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尽管这是萧仕明第二次与沈余之同坐一桌,但仍被沈余之的龟毛惊得目瞪口呆。

    他开始怀疑,自家妹妹嫁了这样的人,会不会守一辈子活寡。

    萧仕明思考再三,决定试着问问,“世子喜欢什么样的美人儿,等会儿人来了,在下帮世子挑一挑。”

    沈余之道:“不必了,我听听琴音就好。”

    沈余安笑道:“十三弟,抚琴另有其人,明朗的意思是找几个合胃口的清倌替咱们倒酒。”明朗是萧仕明的字。

    沈余之道:“讨厌!”

    沈余安一怔。

    “小的在。”讨厌上前一步。

    沈余之又道:“去泡茶。”

    “是。”讨厌取出茶叶,拿着自家茶壶出去了。

    这就是不需要美人服侍的意思咯?

    什么破名,什么烂人!

    沈余安扶额。

    萧仕明闭了闭眼睛,又看了看讨厌和烦人,心道,莫非简淡只是烟幕,他真正喜欢的是男人?

    他哆嗦了一下,内心极想问沈余之要不要小倌,又怕挨闷棍,只好勉强憋了回去。

    这时,老鸨子裹着香风进了门,对坐在主位的沈余安说道:“贵客,姑娘们在外面候着了,您看……”

    沈余安呷一口茶,勾勾手指头。

    姑娘们进来了,果然个顶个的如花似玉。

    沈余安挑两个,萧仕明挑两个,剩下的几个姑娘眼巴巴地看着最俊俏的沈余之。

    剩下的,并不意味着长得稍逊一筹,正相反,沈余安和萧仕明特意把最美的给他留下了。

    沈余之的目光缓缓在几个姑娘脸上掠过,又无动于衷地喝了口茶,轰苍蝇似的摆了摆手。

    老鸨子吓了一跳。

    这也太挑剔了,百花楼最美的花魁都看不上,那得要什么样的。

    仙女吗?

    她认得萧仕明,不敢造次,带着一肚子的疑问下去了。

    店伙计们开始走菜,上酒。

    美人们给沈余安、萧仕明倒了酒,讨厌则给沈余之斟了茶。

    沈余之细细地洗了手,之后亲自剥起了花生皮,吃一粒,剥一粒,又耐心又细致。

    沈余安见怪不怪,问道:“老十三,听说令堂的病拖很久了,好些了吗?”

    沈余之道:“还是老样子,御医说不大好根治。”

    沈余安跟萧仕明碰了碰酒杯,“要不要给你介绍两个医术高明的民间大夫?”

    沈余之漠然说道:“她的事我管不着。”

    萧仕明心中更加不安了。

    沈余之性情古怪,又如此凉薄,若真的喜欢男人,他妹妹这辈子岂不是毁了!?

    这桩婚事来得着实莫名其妙,庆王若能杀死他就好了。

    萧仕明看了看沈余之,后者还在聚精会神地吃剥了皮的花生米,那只明显不同于百花楼的茶杯微微冒着热气。

    沈余之防备太甚,下毒难,他身边可用的高手又太少了。

    萧仕明动了动受伤的腿,暗道,靠自己是绝对不成的,若能怂恿齐王动手,或者还有些一丝希望。

    杀死沈余之对齐王只有好处,没有坏处——如果睿王没有了沈余之,他也就不会对那张椅子痴心妄想了。

    三人在百花楼听了一会儿曲子,闲话几句,沈余之就以无聊为由提前告辞。

    萧仕明打发走几个清倌,低声道:“大表哥,如果庆王要对睿王下手,咱们是不是可以落井下石一下?”

    “这……”沈余安虽说一直惦记泰平帝屁股下的那把椅子,但还真没惦记过睿王和沈余之的命。

    他摇了摇头,“皇祖父说过,父王人品敦厚,兄弟阋墙这样的丑事不适合父王。”

    萧仕明道:“姨夫是不适合,但庆王适合啊。”

    沈余安道:“你是说嫁祸?”

    萧仕明点点头。

    沈余安还是不同意,“皇祖父和沈余之都不是一般人,咱们不能轻举妄动。”

    沈余之离开百花园后,哪儿都没去,直接回了致远阁。

    小城禀报道:“主子,简三姑娘让白瓷送来一件翻毛皮的斗篷,偷偷放在墙上了。”

    沈余之眼里闪过一丝笑意,问道:“有人瞧见吗?”

    小城道:“应该没有,围墙附近没有脚印。”

    “拿来看看。”沈余之把手放到水盆里,认真洗了一遍。

    烦人打开放在桌子上的包袱,拎起来看了看。

    斗篷是玄色暗纹缎面的,里子用的紫貂皮,脖颈处还有一圈油亮的太平貂皮。

    做工精细,外观漂亮。

    只是……他家主子能穿皮靴,但从不喜欢穿动物毛皮。

    嫌脏!

    “主子,带毛的。”烦人把斗篷拎了起来。

    沈余之怔了好一刻,自语道:“那丫头倒是个爱干净的,没什么问题。”

    讨厌别过头,撇了撇嘴。

    “我试试。”沈余之站起身。

    讨厌只好搬了小凳子过来,让烦人站在上面,把斗篷披在他肩上。

    长短正好。

    脖子上的貂毛柔软暖和,斗篷下摆用玄色绣线绣着大大小小的雪花,或密或疏,布局轻灵有致,既不破坏缎面的暗纹,又给玄色增添了动感。

    沈余之十分喜欢,脖颈处破天荒的没觉得痒,美滋滋地在大铜镜前照了又照。

    他说道:“讨厌把我新买的那对手镯拿来。”

    “啊?”讨厌有些犹豫,硬着头皮说道:“主子,这样不好吧,王爷已经开始准备聘礼了。”

    沈余之面色一沉,手在光滑的缎面上蹭了两下。

    讨厌脚下抹油,端着洗手水小跑着出了门。

    沈余之自嘲地笑了笑,道:“算了,成败还未可知,我又何必招惹她呢?再等等也不迟。”

    他让烦人把斗篷解下来,对小城说道:“给她送回去吧。”

    小城应了一声,把包袱拎在手里。

    沈余之坐到火墙上,“崔晔每日都去梨香院吗?”

    小城点点头。

    沈余之闭上眼,说道:“他不行,年纪比小笨蛋大得太多了。一旦早早死了,小笨蛋要守不少年寡,这件事得想想办法。”

    小城道:“世子无需担心,听说简老大人不喜欢近亲成亲,崔大公子只是剃头担子一头沉。”

    沈余之摇摇头,“未必,如今她名声太差,崔家对她来说,已经是最好的人家了。”

    烦人说道:“主子,万一简老大人真的归隐田园,简三姑娘嫁到卫州应该没有问题吧,毕竟隔得那么远呢。”

    沈余之点点头,苦笑一声,不再说话。

    他不担心简淡到卫州之后的事,他只担心崔晔趁他无法从赐婚中脱身时,定下与简淡的婚事。

    白瓷在院子里发现了送回来的斗篷,交给简淡时,简淡什么都没说,

    只是让蓝釉把它裁短一些,给简思越送过去了。

    斗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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