甜的爱情故事而已,就这样。

    另外,还有一般关于这对小夫妻的生活小插曲,不适合公开在正文的故事里,不过已在本人的脑内小剧场播映完毕,在此与各位分享。

    那是关于称呼的争议,他已经隐忍很久了,于是就在某一天——

    “丫头,去爸爸那里。”儿子刚出生,新手妈妈手忙脚乱,又是喂奶又是换尿片,有时分身乏术,服不得爱猫,就会将它赶去丈夫那里。

    另一方面,也是家中初初多个新成员,怕丫头不熟悉,新生儿又太脆弱,若是一个闪神弄伤小皮蛋就不好了。

    也因此小小冷落了它,这让丫头有些小落寞。

    抱起踱至脚边偎蹭的冷宫怨猫,杨伯韩来到卧室门口,安静伫足了一会儿。

    “有件事——我很早就想问了。”

    “什么?”终于帮儿子换好尿布,抱起哭累欲眠的儿子拍哄。

    “丫头——为什么要叫丫头?”

    “想叫就叫,哪有为什么?”难道取每个名字都非得有深远的奥义吗?他问得好奇怪。

    “可是——它是公的。”公的被叫丫头,猫若有自尊,也必会深感悲凉。

    “有规定不行吗?”

    “……”是没有。“还有一件事,也是关于称谓……”

    “还有?”他好啰嗦。“好吧,什么事?”

    “为什么你是丫头的姊姊,我却是爸爸?”他非常非常地介意这一点。

    “……”这也要计较?“就顺口嘛。有问题?”

    “一点点……”他吞吞吐吐。“那会让我觉得自己像乱伦的禽兽。”

    “……”她无言望天了好一会儿。

    他会不会想得太多了一点?

    “你怪我?我才是苦主吧!好你个战国七雄!考验别人的历史程度也就罢了,还不按顺序来,人家我国中读的顺序明明是‘齐、楚、燕、秦、韩、赵、魏’,你家到底是用哪一版的历史课本?!”害她一开始名字老是搞混,记不住谁是谁。

    “……”换他张口闭口了半天,似有难言之隐。

    “……因为不好听。”被叫那个名字,他有何颜面苟活?

    见他一脸羞耻地走开,董允乐足足愣了三分钟才反应过来。

    而后,接下来的五分钟在床上笑到打滚。

    顺序排列果然很重要!

    ……以上,是当初取名时,脑中一闪而逝的小片般。

    唉,我好糟糕……(蒙脸)

    总之,看得懂请静默,看不懂不要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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