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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残音闪烁

正文 第七十章 无主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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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

    【桓树城】一如既往的宁静,这种宁静倒不是说这座城市人少或是不繁华,【桓树城】的宁静,更多的其实是一种带给人们内心的一种安宁感。

    心安,往往胜似一切。

    城主府邸内。

    欧阳承虽然经历了昨晚的荒诞事情,但是依旧睡得很安稳,直到正午时分,这位【桓树城】的二公子才刚刚醒来。他揉着惺忪的睡眼,漫无目的地看着屋顶的精致雕纹。

    昨天晚上到底是怎么回事?我怎么会跑到家族的禁地去了?

    欧阳承晃了晃脑袋,实在是想不出一个所以然来。他将头枕在手臂上,闭上了眼睛。

    准备仔细想想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门外突然响起了敲门声,“少爷,该去吃饭了。”一个清脆的声音响起。是二公子的侍女来叫他吃饭了,早饭就没有吃,中饭再不吃的话,老爷和夫人怪罪下来,自己可是承担不了这个责任啊。

    门外的侍女眉头紧皱,有些紧张,也有些忐忑。

    万一少爷说自己也不吃中饭的话该怎么办啊?

    欧阳承闻此,愣了一会,直到门外的侍女再一次叫道:“少爷”的时候,他才猛然睁开眼睛,嗯了一声,说自己等会就去吃饭。

    门外的侍女安心地离去了,脚步没有之前来到门前的那样沉重了,反而多了些轻快,走得也更快了些。

    欧阳承从床上坐起,突然想到:父亲和母亲该不会已经知道了自己昨天晚上去过禁地了吧?这样的话……我真的完了。欧阳承哀叹一声,无力地躺到了床上,手捂着脸。

    过了一会儿。

    欧阳承再次坐起身子,摸了摸自己的肚子,然后神色复杂地舔了舔嘴唇。

    还真的有些饿了。

    于是欧阳承就只好按捺下内心的恐惧和不安,洗漱了一下就走出屋门,准备去吃饭了。

    到了饭桌旁。

    欧阳承顿时就腿软了,声音颤抖地问好道:“父亲……母亲,中午好啊。”

    饭桌上,【桓树城】两位说话最有分量的人就坐在那里。欧阳城主严肃地说道:“哼!一天就知道睡懒觉,也不知道干一些正事,是不是城里面对于你的美名实在是太多,所以就导致你这么懈怠?”

    欧阳承心情复杂地坐下,看着面前的碗,缓缓说道:“不是。”

    欧阳城主是一位胸怀大志的男人,但是由于现在的年龄所限,有许多的事情他现在已经是有心无力,所以才会望子成龙。老大就不用去说了,虽然他确实有当自己的接班人的潜质,但是却整天在外面闯荡江湖,心思根本就不在【桓树城】上面。沟通几次无果之后,欧阳城主也就放弃了,因为实在是拗不过那个倔脾气的孩子,也不知道他到底是随了谁的性子?

    所以呢,作为二儿子的欧阳承自然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桓树城】下一任城主的候选人,不过,现在是唯一的一个候选人了。

    见到欧阳城主还想要再说些什么,欧阳夫人立马制止了欧阳城主,然后略带责怪地看了一眼欧阳承,笑着示意他吃饭,然后开口道:“行啦,再别说了,还吃不吃饭了?”

    欧阳城主虽然在外面是风光一片,威武八方的,但是只有他身边的人才知道:这位欧阳城主啊,是个极其怕老婆的人。这倒不是因为欧阳夫人有多么的可怕,只是因为当初欧阳城主娶欧阳夫人的时候,曾有过一个相关的小故事,传得倒真的有些像是那么一回事,也不知道是真是假,但是两位当事人倒也从没有否认过,那么这件事情就注定是一件充满着想象空间的事情了。

    据说:在欧阳城主年轻的时候,有一回【桓树城】突然遭逢了百年难遇的暴风,铺天盖地地席卷向整个城市,就在这个时候,年轻的欧阳城主独自一人走向那片声势汹汹的暴风。没有人知道后面到底发生了什么,只是后来暴风突然就消失了,然后欧阳城主从城外的荒野间领回来了一位美若天仙的女子,也就是现在的欧阳夫人了。

