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校草不白
    也大了,该担负起家庭的重任。”林爸拍了拍林不白的肩膀,“趁你妈回来之前,我这儿有个很重要的使命交付给你!”

    林不白点了点头,不明觉厉。

    “爸,是什么,我尽力!”

    “诶,好儿子!”

    林爸把手中的拖把径直塞到林不白手中,说道:“赶紧在你妈回来之前,把地给拖了!”

    季典最近脸色不太好,林不白暗自揣想原因,不得,遂告知林妈。林妈大惊,杀鸡熬参磨黑豆,侍家以待。

    晚饭的时候,林不白深切地体会到“别人家孩子”的切肤之痛。

    尤其是,这个活在传说中的“别人家的孩子”有了具体的形象。

    林妈端上汤,终于坐定,突然说道:“诶,我给你们讲个好玩儿的。”

    “请。”

    林不白站起身给季典舀了一勺参鸡汤,汤里的黄芪散发淡淡的中药香。

    “我一同事啊,最近花五千块买了个电饭煲。”

    “这么贵?”

    林不白乖巧地拿起碗中季典给他夹的虾,细心地拨开。

    “可不嘛,韩国的,还超智能声控的,能听得懂人话!”

    “这有什么好笑的?”

    “你听我说完,喝,到头来,那电饭煲听不懂中文!”

    林不白猛得被戳中笑点,伸出半空的筷子一抖。

    他给季典剥好的虾掉入季典面前的汤碗中,溅出一个黄芪味的小水花。

    完晚饭后,林不白被赶回房间学习。

    季典跟在后面上楼,手中端着林妈塞给他的水果盘子。

    林不白做到书桌前,用力抖了抖手中那张写满奇异符号的高数试卷,“哗啦哗啦”直响。

    “这是什么!”小麦色的线条在灯光下看起来颇为委屈,“这到底是什么!”

    林不白宁愿每天早上再多跑十公里,也不愿意如老僧入定般得坐在这儿跟试卷大眼瞪小眼。

    季典摁住略显急躁得小麦色,用叉子插起一块哈密瓜,塞入林不白得嘴中。

    小麦色的肌肤充满青春的活力,衬衫被挽成了半袖,身材纤长而有线条。林不白舔了舔嘴角的汁水,眉宇间绽放阳光。

    “诶,季典,帮我看看这条题目。”

    吃完哈密瓜的林不白决定奋发图强。

    “这个。”季典瞥了眼林不白露出的脖颈,眼神幽幽,有些心不在焉。“你要揣摩出题人的想法......\\\\\\\"

    林不白瞪大眼睛,再次对着那条题目进行凝视,他转了转手中的笔。

    “出题人他想......”

    笔头立于纸,在空白的试卷上洇出一个墨点。

    “他想,让我挂。”

    清晨六点,林不白醒来,伸了个懒腰,打开窗户。

    仲春的风是带有清香的,青草和露水的味道糅合在清晨,吹拂到脸上时,人仿佛被大自然轻吻。

    鼻尖可以察觉到稍稍凉意,还有蓄势待发的暖意,太阳已然完全升起,但在大气云雾的遮掩下朦朦胧胧,散发清冷的光芒。

    林不白穿戴完备,推开大门,用力地呼吸了一口清晨的风。

    他从家外的幽径开始跑起,风从他的脸、脖颈、胸膛穿过,捎带湖水的雾气。

    邻居家的猫蜷缩起身子,朝着过路人“喵”得一声。

    幽径旁的小黄狗嗅着石头缝中得青苔,时不时用舌头舔舔。它看到过路人跑过,也情不自禁地跟着跑起来。

    林不白忍不住扬起嘴边的笑意,稍稍放缓步子,等着那直喘气的小黄狗。

    清晨的风,由是又捎上了俏皮。

    七点,季典从客房中走出,意识有些模糊,其实他早就醒了,隐隐约约也听到林不白出门的声音。

    他刚走到客厅,突然一阵细簌声,门被打开。

    早上跑出去的林不白买回了早点,一身清风,头顶上透过微光,正向他走来。

    电视中,正在播放地方频道的新闻。

    “现在为您插播一条新闻,今日,本市的城南某公司中,有一起离奇室内濒死事件。经过警方的调查和医生的推测,该名男子田某由于熬夜加班而猝晕进入假死状态。该事件对该名男子打工的公司冲击巨大,员工们纷纷表示......”

    林爸调台,突然朝身旁的林不白转过身子。

    “儿子,你是不是有个朋友,老爱兼职?”

    “嗯?”林不白拿起桌子上的橘子开始剥,“对,是宋乐天。”

    “这孩子太卖力了,你劝劝人家,看看这条新闻,保住健康才最重要!”

    林爸慨然,林不白觉得言之有理,便拿出手机向卷毛发出消息。

    -林不白:刚刚新闻说一个年轻人田某因为熬夜积劳成疾,濒死。

    听说你最近考虑去酒吧兼职夜班,看看这条新闻,得到什么教训了吗?

    过了会儿,手机的消息声响起,林不白再次拿起手机。

    -卷毛:年轻人田某因熬夜濒死?

    受教了,这是奉劝所有人,不要姓田。

    第12章 买书送学姐哟

    负责伙食的林爸最近很萎靡。

    这气温越来越高,人稍微离了空调都得不停地出汗,更何况是在蒸汽萦绕的密闭厨房中。

    只是这林妈下的明令,不敢不从啊。

    今天,因为儿子和季典回来吃饭,林妈也提前下班了。

    林爸故意挑了一件白色的衬衫,不吸汗但透汗的那种,在厨房里一直待着没出去吹空调。

    在爆炒的温度、迸溅的雾气和闭塞的空间三者作用之下,林爸的后背如愿以偿地湿透。

    林妈打开厨房门,正巧看到了这一幕。果不其然,心疼了。

    林爸看着林妈的小眼神,觉得有戏,准备在饭后提个合理分工做饭的小意见。

    这不,刚吃完饭,林妈主动来找他谈这件事了。

    “老林啊,我看你一个人在厨房忙得满头是汗的,怪心疼的。”

    林爸连连点头,就等着你这句了。

    林妈拍了拍林爸的肩,朝着林不白转过身去。

    “儿子,等会儿帮我把厨房装个小电风扇!”

    吃饭的时候,林妈在饭桌上讲了个故事。

    听说这个故事能够测试个人的性格。

    ——有一个王子喜欢上了公主,并向她求婚。公主跟他说,如果您能够在我的阳台上守上一百天,我就嫁给你。

    王子答应了,从此无论风吹日晒、雨打雷击,都蹲守在阳台上。一天,两天,三天......

    第九十九天的时候,王子离开了。

    “好了,我故事讲完了,你们能告诉我为什么这个王子没有坚持到最后一天呢?”

    林妈将视线在饭桌上轮转了一圈。

    季典薄唇轻启:“尊严。”

    林不白刚

    喝完一

(快捷键 ←)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快捷键 →)

加入书架书签 | 推荐本书 | 打开书架 | 返回书页 | 返回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