    不知道为什么,这位被欧阳城主领回来的女子并不怎么喜欢这位长相英俊的男子,反而有些想要离开这座城市。欧阳城主倒是对这位如同天仙般的女子一见倾心,瞬间就爱上了这位美丽的女子。

    那一日在风暴中发生的事情,只有两位年轻人自己心里清楚。至于女子为何会出现在那里,至今也没有人知道。

    后来又经过了很多时间,然后女子就从“仙女”的这个称呼变为了现在人们口中的“欧阳夫人”了。欧阳城主当初可是好不容易把欧阳夫人追到手了的,可是得好好珍惜,说一句话都怕重了些,不太妥当。所以现在实际上的城主,应该是这位欧阳夫人了吧。

    欧阳承暗自笑了一下,然后自顾自地吃着饭。他越吃饭越疑惑,心道:“难道他们不知道我昨天不小心去了禁地?”随即欧阳承便笑嘻嘻地吃起了饭,时不时地打量着父亲的神色,确认没有事了以后,便有些自在了起来。

    以前是怎样,现在就是怎样。

    欧阳承乐滋滋地吃着饭,突然停下了筷子,想起了自己的那位大哥。

    不知道他现在在哪里快活的呢?

    欧阳承看着门外,暗自想道。

    ————

    客栈内。

    林葬天和洛梅他们收拾好了行装,准备启程了。

    陶姓老人和李姓读书人笑着为这些年轻人送别,老人抱着一个盛放茶叶的金器,样子有些滑稽,李姓读书人站在老人的身旁,似乎是早已经习惯了老人如此,便也

    没有说一些有关“礼”的言语。不然的话,估计洛梅就会开始反感这位看起来极其和蔼可亲的读书人了。

    老人笑道:“林公子,此次一别,就不知道以后是否有机会再见到了,希望林公子接下来的路程,一帆风顺啊。”

    林葬天点点头,笑了一下,说道:“老前辈,以后我们还会有机会见面的,不是就再也见不到了啊。”

    老人哈哈笑道:“我知道,就是这么一说嘛。以后有机会还是会去找你的,你在那个西北是吧?我以后想你了,会去那里找你的。”

    林葬天笑道:“希望老前辈到时候别找错地方就好。”

    老人,抚了下胡须,微笑道:“西北林家,我估计想不出别的地方了,放心吧,我会去的。”

    李姓读书人将手伸进他那宽大的衣袖内,摸索了一番,然后拿出了一本书,递给林葬天。“林公子,这本书希望可以给你带来一些好的感悟,日后我去到府上的时候,希望可以听听看你对于这本书的看法和感悟。”

    林葬天收下了这位面容和煦如暖阳的读书人递给自己的书,低头看了眼书,书的封面上没有名字,但是已经泛黄,似乎被翻看过很多次,估计也有些年头了。林葬天道了声谢,然后郑重地将书籍收了起来。

    李姓读书人看在眼里,默默点头。眼里皆是赞赏之色。

    西北林家的“林葬天”,他还是有所耳闻的。而之所以把那本书交给林葬天,不全是因为他是西北林家的公子,主要的原因在于:这个年轻人,看着舒服,自己对于这位年轻人很有好感,也有“眼缘”。

    这些就足矣。

    洛梅等人向老人和中年读书人告别,几人走出客栈,回头微微摆手。

    林葬天看着抱着金器的老人,打趣道:“前辈,您要是不介意的话,可以把那个金器送给我,就当是我们的送别礼了,我们也可以帮助您解除一些身上的负担,您觉得怎么样?”林葬天笑眯眯地看着老人怀里的金器。

    老人抱紧了怀中的金器,笑骂道:“你个坏小子,赶紧走吧。我那本书的事情我还没跟你算账呢,居然还惦记起我怀里的金器了?”

    林葬天哈哈一笑,然后摆了摆手,“告辞了,前辈们。”

    老人和李姓读书人笑着挥了挥手,为这些年轻人送别。

    阳光正好,照在了林葬天一行人的背上,闪耀着金色的光芒。

    老人眯了眯眼,笑道:“你说,他应该就是那位“林葬天”吧?”

    李姓读书人点点头,说道:“应该是了。”

    老人突然大笑起来,“没想到这位林家的小子这么有意思,看来我们此次行来,倒是收获颇丰啊。”老人放下了金器,将其搁放在靠近脚边的位置,然后站起

    身子,突然问道:“你怎么会想到把那本书交给那个姓林的小子?怎么?难道是你这个榆木疙瘩想通了,决定另寻出路了?”老人看着李姓读书人的侧脸,等着他的回答。

    读书人沉默了一会儿,然后沉声说道:“我觉得他很有可能解开我一直以来的困惑。”老人嗯了一声,见这个相较于自己实在是年轻许多的读书人还没有说完,于是安静地等待着下文。

    李姓读书人突然开心地说道:“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自从看到这个年轻人以后,就有一种说不出来的亲近感。”

    老人笑道:“这个小子该不会是你的私生子吧?”

    李姓读书人难得有些害羞,说道:“前辈,别瞎说。”

    老人哈哈大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于是小心翼翼地问道:“李老弟,我冒昧地问一句哈,你……该不会还是个雏儿吧?”

    李姓读书人说不出话了,脸色涨得通红,然后甩袖离去,临走时踢翻了老人脚边的金器,然后就开始上楼了。

    老人有些吃惊,也有种说不出来的想笑,看来自己是猜对了。老人弯腰捡起地上被李姓读书人踢翻的金器,然后笑嘻嘻地跟上年轻人上楼了。

    两人的客房外。

    老人被关在了门外,陶姓老人无奈地说道:“李老弟,我知道你……那个……你就让我进去吧,我错了。”

    “不,你没有错,是我错了。”屋内,一个淡淡的声音传出。

    “哦,那你让我进去吧?”老人开心地说道。

    “……”屋内没有声音传出。

    老人推了推们,然后颓丧地蹲在地上,怀里抱着金器。

    门依旧上着锁。

    老人也不觉得有什么生气的,索性就靠在了门上,打起了盹。

    屋内,李姓读书人脸色通红,趴在桌子上。

    ————

    湖边的一处小茅屋前。

    一位老人兴致勃勃地钓起了鱼,只是没有鱼上钩,所以老人有些无聊地从屋里面拿了壶酒,坐在椅子上,喝起了酒。

    老人名叫“宋仙茅”,人们都说他是“医圣”,他其实不是很喜欢这个名号,但是别人既然这么叫了,他也就坦然接受了。

    毕竟他的医术,还真的是无人能比。

    他抱着酒壶,有些惆怅,没有人陪自己喝酒啊。前段时间有个姓“林”的小子还是很对自己的胃口,总是能陪自己喝几口小酒。但是那小子走得太快了,还没陪自己喝上几口酒就走了。

    老人叹了口气,突然想起了一句话,然后老人抬起手,举起了酒壶,缓缓道:“我始终一手拿着酒壶,一面注视着人生的曲折。”

    这话是谁说的来着?

    老人想了想,突然眼睛一亮,终于想起来是谁说的了。这句话是自己

    那位不记名的弟子读给自己听的,也不知道他每天到底都看些什么书,总是会有些莫名其妙的惆怅和感慨。

    老人笑了笑,也不知道那个姓“李”的小子现在在什么地方啊?以前陪自己喝酒的时候,总是一杯就倒,忒没劲。不像那林小子,喝也喝不醉,还算有点挑战性。

    宋仙茅叹了口气,喝了口酒,看着平静的湖面。觉得这酒没滋没味的。

    ————

    遥远的一处山林间。

    一个名叫“欧阳”的满脸胡茬的男子正坐在一处巨大的岩石上,左手拿着一个大饼,右手拿着一个巨大的鸡腿。此刻,男子正在大口大口地吃着这份来之不易的午饭。

    在年轻人的身前不远处,一个巨大的鸡妖正在蓄势待发,一双眼睛紧紧地盯着这个可恶的人类。

    似乎是察觉到了鸡妖的眼神,年轻人微微抬起头,视线冷漠地看了眼鸡妖,然后低下头继续吃着。他含糊不清地说道:“你等会儿的,我马上就解决你,别着急。”

    鸡妖长鸣一声,张开了巨大的翅膀,锋利的爪子嵌入地面,然后瞬间发力奔走,冲向那个可恶的人类。

    地面尘土飞扬。

    正在吃着饭的男子皱了皱眉头,然后骂骂咧咧地收起了自己的午饭,“臭鸡,这么着急来送死?”男子抬起头,眼神锐利。

    下一刻,男子消失在原地,然后瞬间就出现在那个正在朝着自己这个方向奔跑的鸡妖身前,“我就不客气了。”男子右手握拳,平静地说道。

    男子左手作掌,“轻轻”地推在鸡妖的抬起的爪子上,鸡妖被一股巨大的力量掀起,向后仰起,重心不稳。男子右拳瞬间而至,落在鸡妖的下颚处。

    砰然一声,鸡妖落向远处的断石上,然后撞碎了整个断石,滚落向远处。

    男子轻轻地落地,往右拳上吹了口气,往那边望去。

    难道是自己出手太重了?

    满脸胡茬的男子拿出刚在放在衣袖里面的大饼和鸡腿,吹了吹上面的灰尘,然后蹲在地上,继续吃起了午饭。

    爹娘说的,出门在外,早中晚三餐一定要吃饱!

    男子嘴里塞满了食物,看了看远方,然后开心地笑了笑。

    ————

    几日后。

    林葬天一行人经过一处小村庄,村里没有多少人,但却很热情。村口坐着一位看起来老实巴交的中年汉子,他劳作后在此歇脚,但是看起来似乎有些愁眉不展。

    洛梅他们在和村里人的交谈中了解到:“那个汉子啊,是个命苦的人,好不容易给他娶得了一位村里从未有过的美丽女子,听说那女子是城里的大家闺秀,皮肤那叫一个好。可是不知怎么的来到了这个小村庄,结果来了以后就从此留在了这里。因为她爱上了一

    个男人。也就是村口那个愁眉不展的汉子了。”

    “那他为什么这么不开心呢?”洛梅问道。

    村里人回答道:“姑娘你是有所不知啊,那个女子和他结婚后不久,莫名其妙地生了一场大病,结果就从此卧床不起了。前些年闹大风,男子和女人刚好外出,听说女子求了那个汉子好久,说自己整天待在屋里,都快闷死了,汉子好不容易才同意带着她出去。结果就……唉。”村里人皆是摇头叹息。

    洛梅和赵静直在听了村里人的话后,都有些沉默不语。

    在她们的眼里,不习惯看到这么多的不圆满的爱情故事。书里的故事,想必大多都是圆满的结局,所以没有让她们能够很容易地接受那猝不及防的悲哀。

    林葬天叹了口气,觉得以后应该多给她们买一些伤心些的书籍看看。

    悲伤多了,会渐渐地接受悲伤存在的这个事实。

    莫云符不是很能体会这种感受,但是还是有些莫名地情绪低落。

    他摩挲着手中的钱币,一遍又一遍,直到手心出了汗。

    林葬天最近一直在翻看那本李前辈交给自己的书籍,在翻开书后,看到了里面的内容之后。林葬天就对其爱不释手了。

    实在是有很多东西值得琢磨琢磨。

    一行人缓缓地经过村庄,好巧不巧的,又碰见了之前的那位男子。男子手里拿着一个发簪。看样子,应该是他的妻子的遗物了。

    男子的眼神有些空洞,像是失去了所有值得他产生希望的东西。

    林葬天他们深深地看了眼汉子,然后默默地离开了。

    走到村庄的边缘处,林葬天他们回头望去。

    汉子正在看着手上的发簪,满脸泪水。

    世上的诸多无主之物,之所以会成为无主的东西,首先是失去了它的主人,其次是因为有人失去了记忆。

    那个中年汉子看起来,还拥有着记忆。

    所以她和它,还在。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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